学院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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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五篇.docx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与失,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资产和后勤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设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隶属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具体进行实施,中心每年至少向领导小组做一次工作专项汇报。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建立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的作用。具体如下:L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问题和疾病识别率明显提高;2 .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使之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3 .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我、善待他人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4 .研究工作创新和专长,打造业务专家化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工作系统化的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和知识普及化的朋辈心理健康工作队伍;5 .开展校际合作、拓展对外影响,带动区域各高校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6,力争2023年建设成标准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地区具有引领与辐射作用、在省内具有示范效应。主要任务(一)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实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课程设置2学分,32学时,其中见面课心理健康主题教学16学时,网络心理朋辈辅导线上慕课16学时。组织教师编撰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读物、宣传册等学习资料,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积极打造示范课和精品课,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二)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L我校每年面向全体学生举办“3.25-5.25”为期两个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图片展、心理剧大赛、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宣传心理学知识。6 .通过广播、条幅、网站、宣传栏、微信平台、公众号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7 .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需要。重视班集体和寝室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长的培训和指导,积极扶持和指导我校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调动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S)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1 .建立一支具有一定心理学专业知识教师组成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障碍性咨询为辅的方针,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个体咨询和团队辅导。2 .重点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有效进行。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预约、值班、咨询、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3 .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第一课堂以及利用微信平台公众号、网页、宣传栏等向全校公布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服务信息。根据专兼职教师工作情况和实际求助情况每周动态安排心理咨询时间,保证每一位求助者都能得到帮助。(四)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普测工作,加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L每学期初,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利用学校心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统计和数据分析,对于普查出一般关注和重点关注学生及时反馈到二级学院,配合二级学院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专业干预,并做好跟踪回访。2 .建立完善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与工作预案,建设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积极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同时做好心理危机同学的跟踪服务。3 .畅通学校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我校与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建立医联体医校合作,对于疑似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通知监护人,取得同意后做好转介,接受专业诊断与治疗并做好详细记录。(五)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L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合力。4 .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强化家校合作理念,通过家访、定期电话家访、新生家长课堂和知识讲座、编写家长手册等多种方法,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打造家校协同育人机制。5 .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四、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L精心配置,专兼结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教师3人,专职教师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同时大力发展兼职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标准配备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均配备一名兼职教师,共10名兼职心理咨询师。6 .加强培训,注重研究。重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再教育,确保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保障L按照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保证专款专用。7 .不断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硬件建设,逐步完善专业功能及设备。8 .扎实推动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分批建设心理辅导站,确保每个辅导站有相应场地及人员开展工作。五、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我院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一、基本原则L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9 .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10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11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1 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二、主要工作L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日常教育活动。一是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咨询工作。咨询室设在教学楼2509室,帮助学生们解答各种心理问题,并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二是做好重点学生的跟踪关注及心理干预,对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深入约谈,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引导。三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小型、多样、趣味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播放有关心理健康指导内容的电影、召开小范围座谈会等。2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为我院大一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课程。该课程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 .开展我院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按照省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并最后撰写测评报告和总结。力争对我院学生心理问题能够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4 .加强心理健康协会的建设工作。5 .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机制。要规范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机制。二级学院要及时上报问题学生的相关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进行干预,必要时要劝学生休学,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1)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进行密切的关注和跟进,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心理保健员的共同配合,给予问题学生充分的疏导和心理解压。(2)在各班设立心理保健员。各二级学院、班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强化学生自觉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努力构建和落实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危人群预警机制。(3)加大对心理健康专家、心理健康咨询老师、心理健康辅导员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我院的心理健康的教育氛围。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及早发现、预防和有效干预工作,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6 .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需将网络平台建设列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并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因此,需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并增加相应专栏,例如,心理知识专栏(心理健康知识、社会心理现象、文章、书籍、电影等);心理咨询及预约专栏(预约方式、心理咨询教师的排班时间、心理咨询介绍、咨询须知、保密原则、咨询设备等);心理测评专栏(提供专业测验或趣味测验工具);社团活动专栏(心理社团介绍、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等);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各类通知,如学校公告、活动安排等);课程设置专栏(心理类课程介绍,如在线课程资源、视频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文件精神,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第五条XX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三)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第十八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运用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量软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第十九条建立学生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自杀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全校师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通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预防工作。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和方式第二十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时必要的帮助。第二十一条要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专业卫生机构取得联系,邀请专家进行会诊,特殊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第二十二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有效方法和手段。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要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与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第二十四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及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水准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第二十五条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规律,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第二十六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争取在1-2年内实现心理辅导员持证上岗,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训。第二十七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专职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心理咨询师要逐步达到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心理辅导员是指专门负责所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管理。担任心理辅导员的老师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必须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任务。第二十九条心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爱心、责任心和奉献敬业精神。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背景的教师或专职辅导员优先选用。第三十条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一)遵守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二)定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培训和督导,能够识别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并能恰当处理各类心理问题;(三)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值班与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四)策划、组织及实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选拔并指导本院各班心理委员开展工作,督促其履行职责;(五)了解本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咨询,推荐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预防、转介及治疗工作;(六)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和新生心理普查、建档及心理干预工作;(七)每学期初对挂科生、有生活变故、贫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心理排查及心理帮扶;(八)每月定时汇总整理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九)每月定期搜集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反馈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寻求专业解答;(十)认真建立本院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并进行专项管理。心理健康信息不列入学生考评指标,每届学生毕业后及时销毁所有材料。第三十一条心理辅导员的选聘。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与学校要求,确定人选,填写心理辅导员情况登记表提交到学生处,经审核批准并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第三十二条心理委员是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的统称。班级心理委员由所在学院选拔并统一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督导,自动成为大学生健康心理自助协会成员。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的学生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全体心理委员必须遵守学校与学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第三十三条心理委员任职条件:(一)思想素质好,学业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热情为同学服务;(三)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四)关心他人,富有爱心,观察敏锐;(五)个人心理健康的普查结果符合担任心理工作学生干部所具备的心理素质;(六)能够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I、宣传、咨询室值班等,参加心理学相关培训(含心理学课程)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七)无成绩不合格现象、无违纪行为;正在任职的心理委员,如有上述行为,应予以调整。第三十四条心理委员工作职责:(一)心理委员需积极参加各类心理知识普及讲座及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心理素质;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心理委员应充分了解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各类心理服务(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的内容及方式等。当所在班级同学需要心理帮助时,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帮助信息。自己遇到问题能积极主动地寻求心理帮助,在广大同学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三)心理委员应面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并积极探索提高所在班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四)心理委员要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及所在班级的心理建档工作;(五)心理委员要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则,了解同学心理状况,倾听同学心声;尽早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危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心理委员要形成月报告制度;。(六)心理委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同学隐私。第三十五条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培训与考核程序。(一)班级心理委员应包含1-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人)。(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由所在学院按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三)心理委员均需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培训分两次:第一次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入职培训;第二次为大二第一学期校选课“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系统培训。(四)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两学年(含试用期),可连任。试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在试用期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其任职条件进行评定,并向其所在学院反馈评议意见。(五)心理委员产生后,须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接受相应的培训和专业评议。(六)心理委员接受所在学院的管理和考核。第八章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第三十六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优制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第三十七条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教师纳入教师岗位序列,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要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或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第三十八条每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各院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做出考核意见;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及教育成效,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三十九条班级心理委员的表彰和奖励。每年于“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证书,并对其中成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心理委员授予“心灵使者”称号。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评选,促使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第四H一条本细则自XXXX年12月31日起施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设L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信息技术中心以及各学院负责人等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订,审查批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场地建设和咨询设备等工作条件,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2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实施机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辅导专门机构,挂靠学生工作处,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除课程教学以外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宣传与推广、咨询与辅导等实际事务。同时负责研究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4 .研究生处是负责学校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工作体系建设。5 .学校建立健全的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各学院党政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分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1名具备心理健康教育资质的干部或教师具体负责本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生班级或党团支部设立心理委员。充分发挥学生班委会、党团支部、心理社团等学生组织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6 .学校要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1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学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课程32学时,2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教学,以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为主体,有条件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和学生政工干部共同参与。结合学生实际需要,另可开设系列选修课程,分别给予学分。2 .丰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和形式。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既有心理知识的传授,心理活动的体验,还有心理调适技能的训练等,是集知识、体验和训练为一体的综合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既要包括生命教育、爱情观教育、性健康教育、抗挫折教育等基本内容,也要包括心理问题识别、心理危机处置等基本知识,更要培养学生心理自助和求助的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课程教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学校要整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政工干部等师资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案例讨论等教学研究活动,科学设计本校的心理健康课程,加强与学生工作的深度融合。3 .学校要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要根据心理健康课程自身的特点,在教法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通过案例剖析、活动体验、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增强课堂教学效果。三、大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体系建设1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专门机构要设置咨询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服务的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或接待量要能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原则上保证每个工作日均有咨询室对学生开放,必要时全天候接受学生来访;还可在院(系)及学生宿舍设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谈心室。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与咨询工作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主,有条件的学生政工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各学院教师共同参与,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2 .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每月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3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应经常开展工作坊和团体辅导活动,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研究制订相应的团体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健康发展。以醒目方式向全校学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地址、咨询或预约电话、服务时间、咨询信箱和网址等,提供网上咨询预约和网络咨询服务。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建设1 .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2 .通过专家讲座、广播、电视、网络、校刊、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网页),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3 .充分发挥院(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主体作用,调动本院(系)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自主创新的符合本院系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4 .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自主作用;调动广大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支持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拓展与心理互助活动,在全体学生中培养勤于自助、善于求助、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1 .学校要建设一支由课堂教学教师队伍和专职咨询与辅导服务教师队伍组成的专职教师队伍和一支以学生政工干部为主组成的兼职队伍。形成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学生政工干部为辅,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2 .学校将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要建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师资队伍,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团队教学,参与心理咨询和心理训练。选聘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要从职业操守、专业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与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的教师,特别是直接从事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的专职教师,应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咨询与辅导服务教师的职务评聘应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序列。3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咨询与辅导服务教师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的专职教师(既不包括隶属于有关院系的专职从事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教学与科研的专业课老师,也不包括兼任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实职的行政管理干部)。要按照师生(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比1:3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咨询与辅导服务教师,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校内外选聘。4 .学校还要建立一支以学生政工干部为主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服务兼职队伍。全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干部等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每年应为他们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应对学生宿舍管理员、校医院、保卫处及其他后勤服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常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鉴别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进导师与研究生的联系与情谊,减少师源性心理障碍,要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常识培训,提高他们对心理危机的识别能力。5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学校要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培训任务,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参与相关高水平的专业性培训,确保每5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服务专职教师每年应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省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教学、咨询与辅导,应合理计算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报酬。六、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1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全覆盖筛查,学生中异常情况的全天候关注,心理障碍学生点对点咨询、全方位预警,心理危机学生人盯人干预、热线式家校联系,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加强宣传,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心理危机的识别能力;加强对精神疾病,特别是抑郁症的预防和识别;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加强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2 .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在院(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校医院、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卫生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好痕迹化管理。3 .建立红、黄、蓝心理危机三级预警管理。学生发生异常情况后,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