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docx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化工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2. 定义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2.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o2.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用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3.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3. 1高处作业的分级3.1.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3. 1.2作业高度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 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3. 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 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3.2. 1特殊高处作业3.2.1.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3.2.1.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2.1.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3.2.1.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3.2.1.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3.2.1.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3.2.1.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3.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3.2.2.1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3.2.2.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2.2.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2.2.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3. 2.2.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3.2.3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4.1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1.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高处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4. 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 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 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 1.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等高器具、设备。4. 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4.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 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4. 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 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戴,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是,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 2.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班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中。4. 2.5登石棉瓦、瓦横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辅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4. 2.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 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 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时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5.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 1一级高处作业及3.2.2.1和3.2.2.2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3.2.2.3和3.2.2.4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批后,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3.2.2.5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5.2 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5.3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附录:高处安全作业证年月日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时分至时分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类别一安全防.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监护人*1 .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2 .坚守岗位,监护作业人员3观察四周情况及时相关岗位联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撤离。监护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意见签字:审核部门意见签字: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