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章程.docx
XXXX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 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创建“区 域一流名校”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 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办学目标第二条学校隶属于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是一所义 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事业法人,依 法享有民事权利。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三个年级。第三条 学校名称:XXXX中学。始建于1971年,2001 年改称,学制3年。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校徽:校歌:XXXX中学校歌插上腾飞的翅膀曲维洲词巍巍得XX屹立在东方, 美丽的高科园,我可爱的家乡.XXXX中学,我们成长的摇篮,伴我茁壮成长.尊师、爱生、开拓、进取,树立人生远大理想。团结守纪,珍惜今朝的时光。勤奋好学,插上腾飞的翅膀。学风:和谐、有序、勤奋、进取教风:博学、慈爱、严明、创新校训:厚德敏学、堂正君子校风:务和、务严、务勤、务专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德为先、质量为根、君子为魂。办学宗旨:教好一名学生,振兴一个家庭,办好一所学 校,造福一方百姓。第五条学校总体目标:抓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发展学 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知名度。学校近期目标是:发展学校君子教育特色,巩固提高学 校科技、海洋、合作教学特色项目。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 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学校由区教体局直接管理。学校按编制设置校 长、书记、两位副校长,下设校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 教科室、总务处,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调整部门设置,并按 有关规定在校内建立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 组织。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任制、 考核奖惩制。第九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由教体局党 委任命,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 管理工作。校长有下列职权:(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 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财务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 批。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 依法管理。(四)招生管理权。按市、区教育有关招生规定,在本 学区内实施招生,跨学区招收特长生。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 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 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S)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课 程标准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 理中起的重要作用。(五)充分发挥领导班于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 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 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七)规范学校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 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 园环境等建设。(A)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 定提高。(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工作环境,促进 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发展。(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 头实干,开拓进取。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 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 法独立开展工作。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 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 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S)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 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 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 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通过学校的 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 设、财务预决算、装备基建项目采购管理等重大问题,并予 以监督。(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 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 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支持学校颁布施行,并 于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S)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 年,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内工会会 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 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 期召开。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主要对 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对学校重大教育 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学校校务委员会由15名校务委员组成,包括学校领导、 教师、学生、家长、专家和社区(社会)代表等多方人员。 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次。校务委员会会 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表决实行少数服 从多数原则,全体校务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 整合家长资源,丰富教育内容,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方 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并参与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和 工作计划的制定,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工作 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五条学校建立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代表组成的 考核委员会,负责接受师生申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 建立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校制度完成学术考核。政教处负责学 生及家长申诉,并建立申诉程序。第十六条学校形成到周边社区走访机制,广泛收集社区 和群众意见,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委 员会、膳食委员会必须设有家长代表。团组织定期组织志愿 者活动服务于周边社区和居民。第十七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 查、审计、监督。第十八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九条学校各处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是在 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行政等方面工作。年 级部设级部长,负责本年级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年级部和教研组 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 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 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按照XX省办学行 为规范执行。依据课程标准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 教学,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其它各项 工作以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新世纪培养创新型人才, 让每一个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人、文明人、现代人 坚持以人为本与制度相结合,让每一位教职工成为管理的主 体,以公平、公开、公正达到民主与和谐;坚持自主与严格 相结合,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学会健体、 学会创新。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 计划开足、开好。以此基础上开设好学校的选修课程、校本 课程。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具备学校特色的校本教材。第二十四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大力 创设校园普通话氛围。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 准,强化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行教学活动。第二十五条坚持教学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 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保证教学设备利用 率,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六条依据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 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实行四 十五分钟课时制,在保障总课时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调整 每节课课时量。第二十七条每学期期末在教体局的指导下进行期末考 核。第二十八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业余时 间进行有偿集体补课,不参与任何社会力量办学,不得歧视 后进生。任何教师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上级教育行政部 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其他书籍,不得将编印的 复习资料、试题等在学生中推销。第二十九条教务处和总务处根据学校发展,不断改善办 学条件,提升设备档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 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 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 档。第三十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 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 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 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 发生。第三十一条加强行政领导值班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 评比。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第三十二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 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 化活动;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紧张有序的 学校生活氛围。第三十三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 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第三十四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 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 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第三十五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 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第三十六条学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与知名教育团体或 机构实现联合办学,经教体局核准后实施。学校可以自主与 相关学校形成姊妹学校关系,开展教育教学,教师成长等交 流活动。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立家长学校,由学校政教处和家长委 员会共建。家长学校以促进良好家庭教育为目标,为学生家 长学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保障。家长学校校 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兼任,授课老师主要由班主 任担任,学校可以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长 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八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 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 克己奉公,讲求实效。第三十九条各岗位职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规范工作 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各岗 位按照择优竞争上岗的原则,学校每年与其签订岗位合同, 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学校可以让其转岗或不再聘任。第四十条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加 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 杜绝铺张浪费。第四十一条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依法向学生 收取费用。第四十二条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 划,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 育主管部门检察和监督。第四十三条切实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 浪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 管部门书面报告。第四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合理规划学校中长 期发展规划。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校舍及设施 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创造优美育人环 境。严格执行校舍维修与环境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及时更新档 案内容。校舍场地归学校专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 出租出借及改变其用途。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 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 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 园。第四十五条保持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窗明几净,物 品设施排列有序。第四十六条师生车辆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 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第四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 防电、防毒、交通等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 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第六章教师职工管理第四十八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九条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等各项 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 恳工作;钻研业务,崇尚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 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第五十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 和良好师德。第五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 接受继续教育。第五十二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 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 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 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五十三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 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 核。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第五十四条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 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教师聘任、 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空岗补聘必须按照教代会通过的实施 方案进行,突出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学校校务委员会有权对 实施方案进行定期修正和解读,以满足现代化学校发展需 要。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 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教师、 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 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学生管理第五十六条根据教育局划分的学区,招收当年应届毕业 生入学。第五十七条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 习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报教育局批准后,可准其休学。 期限为1年,不得提前或延迟复学。第五十八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 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对学习 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励。第五十九条学校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档 案,按学期记载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学校 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毕业离校后,学校保存备查。加 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严格手续 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颁发,学生档案,各项纪律制度。第六十条对学生的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评价要涵盖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学 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积极开展具有我校特色君子评价 体系,发展完善合作评价体系。学生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 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 教学设备和仪器、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评语等级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 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十一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培养良好的思 想品德和道德情操。(三)勤学苦练,培养能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 志成才。(四)严格遵守学校的规范,自信、自律、自理、自强, 做文明人。(五)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光添彩。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报区教体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 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方可通过,并报教体局批准。第六十三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学 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第六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执行中的解释权在校长室。自批准之日起施行。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