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安《安全管理》考前十页纸.docx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级死亡/人重伤(急性工业中毒)/人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23010021亿元重大事故V30和210VlOo和250<1亿元和25000万元较大事故Vlo和23<50和210<5000万元和21000万元一般事故<3<10VlOoO万元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陷患。3 .海因里希法则:事故中,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P34.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5 .系统工程中的安全: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物,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危险性是对安全性的隶属度;当危险性低于某种程度时,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安全工作贯穿于系统整个寿命期间。6 .本质安全分类:失误-安全功能;故障-安全功能。7 .安全生产许可是指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第二节事故致因及安全原理1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美.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中提出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2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1)遗传及社会环境;(2)人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5)伤害。3 .博德(Frank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1)控制不足-管理;(2)基本原因-起源论;(3)直接原因-征兆;(4)事故-接触;(5)受伤-损坏-损失。4 .北川彻三新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事故的基本原因:管理原因、学校教育原因、社会或历史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5 .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室息和冻伤。6 .事故防范对策: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压缩空气代替电力,水力代替炸药采煤;限制能量:低压电器、转速、炸药量;防止能量蓄积:低高度位能,爆炸气体浓度,接地除静电,避雷针;控制能量释放:水闸墙防止高势能地下水涌出;延缓释放能量:安全阀、全面崩落法、减振装置:开辟释放能量渠道:接地、探放水、抽瓦斯;设置屏蔽设施:防护罩、安全围栏、防护用品:在人、物与能源间设置屏障:防火门;提高防护标准:双重绝缘、监控监测、个体防护用具;改变工艺流程:无毒物质;修复或急救:治疗、急救和限制灾害范围。7 .系统安全理论的主要观点:(1)改变了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的故障,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2)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3)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应考虑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消除几种选定的风险;(4)危险源不是一成不变的。8.安全原理系统原理动态相关性原则、整分合原则、反馈原则、封闭原则人本原理动力原则、能级原则、激励原则、行为原则预防原理偶然损失原则、因果关系原则、“3E”原则、本质安全原则强制原理安全第一原则、监督原则第三节安全心理与行为L胆汁质的人被认为是“马路第一杀手”,多血质的人排第二。2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按其强度的不同排列成5个等级层次:一是生理需要;二是安全需要;三是归属与爱的需要,随着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的实质性满足,个人以归属与爱的需要作为其主要内驱力;四是尊严需要,既包括社会对自己能力、成就等的承认,又包括自己对自己的尊重;五是自我实现。3 .与行为安全密切相关的心理状态:省能心理、侥幸心理、逆反心理、凑兴心理、好奇心理、骄傲、好胜心理、群体心理。第四节安全生产管理理念1 .传统的本质安全化(狭义):指机械、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系统的本质安全化(广义):是指包括人一一机(设备、工艺等)一一环境(热环境、照明、噪声、震动、粉尘以及有毒物质等)一一管理(对人、财、物的全面调度)达到“思想无懈怠、制度无漏洞、工艺无缺陷、设备无隐患、行为无差错”的状态。2 .风险预控:风险辨识与管理、不安全行为控制、生产系统控制、综合要素管理和预控保障机制(PDCA).3 .安全发展的基本特征:科学性、战略性、宏观性、导向性和实践性。第五节安全文化1 .杜邦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可以使用员工安全行为模型描述:自然本能反应阶段;依赖严格的监督;独立自主管理;互助团队管理(安全视为个人成就)。2 .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功能导向功能使个体的目标、价值观、理想与企业的目标、价值观、理想有了高度的一致性和同一性凝聚功能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功能用企业的宏观理想和目标激励职工奋发向上辐射和同化功能安全文化在一定群体中形成,便会对周围群体产生强大的影响作用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L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4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5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化。6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为:(D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L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2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3)系统性原则,全过程、全员、全方位。(4)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严密、完整、有序C3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4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4)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岗位安全规范;(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记忆:教育人员发防护,岗位特殊工器具,现场作业也健康)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三同时”制度;(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记忆:安全设施三同时,定期巡检操规程。)6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记忆:环标作精职位)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1)起草;(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3)审核;(4)签发;(5)发布;(6)培训;(7)反馈;(8)持续改进。8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第三节安全操作规程L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全式一般由总则或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通常采用简式,规程的文字应简明。9 .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D要考虑并罗列所有危险和有害因素,有针对性地禁止操作工人去接触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部位,防止产生不良后果。(2)要考虑因各岗位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不安全问题。(3)要考虑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要考虑因设备出现故障停车后,操作工要弄清通知对象。(5)要考虑作业中每个工作细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问题。第四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人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P522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3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5)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4 .培训学时要求:(1)主要负货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48学时,每年再培训16学时;其他单位32学时,每年再培训12学时。(2)其他从业人员:新从业人员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72学时,再培训时间20学时。(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6年,全国有效。3年复审1次。从事10年以上,符合相关要求,复审时间可延长6年1次。复审和延期复审前,应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试合格,时间不少于8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5 .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矿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和其他。第五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1 .安全生产法28条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 .落实“三同时”要求的五个环节(1)安全评价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设计及审查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货。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3)工程建设质量责任。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4)验收及监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5)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的规定:(D海洋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陆上新油田开发项目、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的陆上新气田开发项目:(2)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或者设计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3)设计生产能力IOOo万吨/年以上或者设计边坡20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4)设计总库容1亿立方米或者设计总坝高200米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负责实施。4 .对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及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5 .施工和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6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负责。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7 .工程监理单位:(1)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旅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8 .试运行:(1)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2)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六节重大危险源L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C(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满足该式:ql/Ql÷q2Q2+q3Q3+w,qNQN>1,3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R=吵”生+°丸)4.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四个级别,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表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重大危险源级别R值一级R100二级100>R50三级50>R10四级R<105.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七节安全设施管理1 .预防事故设施:(1)检测、报警设施;(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3)防爆设施;(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5)安全警示标志。2 .控制事故设施:(1)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2)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P80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2)灭火设施。(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4)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5)逃生避难设施:包括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第八节特种设备设施安全1 .特种设备的定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 .特种设备机构和人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4 .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改造和定期检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并且应当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耐)压实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或A级高压以上电站锅炉由于检修周期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内部检验时,在保证安全运行(或停运)的前提下,在使用单位主要负货人审批后,可以延期安排内部检验(一般不超过一年并且不得连续延期),并且向锅炉使用登记机关备案,注明采取的措施及下次内部检验的期限。当移装锅炉投运前或锅炉停运一年以上需要回复锅炉运行前也应进行内部检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第九节安全技术措施L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1)消除危险源: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理的结构形式,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等。(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减少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防止能量蓄积,安全地释放能量等。(3)隔离:防止事故的发生和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事故的损失。(4)故障-安全设计:发生故障或事故处于低能状态,防止能量的意外释放。(5)减少故障和失误:安全系数、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等减轻物的不安全状态。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1)隔离:隔开、封闭和缓冲等。(2)设置薄弱环节:锅炉上的易熔塞、电路中的熔断器等。(3)个体防护。(4)避难与救援。设置避难场所,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暂时躲避,免遭伤害或显得救援的时间。事先选择撤退路线,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按照撤退路线迅速撤离。事故发生后,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迅速的救护。另:安全监控系统即防止事故发生又减少事故损失。第十节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管理L作业现场环境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参照GB13861分类:(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室内梯架缺陷,室内安全通道缺陷,房屋安全出口缺陷,采光,空气,温湿度、气压等。(2)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脚手架、阶梯和活动梯架缺陷,地面开口缺陷,建筑物和其他结构缺陷,门和周界设施缺陷,作业场地地基下沉,作业场地安全通道缺陷,作业场地安全出口缺陷等。(3)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强迫体位,综合性作业环境不良等。2 .安全标志:(1)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等。红色。(2)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触电。黄色C(3)指令标志: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佩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蓝色。(4)提示标志: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绿色。3 .“PDCA”循环: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iOn(处理)。第十一节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 .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2 .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主体:股份制、合资一决策机构(董事会),国有企业一主要负责人(厂长或总经理);个体工商户一投资人。3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行业类别计提依据煤炭生产企业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筑安全工程造价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交通运输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冶金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机械制造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当年实际营业收入4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5 .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6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9 .职工符合前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10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十二节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L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2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3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1)安全检查准备。(2)实施安全检查。(3)综合分析。(4)结果反馈。(5)提出整改要求。(6)整改落实。(7)信息反馈即持续改进。4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或局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第十三节个体防护装备管理L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 .个体防护装备基本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当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2)用人单位应在入库前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进货验收,确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对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个体防护装备,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3)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原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危害因素,现有个体防护装备不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需要另外配备时,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后,方可继续作业。(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不得以货币或者其它物品替代。3 .用人单位应对其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接纳的实习生和允许进入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4 .培训及使用:1)用人单位应按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危害种类和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防护要求,本单位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防护效果、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方法、检杳方法等。2)当有新员工入职、员工转岗、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发生变化、法律法规及标准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培训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培训。3)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在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前,作业人员应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检查(如外观检查、适合性检查等),确保个体防护装备能够正常使用。5 .维护、判废和更换:1)个体防护装备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公用的防护装备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2)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个体防护装备,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C3)被判废或被更换后的个体防护装备不得再次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经检验或检查被判定不合格;个体防护装备超过有效期;个体防护装备功能已经失效;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它判废或更换条件。.第十四节特殊作业安全管理L项目负责人负责向监护人员、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装备、紧急情况的处理、应急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相应的作业票证。2.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补充:遇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升级管理)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6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领导(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车间审批。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7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IOln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IO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2)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8 .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h09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作业前30D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氯气浓度,并2h记录1次;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10 受限空间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11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要求如下: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12 盲板抽堵作业许可管理: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审核或会签、单位生产部门审批。10.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措施:(1)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3)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4)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选用防护用具。(6)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8)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可能造成烫伤或冻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防冻措施。(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10)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人共同确认。(11)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同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下游相关单位。IL高处作业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mWhW5m时,称为I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Vh15m时,称为II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mVhW30m时,称为III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h>30m时,称为Iv级高处作业。1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