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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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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5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特制定XX年冷水江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科学监管的原则,严格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遵守药品监督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药品从营人员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冷水江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及成员如下: 组长:段太明 副组长:陈英、谢荣华、阳永健 成员:向国庆、唐友建、陈亮忠、刘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药品监督股。 三、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时间 1、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2、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从4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前结束。 四、日常监督检查重点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证后许可事项变更及软硬件变动情况。 (二)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主要查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养护档案、质量信息档案、企业培训档案、进货质量评审、制度考核记录和药品销售记录及购销票据等),质管人员在职在岗及药品营销人员管理情况,仓储(店堂)条件及管理情况(特别是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及温湿度记录)等。 (三)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范化药房要求管理药品。 (四)查经营单位经销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要求企业不得经销下列保化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市场产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严格标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 三结合 。即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相结合,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稽查相结合,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加强领导,严守纪律。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范文二: 温岭市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有效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力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批发、专营及药店兼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其他零售及化妆品使用单位逐步开展检查; (二)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家,对批发、专营及药店兼营单位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家; (三)逐步建立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 (四)与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职责分工 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由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牵头组织日常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分镇(街道)落实到各监管片组,由各监管片组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重点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及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品种等。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质;保健食品进货渠道和购销票据是否正规;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标识和宣传是否符合规定;购验记录、批发记录是否建立;有无经营假冒伪劣、过期等产品;保健食品是否专区(柜)存放。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情况。检查委托生产情况,包括委托双方企业的合法性,委托生产协议是否签订等;原辅料购验、储存、使用及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建档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或使用未经批准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有效许可批件(包括委托生产品种)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备案;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生产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产品批批检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不合格原料和产品及退货产品的处理情况。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 重点针对特殊用途化妆品及美白、祛斑、抗皱、祛痘抗粉刺、染发和去头屑6类易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品种。检查化妆品进货渠道和购销票据是否正规;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所经营的化妆品标识和宣传是否符合规定;购验记录、批发记录是否建立;有无经营假冒伪劣、过期等产品;化妆品是否专区(柜)存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XX年是我局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的第一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关系、建立工作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及稽查大队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执法技能等的学习,认真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引导,提高企业意识。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所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业行为。统一检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记录,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店(示范柜台)创建活动。对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有效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四)积极探索,完善监管机制。认真排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点,及时总结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开拓监管新思路、积极探索监管新方法,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建立监管信息通报机制等。 范文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为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工作,提升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做出新的贡献。 二、整顿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主要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营店、批发单位、商场超市专柜、药店、宾馆、美容美发机构等; 2、重点内容,主要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合法性、标示标签、购货验收制度、储存卫生条件、产品宣传、产品保质期等。同时在检查中进一步摸清我县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底数。 3、查处重点,主要是依法全面清理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整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和使用药品及医疗器械行为。 三、检查内容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备案;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盗用、冒用其他批准文号、说明书或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违法添加药物;是否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具体检查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索证制度、各种记录、进货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质量管理制度;实际经营中是否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有无相关记录;零售企业门店保健食品是否单独分柜(分区)陈列;设置有仓库的企业库区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化妆品: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查看复印件)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质量管理制度;实际经营中是否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有无相关记录;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标示、说明书等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合法;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做好化妆品日常监管和违法添加检查;对经营管理薄弱的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不明、资质不符的产品要进行溯源调查,加大打击非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增大社会效应及震慑力,确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化妆品。 四、时间安排: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 五、组织机构 成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大夯 副组长:周彦祥 成员:马旭艳、马旭东、张海滨、张玉转、赵海宁、王丽颖 第一小组:马旭艳、张海滨、张玉转负责人:马旭艳 辖区范围:中心路以东(包括中心路两边以及两个工业园)辖区内保健食品以张海宾为主,化妆品以张玉转为主。 第二小组:马旭东、赵海宁、王丽颖负责人:马旭东 辖区范围:中心路以西,辖区内保健食品以赵海宁为主,化妆品以王丽颖为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检查人员要明确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要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监督。要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要依法依规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销售,并采取下架、责令召回等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采取责令召回、封存产品等措施。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律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 (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出勤,按时到岗,监督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每天每小组监督检查单位数不得少于12家。 七、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杜绝检查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八、设立举报电话 安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060085,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并及时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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