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8号关于上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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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号关于上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doc
祁连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精神,根据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11111号)和海北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祁连县县委 县政府关于祁连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回归利益,综合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已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整体推进人事分配、服务价格、支付制度、药品采购、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性的新机制,加强县医疗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服务半径,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乡、一般大病不出县,使全县城乡居民有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公立医院的改革,达到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使公立医院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降低服务收费,回归公益性质,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公立医院在改革中有所发展,医务人员在改革中看到希望、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三、试点范围祁连县人民医院、祁连县藏医院及阿柔、扎麻什、野牛沟、央隆、八宝、峨堡、默勒、多隆、柯柯里9所卫生院。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管办分开,建立新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全县公立医院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制定并落实全县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主体、以县藏医院及9所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祁连县医疗服务中心,对全县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行,建设紧密型实体化县医疗服务中心,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资源共享,合理分工,优势互补。 县医疗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为县医疗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主任采取公开竞选或政府聘任方式产生,对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人事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和工资奖金分配等负总责,向县人民政府负责。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组成中心管理层,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取消主任、副主任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行政级别。县医疗服务中心实行事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事关县医疗服务中心长远发展和涉及广大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切实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县医疗服务中心另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纪委、发改、人事、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编制等部门组成,监事会独立地行使县医疗服务中心的监督权,包括调查和审查县医疗服务中心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对县医疗服务中心所属的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县医疗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督和约束。(二)实行医药分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县实行医药分开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配备比例要达到基本药物品种的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比例;逐步降低医用耗材加成比例,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予以补偿。要建立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将县医疗服务中心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完善经费补偿机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医疗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基本运转经费等纳入综合收支预算予以核定,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县级财政通过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县级财政对符合规划的大型设备购置给予一定补助,对县上确定的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费用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对县医疗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按服务成本予以保障。县财政对县政府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发生的费用基于专项安排。支持县藏医院的发展,加强县藏医院的特色建设。多渠道筹资,逐步清理化解县医疗服务中心的历史债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按不计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和增设药事服务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提高和增设的标准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调整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负担。改革医疗保险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积极推行总额预付制,住院及门诊大病按病种定额为主,门诊统筹按人头定额为主的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参保(参合)病人住院医药费用周转金制度和即时结报制度,实行医疗救助“关口前移”推行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事前救助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患者就医。(三)推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县医疗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公立医院服务城乡居民的公益性作用。(四)实行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县医疗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关,根据职责和各自职能,管理机关内设6个职能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信息中心、党支部、工会。县医疗服务中心按展县编制部门核定下达的人员配备总量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人员配备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90%,县藏医院配备医务人员和藏医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合理控制和设置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规模和数量。县医疗服务中心要健全以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等情况,制定岗位位置方案,完善聘用制度,实行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县医疗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和职工逐步由“单位人”变为“兴业人”,由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在县医疗服务中心内按岗需求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核定公立医院个岗位的专业人数及技术层次人数,做到职业资格与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招员进人、用人。除主任外,副主任、县藏医院和9所乡镇卫生院以及县医疗服务中心机关各职能机构负责人由主任提名,经主管部门和党支部同意后聘用。医疗科室主任、科室医务人员分别由院长、科室主任提名,经县医疗服务中心党支部考察同意后,由主任或院长聘用,三年一聘。继续执行央隆卫生院长年薪制。一般管理人员(含工勤人员)由院长聘用。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评先选优及解聘的依据。县医疗服务中心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要向技术骨干、科学带头人、临床医师和一线护士倾斜,其中学科带头人、医学专家的收入高于医院管理层的平均水平。(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和信息服务机制。依托国家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优先改善县医疗服务中心设备配备和服务条件,重点支持急诊科、临床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以及老年护理、血液透析、康复、儿科、妇产科、口腔、病理、精神卫生、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等医疗薄弱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藏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藏医药简便验廉特色和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县医疗服务中心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健全县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每3-5年轮训一遍。新进入县医疗服务中心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原则上须具备相应资格并进行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学科带头人,加强临床、护理、影像、检验、药学、病理等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每年选派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州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例不低于1:2。在职称晋升和聘用等方面,对长期在县医疗服务中心工作的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注重临床经验、技术水平、患者满意度等基本条件。通过政府给予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医疗服务中心长期职业。加快县医疗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到2012年底,县医疗服务中心建立满足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品管理等功能的县医疗服务中心管理信息系统,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医疗服务中心信息平台,以及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开通县与乡、县内与县外对口帮扶县医疗服务中心远程会诊系统,基本实现医疗质量控制、药物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技术监管。(六)开辟医疗绿色通道,完善便民惠民机制。县医疗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无节假日门诊,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广泛开展便民门诊,开辟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供导诊、咨询、叫号、报告单打印等便民服务。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购用抗菌物品种不超过35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不超过20%。要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开展的病种数不少于8种(藏医院不少于5种),并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8种。建立患者投拆处理机制,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受理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帮扶机制。县医疗服务中心要积极联系省、州大医院,引进和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帮扶机制。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下基层,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技术水平,吸引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现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发挥农村牧区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七)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县医疗服务中心科学化管理机制。县医疗服务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会计师岗位,由县财政局向医疗服务中心委派1名会计师,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度,加强内部和外部审计。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强化经费预算和收支管理,全面推行全成本核算和控制,建设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和成本绩效分析,提高县医疗服务中心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强人员、医疗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等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八)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医德风范机制。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强化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严格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加大不良行医行为监管和惩戒力度,严肃查上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作风的良好风气。五、实施步骤、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6月-7月)。通过考察、论证、制定祁连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动员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7月-8月)。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总结形成完善的制度和实施办法。3、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0月)。在完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试点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4、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总结公立医院改革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家、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及其他地区取得的先进经验,修订完善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符合本县、本单位实际的实施细则,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二)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申请财政,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县医疗服务中心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加强舆论引导。协调县电视台及省、州报刊社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