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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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目.doc
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一、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目录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一)领导班子的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1.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工委份内之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自觉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承担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政治责任。2.树立党风廉政全局观,坚持领会上情与掌握下情相结合,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定期分析研判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与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3.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紧密结合高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以及组织部、党政办、机关党委、财政局等部门的职责,建立并严格实行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4.每年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分解责任,压实工作职责。5.突出抓好部署、动员、督查、考核等工作落实的重点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及其责任制落实情况。2.选好用好干部6.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追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按照蚌埠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开展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一)领导班子的责任3.抓好作风建设9.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酒桌文化”专项整治,定期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分流督办,弛而不息地反对和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10.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党的制度建设,开展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1.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查处和纠正工作长效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12.认真落实高新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区党工委班子成员每月接访不少于1天。13.深入开展高新区查处群众身边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5.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4.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出重拳”,支持纪检监察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1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及时听取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反腐败协调领导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委、组织、审计、综治、司法等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16.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覆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高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17.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失职失责的,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18.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继续推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情况报告、重点项目招商主要领导表态制度。19.落实高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紧密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20.针对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和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个性责任,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推行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1.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准确领会上情、全面掌握下情,对照党工委班子集体责任,承担亲自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政治责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高新区实际,领导制定每一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各方责任。4.注重调查研究,定期听取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5.领导开展对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推进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6.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工作部署、听取汇报时,必须提出廉洁从政要求。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每年开展1次讲廉政党课或警示教育谈话活动。7.抓好廉政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8.督促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发现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交区纪工委处理。9.主持召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列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0.按照高新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考核。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抓好“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11.每年选择一至两项难点、重点工作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牵头主抓,以重点、难点的逐个突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12.围绕“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程项目方案、流程图和任务分解表,层层推进落实,狠抓问题处理。4.支持查办案件13.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签批,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4.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突出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机制。15.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及时听取审计情况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16.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17.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查处“四风”、腐败问题整治行动和高新区“酒桌文化“专项整治要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18.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特权思想,防止特权现象,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落实分管职责1.协助区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参与高新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分析研究、安排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树立“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指导、督查和报告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三)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2.强化工作指导3.研究落实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注重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之中,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推行阳光透明运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5.认真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书记约谈暂行办法,抓好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以及作风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谈心交流,关注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状况,督促下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6.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与错误思想。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4.带头遵纪守法7.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8.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查处“四风”、腐败问题整治行动和高新区“酒桌文化“专项整治要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9.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特权思想,防止特权现象,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1.协助党委准确研判本地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责任分工、任务分解、“签字背书”、年终工作总结报告、检查考核等具体责任。2.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牵头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3.协调解决本地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情况。4.认真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书记约谈暂行办法,每年分别约谈班子其他成员至少1次、约谈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少于1次。了解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求。5.落实述责述廉及评议制度。区党工委、区纪工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区党工委书记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每年组织开展区直单位、乡镇(社区)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工委述责述廉并现场评议。 2.维护党的纪律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7.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8.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9.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10.严格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11.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 3.深化作风督查12.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和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13.大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14. 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15.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严肃查办案件16.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按照程序处置问题线索,不瞒案不报、压案不查。17.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区党工委、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18.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19.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加强涉案款物管理,防止出现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或收缴的涉案款物情况。21.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考核,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22.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针对案发原因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进制度防腐建设,发挥惩治腐败工作治本功效。5.强化党内监督23.加强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及时发现、查处纠正和整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请示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以及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24.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2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26.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和纠正发现的问题,推进惩防腐败制度建设,又督促落实责任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监督工作实效。 6.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27.推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建立“一案双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督促各级各单位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28.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各项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29.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以及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坚持用铁的纪律和身边的事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工作。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30.加强廉政文化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拓宽廉政文化传播路径,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形成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31.协调运用好宣传资源,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刊发宣传稿件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重要信息,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党工委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目录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一)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1.履行领导责任1.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 落实述责述廉及评议制度。区党工委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3.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委、社会事业局党委、公安分局党委、行政执法局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秦集镇党委、天河科技园党工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以及部分单位(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4. 认真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书记约谈暂行办法。每年分别约谈班子其他成员至少1次、约谈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少于1次。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提出针对性要求。5.每年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及时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听取考核情况汇报,运用考核结果。6.支持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实施“一案双查”。7.组织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查处群众身边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酒桌文化”专项治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等廉洁自律方面的专专项治理活动。8.落实上级巡察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巡察整改意见,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及时听取监察室工作汇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提出的监察建议和作出的监察决定。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9.认真落实高新区财政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及时听取审计情况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一)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1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工作部署、听取汇报时,必须提出廉洁从政要求。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每年开展1次讲廉政党课或警示教育谈话活动。11.抓好廉政谈话。对领导班子成员、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2.督促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发现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交区纪工委处理。13.主持召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列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4.按照高新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考核。3.支持纪律审查工作15.支持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及时签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16.及时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和督办,及时排除干扰和阻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带头遵纪守法17.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18.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酒桌文化”专项整治要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19.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特权思想,防止特权现象,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二)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1.落实分管职责1.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分析研究、安排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任务落实。2.强化工作指导4.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5.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对重要风险点和党风廉政薄弱环节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予以重点加强,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治理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加强教育监督管理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行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9.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指正,明确要求,督促整改,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0.对发现的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工委报告。11.领导全区纪律检查工作,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12.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13.协助党工委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的贯彻落实。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二)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4.加强纪律检查14.协助党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协助党工委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督促考核结果运用。15.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执纪特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的审查力度。16.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17.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18.按照党工委意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责。19.及时核查上级巡察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组织抓好巡察工作。按照党工委部署,开展综合巡察,提高巡察频次,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21.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工作机制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22.加强对党工委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告知、述职述廉等制度。23.严格审查党工委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与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新提任干部的集体廉政谈话工作。24.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突出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5.带头遵纪守法26.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27.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酒桌文化“专项整治要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28.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特权思想,防止特权现象,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责任项目具体措施和要求(三)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1.落实分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2.协助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分析研究、安排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担当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任务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4.半年向党工委汇报1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开展1次述廉述责。2.强化工作指导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6.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对重要风险点和党风廉政薄弱环节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予以重点加强,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教育监督管理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8.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行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9.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指正,明确要求,督促整改,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0.对发现的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工委报告。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案件。 4.带头遵纪守法11.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12.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8条、区党工委16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酒桌文化“专项整治要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1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特权思想,防止特权现象,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