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综合业务论文.doc
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委工作部 赵 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事关党的建设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新路子。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的规律、新的特点。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等等。在这样的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对此,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可以说,中央作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根本举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以往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解决我国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保证发展循着科学的轨道健康运行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反对和防止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腐败产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最终离不开生产力落后的原因。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要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原则,就必须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首要的是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和“四个作用”。“三个观念”即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的观念;科学发展观不仅仅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应当统领反腐倡廉发展全局的观念;反腐倡廉工作不仅仅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也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四个作用”,即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作用、统领作用、推动作用和保证作用。二、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根本的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思路、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能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策措施。(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推动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工作大局服务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求主动,坚持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去谋划,使改革开放解放的“生产力”与反腐倡廉形成的“免疫力”结合起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要在保障科学发展、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上得到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妨碍科学发展的各类问题,认真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讲实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施政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反腐倡廉建设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发展的目的,即是中国共产党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切实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积极为群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把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到依法监督、依法执纪之中,大力营造有利于思想解放、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氛围。(三)反腐倡廉建设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规律和反腐倡廉的工作规律,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运用监督的成果深化教育效果,同时用制度来规范和巩固教育成果;在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着眼全局,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制度建设。 (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把统筹兼顾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方法,从整体上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中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以及这些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各项工作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探索和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和影响,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要求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还没有真正形成,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理念和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但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缺少协调性。主要表现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实践上,还处于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的状态。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还仅仅停留在理念、工作指导思想这样抽象化、概念化、理论化的层面,而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体现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谋划、部署和安排上不够,工作方式、工作措施还没有达到科学化的要求。二是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问题的行为缺少明确具体的界定标准和惩处依据。比如,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和惩处办法。三是科学的反腐倡廉建设政绩观没有真正树立,片面强调查实问题、惩治腐败,而忽视澄清事实、预防腐败,这些错误的政绩观仍是科学推进、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障碍。四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反腐倡廉建设在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还不够紧密。一是融入点还不够多。对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不够,缺少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探索,融入点还仅仅局限于通过促进作风转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等治标性渠道和手段,围绕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谋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够。二是融入载体创新不够。传统性、常规性抓融入的办法较多,适应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需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少。三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拓展深度不够,源头治腐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还有待加强。四、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惩防体系关键是认认真真地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尤为重要,尤为紧迫。要从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出发,切实把教育工作抓实抓好,尽最大努力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注意超前研究腐败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措施,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突出教育的重点内容,使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广大党员干部,主要是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和党规党法教育,树立起公正清廉的形象;对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开展廉政文化创建,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用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占领阵地、教育人民,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社会风气和价值取向,为各级干部创造好的从政氛围。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使人不能腐败,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很多腐败问题,表面看是权钱交易,是人的问题、钱的问题、权的问题,从深层次上剖析,与现行制度存在缺陷有直接关系。必须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法制上保证反腐倡廉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工作岗位和环节,要抓紧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要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填补体制、机制和制度设计上存在的漏洞,使想搞腐败的人无机可乘。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使人不敢腐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从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几乎无一例外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必须从解决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完善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开展巡视等途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关键是对权力进行科学的分解和制衡,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要形成监督的合力,使每个党员干部都生活在严密的监督之下,要自觉接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干部党员。 (四)大力深化干部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各级党组织要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是统一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从深化干部体制改革入手预防和惩治腐败,扩大公开选拔干部的范围和数量,保证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落实和完善干部辞职和任职回避制度、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既要抓紧治标,更要抓好治本。要坚持实践是检验政绩观的标准,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有机结合起来,把脚踏实地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改革的思路推进深化干部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 * * *科学发展需要反腐倡廉,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经济发展的新跨越、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