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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地税合作情况总结(共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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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地税合作情况总结(共9篇).doc

    国地税合作情况总结(共9篇) :情况 合作 国地税 国地税合作规范3.0 国地税合作工作总结 国地税合作经验材料 篇一:国地税联合打造“合作共同体” ××国地税联合打造“合作共同体” ××国税局、地税局在建设全国规范、现代、文明纳税服务示范点过程中,大胆尝试,积极创新,着力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坚持下活国地税合作“一盘棋”,积极探索联合办税新模式,打造“合作共同体”,全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米”。 一、 深度融合,实现“功能再造” 将创新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作为打造“合作共同体”的基础,充分发挥“1+12”的效果,实现结构和功能的“新生”,切实化解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报”等办税负担。一是制定国地税重点合作项目清单。确定了8大专题23项类别55个具体项目的合作内容,联合建立“××税收服务中心”;划分8个对应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人员,确保分解任务得到落实。二是设立8个国地税联办窗口。每个窗口均可同时受理国、地税两家涉税事项,实现了“一厅办两事”到“一窗办两事”的升级,窗口单位时间业务办理量提高近三成,纳税人排队时间平均缩短40%。三是整合叫号机系统。对原有的涉税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分流纳税人,进一步改善了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秩序和办税环境。 二、 统筹协调,促进“血液循环” 将抓好统筹协调工作视为“合作共同体”高效运转的关键,引导纳税人适应办税新变化,轻松享受“税收服务中心”便捷服1务。一是统一导税口径。明确规范联合办税窗口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实现导税服务一个口径;加强对导税人员的联合培训,发放国地税合作规范宣传指南,确保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宜。二是加强涉税辅导。国地税在纳税人办税区域各增派1名机动税务辅导员,及时帮助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推行涉税资料联合预审服务,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三是携手政策宣传。借助办税厅电子显示屏、税收政策宣传单、专家咨询岗等方式,联合对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和“营改增”政策开展宣传讲解,辅助纳税人正确填报资料数据,确保纳税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 信息共享,激活“内生动力” 将共享信息资源作为发挥“合作共同体”长效作用的动力,进一步激发潜能,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联合进行网络辅导。双方共建32个纳税服务QQ群和2个纳税服务微信群,研发二维码扫描涉税应用,合力推行自主研发的涉税咨询软件“税易通”手机升级版;成立22人的专家咨询团队,网上定期发布联合办税的最新动态,让纳税人实时了解涉税业务办理变化、窗口设置变动、税收政策变更等。二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根据已有的国地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联合机制,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对全区35户A级纳税人提供“免排队”和预约服务,开设专门的联办窗口“绿色通道”,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诚信纳税荣誉感。三是联合开办纳税人学堂。共同筹划纳税人培训,梳理纳税人清单,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辅导;并对国地联合办税进行重点宣传,提升大众知晓度。四是联合实施进2 户执法。国地税统筹安排税务稽查、个体定额、纳税评估等进户执法事项,共享房地产等行业基础信息、进户交流清单,按季度进行信息交换,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送: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市局领导,局内各单位。 本期编辑:罗丁 联系电话:67676828 3篇二:新形势下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指出要统筹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提升国、地税局合作深度和广度。2004年以来,总局分别下发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合作的意见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为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纳税人对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加强国地税合作已成为新形势下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 一、*市国地税合作实践现状 多年来,*市国税局积极联合地税局结合税收征管实际,不断探索国地税合作配合的新办法、新途径,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信用等级评定、税收宣传、行业信息共享等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广泛的联系和合作。 (一)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管理。从2006年8月1日起,省局要求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国地税局共同制定了税务登记联合办证实施办法,属于国、地税共管户的纳税人无论在国税或地税办一个税务登记证,另一方加盖规章即可,避免重复办证,实现了四个一:一个场地、一套证件、一个税号、一个涉税信息,极大方便纳税人,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效率,降低纳税成本。截止目前,共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约226516户。 (二)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根据省国地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市国地税联合召开协调会,在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订、评估、审定、公告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制定下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评定标准共同评定出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对评选出的A级纳税人,联合下发表彰通报并颁发了奖牌。同标准、同步式的联合信用评定方式使纳税信用评定工作透明化、公正化,极大提高了A级纳税信誉企业的权威性和公开性。2010年以来,国地税联合对约360户次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三)联合开展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和政策辅导。加强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联合成立注税事务所联合年审工作组,对全市3家注税事务所进行年度审验,积极配合省局检查验收小组做好对注税事务所的审验。同时,针对最新重大税收政策,国、地税联合举办政策通报会,使纳税人参加一次活动可获取国、地税多重信息。依托纳税人学校,国地税联合举办税法大讲堂,对全市纳税人代表和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相关人员近200人进行当前税制改革与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税法遵从度。 (四)联合开展营改增及日常税源清查和专项检查。国地税联合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将营改增相关文件汇集并编印成册,同时在国、地办税厅免费发放,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建立完善营改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电子化渠道和人工审核进行交换共享相关涉税信息,联合开展营改增户源清查清理,摸清户源,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以及纳税人营改增后急需解决问题等,确保了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推进。2013年 5月以来,国地税联合举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仪式,5次移交纳税户1023户,其中交通运输业223户。同时,加强日常税源管理,联合开展税源普查和专项检查,联合开展专业市场整治,进一步规范个体市场税收管理秩序。 (五)联合开展国际税务事项管理。按照省局实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制度若干问题通知要求,主动做好国地税协作,传递备案信息,2012-2013传递对外支付税务证明89份;按照总局对烟草公司、工行两户集团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要求,国地税联合成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联合协调工作小组,统一下发总体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进户、统一审计;联合召开国地税协调会议,对总局安排的中国石油等4户企业集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统一规范程序、格式和要求,扎实落实省局推送的各项工作内容。 (六)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发票管理和行风评议活动。国地税步调一致,重点突出,早计划早部署,联合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发票管理和行风评议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的作用,围绕宣传主题,共同加强宣传。自2007年始,国地税连续8年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了多项增辉天中税收与天中崛起和新农村建设系列宣传活动;联合举办普通发票摇奖活动,奖金总额达75万元;联合地税局积极参加政府行风评议面对面,纳税人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就税务部门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依法治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提问,国地税联合对各个问题进行细致回答,相互补台,相互配合,赢得了纳税人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的高度评价。 二、新形势下纳税人对国地税合作的需求 在新的形势下,纳税人对税收工作和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一致希望从方便纳税的角度出发,统一涉税资料报送,统一办税场合,统一申报软件,统一税源管理标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一)减少纳税成本。目前,国地税部门没有统一的税收征管系统,纳税人在缴纳多个不同税种时,需要在国地税之间重复申报,重复填制税收会计报表,需要购买不同的国税、地税申报征管软件,需下载安装不同的网上申报软件和数字认证证书,而且,经常往返于国税和地税部门,浪费了大量时间,同时,在国地税共管户的管理中,两家单位有重复评估检查等执法现象,影响了纳税人的正常经营,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纳税成本。 (二)有效开展税收宣传。根据调研,很多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国地税部门有何差异,征收税种有何区别。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经常出现有纳税人需缴纳地税税种却到国税部门咨询现象。在税收宣传方面,要建立高效的宣传机构,通过行之有效的税收大讲堂、政策发布会、专题辅导会,有针对性地宣传纳税人关注的国、地税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三)高效办理涉税事宜。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在一个服务厅就可以办理完毕一切税收事宜;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完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等事宜,纳税人接受一家税务稽查等。 (四)简便制定税收政策。改变现有政策的复杂性,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归属管理政策,令纳税人不知所从,应尽快理顺国地税体制,进行规范,按税种进行归属,化繁为简,给纳税人创造一个快捷、便利的办税环境。 三、基层国地税部门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税局与地税局虽为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但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面对共同的纳税人,税收征管的流程也基本一致。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较之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更直接、更密切、更方便、更有效,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信息交流和共享尚存在多方面的制约。尽管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信息的共享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由于责任主体欠明晰,以致难以具体实施。这不仅导致了税收征管效率进一步提升的困难,也使得国地税联动合作、沟通的状况难以进一步改善。一是税收征管信息软件不匹配。由于国税、地税征收管理软件的差异,国地税双方数据库信息不能自动地形成比对结果,对于共管户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势必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目前,国、地税大多的合作停留在纸质的、手工的阶段,信息化效率尚需提高。二是行业信息共享内容不匹配。在房地产耗材增值税征管中,一般出现房地产建筑商工程完工后,到地税部门代开发票缴纳营业税,一个工程一张票,没有材料、机械等项目明细,期间消耗的门窗、水泥等建筑耗材、使用的机械设备等涉及增值税的项目,国税部门难以掌握期间,无法予以核实,造成行业耗材增值税流失,且由于纳税人非国税管理税源,在主税种缴纳完毕,后续追缴、调查工作难以有力开展。 (二)税收基础管理尚未形成统一后续管理协作机制。一是基础管理需加强。在税务登记合作中,按照要求凡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由主管国税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凡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由主管地税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变更、停复业、注销等事项,仍由纳税人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对非正常户、登记失效户认定与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后续管理协作新机制。二是税基核定不同。对于达不到起征点的纳税人,有时存在地税部门确认的纳税人实际销售额与国税部门的核定额差异较大,税基核定不一致的现象。对于同一纳税人,国税部门认定达不到起征点,地税部门还让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缴纳地税税款比国税多的情况。 (三)纳税服务合作机制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一是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缺少高层次的长效机制。由于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时,不仅涉及国税和地税的纳税服务、征管、信息、稽查等各个部门,还涉及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各个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涉及不同的征管软件,从而导致在某些环节不易达成共识。目前,国税地税的行业网(来自:WWw.XieL 写 论 文 网:)络仍然是独立的。而从2006年开始国税部门对全国垂直管理体系运用了统一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地税方面却只是在各省建立了自身征管软件,无论从平台设置格式还是运行模块上讲都不相同,这些不一致无法通过单纯升级改造联办软件实现,需要建立更高层次的国、地税协调与合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办税程序繁杂。尚未联合设立国、地税实体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实现了联合税务登记,但当纳税人办完税务登记时,仍然需要分别到两家税务部门纳税鉴定、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分别接受国、地税经营情况的实地核查,程序依然繁杂。 (四)国地税联合检查尚需进一步加强。总局税务稽查规程规定,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各级国地税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以上规定对加强国地税合作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如何进行国、地税联合稽查没有明确规定,不便于两部门实际操作,存在市县国地税稽查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目前,两部门基本上没有开展信息交流和联合税务稽查。而且,由于国、地税部门都得不到对方的稽查情况,对于一些对方发现的问题,另一方还要进行稽查,并且稽查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不一定能够查出来,既不利于稽查结果的利用,也不利于提高稽查效率,更不利于稽查震慑性的发挥。 (五)国地税执法风险进一步加大。国地税共同治税,对于共管户,在管理中经常会出现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情况。譬如,在税务稽查中,由于国、地税稽查的目的着力点不同,在对达不到起征点户的稽查中,国税部门可以认定为达不到起征点,而地税部门在稽查时会认为达到了起征点,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款,导致稽查结论不一样。而一户企业出现两种不同的税务检查结果,无形中增加了执法风险。再如,对于国地税共管的企业,由于受稽查人员和稽查目的等因素的制约,对于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定性会产生不一致的结果,无论企业向国税或是向地税进行行政复议,最后的结果肯定有一家是错的,管理风险较大。 四、加强基层国地税部门合作的建议 整合国税局、地税局的行政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升税务行政工作效率。 (一)深化征管改革,整合信息资源,科学实施顶层设计促国地税合作有效深入。 1、征管改革进程尽量保持同步。国、地税机构设置不同,为联合办税增加了难度。国税机关根据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要求,按照国税职能来进行机构设置,而地税仍按所管辖的地域来设置机构。这样就因国、地税管辖范围不同,主管国税和主管地税管辖范围往往不一致,为纳税人的划分、联合调查的实施、资料的传递等联合项目增加了难度。因此,在哪些方面进行合作,如何合作,需要哪些措施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等诸多方面均需省局以上层面进行规划、设计。 2、整合国、地税税收征管系统。总局应依托征管软件、金税三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坚持成本、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应整合现有的信息、人力、财力资源,建立信息相对即时税收征管系统管理平台。通过管理平台的建设,来进一步整合国税、地税、统计、工商、建设、房管、社保等部门掌握的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税源信息和纳税、减免退税、欠税等征管综合信息,加强对纳税户及其税源的控管,并切实解决登记企业中的零申报企业、非正常企业、未依法登记的纳税人等应当纳入征管范畴的纳税人依法行使纳税义务的问题。 3、建立联合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省局层面需加强完善联合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一是联合日常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对于纳税评估计划,国、地税事先联合确定评估名单、评估时间等事项,以便国、地税联合实施纳税评估,使纳税人避免重复的资料报送。对于日常税务检查计划,国地税也可事先联合确定检查名单、检查时间等事项,以便国地税联合实施税务检查,最大限度地解决重复检查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互相通报及介入。国地税办理重大案件时,发现涉及对方业务的重大税收违法线索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实行联合检查;对各自接到的举报案件,有对方管辖范围的,及时向对方传递信息或商请对方介入,确保税收违法案件的及时、全面查处,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办税效率,扩大国地税合作的范围。 1、联合设立办税服务厅。省局层面需统一明确联合设立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事宜。一是联合设立实体办税服务厅。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普通发票代开、涉税审批等业务 一厅通办。二是联合设立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整合国、地税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为应用方便快捷、便于纳税人操作的网上联合办税平台,逐步拓展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网上申报、网上涉税审批、网上下载表证单书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控管,达到执法最公正的目标。 2、强化所得税管理。一是统一所得税汇算清缴标准和要求。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国地税可以共同组织召开共同对新办企业或重点服务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统一发布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有效解决部分重点纳税人两头跑的问题,既有效提高税种管理效能,又有效提升税务部门新形象。二是统一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对财务制度不健全需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国地税应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核定征收办法。对建筑业等经营规模、方式、范围基本相似的企业,国地税应执行统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避免因主管税务机关不同而形成税收负担不公。 3、提高征管合作深度。对涉及国地税共管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统一的定税依据;共同搭建电子申报缴税平台,实现同一纳税人用一个银行账户缴纳国地税税款;对边远地区和专业市场的涉税事项实行统一征管等。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理科学化,为国地税协调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1、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一是建立专题研讨机制。针对税收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税收征管专题研讨活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内容包括纳税人注册、变更及注销情况,区域税收征管措施,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经济指标、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及相关税收分析等,减少国地税在执行政策口径上的差异,促进税负公平。二是建立营改增沟通机制。明确国地税双方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宣传与解答,避免纳税人在国、地税大厅两头跑的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双方应及时进行反馈;国、地税应加强营改增纳税户的发票管理,地税部门对原发票予以收缴。 2、建立风险应对机制。风险管理已成为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源管理的重点。应加强国、地税在风险识别、应对方面的合作,通过对疑点数据的分析筛选排查,加强疑点数据交换,建立和形成国、地税税收风险识别、应对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双方的风险管理应对能力,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3、健全督查考核和权益维护制度。在落实各项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形式,保证国税、地税人员切实执行联合办税各项规定。对所得税税源管理情况加强监督,对不该本部门管理的而纳入管理的问题,建立追究机制严格进行追究。同时,建立权益维护机制,联合统一标准,规范纳税人涉税信息运用,落实税务系统保密工作要求,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篇三:禹城市国地税合作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办税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是从2015年4月份国地税开展融合办税开始的。6月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下发后,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通过“四统一、五联合”实现了国地税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切实提升了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同时实现税收的堵漏增收。 一、合作方式 以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为平台,通过“三整三优”(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整合机构、优化服务方式,整合平台、优化办税环境),以资源整合的“加法”和流程再造的“减法”换取综合效益的“乘法”,实现“四统一、五联合”(办税服务统一、政策宣传统一、权益保护统一、信用评定统一,联合税源管理、联合风险监控、联合税务检查、联合税种管理、联合税收分析)。 二、合作内容 (一)融合办税服务四统一,服务合作提升水平。 1、共建融合办税厅,实现办税服务统一。市政府对原来的国地税窗口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成立的新的融合办税服务大厅,从硬件设施上对融合办税提供全力保障。国地税根据税收业务需求,统筹规划功能区域和服务窗口。办税厅设立5个区域,分别是导税咨询辅导区、前台办税服务区、后台业务支撑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待休息区。共设臵16个窗口,除国地税正式人员外,新进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政府雇员。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税服务、“走进一家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以“一人一屏双机双网双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每一个窗口都能办理国地税的业务;以信息共享为支撑,实行窗口人员“一岗双责”,对国地税税费、基金等同步征收,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性税收流失。 2、联合宣传培训,实现政策宣传统一。利用税企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税务网站、12366热线等方式进行税收宣传。组建专家辅导团队,通过现场解答、深入企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辅导。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样,在政务中心成立纳税人学堂,实现国地税业务统一培训,真正达到“进一家门,受两家教育”。6月份以来,组织专题宣传6次,组织纳税人培训辅导5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宣传4次,培训3次。 3、联合共建纳税人维权组织,实现权益保护统一。我 们在办税厅统一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诉求。统一开展明察暗访,对税务人员工作作风、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纳税人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联合纳税信用评价,实现等级评定统一。共同确定 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采集的纳税人信息集中分析,对纳税人等级共同评定,对评定结果统一运用,实现纳税人差别化管理和服务。联合评估A级纳税人49户,B级纳税人582户,C级纳税人87户,D级纳税人5户。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联合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推荐年度纳税先进;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税违法失信行为纳税人列入黑名单,作为国地税稽查管理重点,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促进纳税遵从。 (二)税收管理五联合,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在做好融合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与税源管理的有机结合,通过税收管理“五个联合”,实现堵漏增收。 1、联合做好税源管理 一是共同开展户籍管理。联合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推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效避免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定期交换税源管理信息,对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外出经营、证件遗失、非正常户等信息进行比对,对异常信息双方共同开展清理。截止8月份,联合设立登记364户,变更登记185户,联合注销101户户。 二是共同开展税源调查。共同对所辖范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市场供求情况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查摸底。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形势,共同分析研究税收收入形势,为制定征管措施和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为提报地方级预算收入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共同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加强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共管机制。探索联合驻厂管理机制,搭建上下联通、相互沟通、税企互通的平台。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税务审计、风险处臵和报送材料等工作。 四是联合欠税清理,统一公告。定期交换欠税数据,对共同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联合进行欠税情况分析、调研,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缴措施。对同时欠缴国地税税款的纳税人,共同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 2、联合开展风险监控 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建立联合评估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采集涉税分析数据,推动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重点行业风险指标、模型。协同部署行业评估方案,合作开展共管户的纳税评估工作。定期交流互通风险疑点信息,集体讨论确定评估对象、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联合开展案头评估、约谈和实地检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体讨论拟定处理意见,风险点相互印证,举证资料“一证两用”,评估结果双方共享。联合采集11个部门信息,共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233条。发现风险点纳税人29户次,通过补充申报、评估自查入库税款260万元。 3、联合开展税务检查 一是共享案源信息。定期交换案源资料信息,提高了选案的准确率。在受理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办理税收协查案件时,发现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案源线索,及时向对方移交线索、信息。查处共管户税收违法案件时,及时向对方移交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 二是共同开展检查。坚持“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重复检查”的原则,对国地税共同管辖的纳税人,统筹协调“进户”人员和时间,共同检查、统一标准、分别执行。 三是共用稽查成果。对被查的国地税共管纳税人涉嫌对方管理税种可能存在问题的,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处理;定期交换已查处的税务稽查案件信息,共享共管纳税人涉税案件查处结果。 4、联合加强税种管理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营改增”工作。及时交换营改增纳税人涉税风险信息,协调解决过渡期间征管范围问题,重点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有效避免两不管和重复征税的现象。 二是联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统一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统一所得税管理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在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联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联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 四是建立国际税收共同管理机制。联合开展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工作,统一征管尺度和判定标准。联合做好“走篇四: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发展探讨 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发展探讨 一、国地税合作已有基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1991年国务院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009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原面积仅24平方公里,后经多次托管扩围,2010年5月发展为518平方公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地税局于1995年底分设,负责东湖开发区518平方公里纳税人的各税征管。现办公地址都在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办税服务厅均设在6楼政务中心。区国税局现有干部110人,内设11个机关科室,1个办税服务厅,4个税务所。区地税局现有干部95人,内设4个机关科室, 2个直属机构;5个税务所。 到8月中旬,东湖开发区登记的纳税人已达15590户,其中企业12687户,占81.39%;国地税共管户有9528户,占纳税人总数的61.12%。税收收入增长迅速,2009年国地税收入总计达到55.76亿元,其中国税收入25.5亿元,增幅20.17%,地税税费收入30.26亿元,增幅29.5%。今年1至7月,国地税累计完成收入40.83亿元,其中国税18.3亿元,地税22.53亿元。与其他老城区相比,开发区的国地税共管户具有“三多一强一快”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多,2008年以来200多户企业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认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六成;外资企业多,达到300多家;上市公司多,总数为28家,占武汉上市公司半数以上,全省的三分之一;自主创新能力强,在湖北省入选首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名单的14项产品中就占了13项,占全国总数的5.3%。另5家企业入选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27家企业获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增长快,平均每月净增230多户,今年增加1600多户。户管量激增突显了管理力量紧张问题,两局一线管理员人均户管在300-400户之间,属于湖北省人均户管量最大的区局。长期以来,国税、地税系统自成体系、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税收征纳成本过高等各种弊端日趋明显,纳税人反映的两头奔波、大厅重复排队、个体户定税税基不一致、资料多头报送、办税负担过重等抱怨,也成为长期困扰税务部门的问题。 可见,东湖开发区开展国地税合作面临着非常好优势:第一,起点高,已经具有得天独厚的“同楼办公,一厅办税”的条件。第二,基础好,长期以来在联合办证、信息交流、打击假发票、税收宣传、执法监察等广泛领域都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沟通,积累了合作经验。第三,人心齐,开发区经济条件好,税源较为充足,增长迅速,税务部门之间有共同管理的需求,而不存在争夺税源的冲突。而通过局情和户管特点分析,不难看出纳税人要求高,需求大。高新技术企业多、外资企业、上市公司多,办税业务量大且复杂,对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办税环境的要求都比较高,一旦开展国地税合作,相应的模式、措施、质效必须很好地应对这些纳税人的需求和反应。 二、国地税合作实践情况 (一)前期合作。先谋后动,把握合作的正确路径。路径的选择是第一重要的。尽管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基础,东湖国、地税局充分沟通反馈,反复研究方案的总体框架、协作项目、具体措施、困难问题,召开联席会议5次,并经过了市国、地税局“三上三下”的指导,耗时三个月,最终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案。方案以“一切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一切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水平,一切有利于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为目标;以“依法合作、务实创新,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求同存异、服务大局,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基本原则;以“联合开展征管基础工作,联合开展办税服务,联合开展分析评估,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联合开展税额核定,联合开展专业市场税收管理,联合开展税种管理,联合开展宣传辅导”为合作的核心内容;以一个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可以概述为“3581”模式。方案初拟后,又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析和细化方案中的合作事项,拟定工作思路和安排预案。另外,由于国地税办税大厅是在开发区政务中心,与工商、社保、银行等部门联系紧密,国地税局积极向管委会领导汇报,与管委会办公室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主动协调、沟通,让开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国地税合作工作有了全面把握和了解,争取了支持。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东湖开发区国地税涉税管理事项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国地税定期轮值制度,一年为一期。 (二)初期合作。选准切入点,条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1)以有效整合办税服务厅为合作切入点。鉴于东湖国、地税多年以来同厅办税的基础,两局选择了以整合办税服务厅作为开展国地税合作的切入点。通过区划设置、系统网络、叫号功能、服务事项、服务人员五个方面的整合,统一了办税服务标识。联合办税大厅按照“一窗式”运行要求,每个窗口实行“一窗两人两机”的办税服务运行模式。共设置各类办税窗口15个。主要特点是:一是对于共管户的服务,国、地两局税务人员“合窗办公、一窗对外”,对共管户的涉税事项“一窗受理、国地同办”,实现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税”。二是“双机双屏、办税公开、内外监督”。三是运用叫号机实现综合办税和专项办税业务“功能区分、各取所需、效率提升”。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 8月申报高峰期,大厅排队等候现象明显缓解,申报等候时间由7月份的10分钟/户降到平均6分钟/户。(2)整合力量,探索性开展联合税源管理。5月第一次联合税源巡查清理漏征漏管户53户,初步形成“国税、地税、工商、物业”参与的“四方联管”模式。建立税源巡查机制,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税源户管联合巡查日”。(3)建章立制,强化合作运行保障。包括成立开发区国地税合作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安全运行制度、工作考评制度。(4)共享资源,逐步探索政务合作交流。两局税务人员共聚一堂联合教育培训,共同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整合双方行政资源,有效地展示了税务形象、宣传了税收政策、促进了学习交流。(5)巩固成果,开展联合办证和信用评定。从2006年开始就实现了统一办证,国、地税使用一个共同的税务登记号,“一家办证,两家认可”。 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两局从各自征管系统提取数据、双方比对、严格评审、共同认定。 (三)近期合作。基于一段时间的摸索和经验,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的内容在今年内将继续深化。第一,由厅内合作向厅外合作延伸。将厅内联合服务推广到厅外,联合对纳税人开展辅导培训,联合送政策上门,联合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将服务合作延伸至管理合作,针对东湖开发区辖区内步行街、光谷电子数码市场等专业市场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特点,进一步联合规范专业市场税收管理。第二,由浅层合作向深度合作推进。信息交换由纸质交换向电子信息交换转变,采用电子数据网络传输、光盘刻录等方式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尤其加强对信息的运用,税源管理由日常管理向信息管税发展。如利用共管户建筑业、餐饮业纳税人营业税缴纳信息、纳税人与经营有关的购销、劳务等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信息,通过信息的交换和分析比对,促进税收征收管理的不断规范和提高。联合选定10-15户重点评估对象,探索联合纳税评估。 (四)远期合作。按照东湖开发区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方案,将以点带面注重积累,在税务检查、政务工作、队伍建设、税收宣传将有较深层次的合作,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实现全方位、紧密型的合作。 三、国地合作初步效果 (一)成效。总结东湖开发区的国地税合作模式是“窗口一致对外,资源紧密整合”,并且合作是“起点高,推进快,成效好,潜力大”,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首先,大厅的窗口除特殊的发票窗口和地税自有业务窗口外,几乎全部实现了“一窗两人两机”,共管户纳税人真正只须“走进一个厅,取得一个号,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税”。而由于同楼办公的条件,即使是办理其他的办税审批手续也只用“跑一次路,进一栋楼”,确实“省时省力省心”。这种行政服务集中、高效的优势是中心城区特有的,也是吸引投资者不断落户于光谷的原因之一。其次,由于两家距离相近,职能相似,信息和指令传递迅速,容易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在实践过程中,组织保障机制的建立使东湖国地税局人员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深化了情谊;联合税源管理机制也初步形成,人员的整合比较迅速;近距离的办公使行政资源的交流共享也非常有利,避免了因交通运转产生的成本与效率的损耗。因此,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不但建设了一个全新的办税新环境,对内对外也展示了国地税步调一致、协调有序、“亲如一家”的新形象。此外,从远期的合作思路看,“统”是基本方向。今后两局计划制定将着眼于合作,工作的部署照顾到合作,部门利益服从于合作,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使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收管理工作格局。 (二)不足。第一,目前,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还只能说实现了“一赢”,即对纳税人的效应已经显现出来。对税收管理和行政效能的作用还不明显。由于国地税合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前期投入和协调工作量大,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局普遍面临的困难是“人少、事多”,这必然会导致前期合作粗放,人员疲惫,矛盾集中,而未来合作管理的精细化也将受到影响。只有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的力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利用,付诸精力,假以时日,真正体现合作对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行政效能的效应,实现合作的“双赢”。第二,武汉市现有的征管和服务考核的标准均相当高,并且国地税不统一,如纳税服务,地税要求在节假日、周末提供增时服务;征管质量考核,国税要求申报率达到100%。而要统一,需要国、地税的上级部门放松标准,或者给予特别考核。这给合作增加了难度。这种调整也是比较艰难的。第三,中心城区纳税人的复杂性使得税务部门不仅业务量大而且复杂,特别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的严密性,国税业务办理的数量和耗时均大于地税业务。从东湖开发区联合办税大厅窗口的情况看,国税窗口不论是人数、还是候时,约为地税窗口的1.5-2.5倍。单纯的“一窗两人两机”的模式还有改进的空间,窗口国地税人员的配置比例还可以适时由1:1改为2:1,以适应高峰时期办税之需。 四、国地税合作深层探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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