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6篇).docx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第一条车辆状况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一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年月日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一日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一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Q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五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一小时计算,超过一小时(含一小时)按全日计算,一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一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一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第七条租车押金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第八条车辆保险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一倍做为违约赔偿金。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倍计收。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第十条担保条款担保方:(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解除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0,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出租方:公司承租方:日期:年月一日日期:一年月-i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Ll甲方将牌车一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一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一个月一天一时。L2交付地点:L3用途: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2.1每天租金一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即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一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2.3乙方租车在一个月(不含一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一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一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一元;超出一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一小时按全天计费。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3.1 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3.2 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3.3 甲方负责车辆的_级维护和年检。3.4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一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3.5 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3.6 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7 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4.1 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2 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4.3 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4.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4.5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4.6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4.7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一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渝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一%的违约金,逾期一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声明及保证甲方保证:5.1 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5.2 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5.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5.4 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保证:5.5 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5.6 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5.7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5.8 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保密约定6.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6.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7.2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7.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元。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9.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本合同租赁期在一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9.4签订地点:95签订时间:年月日出租方(章):承租方(章):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外观:发动机:内饰:操控:其它: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车期限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一年月一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一月一日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第二条:租金.每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第三条: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第四条乙方责任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Q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补充条款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四)出租方:地址:身证号:电话:承租方:地址:返乡证号: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一座客车壹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同时随车提供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及保险凭证,驾驶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二、租用期定为个月,自一年一月一日时起至一年一月日时止。三、租金每月为元整,每月一日支付。四、出租方负责承担该车的有关税金、保险金和养路费。五、租赁期间的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六、出租方承诺所出租车辆性能良好,适于驾驶。承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七、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出租方:(签章):年月日承租方:(签章):一年月日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五)签订日期一年一月一日合同编号出租方:货运公司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文(六)承租方:出租方: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车型:车况:(经双方签定)二、租用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三、租车用途:四、租车形式: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五、租金及结算方式:月租金元(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六、双方权利、义务:(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一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Q(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七、违约责任:(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