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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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目 次前言 引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系统设计 25 系统施工 46 调试 57竣工验收 68 运行与维护管理 69 用词与条文说明 7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置示意图 8附录B(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12附录C(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附录D(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7附录F(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18附录G(资料性附录)日常维护检查记录 19附录H(资料性附录)用词说明 20附录I(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21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得大消防有限公司、恒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消防总公司、上海华魏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修柏、何学锋、关宏、林奋强、帅卫红、徐海斌、黎和平、曾华林、刘洪义、周岚、王君、仝芳轩。引 言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由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是综合应用了大功率激光传导和耦合、光纤传感、微弱信号检测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于一体的高新技术配套设备。具有防爆、防腐蚀、抗电磁干扰、保护面积大、探测报警准确及安装使用灵活方便等特点,具有智能化、网络化、判据组态灵活、人机界面友好、免维护等功能,适合于在电力、冶金、石化、公路交通及市政隧道等行业推广应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第15号)提出的“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的要求,便于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而制定本规范。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需要设置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均可选用线型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管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中设置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标准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optical fiber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system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感温光纤、显示器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能实时获取感温光纤分布空间的温度和地址信息,实现温度探测和火灾报警功能的系统。3.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line type optical fiber heat detectors采用感温光纤作为感温部件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少应由感温光纤和信号处理器组成,包括感温光纤的接续模块等。3.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line type optical fiber rate-of-rise and fixed temperature signal processing detectors与不同长度的感温光纤相连的信息处理单元。包括能产生激光脉冲的激光源、能通过分析背向散射光信号来确定感温光纤温度分布信息、跟踪检测系统的信号处理器。3.4感温光纤heat sensitive optical fiber用作探测器线型感温部件的光纤。3.5尾纤0ptical fiber connector主机与感温光纤的连接器。3.6探测单元detection unit能够使探测器可靠报警并满足动作性能要求的感温光纤上的传感单元。3.7定位偏差location standard deviation具有定位功能的探测器,以长度值指示感温光纤部位位置时,位置测量数据的标准偏差。3.8安装间距spacing两根感温光纤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3.9报警阈值alarm level系统沿感温光纤分段分别设置的预警温度值、报警温度值和温升速率报警值。4系统设计4.1一般规定4.1.1下列场所或部位,可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地铁隧道;火电厂、水电站、变配电所、城市综合管沟和高低压输配电的电缆隧道、电缆桥架、电缆 夹层、电缆竖井等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石油、化工行业中的生产装置、可燃液体和气体的输送装置、储存装置;按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感温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业、民用和地下工程以及大空间建筑场所;存在电磁干扰的场所;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等部位;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不适合设置点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其他潮湿、腐蚀、易燃易爆等恶劣的环境场所。4.1.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感温光纤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探测光缆的物理特性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满足环境的温度、湿度、腐蚀性等要求。4.1.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可按探测场所的环境情况设置单级或多级温度报警值。 4.1.4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可根据现场情况及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设定预警温度值和火灾报警温度值。4.2设计要求4.2.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中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感温光纤、接续盒、显示器等组成。4.2.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信号处理器、显示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值班室内。4.2.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报警信号可通过继电器、输入模块或直接通讯的方式输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4.2.4感温光纤通过尾纤与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连接,并用接线盒保护。4.2.5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温度信息可通过显示器,显示实时的在线温度。4.2.6当探测区域温度参数达到火灾报警温度值时,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报警定位信息,指示出报警通道。4.2.7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工作及故障状态。4.2.8系统宜具有光纤损坏断裂自检功能,并且具有双端环路测量功能。4.2.9激光发射器激光等级应达到Class 1M级及以上,避免对人体造成的伤害。4.3系统设置4.3.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显示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和输入模块宜设置在标准机柜内;显示实时在线温度的显示器宜设置在控制台上或机柜内;控制台或机柜前的操作距离,要求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台或机柜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控制台或机柜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控制台或机柜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机柜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工作温度范围宜为040。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工作湿度范围宜为小于95%RH,无凝露。4.3.2感温光纤的设置感温光纤的设置见附录A的各类设置示意图。·1)。·2)。·3)。·4)。·5)。·6)。·7)。4.3.3探测区域环境情况较复杂时,应在对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探测区域的实际,合理确定保护目标和感温光纤的敷设位置和敷设方式。4.4系统的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4.4.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并应设置电源接通光指示。4.4.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当采用直流供电时,可优先采用DC24V,当采用交流供电时,应采用AC220V/50Hz。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4.4.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中的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应由UPS装置供电。4.4.4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4.4.5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4.4.6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4.4.7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4.4.8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4.4.9进入消防控制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需采取防雷的场所,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4.5信号传输与布线4.5.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输出的信号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方式传输: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近时,可采用通讯串口方式或硬接点传输方式;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远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光纤传输方式;和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4.5.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线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0.45/0.75KV的阻燃铜芯绝缘导线或0.6/1KV的阻燃铜芯电缆。5系统施工5.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消防安装资质。5.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安装施工前符合下列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的技术文件;产品应具备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系统各组件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5.3系统的施工安装,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当需要变更时,应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5.4安装与施工的材料、设备见附录B。5.5系统电源线、传输线应根据本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5.6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环境条件要求;应采用螺钉固定安装在机柜内,并采取通风、散热措施;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直射时,应加遮光罩遮挡;引出的尾纤宜留有大于1m的余量,不得影响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正常运行;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尾纤、同轴电缆应固定,外露部分应穿金属软管,并应在金属软管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上其编号或符号;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5.7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台及机柜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及机柜的底座应加塞座与地面固定;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控制台面板安装应各在同一平面上并塞准线平行,前后偏差尺寸不得大于3mm;控制台及机柜内的设备和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5.8感温光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感温光纤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设置吊点或支点;消防控制室内感温光纤在架空地板下敷设时,主机上的感温光纤宜留10m长的余量并应妥善放置;感温光纤与系统信号处理器尾纤连接器的耦合工艺,应符合有关要求;在槽盒式桥架、电缆竖井、油罐、贮油箱等处设感温光纤时,宜每隔2m左右用捆扎带和被测物绑缚。5.9引入控制台的感温光纤及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感温光纤应整齐,避免交叉,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的要求,并应固定牢靠;感温光纤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感温光纤和导线编号,并与设计图纸一致;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感温光纤和导线长度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感温光纤应绑扎成束;感温光纤引入导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采用防火堵料封堵。5.10施工现场的流量管理检查记录见附录C。5.1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施工、调试过程检查记录见附录D。6调试6.1调试的材料、设备见附录B。6.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测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6.3系统调试前应符合5.2的要求并具备调试必需的其他文件。6.4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6.5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设备的规范、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6.6单机逐个通电检查,正常后系统正式通电,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应能正常工作,其工作及故障状态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6.7宜根据探测场所的环境实际设置多级温度报警值及温升速率报警值。6.8模拟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故障时,应输出故障信号,点亮黄色故障指示器,多通道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还应指示出故障通道。6.9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其他辅助设备(如远程确认灯、控制继电器等)时,应模拟辅助设备与系统之间的连接线开路和短路,不应影响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正常工作。6.10模拟被监视区域温度参数达到报警条件时,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报警定位信息,点亮红色报警确认灯,多通道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还应指示出报警通道,并保持至复位。6.1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报警时,应能准确定位报警的感温光纤上的探测单元,定位精度不应大于3m。6.12对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模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输出故障信号,发出故障声光指示,并指示故障类型:主电源断电;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由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保障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6.1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具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源应有工作状态指示;当主电源断电或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或主电源;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输出火灾报警信号;自备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符合要求。6.14对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手动进行声、光信号指示部件功能试验,并符合下列要求: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开、关电源操作、手动复位操作、手动屏蔽/解除屏蔽操作,仅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特殊手段即可实现。7竣工验收7.1验收的材料、设备见附录B。7.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见附录E。7.3线型光纤感温火灾系统工程验收要求见附录F。7.4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7.5系统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施工记录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系统产品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系统调试报告;竣工报告及监理文件;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及运行维护管理报告制度。7.6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显示器。7.7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验收除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外,还应复查本规范规定的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7.8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7.9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做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7.10各项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8运行与维护管理8.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2)操作规程;3)值班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应建立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技术档案;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8.2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执行: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日应进行功能检查;2)每季度应进行模拟火灾试验;3)每季度应进行光缆断裂试验;4)每年应进行光缆总损耗测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参见附录G。9用词与条文说明9.1用词要求参见附录H。9.2条文说明参见附录I。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置示意图图A·1公路、铁路、地铁隧道感温光缆的设置图A·2电缆隧道、夹层、桥架、竖井感温光缆的设置图A·3掩埋式石油、天然气管道感温光缆的设置 图A·4供热管道感温光缆的设置图A·5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感温光缆的设置图A·6煤粉输运带的感温光缆的设置图A·7工业建筑中的重要厂房和仓库感温光缆的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如表B.1所示。表B.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分部工程 序号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线型光纤测温系统 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材料类 电缆电线、管材等探测器类设备探测光缆、探测光栅等 控制器类设备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主机 其他设备系统备用电源、系统软件、系统联动设备、显示器等2安装与施工 材料类 电缆电线、管材等探测器类设备探测光缆、探测光栅等 控制器类设备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主机 其他设备系统备用电源、系统软件、系统联动设备、显示器等3系统调试 探测器类设备探测光缆、探测光栅等 控制器类设备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主机 其他设备系统备用电源、系统软件、系统联动设备、显示器等整体系统 系统性能 4系统验收 探测器类设备探测光缆、探测光栅等 控制器类设备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主机 其他设备系统备用电源、系统软件、系统联动设备、显示器等整体系统 系统性能 附录C(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如表C.1所示。表C.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施工许可证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人员操作上岗证书 4施工图审查情况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6施工技术标准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8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9其他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结(签章) (签章) (签章)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D(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设备、材料进场检查记录如表D.1所示。表D.1设备、材料进场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设备、材料进场项目 规范章节条款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此表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填写。注2:施工过程若用到其它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安装检查记录如表D.2所示。表D.2安装工程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安装项目 规范章节条款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此表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填写。注2:施工过程若用到其它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调试检查记录如表D.3所示。表D.3调试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调试项目 调试内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此表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填写。注2:施工过程若用到其它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线型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如表E.1所示。表E.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序号资料名称数量核查人核查结果1系统竣工图2施工过程检查记录3调试记录4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结论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附录F(规范性附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如表F.1所示。表F.1线型感温光纤火灾探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序号验收项目名称条款验收内容记录验收评定结果验收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印章)项目经理:(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单位印章)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设计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单位印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附录G(资料性附录)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如表G.1所示。表G.1日常维护检查记录使用单位 维护检查执行的规范名称级编号检查类别(日检、季检、年检) 检查日期 检查类别项目 检查结论 处理结果 检查人员附录H(资料性附录)用词说明H.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规范内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H.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a)正面词采用“必须”;b)反面词采用“严禁”。H.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a)正面词采用“应”;b)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H.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a)正面词采用“宜”;b)反面词采用“不宜”;c)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H. 2条文中规定应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录I(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I.1本文提出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即为了合理地设计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保证其施工质量,使之有效地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国际上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是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一种。它采用感温光纤作为温度探测原件,通过对感温光纤注入激光脉冲,利用光纤的光时域反射原理以及背向拉曼散射原理,实时获取沿感温光纤的温度和位置信息,实现温度探测和火灾报警功能。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具有以下突出的优点:a)能对感温光纤上的温度报警的位置给予确认,可指示出报警温度的长度标示等定位信息,报警定位精度高;b)能根据探测区域的现场环境情况设置温度报警值,而且在同一系统中还可以针对不同的探测区域,结合其环境特点设置不同的温度报警值;c)可实现沿温度场的实时、在线监测,实时显示测量范围内各点的温度变化;d)集传感与传输于一体,可实现远距离测量,系统简单;e)可以设置温度的预警值、火灾报警值、实现多级、早期报警;f)具有抗干扰能力强、耐腐蚀、耐高温等特性,适用于高温、强腐蚀性,强电磁场干扰等复杂环境。I.21.2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公路、铁路、地铁隧道、电缆隧道等场所中设置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时,其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执行本规范。I.3(3.13.10)条定义了9个术语,在本规范中给出了其定义。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是指应用感温光纤,进行感温光纤所处空间温度场传感和信号传输的用于火灾探测目的的消防设备。就光纤传感器的类型来分,属传感型探测器。也就是感温光纤本身既是传感器又是信号传输通道。就火灾探测器形式来讲属于缆式线型。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环境温度场所,如在特别高温的设备表面敷设,可选择适用温度范围为(190460)的感温光纤。还有一些场所,对感温光纤的弯曲度、腐蚀性等有相应的要求,选用的设备应和环境相适应。a)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主机;b)感温光纤技其连接盒、光纤的接续模块;c)显示器:d)其它必要的消防控制设备等。I.25.1和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近,应采用同轴电缆或RS232的传输方式;I.25.2和显示器长距离传输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传输光调制信号的光缆传输方式。当有防雷要求时,应采用无金属护套的光缆。I.25.3和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BV导线连接。I.27(5.15.2)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安装施工前所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是系统施工的技术依据。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是设备制造厂根据其产品的特点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参数编制的供设计、安装和维护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与要求,主要包括产品的结构、技术参数、安装、维护方法等要求。这些资料不仅可以帮助设计单位正确选型,也便于施工单位正确安装设备。产品的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是保证该系统所用设备与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的可靠技术证明文件。因此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应符合规定。I.285.3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施工安装,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当施工人员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反映,经有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设计。I.295.4条规定了在施工前应对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线、传输线进行检查。I.305.5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主机安装应符合的要求。I.315.6条规定了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符合的要求。I.325.7条规定了感温光纤安装应符合的要求。I.335.8条规定了引入控制台的感温光纤及导线应符合的要求。I.346.1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I.356.2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第5.2条所列技术资料和调试必须的其他资料。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调试是保证系统能正常工作的重要步骤。完成该项工作的重要条件是调试所必需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正确,方能使调试人员能够确认所采用的设备是否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产品,确认系统的安装质量,及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且有利于调试人员熟悉系统及其组件的结构和性能。I.366.3条系统调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应由熟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专门人员完成,应制定调试程序,明确技术负责人和调试人员的职责。I.376.4条规定了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应齐备。I.386.5条规定了应按照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产品说明书要求,单机逐个通电检查后才能接人系统。这样可以避免单机工作不正常时影响系统中的其他设备。为监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主机的工作状况,其工作及故障状态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I.396.6条规定了系统应根据探测场所的环境实际设置温度预警和火灾报警等多级温度报警值,并进行修正,以符合实际。I.406.7条规定了模拟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故障试验的要求。I.416.8条规定了模拟远程确认灯、控制继电器等辅助设备与系统之间的连接线开路和短路,不应影响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正常工作。I.426.9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报警时,应显示的信息和输出的声光信号要求。I.436.10条由于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显示的长度位置信息是一测量所得的值,考虑科学合理性,参照有关规定,给出测量的误差允许范围不应大于3m。 I.44(6.16.12)条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必须可靠,所以本条特别规定了对主电源、备用电源进行自动切换功能、故障指示、自动充电等功能的调试要求,确保电源安全有效。I.456.13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手动对其声、光信号指示部件进行功能试验的要求。开、关电源、手动复位、手动屏蔽解除屏蔽等操作,事关系统的安全运行与否,只应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特殊手段来实现。 I.467.1条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公安消防机构等单位组成验收组,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并验收。应对其设计施工及产品质量的全面检验并做出评价,发现问题时各负其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经验收后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能可靠地投入运行,起到预期的防护作用。I.477.2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提供整套建设项目中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技术资料,说明该系统验收已具备软件方面的条件。完整的技术资料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实施有效监督的基础,也竣工验收时对系统的质量做出合理评价的依据,同时,也便于用户的操作、维护和管理。I.487.3条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验收应包括的系统装置。I.49(7.47.7)条对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的验收作出了规定。I.508.1条规定了系统维护管理应具备的文件资料,为了搞好检查、维护工作,管理人员应熟悉系统的性能、构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