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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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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doc

    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9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0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4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8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附件1开标一览表71 附件2 评标方法72投标邀请函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项目二、采购编号:HXZB04112013026三、采购内容: 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一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和采购清单)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须为成熟产品,有政府采购案例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五、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产品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休息)。 报名地点: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908室)七、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八、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九、采购人: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    联系人:陈主任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908室联系人:盛小飞  电话:83698880-813开户名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 号:41190394511010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ZB04112013026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3投标保证金额:三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日前2-3天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 号:411903945110101(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3年10月15日13:00-13:30),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8日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13日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须为成熟产品,有政府采购案例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供货要求:(一)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维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三)供货、安装及验收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合格。1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维护项目报价一次包死。13注:如中标人在提供维护服务时将招标人设备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招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免费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新设备供招标人使用。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一套(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维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95%,余款(合同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所投主要产品(移动随访系统、安保系统)须为成熟产品,有政府采购案例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开标一览表附件2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维护服务承诺书;5.其他;6.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7.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本次维护服务招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招标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日前2-3天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帐号:411903945110101”(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八)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2013年10月15日13:30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于2013年10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评标室进行评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西岗区卫生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五)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八)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九)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如行业内有合同格式,可采用行业内合同)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大连市西岗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三期开发及健康西岗信息门户建设一套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三、合同期限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合格,维护期限为1年,维护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3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95%,余款(合同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逾期完成维修、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维修、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谈判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维修、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2.维修、服务质量标准3.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西岗区固定资产验收单采购单位: 金额单位:元序号资产名称品牌规格主要配置、参数合格与否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存放地点合计采购单位:(公章) 供货商:(公章) 专业权威部门:(公章)采购单位验收人(签字): 供货商代表(签字): 专家:(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为了认真落实医改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品质城区”和区政府关于印发西岗区“健康西岗”工程实施方案(2011年2013年)的通知,以及“智慧西岗”建设规划(20122016年)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要求,结合卫生部颁发的各种实施标准,西岗区卫生局在“2011年西岗区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及自助式健康检测室(“健康屋”)配套系统”、“2012年中西岗区社区健康档案配套系统二期项目”及“西岗区健康驿站建设采购项目”的建设基础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岗区社区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功能,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1.2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建设以通过构建一个更加统一、规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服务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高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目标,在建设过程中本着西岗区“健康西岗”工程实施方案(2011年2013年)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建设原则,在西岗区前期各相关项目的建设基础上,通过本项目的进一步建设,在全面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全区的卫生数据中心和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服务,进一步实现全区医疗卫生信息的上联下通,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以卫生局为中心的管理层对全区医疗卫生信息的全面监管,以及以信息化的手段,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性支撑。从而全面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建设目标。1.3 设计要求本项目作为西岗区政府响应国家医改政策目标,推进“健康西岗”及“智慧西岗”项目的一部分,投标方需要对前期已近建设完成的西岗区“健康档案”项目、西岗区“健康档案配套系统”项目、以及西岗区“健康驿站”项目的体系架构和系统平台相关标准及接口标准等技术特点和内容具有充分了解和理解,投标方应能够独立协调前期项目的建设方取得相关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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