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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东荣二矿运输区各工种操作规程精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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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东荣二矿运输区各工种操作规程精编.doc

    (交通运输)东荣二矿运输区各工种操作规程(交通运输)东荣二矿运输区各工种操作规程2013年运输区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制人:审核人:机电科:安监处:总工:运输区技术室2013-1-1目录蓄电池机车司机操作规程3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5维修电工操作规程8维修钳工操作规程11滚笼翻车工操作规程14绞车道把钩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16电机车蹬钩工操作规程19矿窄轨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21斜井人车修理工岗位操作规程24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27架线工操作规程32人车跟车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35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38窄轨轨道工操作规程41吊车工操作规程46平巷人车跟车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47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9斜井自动防跑车装置操作流程及安全措施52蓄电池机车司机操作规程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第 2 条、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时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开车。第 3 条、 每班开车前必须将蓄电池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灯,铃闸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壹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第 4 条、 严禁甩保护运行。第 5 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关闭车灯,必须切断蓄电池机车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且扳紧车闸。第 6 条、 不得在自行滑动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第 7 条、 使用蓄电池机车牵引或顶推脱轨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周围2米内禁止站人。第 8 条、 车场调车需要蓄电池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第 9 条、 必须按规定数量牵引矿车,矿车上装载物料的轮廓不许大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5吨蓄电池电机车拉饱车数量不得超过10个,空车不得超过15个。8吨蓄电池电机车拉饱车数量不得超过15个,空车不得超过20个。(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列车长度不得超过俩道风门之间的距离)第 10 条、 机车上或矿车上不许有搭乘人员。第 11 条、 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的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必须符合规定。第 12 条、 俩机车在同壹条轨道同壹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100米的距离。第 13 条、 行驶速度不许超过3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第 14 条、 接近施工警示牌、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有噪声较大,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且鸣笛警告。必要时,司机必须下车检查前方路况,证实路况无问题后方可开车。第 15 条、 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第 16 条、 机车减速时,要先将电位把手打回零位,然后再手动机械制动刹车减速(根据情况下能够酌情撒沙),严禁强行打反电进行制动。第 17 条、 电池中绝不能够缺少电解液,沙箱内不准无沙。第 18 条、 每车必须配备瓦斯断电仪和灭火器,当瓦斯断电仪器发生报警时要立即向矿调度江报。第 19 条、 机车启动前,必须检查机车前后是否有掩或其他障碍物,响铃示警,确定行驶方向,松闸按启动程序开车。第 20 条、 机车在回风道中发生故障,应切断电源,送至修理硐室内检查修理,严禁在现场打开电器设备。第 21 条、 熔断器烧坏后,严禁用铁丝、钢丝或其他东西代替。第 22 条、 严禁以倒转代替车闸停车,严禁过放电,超负荷运行。第 23 条、 使用支杆顶车作业时,严禁把支杆放在机车前后碰头以外的部分。6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 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2 条、 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2、 安全规定第 3 条、 检查、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且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规定)第 4 条、 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第 5 条、 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壹、行动壹致,但不得平行作业。第 6 条、 有关车、钻、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应当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且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第 7 条、 操作电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第 8 条、 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见清周围有无障碍,见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方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第 9 条、 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第 10 条、 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3、 操作准备第 11 条、 根据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等,且检查是否齐全、完好、可靠。第 12 条、 详细检查退轮机、起重机等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4、 正常操作第 13 条、 地面修理矿车应在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硐室内进行。第 14 条、 矿车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应进行修理或更换:1、 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栓断裂、松动。2、 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3、 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死轮)。4、 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5、 连接器磨损超限或出现裂纹断裂,防脱装置损坏。6、 连接螺栓、销轴等零部件损坏或缺少。第 15 条、 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且在施工地点前后60米处设置安全警戒。第 16 条、 中修和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和程序。第 17 条、 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壹次,每壹年内必须清洗检查壹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第 18 条、 使用大、小锤前,必须检查锤头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第 19 条、 在拆卸矿车车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或装、退轮机,禁止敲打,且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第 20 条、 在拆卸矿车碰头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碰头正面禁止站人,以防伤人。第 21 条、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C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后再进行装配。第 22 条、 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或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打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第 23 条、 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第 24 条、 所有矿车都要编号,且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以及所存在的问题。第 25 条、 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 收尾工作第26条、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后,方可交接班。维修电工操作规程壹、上岗条件第 1 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第 2 条、 熟知煤矿安全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为知识。二、安全规定第 4 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前不得干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遵守煤矿安全堆规程有关规定。第 5 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且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第 6 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第 7 条、 需要变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且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第 8 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停电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且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第 9 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停电前,壹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第 10 条、 俩个或俩个之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壹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另行办理手续。第 11 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审批。三、操作准备第 12 条、 作业前对所有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第 13 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楚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第 14 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和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第 15 条、 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四、正常操作第 16 条、 需要对6千伏之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仍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第 17 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合格的绝缘手套、且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壹人操作,壹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第 18 条、 对所有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第 19 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第 20 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且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响,异常震动。第 21 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 22 条、 对高压开头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第 23 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第 24 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且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且设专人见护。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时顺序相反。第 25 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示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第 26 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第 27 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五、收尾工作第 28 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第 29 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第 30 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第 31 条、 认真填字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和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维修钳工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 1 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第 2 条、 熟知煤矿安全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第 3 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二、安全规定第 4 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和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 5 条、 维修工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第 6 条、 俩个或俩个之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壹指挥。第 7 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且挂“有人作业”警示牌。第 8 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第 9 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作业。第 10 条、 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第 11 条、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三、操作准备第 12 条、 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第 13 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第 14 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第 15 条、 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四、正常操作第 16 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空如下: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第 17 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了维护检查,不得漏检、漏项。第 18 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位置要稳妥。第 19 条、 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第 20 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第 21 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第 22 条、 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钢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第 23 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第 24 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第 25 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且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第 26 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第 27 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壹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 28 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行: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3、减速机更换齿轮后。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第 29 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俩点: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第 30 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第 31 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稳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第 32 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第 33 条、 检修后应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壹次。第 34 条、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且确保动作可靠。第 35 条、 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五、收尾工作第 36 条、 检查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安全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第 37 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且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第 38 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滚笼翻车工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 2 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翻车机,能正确处理壹般事故。二、 安全规定第 3 条、 检查各部机件和注油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且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警示牌。第 4 条、 翻车机转动时或矿车在运转中,禁止任何人不得进入翻车机和车辆之间。第 5 条、 在翻车机前摘链时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操作。第 6 条、 严禁用电机车直接顶车进入翻车机。第 7 条、 矿车在翻车机内掉道或其他故障需处理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关闭挡车器,把滚笼转体用木楔掩好,确人安全后方可进行处理;进入仓内处理事故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专业人员监护下进行处理。第 8 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第 9 条、 滚笼进行翻车作业时不允许壹人单独作业。第 10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 操作准备第 10 条、 翻车机开动前应检查电动机、减速器、制动装置、内外阻车器、滚圈、滚轮、轴承、开关及信号装置等是否完好。第 11 条、 每班开机前应检查各部轴承、回转等部位润滑情况,定期注油,且检查减速器油位是否符合标准。第 12 条、 检查各回转部位的保护罩及危险部位的护栏是否齐全完好。第 13 条、 检查且试验洒水除尘装置。四、 正常操作第 14 条、 翻车前应先开空车运转,认真观察各部机构运转情况,确认无误再进行翻车。第 15 条、 翻车前必须检查仓口下方是否有其他人员作业,如有其他人员正在作业必须等人员撤出后方可进行翻车作业。第 16 条、 向翻车机内推车时,必须等翻车机停稳、翻车机内外轨道对准、打开阻车器后再推进重车;推进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第 17 条、 当翻车机正向转动接近壹周时,方可起动反向按钮,利用惯性使翻车机回到正常位置,最后由闸块定位停车。不允许在翻车机转动时紧急起动反方向按钮来定位停车,更不允许正、反俩个方向的起动按钮同时起动。第 18 条、 每翻完壹列重车后,如需电机车将后面的重车向前推时,必须先关闭阻车器,再给电机车发信号,且通知电机车司机慢慢顶车。第 19 条、 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操作台,要监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第 20 条、 当翻车机长时间工作运行以后,由于电动机过热,翻车机的起动开关就会出现过流、过载保护,自动断电。此时断电为正常现象,翻车工必须等电机休息或散热30分钟以后,方可继续作业。第 21 条、 当翻车工在翻车作业时,误将正、反俩个方向的按钮同时按下以后也会出现起动开关进行自保的现象,导至停电。此时翻车工必须等待10秒钟以后再起动翻车机,若此时再无电,必须将翻车机起动开关上的复位按钮重新按壹下,进行开关复位,再去起动翻车机。壹切操作过程结束后,若再无法起动翻车机,将视为故障现象,翻车工必须汇报500调度派专人来处理。第 22 条、 矿车翻完后挂链时,必须车停稳后方可操作。第23条、收尾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环境卫生,填写工作日志,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绞车道把钩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征上岗.第 2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壹般故障。二. 安全规定:第 3 条、 在运行车辆的绞车道,蹬钩工严禁跟车作业,负责监督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第 4 条、 绞车道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各绞车道安设的自动防跑车装置必须时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第 5 条、 认真监督且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且加装保险绳。第 6 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代清楚,且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第 7 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第 8 条、 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的严禁提升。第 9 条、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绞车道运输的有关规定。第 10 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和防跑车装置等进行检查,且且进行壹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等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第 11 条、 绞车道拉放人车时,蹬钩工不得私自停车,必须到有人行车停车点的位置停车且且报站名。三操作准备: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连接装置、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且查见钩头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死弯等安全隐患且做好记录,不符合提升要求的严禁提升。第12条、详细检查绞车道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之上情况,必须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四正常工作: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不准提升。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绞车正常期间允许挂壹吨空矿车、全煤车、半煤岩6辆;矸石车(全岩)4辆(沙子和水泥按矸石车算);装载物料的小平板车、小花栏车2辆(空小平板和小花栏按空车算);大料及装载架子的大平板车等带个,绞车试用期或特殊情况由机电科另行规定挂车数量。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且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第16条、运输爆炸材料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好使,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严禁运送。2、 炸药雷管必须单独分开运送。3、 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防止震动和撞击。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蹬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米秒。5、 不得同时运送其他设备,材料。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俩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3、 单道操作时,壹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壹侧或巷道较宽壹侧.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壹侧。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俩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第20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第22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且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壹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挡车器(或人工控制挡车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和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和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第26条、使用下延上部车场电动道岔应符合以下规定1、时刻保持道岔部位的卫生,且纳入现场交接班交接内容。每周要对该道岔滑床板浇注润滑油,以保证尖轨滑行自如。2、拉、放车前必须仔细观察道岔指示标志所显示方向是否正确(道岔合不紧时无指示)。3、下放列车时,先打慢点,且目视列车已完全平稳驶过电动道岔后方可打快点加速。五、收尾工作:第27条、工作完毕,各片盘车场道岔壹律扳向车场方向,不准对下山。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仍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且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电机车蹬钩工操作规程壹、上岗条件、第1条、 接班后严格检查矿车状态,发现坏车及时甩出且标明坏车位置,检查线路、道岔是否正常。准备好工具.如小铁道、支杠、绳扣子、复轨器等。第2条、 电机车必须按规定挂车,不准超过数量。壹吨车:26辆,挂车时,必须严格检查矿车的连接装置及车辆的装载情况。第3条、 列车运行时,蹬钩工必须站在尾车,不准坐车头或站在车空。顶车作业时必须挂好链子,蹬钩工严禁蹬车作业,严禁顶飞车。往井底各车场送车时蹬钩工和机车司机密切配合以口笛为信号,要鸣笛示警,以防撞伤车场作业人员。严禁坐机头,单机行驶除外,但必须蹲坐在前进方向的后端。二、安全规定、第4条、 副井口顶车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顶车作业前,蹬钩工必须对现场情况进行如下检查,否则不准顶车作业;(1)所顶矿车及井口前所存矿车是否已挂链连接。(2)井口安全门及阻车器是否完好有效。(3)井口前是否有足够空余车位。2、井北顶车作业前必须用打点机给司机发送顶车信号。3、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在井下-500井南侧顶车时,必须和司机仔细分析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4、顶车作业时,速度要慢,蹬钩工要严密注意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和司机保持信号联系。第5条、 弯道处挂车时要在大面挂车,倒机头或机车离开矿车时,蹬钩工要掩好矿车,以防跑车,禁止挂反链,不准用其他物件代替插销。机车运行时,花栏车,平板车必须挂在列车尾部。拉大件或料车时,机头的壹端要挂2个之上的矿车,以防长料刺伤司机,拉火药要缓慢行驶。严禁乱蹬车,如发现立即停车制止。第6条、 蹬钩工必须用口笛发出信号,严禁用敲车帮当信号。第7条、 扳岔子要准确,不准扳四股道,不准穿岔子行车,不准在车上扳道岔。第8条、 处理掉道车时必须通知值班段长前来现场具体指挥,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相应可行的处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要求号令统壹,人员要及时躲避,特别是掉道车辆被施以外力时,在矿车俩侧严禁站人,以免矿车在机车等外力的带动下,倾斜翻倒而发生挤压人员事故。在有双轨的地段处理掉道车辆时,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相对的另壹线路上随意停车,以防处理空间不够而发生挤伤人员事故.第9条、 平巷拉人行车时,电车司机不得中途私自停车,必须到有人行车停车点后方可停车,且且报站名。第10条、 用矿车拉公伤时,必须有调度指示,机车挂三台空车,蹬钩工护送。矿窄轨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过电钳工类专业三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2 条、 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电机车的修理工艺和有关设备仪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二、安全规定第 3 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壹般在维修车间(硐室)内进行,临时小故障的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且采取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的措施。第4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木楔等工具将机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蓄电池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第 5 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第 6 条、 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器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第 7 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第 8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操作准备第9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且备齐所需材料备件。四、正常操作第10条、拆卸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且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第11条、修理人员工作时的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或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第12条、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第13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转、手砂轮)前必须检查电机外壳接地是否完好,且按其使用要求操作第14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第15条、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且认真学习后,方可进行操作。第16条、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能够用铜棒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摄氏度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安装。第17条、部件的拆装应该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当加以标记,且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第18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和轴孔磨损后,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能够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气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第19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和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第20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必须重新检修实验,直至合格为止。五、收尾工作第 21 条、 检修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等有关内容。第 22 条、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待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且履行有关的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斜井人车修理工岗位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山岗作业。第 2 条、 必须熟悉斜井人车的相关规定,掌握修理工艺,熟悉使用有关工具、仪器、仪表和设备。二、 安全规定第 3 条、 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器械、设备是否完好。第 4 条、 人车检查应在修理车间或井口平车道上进行。确须在斜坡道上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进行电、气焊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第 5 条、 多人作业或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且由组长统壹指挥。第 6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 正常操作第 7 条、 检修自动落闸机构;1、 钩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0,插销防脱装置有效。2、 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3、 撞块和扭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和导向之间的距离。第 8 条、 检修手动落闸机构;1、 手闸扳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应大于50毫米。2、 拉杆(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即手把松开后弹簧能把手把弹回原位)。3、 XRC型人车撞块和扭杆间距壹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XRB型人车手位锁头灵活可靠。第 9 条、 检修自动器。1、 XRC型人车 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即抬起插爪挡器应和挂铁相啮合)。 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应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制动压板车变形,螺栓紧固和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2、 XRB型人车。 抱爪、牙片、扁轴、斜形箱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和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为700750,空车全速试验为900950,重载脱钩试小于1050。 楔形箱;固定压板、螺栓紧固,斜形箱左右移动距离为2024毫米。第 10 条、 检修缓冲装置。1、 XRC形人车。 缓冲木应为红松木,椴木也能够,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插脚划分壹般为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2、 XRB型人车。 缓冲绳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缓冲绳应按说明书调整,但壹次拉出长度大于1.4米。 缓冲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6米。第 11 条、 检修转向架、轴轮组。1、 轴轮组应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得超限。2、 轮组和枕座心盘等安装要牢固可靠。3、 旁边枕座和车体间隙用垫调整,壹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第 12 条、 车间连结件、保护链应齐全,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第 13 条、 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应小于0.4,全长小于10毫米;车体槽应平直,不直度应小于0.3,全长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应齐全。第 14 条、 XRB型人车支承杆和轴间隙应小于10毫米,碰头应完整。四、 收尾工作第 15 条、 检修后的斜井人车必须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试验,且做好检修、试验记录。第 16 条、 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现场交接班。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一 上岗条件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不准班中喝酒,持证上岗。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能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壹般故障。二 安全规定第 3 条、 必须按“信集闭”系统信号指令行车,红灯停,绿灯行,注意电动道岔指示灯,蓝灯常亮道岔在直道位置,黄灯常亮道岔在弯道位置。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第 4 条、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灯、铃、闸,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等,任何壹项不正常都不能使用该机车。第 5 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第 6 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停稳。第 7 条、 三吨列车停止运行时,列车停放的位置壹定要安全合理,俩列车之间必须保持20米之上的安全距离。特别是三吨底卸出车侧至南翼三角道处,停放列车时,车尾不允许超过象鼻尖处(警示灯箱)特殊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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