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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工作流程河海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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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工作流程河海大学.doc

    七、人事处1、综合管理流程新进人员凭到校通知单遗失证件或校徽人员需将书面申请交本单位人事秘书办理综合科登记办理携带一寸电子版照片(1)办理工作证、校徽(2)办理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IC卡办理因公出国签证、学校科研项目投标、土地房产登记及税务登记等,要人事部门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领用人凭工作证及需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相关材料,持领用表到综合科登记办理。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申请人网上填写领用申请表(填写路径:人事处主页服务指南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复印件领用表;填写内容:原因、使用时间、领办人)(3)查阅档案本人提出申请指定人员凭阅档审批表查阅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或单位指定的党员)填写阅档审批表请人事处领导审批(4)办理证明出具涉及个人档案内容的有关证明,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由分管领导审批、单位盖章填写提供材料登记簿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材料人事秘书凭阅档审批表查阅档案2、劳资管理流程(1)新进人员起薪毕业生分配报至劳资科填写起薪表提供工资关系证明信、社会保险转移单、公积金缴存情况提供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资科按有关规定起薪并通知财务处上册单位呈报岗位基础津贴发放意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劳资科查档、审核报批调入人员转复军人留学回国流动人员录用等 (2)转正定级所在单位提出转正意见劳资科通过部门人事秘书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申请表发给见习期满人员本人填写自我小结单位呈报岗位基础津贴发放意见劳资科变动工资、通知财务处人事处提出审批意见申请表归人事档案(3)加班、夜班、营养费等辅助工资的审批各单位于月末统计、造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送劳资科劳资科于次月5-10日集中审批次月10日到劳资科领取已审核名册到财务处领款事发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由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将相关材料带齐至省劳动厅工伤处进行申请认定工作(4)工伤鉴定 (5)申请遗属补助、困难补助填写审批表死亡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劳资科根据规定提出初步意见,人事处核准遗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核实劳资科通知财务处发放补助费遗嘱补助困难补助 (6)丧葬抚恤家属携有效证件及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劳资科劳资科计发丧葬费和抚恤金,通知财务处家属到财务处领款到医院财务科审核(7)出具收入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按人事处要求出具收入证明劳资科审核、盖章(8)福利费使用每年人事处发文下达给各单位福利费单位造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到财务处领款需使用时部门福利费 个人提出福利费使用申请报人事处按规定审核,必要时报校领导批准通知计财处、领款单位提出意见学校福利费(9)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本校教职工持户口薄、保育教育费的有效收据或发票、填写好的报销单劳资科审核,人事处处长签字教职工持签好字的报销单及保育教育费有效收据或发票,到财务处窗口报销报销集中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10)交通补贴标准调整住址(以户口为准)距校本部2公里以上的,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附户口薄复印件劳资科审核调整交通补贴标准、上册3、人才交流工作流程(1)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人员管理逾期不报到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人事处出具人员流动通知书(限15 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参加各项活动和专业技能培训重新上岗参加公开招 聘继续待岗到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报到签订管理协议接受管理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2)人才派遣人员手续办理流程新进人才派遣人员接收流动人员用人单位填写增人通知单并盖章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用人单位领取调档函、用人单位负责邮寄送达档案寄达省人才,通知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省人才派遣部办理完劳动备案手续后,通知单位取回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办理社保卡制卡手续南京户口派遣人员本人持经鉴证的聘用合同等材料至户口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送至省人才河海分中心外地户口人员交外来人员务工证原件,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至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意:无外来人员务工证的需交暂住证原件接收应/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增人通知单并盖章将增人通知单、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单位领取手续办理完备的就业协议,下发毕业生本人回校办理报到证档案寄达省人才,通知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将聘用合同和报到证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省人才派遣部办理完劳动备案手续后,通知毕业生持落户材料至省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及社保卡制卡手续毕业生交报到证至相关单位,档案寄至省人才(3)校内企业法人人才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手续办理流程接收流动人员用人单位开具用人证明分中心凭用人证明开具调档函用人单位负责邮寄送达档案到,分中心接收档案,通知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档案须含:合同及辞职证明或待业证明(到交社保的地放开)校内企业法人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盖章(就业协议档案接收地址填写: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河海大学分中心)将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送江苏省人才河海大学分中心分中心通知单位领取手续办理完备的就业协议,下发毕业生本人回校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相关单位报到,档案随到(档案须含:报到证白联、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分中心接收档案,通知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外地办理落户:持本人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121元落户费先至省人才户籍管理处盖章,后至上海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至华侨路派出所落户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外地人员,可以按人才引进手续办理落户办理就业证持劳动(聘用)合同、一寸照片、身份证至南京市(水西门)人才市场办理;注意:外地户口还需持暂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凭报到证/就业证、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盖单位、分中心章,至南京市(水西门)人才市场办理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省人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社保开户花名册一式三份、公积金开户花名册一式二份、空白支票(社保、公积金各一张)注:手续办理所需一应表格,可于江苏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4、人事管理流程(1)办理报到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流动人员:凭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介绍信等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后出站人员: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调动人员:持原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等复转军人:持复转军人安置工作介绍信等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通知单交回人事处人事科凭报到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报到通知单、干部履历表等签订协议(2)办理离校手续同意离校人员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一周内完成离校通知单交回人事处人事科到人事科办理行政介绍信;到劳资科办理工资转移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离校(3)校内调动工作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处开校内调动通知单至原单位,调动人员持通知单到新单位报到原单位和新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处人事处提出意见,对高级职称人员报校领导审定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校内公开招聘填写应聘表,聘期内人员需经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参加公开招聘考核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调动者,人事处通知调入调出单位(4)人员调动、辞职工作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转档调动人接对方调令交人事处人事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凭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并转档案填写辞职申请表,学校发文办理离校手续,转档(5)退休工作到离退休工作处报到转工资、组织行政关系到离退休工作处核算离退休费,办理退休证等人事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发文交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独生子女复印件一份,有获省部级奖励的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及拟办理离退休人员统计表有关领导与职工谈心校、院、部门欢送(6)探亲路费报销 已探亲人员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到本单位人事秘书处填写享受探亲路费报销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销人员持车船票到财务处报销各单位将登记表送人事科审核,通知财务处学院(部门)核准、签字、盖章(7)高级专家延退个人及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发文人事处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所在单位填写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并签署意见(8)学校行政机构、院(系)内设机构设置、取消发 文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校长书记联席会讨论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各单位提出申请,必要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校 领 导 建 议相关部门会签意见(9)人员接收流程单位拟考核人员用人单位提出年度用人计划学校审定批复拟考核人员为校外博士及以上人员拟考核人员为本校博士、硕士及以下人员单位拟接收人员填写河海大学接收人员考核审批表,附简历及各类证书复印件证明等材料人事处初审填写河海大学接收人员考核审批表,附简历及各类证书复印件证明等材料单位拟接收人员单位组织考核、学校督导单位初步考核人事处初审学校组织考核初审通过初审通过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不同意同意公示不接收无异议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体检表,要求:每周二、四,上午8点,空腹,带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不合格心理测试,地点:人事科办理人员接收手续(10)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接收应届毕业生是填写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一份)报江苏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否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到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如学位证书尚未取得,需提供 “准予授予学位”证明(本校学位部分开具)正式上班(11)留学回国人员接收流程商调个人档案,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外取得学位者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档案到校后,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材料等学校发文,报江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到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是否落户填写留学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人才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外省户口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本省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是否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正式上班(12)调动人员接收流程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向原单位发商调函档案到校后,提供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应材料;需要落户的还需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学校发文,报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厅(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后,到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正式上班拟接收调入人员(13)流动人员接收流程商调个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用),填写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一份)拟接收流动人员是否落户填写流动人才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人才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外省户口须提供户籍证明,本省户口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否是档案到后,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材料,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学校发文,报江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到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正式上班(14)引进人才领取租房补贴流程进校高层次人才签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地点:人事科申请人带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至人事科,人事科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存档每年3、9月初补贴预约(预约电话6205)约一个星期后,申请人至人事科领取补贴到财务处1号窗口兑现(15)引进人才领取购房补贴流程签订引进人才补充协议,地点:人事科进校高层次人才是否取得购房发票或两证是否申请人带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或两证(原件和复印件),至人事科办理领取购房补贴手续申请人带购房协议(须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人事科办理借取购房补贴首付款手续人事处审核通过,开具领款通知单人事处审核通过,开具借款单申请人凭领款单至财务处领款申请人凭领款单至财务处还款人事处审核通过,开具领款通知单申请人凭借款单至财务处领取借款申请人取得购房发票或两证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至人事科办理还借款手续5、师资管理流程(1)“兼职教授”聘任流程送主管校长审批,批准后由校长签发聘书,由学院主持颁发聘书仪式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本表由组织填写),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同书面申请一起呈人事处审核由需要新聘请兼职教授的院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聘请理由(特别是到校担任的实际工作)。(2)工人考工定级申报流程人事处根据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发文布置通过考核的人员参加单位的统一聘任,聘任上岗后享受相应待遇学校发文公布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教育厅发文公布通过培训考核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人事处通知参加培训考核教育厅审批后通知学校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名单和时间人事处审核后报教育厅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思想品德和生产业绩进行考核,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3)技师评聘工作流程学校发文公布通过技师考核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通过技师考核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统一聘任,聘任上岗后享受相应待遇教育厅公布通过考核评审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经教育厅批准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人事处将根据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名额和投票结果向教育厅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聘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最后投票表决人事处根据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布置当年度的技师评聘工作各总支对照评聘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推荐意见报人事处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总支申报,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4)教职工申请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流程办公自动化或人事处网站上下载河海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各单位的师资队伍规划进行审核被批准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录取后带录取学校委培(定向)协议书到人事处师资科签订协议学习材料归个人人事档案在编人员毕业后,带毕业证、学位证、协议书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职工参加学习至结束被批准脱产攻读学位的教师,录取后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辞职手续(5)教职工出国(境)申办流程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时回校后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恢复校内关系临行前到人事处办理暂时离校手续,签订协议书到南京市出入境管理处申领因私普通护照被录取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教职工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分管校长审批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录取的留学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江苏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境)留学申请受理机构的指导下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因公出国(境)人员出国(境)时间在半年以上者,需办理暂时离校手续、签订协议书经校党委政审合格可以出(国)境的在职教工,由人事处出具政审批件,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护照和签证等有关手续从人事处网站或办公自动化下载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后交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政审手续持国(境)外的邀请信和已签署了单位意见的本人申请向国际合作与教育处提出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学校同意出国的人员,由人事处出具证明材料,方便办理护照和签证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人事处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申请者从人事处网站或办公自动化下载填写河海大学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材料(探亲人员需提供对方邀请信、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6)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流程人事处根据教育厅文件,发文布置申请时间各单位要对申请者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组织教学考核委员会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教育厅审核后发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个人人事档案人事处组织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整理汇总后报教育厅申请者同时提供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证书或免修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寸照片一张,体检证明等申请人需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7)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初聘(职称评审)流程人事处对材料进行登记、分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资格学校聘用委员会、审定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学院、受理第一阶段个人申诉人事处摸底、个人申报、预申报传达文件、布置、职称评审工作调整聘用委员会(工作组)、填写相关表格、行专家鉴定(正高三份、副高二份)科技处信息库成果核对教学委员会教学能力考核,提供评议结果学院资格审查、推荐、推荐结果及材料公示、报送推荐结果及材料、缴纳评审费根据校聘用委员会和上级评审结果,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任教育管理、思政学科组对申报、系列人员进行评议推荐评议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各单位聘用委员会(工作组)对各系列参评人员进行评议、推荐评议推荐结果上报学校教师系列高评委(正高、破格副高需现场答辩)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推荐评议结果公示、受理第二阶段个人申诉工程、实验系列高评委(正、副高均需现场答辩)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思政、教管、卫生、出版、图书、会计、幼教等系列综合推荐组(正、副高均需现场答辩)评议推荐结果公示学校聘用委员会审定评议结果评议、推荐结果及材料报省教育厅评审6、博士后工作流程(1)河海大学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一般博士毕业年限不超过两年,均可向我校人事处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到与本人博士培养单位同一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申请时应提交河海大学申请博士后个人简历基本情况简表及河海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人事处对申请人来函进行登记,并转到各有关流动站负责人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及时答复申请者根据申请材料,我校对符合招录条件的博士后申请人员组织面试考核,经过学科发展需要,择优录取考核通过后,填写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包括原件),并由学科主任在博士后申请表的有关栏目写出意见并签字,并确定合作导师。博士后同时提供本人博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博士论文答辩已通过的证明,待进站时,应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校签署单位审批意见表,并将此表和其他有关的申请材料报全国博管办或试点省市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开具博士后的批件、博士后本人户口落户(迁移)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根据申请人需要,开具配偶流动证明或子女入学、入学介绍信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等(2)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被河海大学录用的博士后,经省人事厅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正式入站,其办理手续过程、到校医院办理医疗卡如下到人事处综合科办理工作证、校徽,并到校办,给工作证盖钢印博士后本人收到河海大学人事处发出的录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河海大学人事处报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配偶随流工作安排等签定河海大学博士后进站协议书和河海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协议书到保卫处办理户口手续到所属学院、总支报到到财务处办理工资卡、经费本等到组织部办理党团关系的转移到工会,交纳会费、联系子女入学或入托等事宜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租借博士后公寓住房、电话手续等到校医院办理医疗卡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到人事处劳资科科办理工资审核领取河海大学工作证(两年有效)和报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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