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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联席会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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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联席会议.doc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需要,在中小企业强劲融资需求推动下,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融资担保行业首度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规范整顿和新设审批工作同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海市金融办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服务地方经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等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行业发展。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3月,上海市已有87家小贷公司获批筹建,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1.15亿元,其中75家小贷公司已获批开业。已开业小贷公司累计放贷13215户23505笔471.81亿元,贷款余额5053户5968笔120.29亿元。其中,面向“三农”贷款余额和面向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近七成。上海市小贷公司在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草根金融”的积极作用。1、积极推进小贷试点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需求,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修订版),在提高小贷公司主发起人持股比例、跨区经营、引进境内外投资者等方面积极探索。一是支持有关小贷公司增资扩股以及新设申请时提高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二是推进境内外优秀企业来沪设立小贷公司。三是小贷公司跨区县经营已顺利起步。2011年4月,上海第一家跨区县设立分公司的小贷公司正式营业。2、努力做好营造小贷公司发展环境的工作一是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投资小额贷款行业,鼓励已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会同区县调研市场需求,合理布局,稳步发展。二是指导区县制定各项政策,加大服务扶持力度,以租房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损失风险补偿金等多种方式给予辖内小贷公司财政支持。三是积极联系有关商业银行,举办银行与小贷公司对接会,协调解决小贷公司融资难问题。目前,本市共有48家小贷公司获得11家银行贷款授信,融资余额达24.93亿元。3、会同区县共同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实施办法,认真做好上海市小贷公司的信息统计、调查分析、业务培训与日常评价等工作。主要包括: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定期接收小贷公司经营数据,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动态;开展从业人员、逾期贷款、银行合作等专项调查,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落实金融统计制度。同时,认真督促各区县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从主发起人等出资人的遴选、申报材料的预审、开业前的预验收以及开业后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承担起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职责。4、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责,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上海市金融办作为小贷协会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协会的组建和运转,有效搭建起政府部门、小额贷款公司、中介机构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管理。每月出版上海小贷公司动态,建设协会网站,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二、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工作2011年,上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新设审核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进入“开业一批、筹建一批、审核一批、酝酿一批”的新阶段。截至2012年3月底,上海市已有7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通过,63家取得经营许可证,其中重新确认登记44家,新设开业21家,注册资本总额145.58亿元,净资产总额159.01亿元。全行业机构融资性担保余额5385户436.83亿元,债券发行担保余额3.85亿元,再担保余额2.84亿元,非融资性担保余额9.35亿元,平均放大倍数2.77倍。7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既有国资主导的,又有民资为主的,还有含外资成分的,体现了出资主体多元;既有政策性的,又有商业性的,体现了适应需求多样;既有面向全市开展业务的综合类担保机构,又有主要为特定区域、特定类型企业开展业务的特色类担保机构,体现了行业结构优化。1、形成“部门配合、市区联动、中介参与”的工作机制上海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工作包括区县预审、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审、高管谈话、从业人员培训、开业前验收、发放经营许可证及公示等环节。一是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联席会议抓统筹、抓协调,市金融办抓准入、抓监管,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各区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参与,发挥管理职能。在推进工作中,各区县政府及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认真做好包括发起人的遴选、申报材料的预审、筹建过程的督促把关、开业预验收以及日常管理准备等工作。三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投入,发挥外部监管作用。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公司等中介机构积极行动,深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及股东方开展工作,出具有关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揭示潜在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2、坚持批管并重,加强日常监管,注重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上海市金融办会同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发挥区县作用,促其认真做好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统计分析、风险防控等工作,做到责任落实有制度、有目标、有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启动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统计工作。要求各区县主管部门,指定落实专人负责报表审核汇总工作,每月、每季度按要求督促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填写监管报表,审核、汇总、分析后报市金融办。二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任职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三是密切关注行业潜在风险,对个别公司不规范运作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上海市金融办同区县定期对行业风险状况分析汇总,对发现的个别机构不规范运作的情况,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进行监管谈话,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整改要求。3、加强政策和环境建设,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上海市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区县,积极实施加快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一是会同市财政局整合安排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参股的形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二是会同市经信委、市商务委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加强上海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建设,会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展年度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四是与多家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协议,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深入合作交流。此外,上海市金融办还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和区县政府以及部分商业银行等单位,进一步研究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融资杠杆、税负减免、政策扶持等问题,努力为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上海市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持续规范发展。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一、基本情况1、机构数量我市自2008年9月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06家,覆盖全市16个区县和主要经济功能区;80家公司已先后获批开业运营,注册资本金81.01亿元。其中,主发起人为民营企业的67家,注册资本金60.47亿元,占比74.6%;获批在涉农区县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32家,注册资本金29.96亿元。2、运营情况截至2011年末,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82.85亿元,涉及客户5485户,贷款余额60.71亿元。当年营业收入6.18亿元,实现利税5.89亿元,净利润4.32亿元。二、主要工作我们坚持“宽准入、严监管”工作理念,鼓励各类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机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计民生作用,同时,切实加强有效监管,防范各类风险。1、完善制度流程,规范准入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根据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对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对全市小贷公司准入、经营、监管等各项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制定印发审批监管细则,详细明确公司设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一些具体要求。二是按照责权统一原则,构建市区两级监管组织体系,由机构注册地金融主管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和日常监管,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三是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高审核工作质量。要求申请人自主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法人机构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出资能力评级报告和律师见证及意见书,以确保出资人具备相应资质,防范集资风险。2、严格日常监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实施实时动态非现场监测及风险预警,促进机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开业机构全部安装使用业务管理系统并与监管系统实时联接,初步实现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预警和实时监测。二是按年度对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开展检查审验,随机选取部分机构进行重点现场检查,督促机构合规经营防控风险。三是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协调人行、银监、财政、工商、公安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防控各类风险。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合规经营意识。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八届小额贷款公司初任从业人员培训班,100多家单位近千人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了结业证书;组织召开了首届全市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培训班,近百名已开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参加了培训座谈。4、推动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引导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作用,一方面配合做好政策落实及相关监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为会员服务。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以“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加强服务,促进发展”为指导,在继续做好机构准入审批工作基础上,加强对已开业机构持续监管及服务工作。1、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从业人员管理、分类评级管理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内控建设等相关细则,指导具体工作。2、两种监管手段并举,促进机构合规经营。在已实现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动态监测基础上,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结合年审工作随机选择部分机构,会同区县金融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3、开展分类评价工作。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机构享受财税扶持政策,试点开办创新业务,进行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健全高管准入考核制度和从业人员后续培训考核制度,适时开展针对公司高管、部门中层、从业人员参加的不同层次金融知识培训班,增强从业人员合规守法经营意识,切实提高机构从业人员素质。5、指导协会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动态监测系统建设、从业人员培训及宣传工作,加强会员自律维权服务,推动机构规范运营防控风险。天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情况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市12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中法人机构122家,分支机构4家。注册资本总额121.5亿元。2011年末在保户数12878户,在保余额333.78亿元,放大倍数2.6倍。规范整顿期间,128家担保机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其中92家符合条件的机构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中法人机构91家,分支机构1家。二、主要工作1、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对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需要由地方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的事项,同时提高注册资本金的准入门槛,并对股东资质提出要求。发布了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提示风险、提出要求,并转发了银监会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的8项配套制度。2、严把准入关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准入审核,以股东出资能力、公司治理结构、高管人员资质、制度健全等为重点。法人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企业连续两年盈利,且净资产与出资额相匹配;自然人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须以自有资金出资,并经专业评级机构出具出资能力评价报告,证实出资来源的合法有效。3、重视机构年审工作。自2011年起,按年度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情况开展检查审验,将根据年审情况对个别违规经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按要求完成合规整改工作。对重大违规机构予以市场清退处罚。4、加强非现场监管按照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行业季度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津金监管201156号),建立了季度数据统计报送制度,统计分析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年末按照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做好行业数量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形成监管报告,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提供依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介绍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情况介绍自2008年8月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特性,采用适度非审慎的监管原则,突出规范与发展主题,以引导服务为主,规制管控为辅,对小贷公司的经营区域、股权比例、融资方式及杠杆比例、业务范围等开展了制度创新,搭建了通过小贷协会的自律监管、金融办的外部监管、各部门及区县金融办的联动监管这“三个”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了评级分类管理制度。我们监管的重点是严守“三条底线”:严禁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利贷,严禁非法收贷。2011年末,全市获筹建资格的小贷公司149家,计划注册资本220.26亿元,实现了区县全覆盖。已开业147家,到位资本金205.76亿元,正式办理业务126家。试点至今,我市小贷公司累计发放各类贷款超过600亿元,主要支持了商贸流通、房地产、建筑业、工业、农业和住宿餐饮等行业。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半年以内的贷款占比超过70%。2011年,全市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33.85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63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93.4亿元,增长134%,比全市信贷余额增长幅度高114%。2011年末不良贷款比例0.98%。年内全市有6家银行向33家小贷公司累计融资贷款21.14亿元,16家小贷公司在重庆金交所发行收益权凭证金额达5.23亿元。当前,小贷行业已经成为我市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为支持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小贷公司中,市内资金设立的占84.56%;市外投资设立的占15.44%,内资设立的小贷公司中,全民营资本占比96.03%,国有参控股占比3.97%;二是经营团队专业化。小贷公司高管人员85%以上都是来自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管,有多年的信贷及风控管理经验;三是经营模式多样化。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错位经营、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逐步形成微贷模式、类银行模式、产业链模式、小微企业专营模式等多种经营模式;四是经营管理规范化。行业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经营发展势头良好。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一是合理扩大规模,进一步发挥行业作用。鼓励合适的市外投资者参控股设立小贷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在全市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区县经营活动;二是创新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积极支持银行融资,创新信托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建立融资中心等方式,引导银行、担保机构改善对小贷公司的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体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持行业健康发展;四是鼓励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股权进入市OTC市场交易和改制发展,积极培育上市,鼓励和推荐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等情况较好且有意愿的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介绍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方面2011年,我们坚持以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的原则来指导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积极引导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为中小企业增信的功能,在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新增担保额533.71亿元,在保余额达660.18亿元,支持了4300家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成为了助推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市融资担保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呈现出行业监管与市场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一)主要工作成效1、明确监管对象,引导行业迈入规范发展轨道。按照七部委3号令要求和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对全市148家自愿申报参加融资担保规范整顿的机构按统一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107家机构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纳入我市融资性担保监管范围。2、机构实力显著增强,行业发展基础正在逐步建立。到年末,全市获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计133家(含分支机构16家),注册资本总额236.81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11.81亿元,增幅达89.45%,户均注册资本已达2.02亿元,远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117家法人机构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有80家,占机构总数的68%,其中;3亿元以上12家,10亿元以上5家。 3、杠杆作用逐渐增大,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融资担保业新增担保额533.71亿元,在保余额达660.1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加了262.96亿元和281.89亿元,同比增长97.12%和74.52;行业担保放大倍数2.98;行业净利润9.85亿元,同比增长153.82%;税收2.21亿元,同比增长221.63%。4、风险控制水平提高,行业规范经营能力正在提升。全市融资担保机构不良资产余额4.68亿元,同比增加53.95;担保不良率0.71,同比下降28.28%;累计担保代偿额3.17亿元,同比增加44.83%;担保代偿率0.59%,同比增长43.9。融资担保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正在日益显现。5、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在继续加大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今年更加注重专业性定位较强的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支持新设旅游、兴农、万州微企及钢材市场型等7家专业化融资担保机构,丰富了担保市场模式。6、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较为均衡发展格局。133家机构中,国有机构53家、民营机构76家,外资机构4家,分别占机构总量的39.85%、57.14%和3.01%;国有资本134.48亿元,民营资本93.53亿元,外资资本8.8亿元,分别占资本总额的56.78%、39.5%和3.72%。已形成了政府、法人、外资、自然人多元出资,市、区(县)、民间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机构体系。融资担保机构初步形成覆盖都市发达地区、三峡库区和“两翼”地区,行业涵盖工商业、农业、教科文业及物流等,形成了较有特色的融资性担保发展新格局。(二)主要监管工作1、顺利完成全市融资担保先进水平规范整顿工作。继去年5月启动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以来,今年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了该项工作。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和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对全市148家自愿申报的融资担保机构依照规定程序和工作步骤进行了申报受理及情况(指标)分级审查,对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书。目前,对已经通过审查的107家机构颁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在重庆金融网站上发布了通告,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依据。一是修订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申报工作指引。我们结合规范整顿工作要求,对原指引中不符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的部分进行调整修改,重新下发了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引,促进申报和审查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制定重庆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的规定,制定了经营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明确了许可证的保管、领用、制作和颁发流程,落实了岗位职责,确保保管与制作相互分离,按照安全性和规范性原则办理许可证的领用、保管、制作及颁发等工作。三是修订完善了行业年度考核办法,评选表彰了年度十强融资性担保机构。3、把好新设机构准入关,完善日常监管工作。2011年共计新设立2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中20家法人机构,3家分公司,完成了年初的工作目标任务。办理涉及增资、股权转让、机构更名、迁址、高管变更变等事项共计72件。4、开展行业统计,做好非现场检查工作。首次上报融资担保行业年度监管报告,编制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机构概览。按月收集、汇总、统计融资性担保机构月报表,并进行分析,完成对发证机构统计简表的报送工作。5、建设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启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由协会与征信公司签订合同方式操作,经多次沟通,并与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交流改进意见,现已敲定界面设计,对部分功能使用进行修改调整已近尾声。 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情况近年来,温州市不断创新,强化措施,加大监管,优化服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合规经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现状(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况温州自2008年8月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坚持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实行与银行错位经营,支持实体经济、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展,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2011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总额83.08亿元,贷款余额110.6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平均贷款规模、人均管理贷款资金分别为2.66亿元/家、4.25亿元/家、0.35亿元/人,均居浙江省第一,初步形成了试点进程全省领先,经营业绩全国一流的“温州小额贷款公司板块”,极大促进了全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截至今年3月末,全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8家,正在筹建1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72.2亿元,净资产总额87.9亿元,可贷资金规模117亿元,贷款余额113亿元、11430笔,累计发放贷款646亿元、62343笔,累计缴纳各项税费7.5亿元,从业人员337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平均实力省内最强。温州小额贷款公司经过数轮增资扩股后,实力不断增强,目前,规模最大的瑞安华峰、鹿城捷信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已经达到8亿元。已开业运营的28家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达2.58亿元/家,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2亿元/家,居全省第一。二是贷款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3月,温州小额贷款公司可贷资金规模达113亿元,平均贷款规模4.04亿元,银行融资满足率达到68.5%,不仅在省内,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金已达到8亿元,公司的可贷资金已超过14亿元,已经达到了村镇银行等小银行的经营规模,预计这样规模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将在温州陆续产生。三是贷款发放结构合理。贷款对象以个体工商户为主,截至3月末,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89.2亿元,占全部贷款79%;发放企业贷款23.8亿元,占全部贷款21%。贷款方式以保证为主,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其中保证贷款106.9亿元,占比95%,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6个月以内的贷款99.5亿元,占比88%,随借随还,与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竞争,以特色取胜。贷款用途与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主要投向农业、工业、服务业,分别为25亿元、50.7亿元、28亿元,占比23%、46%、25%。四是经营团队高质高效。温州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均具有金融从业经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高管人员基本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且这些高管还从银行机构带来了一个管理经营团队,确保了高素质。从统计数据来看,温州小贷公司资本管理效率领先全国,人均管理贷款资金3300万元。五是扶持政策有效落实。根据省、市相关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文件精神,2011年全市有17家小贷公司参加年度考评,可以享受财政返还补助和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目前已有13家享受政策优惠,财政补助合计3811万,政策享受覆盖面为76.5%。(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概况温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市经信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据调查,截止3月末,全市共有50家担保公司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中运营47家、关闭3家,60%以上集中在市区,总注册资本28.19亿元,注册资本5000(含)万元以下机构34家,占总数的72.3%,从业人员共896人,平均19人/家,总体规模偏小,个体实力偏弱。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担保业绩平稳增长。截至2011年底,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贷款担保总额325.23亿元、担保企业1.5万多户,其中2011年新增贷款担保总额111.34亿元,同比增长41.85%,年末在保责任余额100.48亿元,同比增长37.34%,并首次实现新增贷款担保总额和年末在保责任余额同时超百亿元;但受局部金融风波影响,全市9-11份在保责任余额逐月减少,新增业务量萎缩。二是行业风险控制良好。截至2011年底,21家机构出现新增代偿,新增代偿金额约为0.75亿元,仅为新增贷款担保总额的6.7,新增损失金额仅为460多万元,风险控制良好;年末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合计14650万元,同比增长269%,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三是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在营运的 4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中,由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4家,均为涉农类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7200万元;民营担保公司43家,其中由企业法人控股参股7家,76.6%的机构由自然人股东构成,且很大部分机构股东为关联人或家族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容易引发经营风险。二、主要工作做法(一)多措并举,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一是科学布局、好中选优。到今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将达到65家,明年将达到100家,为科学合理布局试点范围,避免过度集中,我市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试点名额,做到全市50个中心镇全覆盖,同时鼓励实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到欠发达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有效化解同业恶性竞争。同时,为择优选择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资本规模,今年,我市在浙江省率先推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工作方案(温政办20122号),整个招标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流程是:由各县(市、区)在做好本区域企业申报小额贷款公司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出具招标委托函,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书;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后,各县(市、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出具联系函,投标人凭联系函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参与竞标;由评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主发起人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我市目前已推出第一批7个招标名额,社会反响良好。此外,面向在外温商定向推出试点名额,已引进签约在外温商创办小额贷款公司2家。根据试点工作进程,及时调整准入标准,对已有3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区),适当提高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质量要求,确保做到好中选优。同时,严格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审核,对发起人、股东组成及股本结构、资金来源等严格把关,并做好开业前高管约见谈话等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强化监管、形成合力。在监管过程中,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温州地方金融监管中心,积极探索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及各类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目前,在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方面,我市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及时掌控全市小贷公司经营动态,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月及时报送报表,重大事项随时报备;三是加强非现场监管。每月对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核对纠正,并进行风险提示,视情况深入跟踪检查。四是组织专项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投向、方式、期限等进行监督,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同时积极落实县(市、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三是结合考评、抓好复核。结合每年度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考评工作,结合温州实际,细化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运行情况的全面复查。主要措施有:对每个小额贷款公司随机抽取10个客户进行回访,检查有无额外收取咨询费、手续费、财务费用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违规行为;掌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本金和利息往来是否全部通过银行帐户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有无现金交易行为,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结算帐户开设情况,有无多头开户现象;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提供本公司在合作银行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从业人员与小额贷款公司帐户间资金往来情况,并进行复查核实;对各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变动报备情况,贷款风险管理办法、贷款损失追偿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高管人员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贷款决策运行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作重点关注,并要求提供相关依据说明。此外,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评价材料真实、准确。(二)强化监管,促融资性担保公司合规经营一是健全监管体制。初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内部管理、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了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公安、财政、经信、商务、工商、审计、人行、银监、保监等部门,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日常经营监管,同时成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统一牵头开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专项检查,有效解决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推诿扯皮现象。县(市、区)政府建立相应的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和地方金融监管中心,明确县(市、区)政府是当地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二是做好建章立制。制定温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管理指引,切实加大对此三类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制度,每年抽取20%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内控机制、合规经营、资产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并出具专项检查报告;此外,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各类台账资料,有效监测、及时分析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积极做好全市非现场监管系统开发建设,年内即可上线运行,做到实时监控,实现业务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现场管理、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的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提高监管有效性,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市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经信部门、金融管理(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风险防范,特别是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异化”、涉嫌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的风险以及与银行从业人员利益输送的风险等严加防范。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帐户管理,对公司设立帐外帐、从业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往来情况、参与民间借贷情况严加监管。积极探索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退出机制,对资本金来源不合法、经营项目不合法、业务手段不合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责令退出担保行业。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督促协会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培训教育,引导会员单位合法合规经营业务,加强同业监督自律。开展全市担保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鼓励现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整合重组,通过引入国资、行业龙头的民营骨干企业等入股,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实力,提升融资担保能力。三、当前需关注的问题(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方面1、贷款利率和逾期率有所上升。去年以来,在国家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我市银行业机构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也水涨船高,3月末,我市小额贷公司年平均利率21.29%;逾期贷款13695万元,逾期率1.21%,其中自然人9496万元、149笔,企业4199万元、20笔,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2个百分点,损失类1679万元,分布在5家小额贷款公司。从逾期情况分析,大额贷款比小额贷款风险大、抵押贷款比保证贷款风险大、小贷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的逾期多。2、内部股权转让增多。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企业发展资金链日趋紧张,同时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多年积累的净利润继续用于发展业务、尚未分红,部分参股股东面临着一定的资金压力,股权转让现象有所增多,截至3月底,共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 而2011年全年只有2家。3、业务范围狭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品种单一,只能从事贷款业务,盈利能力受到限制。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得利率水平难以降低,虽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规定,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但由于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银行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合作困难重重。因此,要抓住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争取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转让、保险代理、基金代理等业务合作,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同时积极探索辖内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民营股权发起的村镇银行。4、合作银行融资滞后。随着国家货币政策趋紧,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总行逐渐从严控制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关系,或提高合作门槛,新设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很难从银行融资,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方面1、银担合作不对等,业务开展难度大。银行准入门槛设置高,担保业务额度无法保障,银行选择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时,要求其注册资本金达5000万元以上,而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0(含)万元以下机构34家,占总数的72.3%,直接制约着担保机构和银行合作。部分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以后,业务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担保行业平均放大倍数只有3.4倍。同时,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承担不平等,不利担保公司的发展和壮大。2、行业发展存在瓶颈,需要政策扶持。业务开展单一,业务拓展难,目前我市担保行业开展的业务主要以贷款担保为主,除了少量的票据承兑担保和信用证担保业务,其它业务几乎未开展。风险准备金提取没有到位,抗风险能力大打折扣,限制了行业的稳健发展。政策优惠和扶持需加强,全市以民营担保为主的发展模式,需要更多政策扶持。此外,要加快成立再担保机构,防范系统性的行业风险,增强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行业形象不佳,有待加强规范经营。行业合规性经营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机构存在抽逃资本金、向个人和企业出借款项并收取利息、委托贷款等违规现象,导致与民间借贷、高利贷行为联系起来,总体上行业形象不好,急需开展行业清理整顿,扭转当前现象。下一步,我市将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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