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doc
论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公共财政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形态,即政府财政将按社会公共需要的原则来确定其职能和开支。“公共财政”概念的确立正式表明了财政职能的变化。公共财政是指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品和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行为。可见,公共财政的主体是政府;公共财政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责或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和服务;公共财政的属性是一种经济行为财政不再是为带来更多收入而支出,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进行支出活动,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更加明显。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二是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三是公众有较高的财政参与度。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以上特征的为非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一个特色。概括来讲,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环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当高的比例,甚至处于主导地位的财政,称为“民生财政”。 民生财政的两个基本点是;一是从财政支出中划出若干项目界定为民生支出项目,二是这些支出占总财政支出较大比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和现代社会发展中,政府行为与居民生活改善的关系会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直接影响个体收入水平、公共福利、消费意愿、理财观念等,民生财政管理水平也必然直接影响公共财政职能发挥的效果。从公共财政的特征来看,公共财政满足公共需要的目标和机制,也就是满足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即满足民生需要的目标和机制;从公共财政的实践来看,公平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现民众平等的纳税义务和财政分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入制度设计,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环境等方面,都与民众生活直接相关,用于国防、司法的支出与民众的生存权和财产权亦密切相关。一、民生领域的界定与公共财政支持原则( 一) 民生领域的界定辞海中对于“ 民生” 的解释是“ 人民的生计”。人民的生计问题, 一般指人民群众的吃、穿、住、用、行, 生、老、病、死等方面。孙中山先生则认为, 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 国民的生计, 群众的生命便是”, 他所指的人民的生活已不局限于吃穿住行等基本的物质生活层面, 而且还包括人民群众为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而采取的谋生之道,还指一个社会为解决“群众的生命”和“国民的生计”而采取的措施和社会经济政策。1如果从人的发展的视角来看, 民生领域范围较广,既涉及到人的基本生存、生产、生活方面, 还可以延伸到精神、文化领域。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 Abraham Maslow, 19081970) 将人类需求划分为五类, 按照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涉及到这五类需求的领域都可以看作民生领域。因此, 民生领域也是分层次的, 满足生理需求层次和安全需求层次的领域可以算作基本的民生领域。( 二) 公共财政支持原则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支持是必然的, 但财政介入的民生领域范围以及支持的程度要受到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因此, 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支持不是一蹴而就的,支持水平也不可能一开始就是高起点的。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支持原则应是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根据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 由于人们生活水平较低, 主要是满足吃、穿等方面的基本的生存需要; 在经济发展的中期阶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同时, 民众对教育、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会增加; 在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 人们对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会更高, 对公平收入分配的愿望也会更强。二、公共财政与民生的关系( 一) 公共财政的根本目的是为民生公共财政是政府为民理财的经济行为,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 财政支出理应用之于民。可见, 财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民”, 财政与民生息息相关。从财政的本质来看,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 财政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 因此财政存在的前提是国家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 财政与民生的关系是国家与民生关系的反映。国家是否繁荣稳定或者直接存在下去取决于民生状况, 取决于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态度以及政策策略。如果一个国家不重视民生问题,导致民不聊生, 那么这个国家就无法继续存在下去。因此民生问题事关国家兴衰存亡, 是个非常重要的政治问题。 ( 二) 检验公共财政的实践标准是民生公共财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民生, 那么就应该把“民生”标准作为公共财政的实践标准, 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策的重点。公共财政要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上,断提升保障的层次、程度和水平。财政收入的增长意味着政府从国民经济这块“蛋糕”中分得的比例增多, 相应地, 公众分得的比例就会减少; 而财政收入可视同公众为购买政府所供给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价格, 如果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变,财政收入的增长只是说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提高了, 公众的成本增加了, 负担加重了。因此, 经济的增长要求公共财政必须相应增加对满足民众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通过公共财政的再分配功能让广大民众都分享到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劳动成果, 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不断提高人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的倾斜是公共财政本质的回归, 可见, 民生是检验公共财政的最终标准。(三)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相辅相成在世界范围内,利润最丰厚的产业已从低端制造业转移到医药、医疗设备、环保、文化等产业,恰好是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文化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因此,投资于社会民生建设,不仅可以促进产业升级,而且可以推动消费结构变化,带动经济的增长。通过把民生工程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在加强社会事业和改善人民生活中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从而促进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双赢。但是民生财政并不等于公共财政,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一民生财政是我国的产物,其目的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出现的特殊问题,而公共财政则是一个国际现象,解决的是普遍性的公共服务问题;二民生财政是体制转轨时期的产物而公共财政则存在于市场经济形成和存在的全过程;三民生财政的职能主要是缓解社会矛盾,而公共财政的职能则除了公平之外,还有效率和稳定;四民生财政着眼的主要是社会不公,而公共财政关注的不仅有社会公平,还有经济效率和宏观经济稳定等基本问题。提出民生财政就必须依据民生需求的这种阶梯性,决定支出的轻重缓急,越是处于阶梯性底层的民生需求项目,公共支出越应当向之倾斜。虽然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有着些许的差异性,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民生财政是公共财政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我们要在管理好民生财政的基础上维持整体的公共财政的稳定,从而每一位人民都可以享受到因为国家财政带来的美好生活!总而言之,公共财政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 公共需要不是政府的需要, 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特别是民生需求。公共财政要做到“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就必须首先了解民生需求, 进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 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参考文献:探讨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顾玲公共财政与民生邓子基, 韩瑜 论我国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之关系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