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十大品牌激活农村经济.doc
湘乡十大品牌激活农村经济 质量调优 规模调大 市场调活 湘乡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加速了农业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今年上半年,品牌农业创产值67558万元,农民人平靠品牌农业创收849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56万元和84.4元。 湘乡市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坚持将产品质量调优,规模调大,市场调活,大力发展优质稻、良种猪、黑山羊、时新菜、皮革制造等十大农业品牌。生猪是该市的拳头产业,为打响这个品牌,全市建立生猪人工授精网点48个,完成母猪换代5000多头,去年全市饲养生猪260.4万头,出栏153.6万头,良种率达86,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之一。今年上半年,全市生猪存栏和出栏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6和73。生猪的大力发展,也为该市把皮革制造作为品牌做大做强提供了条件。目前,全市建有皮革制造和加工企业19家,去年加工皮革1000多万张。产品畅销吉林、福建、广东、广西、江苏、浙江、湖北、贵州等10多个省(市)区,远销斯里兰卡、英国、俄罗斯、加拿大等国际市场,共创产值4亿多元,创利税854万元。今年l至6月,实现产值和利税,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5和75。全市优质稻米、蔬菜、鱼类、小水果等优质农产品,通过订单和市场,销往省内外。 在发展品牌农业中,这个市注重典型示范,各级领导共办各类示范点70多个。市委书记胡友建今年来到山枣镇洙津村办生态农业科技示范点,他同材民一起研究和制订规划,并筹措资金80多万元,对水稻种植面积进行合理调整,大力发展养鸡、养猪、网箱养鱼和种植药材、花卉等,全村农民人平可增收300元。市长廖继良在东郊乡石竹村办点示范,利用城郊优势发展高档优质稻1500亩,目前已与广东金丝苗米业有限公司签订产销合同,产值达120万元。仅此一项,可为村民增收36万元。改革开放30年湘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斐然 当中国的改革开放从南部沿海开启后,一曲春天的故事,唱响了祖国大江南北。30年来,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以来,湘乡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刀阔斧开展大破大立。现在的湘乡,已从过去贫瘠落后的农业县,发展到今天三次产业奔驾齐驱,城乡社会统筹发展,综合实力领先湖南,特色产业全国盛名。 一、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统计资料见证,30年前,在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束缚下,湘乡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限制,1978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仅36407万元(1980年价,下同),其中农业总产值17454万元,财政收入3076万元,人平44.17元。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尽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全市农村每个工日得到的收入平均为0.42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30年来,湘乡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强工富市,开放兴湘”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城乡经济保持了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态势。 经济总量持续增加。至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97.5亿元,比1978年增长55.4倍,财政收入4.81亿元,增长15.45倍。 经济结构趋向合理。30年前,湘乡因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产业发展单一,农业占地方生产总值50%以上的份额。经过30年的科学发展和自主创新,促成了产业的优化、升级,2007年三次产业的结构为30.4:34.2:35.4,进而带动了各次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不断上升。至2007年,三次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为10.9%:55.3%:33.8%. 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30年来,湘乡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农业,稳定农村,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狠抓落实,从而使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水利建设成绩斐然。过去,湘乡每年都要遭受旱涝灾害。为了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湘乡市进行了四项常年性治水工程。一是水土保持工程;二是对181座大中型水库维护加固工程,三是对韶山灌区配套工程主、支渠的维护工程;四是对全市村以上排涝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30年,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达26亿元,全市旱涝保收面积达到57万亩。 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组织规划了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开荒造田、农田整改、基本农田保护等项目建设。近10年累计投入农业开发资金7866万元。 农电整改覆盖全市乡村。农电整改是湘乡市大手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主要工程,至2007年,有70%的行政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完成了农电整改任务,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农业机械全面普及。国家农机直补政策,促使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至2007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70.2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87.48倍,50%的水田基本实现了机耕、机收。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不仅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资基础,而且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全面发展。2007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16亿元,比1978年增长近100倍。 三、粮食产量稳产高产 现在,湘乡广大农民感受最深莫过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湘乡是全国产粮大县,常年粮食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年调出量不少于10万吨。在这30年中,由于积极稳妥推进了以所有权相分离为特征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等措施,不管粮食市场发生多大变化,全市各级各部门保住55万亩耕地底线始终没有动摇,发展粮食生产始终没有放松。形成了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合力。湘乡先后推广了科学配方施肥和节水灌溉工程,双季杂交稻推广工程,吨粮田建设工程,走出了一条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新路子。湘乡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全国产粮大县(市),国家优质粮食生产基地。1999年起,连续5年承担实施了国家“星火计划”的水稻大面积增产科研攻关项目即“国家水稻1号工程”。探索总结了水稻高产、优质、低耗的生产模式。用5年时间扎扎实实推进了“两高一优”农业,形成了粮食生产的种植、加工、销售体系。于1999年全市实现了双季稻成建制亩产过吨粮,成为湖南首批水稻亩产过吨粮县(市)。从2005年开始,又启动实施抛秧栽培技术、水稻产业提升两大行动,粮食生产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能力提升转变。2007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80%,双稻杂交稻普及率达到70%。全市粮食总产56.05万吨,稻谷亩产1096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38.69%、44.62%,总产、单产都创历史新高。 积累了粮食生产经验。湘乡粮食生产的成功经验主要在于:一是科技驱动突出了三个重点,即:重点主攻单产;重点改良品种;重点防灾减灾。二是示范带动突出了三个层次,即抓种粮大乡效应;抓高产连片影响;抓种粮大户典型。三是行政推动做好了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农技服务到位。 四、牧业产业形成集群 牲猪生产冲出湖南走向全国。湘乡由于有牲猪资源禀赋优势而享有全国养猪大县之称。是湖南省瘦肉型生产基地,全国牲猪调出大县,连续多年进入全国肉类产量“百强”县(市)。湘乡的牲猪产业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841990年的散养户发展阶段。当国家取消了牲猪统派购任务后,市政府曾因施利导采取对农村“万元户”奖励母猪的举措,大力发展牲猪生产,促使农户养猪普及率达到97%;1991-1995年专业户发展阶段;1996-1999年牲猪品种改良阶段。2000-现在发展牲猪产业集群。 牲猪产业的发展,充分调动了全市农民养猪的积极性,至2007年,农户年末存栏50头以上44870户,其中栏存4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86户,全市出栏猪达到241万头,比1978年增长8.8倍,牧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28.25亿元。 牲猪生产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湘乡的牲猪生产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产业支撑。现已基本形成了围绕养殖业,集皮革制造、分割肉加工、肉猪、中仔猪外运、饲料调运加工、疫病防治及中介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促成了湘乡牲猪产业向循环经济发展。2007年,全市栏存母猪100头以上的养殖基地。现在,分割肉加工、皮革制造、饲料加工、牲猪专业等都为湘乡牲猪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 五、民营企业迅速发展 工业农业相辅发展。多年来,湘乡围绕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坚持工业带动,按照立足资源优势、调整经济布局、聚集民间资本、转变发展方式的思路,自始至终狠抓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相辅发展。 农村费税改革后,各级各部门重新审视了农村经济工作的切入点,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民营经济上。至2007年,全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106家。初步建成了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支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经济格局。按照科学发展观,湘乡始终注意工业发展必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必须符合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必须发挥小城镇的幅射功能。现在,全市106家民营规模工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企业70多家。近10年来,由于工业的发展,促成6万多农村居民“农转非”在小城镇及城区置业,进而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 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06年湘潭市、湖南省有关部门及科研机构对湘乡的民营工业进行了综合考评,评定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2家,湘潭市级10家,并充分肯定了湘乡民营工业的四个特点:经济效益持续提升;科技进步持续加速;建设投入持续增加;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89.7亿元,是1978年的97.3倍。工业税收在全市税收的份额中不断提高。 六、劳务经济空前活跃 90年代初,湘乡市委、市政府就着手研究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采取政府引导、以人为本、部门联手、外地联合的方式,全方位加强了农村劳务市场能力建设。 劳务输出的数量和收入同步增加。湘乡是湖南劳务输出量大的县(市)之一。自1993-2007年,每年跨乡农民工平均达到9.6万人,其中2000年以后每年为10-12万人。据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调查登记,全市农民工中光是跨省从业达到5.66万人。 近10年来,湘乡农民工劳务收入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加,2007年务工人员收入人平达到9688元,比上年增长11.3。这一年,全市农村劳务总收入达到12.37亿元,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村70以上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农民工务工地域多元化。随着我国中部省际经济深入对接和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湘乡农民工跨省和省内就业门路十分广阔,在全市农民工中,外出务工两年以上的占45%。同时,由于湘乡本身工业及建筑业的发展,城区和小城镇建设规模扩大,离土不离市的农民工已呈增长趋势。 品牌劳务著称全国。现在,湘乡农村上资质的建筑企业13家,“建筑湘军”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其中常年在新疆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少于5000人,且进驻时间超过10年。“电力建设湘军”遍布我国中部各省市,容纳农民工2万余人。“湘乡装饰大军”活跃在长沙、株洲、湘潭及广东。这些品牌劳务为湘乡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长期性创造了条件。 劳务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全市实施了“一大工程”即: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举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建立了“两大体系”即农村劳务输出服务网络体系和跨省劳务合作体系。发展三级劳务输出网络,县、乡、村都成立了就业指导服务站。由于网络的作用,湘乡坚持常年向广州、东莞、深圳、新疆等地输送务工人员,深受农民好评。 七、农民收入成倍增加 农民负担减轻收入增加。2007年湘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634元,是1978年的25.5倍。30年来,湘乡农民增收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5-1990年在波动中缓慢增长阶段。最低的1986年614元,最高的1990年为753元。第二阶段为1991-1996年收入大幅上升阶段。这期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剩余劳动力多渠道就业,致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1年的802元,提高到1996年的2077元。第三阶段为1997-2000年收入增幅平稳阶段,2000年达到2528元;第四阶段为2001-2007年的高速增长阶段。农民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一是收入形态的货币化。1978年前,农民收入中的货币收入率不足40%,其它则是以年终实物分配代替,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形态主要以货币为主。2007年在全市农民收入中人平货币收入率达到82%。 二是收入结构非农化。多年来,农民收入中的非农收入所占比重和增长速度都远远高于农业经营性收入。1987年湘乡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平不足40元,到2007年达到1952元。凸显了非农收入在收入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促成农户消费支出大幅攀升,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08元,比1990年增长4.9倍。 八、道路建设成效显著 交通优势不断凸显。改革开放以来,湘乡按照发展经济、交通优先构思,先后完成了对湘黔铁路(湘乡段)的改建、扩建,同时由于本身的区位优势,湘黔、洛湛铁路贯通湘乡,全市境内火车站达到11个。近20年来,湘乡投入公路建设资金达12.7亿元。上瑞高速公路横贯全市,并在城区建有连接线,水府旅游区建有生活区。完成了320国道(湘乡段)的加宽改造,修建了湘乡至娄底高等级公路,市区至各个乡镇的公路全部硬化。 新农村建设以来,更进一步加大了交通建设力度,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投资方式,在全市掀起了大规模的村道改造建设,实现了村村通汽车。现已初步形成了国道、省道、市道、乡道、村道道道贯通的交通网络,公路总里程由1978年的152公里发展到2007年的4180公里,成为湖南省交通发达县(市)之一。 “通达工程”成效显著。湘乡农村的村道大都是90年代后修建的机耕道。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群众对村道改造的要求和呼声日益强烈,在近3年中,广大农民积极投入“通达工程”建设,自愿捐资、热情出工,各行政村村道建设资金50%来自群众自发捐资,最多的达到40万元。壶天镇的小水村、梅桥镇的喜鹊村地处山冲死角,运输手段一直靠原始的肩挑手提。在“通达工程”的影响下,户户拿出积蓄,群众自发凿石开山,分别修建了水泥路。 九、人居环境大为改善 居住条件优越。湘乡农村全力打造人居环境,精心装点美丽家园之势正在兴起,生态农业、生态村落、生态设施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改革开放前,湘乡农村的住房几乎基本上是土木结构,其中土坯茅草房占40%。从1985年开始,湘乡农村兴起了建房热并持续至2000年。2007年,全市农户楼房普及率为94.6%。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也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湘乡有98%的农户改建和新建了住房。2007年,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54.8平方米,比1985年增加29.52平方米。居住条件变化的另一方面房屋装饰赶时尚。进入21世纪,农村住房装饰热悄然兴起,家居装饰花上8万、10万不在话下。湘乡电视台2006年“新农村家居展示”专题节目显示,大部分农民家庭的居住条件好于城市居民。 环境污染得到治理: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湘乡市政府采取了整体搬迁制革企业的大行动,建成了27公顷的皮革工业园,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制革行业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的污染得到了整治。 清洁能源广泛利用。湘乡以发展农村沼气作为民生工程,已实施20多年。是全国有名的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县(市)。现在,沼气建设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并走出了一条综合利用沼气的新路子。同时,环境卫生不断改善。至2007年,全市95%以上的农户饮上了清洁卫生的深井水和自来水(自制),70%的家庭使用了卫生厕所。80%的农户单独建有家畜生产用房。 庭院村落普遍绿化。80年代后期,湘乡大力推广庭院经济,从而促进了农户庭院的生态化、风景化、环保化。现在,全市农户的庭院绿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山区100%。全市有100多个村已按新农村建设环保要求,实施了“青山绿水工程”。 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更为合理。1995年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率达到99.9%,初中入学率达到98.6%,94%的村办有学前班。农村任教的教师100%达到了专科以上学历。实行“两免一补”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 医疗事业迅速发展。为了使广大群众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全市农村建立了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乡镇都建有功能齐全的中心卫生院,村村建有卫生室。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全面普及,2007年参合率达到88%。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全市共有百岁以上老人22人,且全部居住在农村,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了15人。 扶贫帮困彰显和谐。全市率推行了低保和大病救治,五保户供养等民生制度,建有敬老院19个。近20年来,湘乡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选择部分村以部门办点的方式,实施扶贫帮困的“文明建设工程”。2006年发展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双文明工程”的实施,农民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发生根本变化,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村委会干部直选、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推行,从制度上保障了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施。 生育观念发生变化。过去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已转变为少生优育、男女一样的新观念。农村育龄妇女初婚、初育年龄普遍推后。2007年分别为22.60岁,23.64岁。全年人口出生率降至17.06,计划生育率提高到94.54%,使人口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回顾湘乡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既有大破,也有大立。在这30年中,湘乡破除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扬弃和正在扬弃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下,资源消耗严重,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逐步向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湘乡纠正了片面强调发展速度,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整个改革开放过程,就是一个破旧和立新相统一的过程。 30年的改革发展再次证实,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才能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06-07-15 10:38:00 作者:殷武 编辑:studa20Ads by Google人大房地产金融高级研修班名师传道解决房地产企业“缺钱”困惑 学费39,000元,电话:010-62517000www.rucrei.org融资租赁 大型设备租赁建信金融租赁公司为您提供融资租赁,回 租赁,设备租赁等相关服务,欢迎来电!新农合管理软件 999九明珠低投入低维护,快速上线,管理快速见效 全面符合新农合管理规范,电8008308839www.XNH【摘要】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与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两大类。目前它存在诸多问题,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淡出农村金融市场、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弱化、合作金融的“互助共济”性的缺失及非正规金融组织中的高利贷。现阶段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必须在坚持“五农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新体系。 【关键词】 农村金融组织 正规性金融组织 非正规性金融组织 存在问题 对策 一、 问题的提出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历届政府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问题。如果“三农”问题不解决,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理想蓝图将成一纸空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第一号文件下发,也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政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在新形势下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和远见卓识。而诸多“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70年代末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三农”这一中心而展开,包括恢复农业银行(1979年)、扩大农村信用社自主权(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创立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1996年底)、促使农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恢复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1996-2001年)、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基本确立了农村金融主体运作的基本规范,建立了农村金融市场框架。农业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但从1999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只保留了吸储功能;占据大片农村金融市场的邮政储蓄也只吸储不放贷,使得本来急需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村得不到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的同时,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反而流向城市,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而WTO的加入使我国农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将以其资金、技术上的优势占领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这将直接威胁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存亡;而金融业存在的诸如农村金融组织不能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受着较沉重的不良资产、缺乏有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竞争政策、金融机构享受着来自政府的隐含担保等导致的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结构问题也必将面临全面的改革与转轨。因此,要很好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关注和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组织,这在目前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的目的仅在于通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历史的回顾,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二、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历史自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体制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二者在发展过程中有先有后,有些机构是同时产生的。(一)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过程正规性金融机构即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等。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大抵经历了以下两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6年)围绕服务“三农”,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在内的正规金融组织为主导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这一时期农村金融组织得以恢复。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其后随着改革的进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开始全面推经营目标责任制,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之一是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包括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业务提供贷款,对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的县级联社。其后进行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行领导管理,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第二个阶段: 1997年至今的四大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面临重构的选择。亚洲金融危机后,在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重组,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业务的单一而无法实现其政策调节农村经济的目标,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合作性,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也越来越远离农民,资金向城市倒流。在其它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2001年底由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造而成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上活跃了农村经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就开始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发展历史非(准)正规金融组织是指组织或活动处于央行或者银监会监管之外从事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的农村金融机构。非(准)正规金融即是民间金融,主要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非(准)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存在,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失衡、金融二元性的重要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受到打击和排挤。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1997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19981999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除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之外,其他非正规性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均属于非法,从而结束了非(准)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三、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下1: 1、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开始弱化,存在:产权主体虚化,使代理成本过高、效益低下,迫使农业银行不愿意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开展业务。1996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 ”向背;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及高额回报,使得农村金融市场本来就很少的国有资本变得更为稀缺。(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 与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业务单一,仅在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调销等纯政策性方面发挥作用。(3)农村信用合作社, 96年按国务院的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金融性质,全部基层信用社为一级法人,但目前并没有实质的进展,主要存在: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积累与亏损由谁享有与承担,是由国家、农业银行、老社员还是新社员,很难界定清楚2。合作社缺乏合作性质。随着合作社制度的变迁,合作社的互助共济性正在淡化,“官办”色彩浓厚,农民缺乏入社的积极性,农民也很少是信用社的社员,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是形同虚设。信用社为农村社员服务的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的自负盈亏,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农村信用社使得城市资金不但不能有效地流入农村,实现工业反脯农业,反而农村资金却流向城市,造成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严重滞后。4)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数量较少,它存在的问题是:它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人们的认识尚不全面,具体的经营中表现为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及所涉业务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经营发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发展空间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体很少,对从事农业的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倾斜保护。(5)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1)在业务上它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无法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2)它通过吸收存款,存于央行赚取利润,将农村仅有的资金“倒流” 城市,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3)性质不明,监管不力。邮政储蓄局属于邮政部门的内设机构,而邮政储蓄网点又属于金融机构,央行的监管很难实施。(6)农业保险机构,中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3: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组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业务量较少。 2、非(准)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非正规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一般规模小,比较隐匿、分散,它使借款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7年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始被解散并清算。目前依然有一些地区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由于现在禁止它的存在,私下它照常经营且存在严重的高利贷问题。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金明显来源不足、不明,它的筹措资金的能力较差。由于法人主体严重缺失,责任承担上难以保证。农村合作基金会游离于央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之外,金融风险巨大。(2)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如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与正规性金融相比,在组织方式、运作机制、对当事人的约束等方面具有许多不规范的特征4: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混乱,没有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贷款程序的一系列制度,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及呆帐准备金。相当一部分信用活动不规范,一些民间组织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高息揽存,盲目贷款,逃避金融监管。总之,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是正规性农村金融组织严重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未能承担其扶持农村经济和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6,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和农村民营金融的市场进入不相匹配7,农村合作金融名不副实8。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在发展中也出现严重问题,私人借贷在农村相当活跃但弱点也相当突出5;四、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存在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必须对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重构。当然,重构并不是要求完全的彻底的抛弃原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那样作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是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制度创新。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坚持“五农原则” 务农、支农、助农、促农和富农的原则,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重新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三农”问题致关重要,政府的责任重大,在农村金融问题上更应首当其中。首先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的局面,应重新界定它的业务范围;要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以下业务9: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抓住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支持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脱贫解困。紧紧团结稳定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规模,使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充足。最后,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的各项立法,使各项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贯彻落实。2、中国农业银行要加强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行应设立更多的金融产品,扩充服务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拉动作用。3、合作金融应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 目前虽尚无统一可行的办法,但不宜“一刀切”。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现实,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1)恢复农村合作社的合作金融的本来面目。坚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通行的合作原则建立相互协作、互助互利的“合作性”资金融通机构,真正体现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界定为:为集镇和农村、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优先安排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业务。(3)在经济基础条件较好、资金吞吐量大的东部地区,可将原有的农村信用社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组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银行,满足该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高层次的需求,弥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该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缺。(4)在其他地区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县级信用社,在乡镇建立信用分社,在村级建立信用合作所,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由同级的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管。(5)对现存的农村基金会予以取缔,按属地原则并入县级信用社。(6)制定“合作金融法”对农村合作金融加强监管,目前的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才能使合作金融回归本来面目,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才能成为农民需要的金融。通过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把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4、增设新型农业保险组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1)建立县一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将合作社制度与公司制度融为一体,合作制以体现互助共济性,公司制保证其制度的先进性与责任的有限性;该公司由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等人股及部分国家财政投入,国家的投入不能超过30%,即不占控股地位,否则有承担绝对责任之嫌。(2)在省一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