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与防范.doc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浅谈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与防范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填 写 说 明一、毕业论文(设计)须用70克A4纸计算机双面打印,具体打印格式参见教务处主页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南。二、封面中“专业代码”应填写教育部统一的普通本科专业代码(具体参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山西财经大学专业一览表)。三、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装订。1、装订顺序1. 封面2. 学术承诺3. 目录4. 中文摘要、关键词5. 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6. 正文7. 参考文献8. 附录(可选)9. 致谢10. 山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表11. 山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与总成绩评定表2、装订。由学生自主装订。装订线在左侧。3、理工科毕业设计的软件要以光盘的形式附在论文的后面(装入小袋,封口),不要单独保存,不能丢失。4、如果毕业论文(设计)因专业特殊,无法打印的部分可以手写或手绘,但需保持页面整洁,布局合理。毕业论文(设计)学术承诺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存在抄袭情况,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他人或其他教学机构取得研究成果。作者签名: 日 期: 毕业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了解并遵守山西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向国家有关部门送交毕业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日 期: 日 期: 目 录摘 要:英文摘要:一 前 言1(一)选题背景1(二)选题意义1二 银行卡收单业务概述2(一)银行卡收单业务2(二)商业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点3三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4(一)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主要表现4(二)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特性6四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防范8(一)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市场监管与风险防范的现状8(二)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市场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11(三)完善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防范的对策13五 结 论14参考文献17致 谢19浅谈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摘 要: 银行卡作为新兴的信用手段和支付工具,是银行业务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物。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迅速,银行卡发卡量和交易量日益增长,有力地促进了信贷消费,拉动了内需,与此同时,银行卡支付也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支付手段。相应地,伴随着银行卡收单市场的发展,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信用卡套现、克隆POS机、利用外卡犯罪等现象时有发生。从监管角度来看,银行卡领域的法律规范滞后于业务发展,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辅之以普通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来发挥监管作用。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办法、解释等监管政策,虽解决不少问题,却不够细化,对收单市场的监管乏力,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监管滞后的局面。本文从促进银行卡收单业务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内外银行卡风险防范的经验,联系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展现状和收单市场监管现状,针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的发卡行风险、持卡人风险、特约商户风险,分析实际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办法。关键词: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防范 Analysis on the Perfection of Prevention System of the Risk of Acceptance BusinessAbstract:With the rapid expansion of our bank card, the risk of the bank card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rigorous. Credit card cash, clone POS machine, using the wild card crimes have occurred from time to time. From a regulatory point of view, the bank card field law lags behind the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only some stipulations of principle, complemented by the common law of the general rules to play a regulatory role. In recent years the introduction of a series of measures, such as regulatory policy interpretation, although solve many problems, but are not detailed enough, on acquiring market supervision is weak, it is difficult to fundamentally reverse regulation lagging situation.The promotion of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usiness bank card acceptance angle, draw lessons from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bank card risk prevention experience, contact th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credit card development status and acquiring market to superinte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bank card acceptance business in bank risk, risk, the cardholder merchant risk, analysis in practical work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d solutions. Keywords:Bank Card; Acceptance Business;The Prevention of Risk一 前 言(一)选题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银行卡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银行卡在促进社会消费方面己发挥重要作用。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28.06亿张,较2010年末增加17.9%。其中,借记卡发卡量为25.38亿张,信用卡发卡量为2.68亿张。目前我国己成为全球发卡量最多的国家,我国居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居民开始将银行卡作为首选的非现金支付手段。与此同时,我国银行卡产业也面临着巨大风险,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为隐蔽,逐渐趋于高科技化,尤其是利用国家对银行卡收单市场监管的漏洞,进行信用卡套现、伪卡欺诈等犯罪活动,不仅对银行和持卡人的资金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也影响到银行卡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二)选题意义银行卡安全关系到发卡机构、持卡人及特约商户等经济活动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因此研究银行卡风险的防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银行卡作为一种非现金支付工具,具有消费、转账、存取款、信用贷款、外汇买卖、基金证券买卖、公共事业缴费等全部或部分功能。银行卡安全状况的改善,可以提高着人们的用卡积极性,改变人们的支付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其次,收单市场的改善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研究表明,银行卡支付在一个国家消费支出中的比重每增加10%,GDP提高0.5%。1 因此,为了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内需、保增长,改善收单市场环境十分必要。最后,收单市场的改善可以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银行卡安全状况的提高不仅为农民工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受理渠道,保障农民工财产安全,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有必要完善银行卡风险防范制度、规范发卡行、持卡人以及特约商户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出现,维护好银行经济利益、持卡人利益及特约商户利益,从而促进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 银行卡收单业务概述(一)银行卡收单业务银行卡POS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或机构)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的资金结算服务。银行卡收单业务包括:发展特约商户、与其签订协议,确定特约商户所需支付的费用和方式;向特约商户提供受理设备提供保障服务;负责数据送达,并参与发卡行、卡组织、收单行的三方清算,负责偿付特约商户的应得款项。风险管理、异常交易侦测等。 特约商户是指与银行签订特约商户协议,与银行合作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与商户签约的银行称为收单机构或收单行,目前,收单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专业化收单机构为辅。(二)商业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点1、银行卡收单业务涉及环节多,业务处理复杂。收单业务是商业银行集前、中、后台服务于一身的综合业务,由6种不同的业务类型组成,分别是商户发展与培训、收单交易处理、软件开发与维护、设备安装与维护、风险防范和管理。2、银行卡收单业务经营专业化显著。基于收单业务具有复杂性,所以需要强大的专业体系支持。各国银行卡收单市场经过50年多年的发展,出现了专业化收单机构,业务领域横跨银行卡收单、交易处理、外包服务等各个方面,各商业银行总部也成立独立的银行卡中心,建立专门的收单机构、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着力发展银行卡收单业务。3、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行业领域广泛。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自身的特点,凡是涉及现金结算的机构均可以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实现现金支付向电子货币支付的转变,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行业。三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一)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主要表现1、发卡行风险(1)对持卡人资信审查的风险2我国的发卡机构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一般是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由于信息不对称、申请人道德问题、发卡机构人手少等多方面的原因,发卡行在短期内难以做出全面的资信审查。尤其是在近些年的信用卡业务发展中,各发卡行为了扩大业务量,抢占信用卡市场的份额,片面追求发卡数量,而忽略对信用卡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实质性审核,为发卡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埋下了隐患。(2)内部管理风险在发卡行内部,个别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追求自己的利益,利用银行管理制度的漏洞或者管理上的疏忽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银行卡业务带来巨大的风险。(3)技术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风险在银行卡使用过程中,可能因为相关设备故障、软件缺陷、通讯线路中断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或持卡人不能进行有效挂失而导致其他情况的出现,使持卡人信息泄露,从而导致潜在的损失发生。2、持卡人风险(1)持卡人的信用卡套现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没有通过正常合法手续在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费用的行为。信用卡套现是一种免息获得信用卡额度内现金的行为,具有极大地危害性。促使信用卡套现行为蔓延的原因有:信用卡套现能提供快速的短期资金来源。通过信用卡套现,持卡人可以快速地获取最长达60 天的免息银行资金。如果多卡循环套现,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地占用这部分银行资金;特约商户能以低成本获取高收益,特约商户收取的套现手续费扣除支付的刷卡交易手续费后的收益相当可观;缺乏打击信用卡套现的手段和依据,由于信用卡套现商户面广、量大,绝对资金量较小,司法成本过大,行政管理手段缺失,造成了对信用卡套现的打击力度不够。(2)持卡人不当使用风险主要表现为:银行卡丢失或被窃后,持卡人不及时向发卡行或代办银行挂失,银行卡被冒用造成经济损失;持卡人因密码保管不慎或泄密造成经济损失;持卡人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发生透支引起纠纷造成损失的风险等。这些都是持卡人本身在使用上疏忽大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持卡人风险。(3)持卡人的欺诈风险持卡人欺诈风险是指持卡人通过制作伪卡、借用他人名义等各种不诚实手段盗用他人资金或信用额度,从而造成银行及特约商户的非正常经济损失的风险。3、特约商户风险特约商户风险是指特约商户在银行卡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而造成银行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发卡机构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建立的,特约商户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发卡机构很难予以监督其是否遵守,这就造就了一定的特约商户风险。特约商户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特约商户操作不当风险。例如: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没有核对止付名单、身份和预留签名,接受了本应止付的银行卡,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压卡时没有将银行卡的卡号压印在单据上,造成“无卡号单据”以致无法要求发卡银行付款的风险;持卡人超限额消费时,工作人员不索取授权即让持卡人超过限额消费,造成信用失控的风险等等。其次是特约商户欺诈风险。特约商户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和持卡人勾结起来欺诈银行。例如:持卡人与特约商户相互勾结进行虚假交易,或者利用商户审核不严的漏洞,虚构签名,逃避透支还款责任。3(二)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特性1、风险的广泛性4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主体广泛。在我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均可申办银行卡,特别是对于信用卡的申办及使用门槛的规定很低,因此持卡人涉及社会的各个层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更高。此外,特约商户涉及领域广,收银人员流动性大,带有较大的不稳定因素,特约商户业务人员素质良萎不齐,因少数人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信用卡风险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二,地域广泛。信用卡可以在全球范围使用。流通范围的增大提高了信用卡的吸引力,也提高了风险发生的几率。2、风险的多样性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这些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为因素,表现在持卡人恶意透支、恶性套现以及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次是因为银行技术问题而导致的风险。信用卡业务是一项新兴的业务,任何一个环节的小问题均有可能加剧风险,例如信用卡专用设备不配套、不先进,授权系统落后,异地结算信息传递时间长,客观上给银行卡犯罪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具有潜在风险。最后是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治时局变化而导致的风险。3、风险的变化性由于银行卡收单业务在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新的风险层出不穷。例如银行为了吸引消费者,经常推出新的信用卡品种,例如“免密码免签名”的两免信用卡、“免担保免保证金免年费”的“三免”信用卡,在带来使用上方便的同时,风险也随着这些新卡的诞生而不断发生变化。“两免”信用卡可能导致冒用信用卡的风险,“三免”信用卡则带来透支欠款不还的坏帐风险,再加上不断兴起的各类信用卡种类,更是使信用卡的风险不断发生变化。5四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防范(一)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市场监管与风险防范的现状1、通过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监管6目前,我国调整银行卡业务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专门调整银行卡业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将银行卡的种类、信用卡业务审批、记息和收费标准、账户及交易管理等做出规定,收单业务领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办法涉及收单业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收单业务准入监管办法详细规定了商业银行从事收单业务的准入要求。按照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从业信誉、内控机制、案件防控体系,具有合格的高管人员、员工队伍、经营场所、技术设施、业务系统、外汇业务资质(如申办外卡收单业务)。(2)对商业银行开展收单业务的内控要求办法第72 条要求,收单银行应确定收单业务的内部牵头管理部门,承担协调处理商户审批入网、登记管理、机具管理、垫付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3)对特约商户审核入网的监管办法要求加强对商户的资质审核, 严格执行实名制,对商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调查,认真核实并及时更新商户信息,对批发类、咨询类、投资类、中介类、公益类、低扣率商户或高风险商户应从严审核。 办法第75 条明令禁止“一柜多机”,如果商户已经“成为本行或他行的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则不得重复申请成为本行或他行的特约商户。办法第88 条要求收单行必须与商户签订收单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业务流程、收单业务管理主体、移动受理终端和无卡交易行为的管理主体等条款。(4)要求收单机构强化商户日常管理办法第79 条要求收单银行建立商户分类管理制度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制度,严格控制交易处理程序和退款程序,不得因与商户有业务往来而降低要求。收单机构应及时掌握商户信息变更的情况,完善交易监控机制;重点核对其银行卡受理终端使用范围、装机地址、装机编号是否与原有信息一致。(5)通过收单机构间接监管特约商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办法对特约商户的资质提出明确要求,不符合第75 条规定的商户将不具备入网资格。第78 条间接要求商户不得拒绝受理合格的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收取附加费。办法还要求收单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商户进行不定期的资质审核和交易抽查,确保平台上的商户合法合规。(6)严格限制收单业务外包办法对收单业务外包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收单银行不得将特约商户审核和签约、资金结算、后续检查和抽查、受理终端密钥管理和密钥下载等工作外包给收单业务服务机构。2、通过一般性法规辅助监管除了依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就是依靠合同法、民法通则、刑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定。总体来讲,我国银行卡风险防范的规范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当中:(1)民事法律7我国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信用卡业务法律关系的基础。银行卡法律关系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发卡银行、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三者的关系,因此这些行为主体都必须首先遵守民法通则中的相关原则。(2)刑事法律在银行卡业务操作中,发卡银行面临的问题有:申领人伪造资料骗取发卡机构信任的问题、非法持卡人的诈骗问题、合法持有人恶意透支的问题以及特约商户未尽职责的问题等;持卡人则面临着信用卡和身份证被盗窃、遗失的问题等等,这些行为造成了银行卡的风险,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8(3)金融法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于199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它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级别低于法律及国家法规。但由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目前唯一专门规范银行卡业务的法规,各商业银行均是在其规范指导下开展具体银行卡业务,因此可以说,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在我国目前的银行卡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二)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市场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1、现行收单业务法律机制的缺陷首先,作为银行卡业务基本法律的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效力的级别较低。办法没有规定收单业务基本参与方(收单机构、特约商户)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更没有涉及到跨行清算组织、外包服务机构、第三方网络支付机构等主体的规范问题。其规定的收单手续费率、分润方法等都已经与现实不相适应。其次,收单业务定价机制无序。办法第24条规定两大类商户收费标准,现在已鲜有收单机构完全遵照执行。为扩大市场,部分收单行无原则地下调费率,甚至更改商户类别码以达到降低费率的目的。 2、监管机制不健全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具体职责的规定都没有明确涉及银行卡。实际操作中,两家监管机构都在行使对银行卡业务的监管权,但侧重有所不同。人民银行更加关注银行卡业务中支付系统稳定安全、反洗钱、征信、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银监会更关注银行卡业务本身的风险。在支付清算服务方面的监管,两个机构职责并未有明确的界限。因此,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的情形均可能发生。93、收单业务的准入门槛尚不明确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收单机构以及专业化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不明确,而从业人员经验不足也加大了监管难度。从业机构的多数员工对收单业务内控制度、商户入网审批及日常管理、收单风险防范的了解不深,业界也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教材,加大了收单业务的整体风险。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收单机构往往加重一线业务人员的考核指标,形成了“重拓展、宽审核”的粗放审批模式。4、重发展轻管理,导致POS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存在不安全隐患10在发展商户上,很多收单机构建立考核机制。前期的商户拓展,往往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后期的商户日常管理和潜能开发上,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使收单机构不能允分掌握商户POS使用情况而对商户管理和发展缺乏科学,有效决策,另一方而也使商户主动使用POS进行资金结算意愿不足,更有甚者利用POS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等活动,最终不利于收单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完善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防范的对策1、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银行卡收单市场管理有法可依国家应尽快出台银行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银行卡收单的业务概念、业务范围和收单机构的管理(包括准入与退出的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机构银行卡收单市场的管理职责,明确银行卡收单市场的风险责任主体、市场竞争原则。要在保护持卡人利益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收单主体特别是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权利与义务。要明确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工商部门在银行卡受理市场中的职责和权利,增强执法针对性和严肃性。112、开展收单市场检查,规范收单市场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银行卡收单市场建设主导作用,经常组织开展收单市场检查,消除不公平、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发挥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对扰乱收单市场行为的,一经发现就要查处。为强化收单机构共同维护健康收单市场意识,建议在行业自律公约中约定收单机构缴纳一定费用用于约束和保证处罚到位。 3、合理设置部门和配置人员,科学进行收单营销收单机构可采用集中营销的方式,指定专业部门从事商户营销工作,由专业部门制定系统的营销方案和选择适当的营销渠道,增强发展商户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同时,建立特约商户营销工作与审批工作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加控制环节,防范风险。建立业务培训机制,由专门机构如中国银联承担起培训工作,商户营销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4、严格商户管理,确保收单市场规范安全12收单机构一是严格特约商户准入机制,落实实名制。应建立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有效规避不良商户带来的市场风险。二是加强商户交易监侧分析,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在利用商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非现场监测同时,对中国银联和上级机构发出商户预警情况要及时核实,遏制套现等风险。三是建立商户管理的长效机制。应建立完备的商户档案,保存商户准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风险评估报告、商户培训、POS机管理、商户信息变化、对商少户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情况等文件资料,并不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培训和风险教育。四是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控制违规现象发生。五是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奖励优质商户,清理高风险、低效商户,做到有进有退。五 结 论随着银行卡产业的日益发展,风险也在逐渐增加。银行卡在为发卡银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带来利益及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风险。为更好地维护银行卡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银行卡风险进行防范与规制。银行卡风险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商品的风险形式,是指在银行卡发行、使用过程当中当事人(包括发卡银行、特约商户、持卡人等)所遭受的非正常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银行卡风险有其自身特点:一是广泛性。二是多样性。三是变化性。根据我国银行卡业务中主要涉及到的主体可以将我国的银行卡风险分为三大类,即发卡行风险、特约商户风险及持卡人风险。当前我国监管银行卡业务主要通过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辅之以普通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来发挥监管作用。从以上的立法现状可以看出我国银行卡法律制度存在立法层级偏低、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不明确、责任分担不公平、刑法规定的打击力度不够等方面的缺陷。为降低银行卡风险,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完善我国银行卡风险防范的制度:首先,完善我国银行卡风险防范的立法理念。其次,开展收单市场检查,规范收单市场;再次,合理设置部门和配置人员,科学进行收单营销;第四,严格商户管理,确保收单市场规范安全。银行卡从其产生之日起,风险就与其相伴随。完善的、合理的市场秩序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合理的制度与之相匹配。建立良好的银行市场秩序,保护好各方当事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建立,银行卡风险防范势在必行。通过加强对银行卡风险的法律防范,完善我国银行卡风险防范的各项制度,和谐的金融秩序之建立便指日可待。 然而,笔者的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有限,写作技巧还不够成熟,在银行卡风险防范制度建设这一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还需要加强,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也许会存在某些偏颇之处。但本人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为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参考文献1范云飞1.基于持卡人道德风险的收单业务风险管理J.金融纵横,2002(6):6971.2王辰2.外卡收单的风险与防范J.中国信用卡.2009(6):46.3姚伟,赵晓丹3.透析中国POS收单市场的发展J.金融电子化,2009(6):4449.4薛严清,王潮端4.银行卡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J.金融会计,2009(11):6870.5左晓慧5.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完善研究J. 经济问题,2010(7):3234.6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6.当前银行卡收单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金融会计,2010(12):3336.7王晓卉,刘凤辉7.对银行卡收单市场建设的思考J.河北金融,2010(1):23248于洁静8.初探香港银行卡收单业务监管J.中国信用卡,2010(10):4042.9周洵媛9.透过POS机非法套现案件浅析收单机构对收单市场管理松懈的主要原因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1(8):2526. 10丁康吉,吕力恒10.浅析信用卡业务监管办法对信用卡收单业务的监管J.中国信用卡,2011(3):2731. 11朗培杰11.银行卡收单业务法律机制的构建J.银行家,2011(2):119121. 12杨茵12.银行卡网络收单与传统收单的异同点分析及监管建议J.金融电子化,2011(6):5255. 13David S.Evans、Richard Schmalense13.中国银联战略发展部译.银行卡支付时代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14Schmalensee R,Hawa Meric,Charles Foltz14.Payment Systems and Interchange FeesJ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2008(01):173179.15Maneti,Fabio M, Ernesto Somma15Plastic Clashes:Competition among closed and open systems in the credit card industry JMimeo,2010(07):4347.致 谢 在毕业论文撰写期间,我得到了尊敬的导师孙老师的精心、全面、细致的指导,在选题、整体安排、研究方向、论文的写作上孙长青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和帮助,论文的每一章每一节都倾注了导师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孙长青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最后向辛苦培育我的财政金融学院的全体老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