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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与完善的战略研究 【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讨论了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会计理论体系的冲击,介绍了国外在此问题上的进展,提出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快立法,对其交易风险进行全面的反映和监督。 随着资本市场的兴起和不断完善,衍生金融工具出现并得到飞速发展,对现行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提出了挑战。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尚未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会计处理方面,笔者建议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实行表内历史成本计量、表外披露公允价值及其他相关信息。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含义及特征 (一) 衍生金融工具的含义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金融工具合同或其他合同,其价值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的利率或指数衍生而来。最基本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和互换,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均由这四种基本工具组合而成。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 1.该合同的价值随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变动 就股票期权来讲,其价值决定于股票价格,而上市交易的股票价格,有时涨跌幅度很大。这样,股票期权的价值也会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所以,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 2.取得该合同不需进行初始净投资,或相对很少 企业只需要交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能签订大额的金融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具有“以小搏大”的杠杆效应。在市场交易操作过程中,企业如果操作得当,即可获得数倍于初始净投资额的利润。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上特征,因此,对其作恰当的会计披露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现行财务会计体系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3.在未来某一日结算,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规避风险。 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操作得当,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基本金融工具中的风险。如果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是赚取投机利润,则会面临较高的风险,若操作不当或失误,会给企业带来巨额亏损。 二、 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会计理论体系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的这些特性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系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会计要素定义的冲击 现行会计理论只对已发生的交易活动进行确认,而不对未来发生的财务活动进行反映;而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是一种待执行合约,在签订合约时交易双方除支付少量的交易费用以外,并无实际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而在于未来合约的履行情况。因此,衍生金融工具并不符合传统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无法确认计入财务报表,只能在表外披露。 (二)对确认标准的冲击:在会计系统中确认未来的交易 传统财务会计是对已经发生的过去的交易进行确认,而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未来结算合约,在会计系统中的确认无疑是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冲击。IAS39中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定义及27段中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是对传统财务会计体系的扩展。 (三)对计量模式的冲击:公允价值的采用 传统的财务会计体系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净投资为零或很少,其价格随标的工具价格变动而波动。如果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则难以反映其价值变动,完全失去了相关性。公允价值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中成了必然选择,但其可靠性也成了必须面对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四)对再确认时损益的影响 随确认和计量方法而来的未实现损益确认和计量问题的有:是否列入财务报表、如何列入财务报表及列入后发生变动时如何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损益的确认如果和其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保持逻辑一致性,则损益的确认不仅突破了实现原则,而且还提出了区分交易目的进行不同会计处理的损益确认原则,将金融工具交易的损益和交易目的相联系,区分了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有利于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风险。 (五)要求改进财务报表报告的披露内容、增进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 为了向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涉及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包括应披露哪些内容,披露程度如何等。 (六)会计对象分类上的不确定性 这主要反映在如何区分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是为投机还是为避险,这种分类上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相应的会计处理,加大了人为的操纵因素。 三、 国外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进展 (一)会计要素定义方面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8年和1999先后公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133衍生工具与套期保值活动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被会计界誉为是对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突破。其中,FASB绕开以往强调的“过去交易和事项”,着眼于“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在SFAS133的基本结论中明确指出:“衍生金融工具代表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权利或义务,应当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报告。” (二)会计确认基础方面 目前国外会计界认为,应当在衍生交易合约签订、相应的风险和报酬已实质性转移时,对其立即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承认其利得和损失。IASC在其第48号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具体确认标准。其中,初始确认的标准是:1.与资产或负债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了本企业。2.企业所获得资产的成本或公允价值,或者预估的负债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终止确认的标准是:1.与资产或负债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全部转移给了其他企业,且所含的风险和报酬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2.合约的基本业务或权利已得到履行、解除、注销或到期作废。 (三)会计计量属性方面 在初始确认时,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而在后续计量方面,IASC与FASB一致选择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SFAS133指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衍生金融工具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IAS39规定在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资产与负债,并指出公允价值可以采用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四)财务报告披露方面 FASB在其1990年发布的SFAS105和1991年发布的SFAS107中已经要求企业披露持有或发行衍生工具的信息。SFAS105要求表外披露风险信息。SFAS107要求披露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在内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1994年发布的SFAS119区分了为交易目的和为非交易目的而发行的或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对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要求披露期末公允价值和期间平均公允价值以及期间内因交易形成的损益。对于非交易目的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要求披露持有原因和在报表中如何以及何处确认信息。 四、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资本市场中的操作人员随着时间的推进渐渐熟知了各种工具,并且操作技术已经走向熟练和完善。相比之下,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的披露,迟迟得不到一整套公认的会计处理程序。到底如何确认,计量和充分地报告这些衍生金融工具及其连带的风险就形成了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强烈需求。 1990年9月,美国SEC主席理查德·布雷登指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无济于事,并首次提出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强烈要求,从1990年开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衍生金融工具财务会计准则,至今共计将近十则。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英、加、日、澳等国也开始研究制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准则包括FASB发布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FASl33,1998),以及IASC发布的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1995和IAS39,1998),这些准则提出了与历史成本相对立的公允价值会计。所谓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是活跃市场上的公开市价,如无法获得市价,也可采用合理的估计价值。按照公允价值会计的要求,所有衍生金融工具均在表内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的浮动盈亏需确认并计入当期的会计盈余,不能递延处理,且要在报表附注中额外披露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内容、损益变化、风险等信息。 在我国,至今仍未颁布专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准则。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惯例,在未发布专门的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前,衍生金融工具按照投资准则核算。如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务性投资,通常按投资处理。但绝大多数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仍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核算披露要求。据投资的定义,投资是以让渡其他资产而换取的另一项资产。而不少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投资很小,甚至为零,很难满足上述定义。例如场外交易的外币互换和利率互换,通常由交易双方自行签订协议,不需要任何保证金,并无资产让渡,因此不能作为表内的投资项目核算,表外也无法予以披露。 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实务方面,由于目前尚不存在可以遵照的会计准则或其他规范文件,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自主决定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随意性较大。较常用的是历史成本会计,也是对已实现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损益才予以确认,未实现损益一般不作表内确认。风险信息的披露也严重不足,未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不作表外披露。此外,不同金融机构的会计处理也并不统一。我国在衍生交易的问题上,也面临历史成本会计披露不足、信息滞后的问题。因此,对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进行会计规范是很有必要的。 五、我国发展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建议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1984年,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境外外汇衍生交易的代理业务。国内的衍生金融工具于1991年才正式推出。迄今为止,我国公开交易过的境内衍生金融工具种类主要有可转换债券、外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权证、国债期货等,外币远期和外币互换也在小规模范围内存在。但由于操作过程中投机过盛,反映和监督跟不上,均相继出现了严重违规交易行为,引起诸多风险,在国内外造成很坏影响。目前,国内市场上仅剩下可转换债券一项,规模仍然较小。针对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仍属起步阶段的现状,对于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建立与发展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会计的反应机制 随时考察、跟踪、分析、预测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特点,并建立相应的会计反应机制和运作机制;组织力量,经常性地调查研究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与特点,并据此来确定我国财务报告发展和会计准则制定的方向,确保会计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 (二)完善会计立法与规范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将会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广泛应用。会计的发展必须与此相适应,才能更好地规范与引导金融业的发展。目前,国内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的规范甚少。1996年财政部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仅涉及期货,内容也过于简略,问题尚待理清,实务中各期货交易所和投资企业对期货交易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又各不相同。这说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与现实所要求的水平相距甚远。因此,进一步研究并制定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规范势在必行。我国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FASB的公报,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会计规范。 (三)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衍生金融工具不仅产生的时间短,而且性质复杂,但它涉及的交易量大、风险大,许多从业人员对此尚很陌生。因此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不仅从专业知识方面提高人员素质,还要重视职业道德的培训,使其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可比、完整可靠。最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还不太广泛,而且政府的监管也比较严格,报表体系的改革宜分步进行。从目前看,可以先从上市的金融企业、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企业、基金企业开始。 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