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需求及现状的调查报告.doc
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需求及现状的调查报告调查目标 :在新的形势下,通过调研发现现在实际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结合国外成熟的经验措施及相关理论,找准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创新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解决家庭农场定义模糊的问题,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帮助有关部门尽早制定出清晰、合理、可操作的制定标准并推动家庭农场的正规注册和登记。2、推动土地流转,帮助解决家庭农场中的土地难流转问题,保障土地流转的稳定化和持续化,维护土地流转的正常秩序,完善流转程序和交易规则。3、加快金融产品服务体制创新,多渠道入手,量体裁衣,根据农场的规模大小,经营特点,提供相应切实的金融支持。帮助解决农场发展的资金瓶颈。4、统筹政府各部门相关发展政策,整合资源,提高惠农、利农等及时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农场主更进一步了解财政扶持,风险担保,息贴等具体优惠,提高农主积极性。调查时间 :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调查对象 :湖南省沅江市、宁乡县、衡山县地区家庭农场主调查方式 :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是指在政府宏观调控的严格监管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结合家庭农场的具体特点,在保证金融机构自身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充分满足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从而实现家庭农场和农村金融产业相互促进发展。借用开展三下乡活动同其他同学组成小组利用暑假时间结合自己所学对湖南省其中四县进行实地调查问卷、走访等途径发现问题并针对其他学者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在实践中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所在。并在查找资料、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的同时对四县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一、调查情况及分析 (一)调研地区家庭农场发展概况表1 调研地区家庭农场基本现状选项百分比累计百分比经营者年龄20294.04.030398.012.0404938.050.050岁以上50.0100.0经营者学历小学及以下20.020.0中学64.084.0专科14.098.0本科及以上2.0100.0主营产业种植业52.052.0养殖业(家畜)44.096.0种养业4.0100.0(种植、水产)土地面积50亩以下76.376.350100亩5.381.6100500亩8.092.15001000亩7.9100.0(畜牧)出栏数1001000头46.246.2100010000头46.292.310000头以上7.7100.0(家禽)出栏数1万羽(只)以下50.050.01万10万羽(只)50.0100.0投入劳动力114.314.3261.275.5314.389.944.193.966.1100.0雇工人数250.050.0340.090.0510.0100.0标准化生产是90.090.0否10.0100.01. 经营者年龄偏大由上表可知40岁以上的农场主占到了调研对象的88%,而40岁以下的农场主仅占12%的比例,家庭农场主年龄偏大,分布极不合理。这样的年龄结构归结于年轻人的“脱农”思想,并且将直接导致家庭农场的规模建设滞后,家庭农场的发展青黄不接。2. 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家庭农场主学历水平偏低,拥有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农场主占有84%的比例,有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农场主极少。农场主在专业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致使他们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进而导致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缓慢。3. 投入劳动力以夫妻为主现在家庭农场的投入劳动力数目主要是两人,占有61.2%的比例,并且大部分雇工人员均为临时工,对有长期稳定雇工的农场也只有一两人。由此可以得出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大,若一农场需扩大生产,必须增加投入劳动力,需要资金进一步支持。4. 主营产业种养结合类极少调研发现家庭农场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家畜)为主,占96%,种养业只占据极小部分。调查发现长沙市宁乡县主要以养殖业(家畜)为主,比较具有特色的是宁乡猪;衡阳市衡山县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而益阳市沅江县主要以养殖业(家畜)中的养鱼业为主,比较具有特色的是黄鳝,甲鱼。对于农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大部分农民都在经营优势产业,这种经营种类的集中性将有利于我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政策。相反经营种养结合业极少也大大降低了农场主的抗风险能力。(二)家庭农场主的借贷需求图2 借贷需求图 从图2可以发现,我省家庭农场主有借贷需求的只占58%的比例,无借贷需求的农场主较多。这从侧面体现了,我省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存在缺陷,农场主贷款欲望不强。家庭农场的发展将农业发展模式向专业化、现代化推进,则必然推动农资供应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也必将使更多的关于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涌现出来。(四)家庭农场主的借贷期望图3 借贷期望图在借贷需求如此大的情况下,有58%的农场主期望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综上,在发展家庭农场金融支持时,应着重在于支持小额贷款的发放,对于家庭农场的发展起到显著推动作用。(五) 家庭农场主的借贷期限图4 家庭农场主借贷期限调查显示,当前家庭农场主所需要的借贷期望有48%集中在1年3年,其中也有30%期望在6个月到3年的期限来还清贷款。但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同的经营产业所需要的期限具有周期性。例如湖南省范围内两季水稻可以保持在一年以内还清贷款,但其他如葡萄等则需要更长的时间,至少3年周转资金。对于贷款类别,我们的建议是增加针对于不同经营产业推出不同的可选择贷款类型。(六)可抵押资产类别与估值目前湖南省家庭农场可抵押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农场土地,厂房,农产品或活体家禽,而从资产的估值可以了解到,资产估值主要集中在50万元以下,也有少数较高的。但是凭借近年来政府对农村金融贷款条件的放宽,家庭农场的可抵押资产也可以满足农场主对扩大农场规模资金的需求。图5 可抵押资产类别与估值分析图 综合现阶段湖南省家庭农场的行业分布和可抵押资产类别与估值的分析,湖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空间很大。而目前的家庭农场主多数拥有固定资产,可以将其作为借贷的抵押物,这样也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同时也保障了家庭农场主的资金需求。二、存在的问题资金短缺与有效需求不足是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普遍存在的瓶颈,而不同的地区又呈现出或大或小的差异性,比如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等家庭农场分布密集、发展更成熟的地方与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支持的瓶颈就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湖南省的家庭农场起步更晚,在法律制度及相关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等的建设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一)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目前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首先是家庭农场定义及认定标准模糊,其次是关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农业保险性质定位,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对农业风险的责任承担模式与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等急待解决的问题找不到法律依据;最后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获取贷款等法律规定的滞后性,使其在解决目前家庭农场信贷有效抵押物资产不足的问题上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二)家庭农场发展不成熟家庭农场发展不成熟是资金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目前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不成熟,现代化水平低,并没有扭转农业相对与工业、城市居民、城市比较而言利益低下且风险高的局面,同时从已有的家庭农场的盈利情况看家庭农场并没有给普通农户较之前传统农业生产带来较大的利润差异,除个别大规模生产的“龙头”家庭农场的农户外,农民总体收入水平仍较低。(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缺陷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并存,并且还有相当规模的民间借贷,但由于各类银行业务定位模糊且又互相交叉,导致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细分不足,难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包含了多个层次,针对不同的需求需要不同的资金供给主体,单一的机构,无论是农信社、农业银行或者新成立的村镇银行等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的问题。银行对于支农产品的开发以及对支农资金比例的投放不足。我国现有的信贷来源主要的渠道分别为国有商业用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民间借贷四中方式,由于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促使商业银行积极推行城市发展战略,大量撤并县域机构网点,或将县级支行吸收的存款上存,由省市分行统一调配使,这导致了用于农业信贷的资金更加的少。(四)信贷期限、额度等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机构所规定的还款期限一般都比较短。如中国农业银行对合作农业贷款的规定为:生产费用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生产设备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为1-3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支农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且不得借新还旧。这些期限规定使得一直以来农业的贷款结构主要表现为短期贷款比重较大,用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贷款比重不高。信贷资金的额度与实际需求也有较大距离。在实际微观操作中,农村金融机构一般对农户发放小额贷款,金额从500到30000元不等,而实际上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其贷款需求远远多于3万,且对于刚起步的家庭农场主会觉得目前的贷款利息过高,部分农场主会因此放弃向正式金融机构贷款而进行民间融资或者寻找无息贷款的门路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有的也会因为资金短缺而放弃经营。(五)担保体系不完善同时由于中国特殊的社会关系,使人情关系等因素加大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给部分农户带来了无形的借贷阻碍。一般只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作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当前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制约了农村信贷规模的扩大和发展。由于家庭农场所拥有的未来农作物的收益、宅基地、耕地、存货、应收账款等并不能作为担保手段,同时政策性和商业性的信用担保公司能够提供的担保也十分有限,农户和农村企业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贷款。 三、对策或建议 我们试图对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由此对症下药,提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建议及解决方案,对保额证家庭农场的良性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首先建立家庭农场法,明确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登记标准,通过法律保护家庭农场主合法占有、使用和继承家庭农场的土地、 资产等权利;其次, 政府应把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政策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比如农业保险补贴;另外,建立家庭农场金融法,规范农业政策性银行对农场的信贷规模,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立法,抑制农村资金进一步外流所造成的资金短缺;最后,针对农场主贷款普遍缺乏可抵押担保物的现实建议在合适的时机修改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争取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水权、林权、与农业有关的知识产权等资源设置抵押上取得突破,促进农村现有资源要素的合理使用,从而增加农场主贷款的可抵押物资源,满足农场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二)深化政府行政职能1.加强政策导向现在家庭农场发展才刚刚起步,严重存在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机械化程度不高、专业技术不成熟、农场主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在国外如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在家庭农场的发展支持上一直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每年均有巨额的农业补贴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输送给家庭农场。因此可知要保证家庭农场的良性发展,政府应该积极、及时从金融、税收、补贴金、技术指导等多方面加强政策导向。2.调整管理结构通过调研发现管理家庭农场的政府部门在各个地区都不同,并且几个部门同时管理,没有直接独立负责管理家庭农场的部门。然而家庭农场作为未来将成为我国农村经营主体的主导力量的农村新型经营模式,应该将其直接归属到一个独立的部门管理,避免目前存在的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效率低下的问题。3.明确注册标准现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标准上基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通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保障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应该参考借鉴国内外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因地制宜地明确家庭农场的含义,进而明确家庭农场标准,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形成“明确认定有标准、登记注册有流程”的经营管理模式。4.加快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的首要条件是要由农户聚集、掌握适当规模的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可见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关键。面对土地零星分散状态、不连片、不平整,政府应促进土地流转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强化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土地有序有效流转,解决发展家庭农场后顾之忧,加大对土地的整治和调整力度,为发展规模经营和提高机械化水平创造条件,从而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基础。(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1.以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与商业性银行的支持为主导大幅度增加银行贷款,有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大支农力度,继续做好化肥、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种子等储备信贷业务。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2.继续加强农村信用社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体制改革,各地农村信用社应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农业调整思路,树立家庭农场思维,充分依靠本地资源优势,根据农业特点和农业结构的需要,部署新的信贷支农战略,对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支持。3.创办合作性银行,给予农户支持这有利于活跃金融市场,提高贷款效率,有利于充分利用资金资源,带动整个地区农业的腾飞。可以通过“欲贷必先入股”等方式强制要求农户入股各互助银行、合作性银行。4.规范完善民间信贷民间信贷应实现五化:规模化、扩张化、多样化、公开化、和规范化,严格控制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建立商业小额信贷公司,丰富公司贷款项目,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转化为银行,进行更大范围的融资。(四)持续优化贷款条件1.放宽抵押权限争取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水权、以及与农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等资源设置抵押上取得突破。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我们可以放宽其抵押权限,将抵押物多样化,突破传统的抵押模式。尝试将活禽、稻谷等农产品,养殖证、水产养殖证等国家发行的有效证件列入抵押物的行列2.降低贷款利率根据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允许经考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农场主适用优惠利率。利率的制定可以多元化、多层次化,针对不同期限的贷款设置不同的利率大小。3.延长贷款期限我们的调查结果反映,农村贷款期限比较单一,一般为半年至一年。但是许多农作物的生产周期超过了金融机构给予的贷款期限。所以贷款期限短成为了农户借贷的一大障碍。针对这一情况可以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以及农作物的生产周期来共同决定贷款期限。4.加大贷款额度根据我们的调查,不同地域的家庭农场主营农产品不同,所以对资金需求的大小也不一样。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将针对当地农户的需要以及国家能够给与贷款的最大限度设置一个适合农场主实际需求的资金额度等级,并根据家庭农场的生产状况,资金需求量以及信用状况来综合决定给予贷款的大小。5.简化贷款手续在调研中农户们普遍表示贷款手续过于繁杂难懂,正规机构贷款人情关系影响公平。所以简化贷款手续、法制化,正规化贷款规定是增强正规机构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必要条件。再者,农户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金融机构需配备专业人士解决农场主们的疑惑和问题,鼓励其参与正规机构的贷款,提高其法律意识,并协助其完成贷款手续。(五)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因为有着完善的征信系统,银行业的各类风险才得以控制,家庭农场信用评估体系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建立:首要因素土地流转信 用评 估体 系基础因素生产条件重要因素借贷历史核心因素收入效益图6 信用评估体系结构图参考文献:1新华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N. 新华网, 201-03-13(03).2尹振茂. 家庭农场获政策支持 农业规模经营将成趋势N. 证券时报, 2013-02-01 (04).3严德荣, 陈登新. 田家贵:促进湖南农民增收必需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R. 湖南:湖南省农业厅, 2011. 1-3.4谢琼. 农村金融体制突破与机制改进D.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 2009. 9-11.5赵奕.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 2009.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