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衍生品及其监管警示毕业论文.doc
信用衍生品及其监管警示提 要 信用衍生工具市场发展迅速,其在转移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同时,又带来了其它的潜在风险。本文在探讨信用衍生工具优势的同时,又分析了其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新风险,着重强调了信用衍生工具对银行监管带来的挑战,提出借鉴西方应对措施并结合本国特点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关键词:信用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风险 信用衍生品监管 目 录一、 信用衍生品的内容与功效1(一) 信用衍生品的概念1 (二)信用衍生品的结构分析 1 (三) 信用衍生品的发展过程与功效2 二、 信用衍生品的风险与监管 4 (一)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4 (二) 美国信用衍生品的监管及评价5 (三)对我国信用衍生品监管的建议 8 三、结束语 10注 释 11参考文献 12中文摘要 13Abstract 14 一、信用衍生品的内容与功效(一)信用衍生品的概念 按照ISDA (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 的定义, 信用衍生产品是一系列从基础资产上剥离、转移信用风险的金融工程技术的总称。交易双方通过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金融契约, 使得信用风险从依附于贷款、债券上的众多风险中独立出来, 并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信用风险从其它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转移的机制。 (二) 信用衍生品的结构分析 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通常模式为,信用保障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一旦发生了买卖双方所指定的信用问题,信用保障卖方就要按约定的方式和范围赔偿信用保障买方的损失。信用衍生合同与商业保险合同颇有相似之处,都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固定费用,以保证在特殊情况发生时,自己能得到对方的保护或补偿。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信用衍生产品主要有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系票据和信用利差期权等四种。(1)、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违约互换是将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从信用保障买方转移给信用卖方的交易。(2)、总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总收益互换是指信用保障的卖方在协议期间将参照资产的总收益转移给信用保障的买方,总收益可以包括本金、利息、预付费用以及因资产价格的有利变化带来的资本利得;作为交换,保障买方则承诺向对方交付协议资产增殖的特定比例,通常是LIBOR加一个差额,以及因资产价格不利变化带来的资本亏损。(3)、信用联系票据(Credit-linked note)。信用联系票据是普通的固定收益证券与信用违约互换相结合的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联系票据的标准合约下,保障买方或由保障买方设立的特定目的机构根据参照资产发行票据。保障卖方先行以现金支付取得票据,交换来自有关票据的固定复利率或浮动利率的利息收入流程。(4)、信用利差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信用利差期权假定市场利率变动时,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信用风险债券(如:国库券等)的收益率是同向变动的,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信用风险债券之间的任何利差变动必定是对信用敏感债券信用风险预期变化的结果。(三)信用衍生品的发展过程与功效 回顾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程, 有如下几标志性事件:1993年, 日本的信孚银行(Bankers trust)和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SCFP)为了防止其向日本金融界的贷款遭受损失, 开始出售一种偿还价值取决于具体违约事件的债券,这是最早的信用衍生品的雏形。1995年, 摩根大通银行布莱斯·马斯特斯 (Blythe Masters) 开发出了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在之后的十年内, 其交易规模呈现指数型增长。1999 年, ISDA 出台了第一部 Credit Derivatives Definitions;2002 年 ISDA 颁布了 2002 ISDA Master Agreements;2003 年, ISDA 颁布了 2003 ISDA Credit Derivatives Definitions。随着这一系列权威交易文本的出台,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规则逐步完善。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飞速发展。信用衍生产品是一种使信用风险这一最传统的风险类型从其他风险类型中分离出来,并可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金融合约。信用衍生产品具有众多功效,为银行提供了新的资产组合管理方式,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信用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五种功效: (1)、分散信用风险。借助于信用衍生产品,银行既可以避免信用风险的过度集中,又能继续保持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对传统银行业的经营理念无疑具有革命性。 (2)、增强资产的流动性20世纪80年代,增强资产流动性的结构化金融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它运用金融工程尤其是信用工程技术,通过结构化的方案,包括构建资产池、信用分层、信用增级、破产隔离等重新改变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从而将其改造成为市场所接受的工具的过程。(3)、提高资本回报率,金融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可通过预期收益与意外损失两个参数来表示,预期收益依赖于利差和信用损失,意外损失的计算要基于许多信用同时违约的假设。通过减少意外损失高、收益低的资产,或增加对夏普比率有正贡献的资产,来提高预期收益和意外损失的比率,从而达到提高资产组合预期业绩的目的。(4)、扩大金融市场规模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会直接扩大衍生市场的规模,通过信用衍生产品的引进,资金剩余者能将信用风险出售出去,从而有助于与资金需求者达成交易并获取稳定的收益。信用衍生产品通过转移信用风险,极大地削弱了金融交易的障碍因素,从而扩大了金融市场的规模。(5)、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在有信用衍生产品参与的金融交易中,由于交易的第三方信用风险的购买者的出现,极大地减轻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有力地促进了金融市场上的运行效率。展望未来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趋势, 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第一,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整体规模将呈现下降趋势。第二, 各国监管机构将强化对信用衍生品的审慎性监管。目前, 各国监管当局以及巴塞尔委员会在对信用衍生品监管方面,都将着力点放在加强监管协调,增进信息共享, 并要求交易双方进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上。第三, 指数类信用衍生品的市场份额将继续上升。从上文对指数类信用衍生品的介绍可看出,指数类信用衍生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并且能更有效地实现信用风险在交易双方的转移。第四, 场内交易将成为未来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主流交易方式, 但短期内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交易方式仍将以场外交易为主导。信用衍生品的交易方式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信用衍生品的风险与监管 (一) 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在次贷危机的传播链条中,信用衍生品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系统性风险发生时,市场中所有的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一般均会上升,原有的信用衍生品的价格会随之下跌,加之信用衍生品均在场外市场交易,产品自身的流动性不高,此时倘若市场中再发生交易对手风险 (counterparty risk), 包括交易对手违约或者信用评级被降级等信用事件,将使信用衍生品市场价格急剧下降, 而这会降低产品的流动性, 使得产品的流动性溢价(liquidity premium)提高, 又使得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 这就在信用衍生品市场引发了一个恶性循环,然而这个恶性循环只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2008年9月雷曼兄弟的破产所引发的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恶性循环, 就推倒了次贷危机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事实上,通过对次贷危机进行深入分析可知,美国银行业向不合格贷款人发放的大量住房抵押贷款才是次贷危机的根源,美国货币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破灭是次贷危机爆发的导火索,信用衍生品改变了金融危机传统意义的传播链条,加快了危机的爆发,扩大了危机的影响范围。 (二) 美国信用衍生品的监管及评价 “增强华尔街透明度及问责性法”要点有:1.将包括信用衍生品在内的场外金融衍生品 分成互换类产品、以证券为基础的互换类产品及融合前述两类产品特质的混合类互换产品三类并明确了三类产品各自的监管机构,信用衍生品中的信用违约互换及总收益互换被归类于互换类产品。互换类产品由商品期货委员会负责监管、以证券为基础的互换类产品由美国证监会监管、混合类互换产品则由上述两会共同监管。这一领域之前存在的监管空白问题也因此得到解决;2要求多数(尤其是已标准化的)衍生品交易合约须转移至受监管平台完成交易并要求合约通过受监管的中央交易对手方实施集中清算,目的在于提高衍生交易合约清算效率并降低交易各方的交易风险。由于清算所通常资本实力雄厚、对会员资格和日常风险管理审查严格、且一般建立有清算保证基金,因此可以较好地控制交易对手方风险。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方集中清算后,风险也将相应地向中央交易对手方集聚。因此该法律对其施加严格监管,要求这类机构须向监管机关履行相应的登记注册义务后方可运营,日常运营中亦须遵守一系列严格的审慎监管规则要求; 3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参与者区分为“互换交易自营商”、“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及其他参与者几类,实施分层监管并将监管重点放在了前两类机构。它们须向相应的监管机构履行登记注册义务后方可展开义务并须遵守一系列审慎监管要求。该法首次将此前基本不受监管的信用衍生品市场主力军之一的对冲基金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包括对冲基金在内的多数私募基金须向美国证监会履行登记注册义务、交易记录保存义务及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加强了对此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4要求公开实时披露实施集中清算的每一笔衍生品合约交易信息,意在增强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市场透明度。为限制过度投机及打击可能存在的市场操纵行为,保障市场发挥正常的价格发现功能,该法授权监管机构设定衍生品交易头寸限额及超限额交易的大额交易商向监管机构报告制度;对于尚未实施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则要求交易者向交易库(负责收集保存并发布交易合约条款、交易情况、交易头寸等互换交易信息的市场参与方,清算所可以担任这一角色)履行报告义务,监管部门可要求交易库实时公布这些交易合约的交易信息; 5设定“沃克尔规则”和 “林肯规则” 。前一规则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的存款机构、控制此类机构的控股公司及与上述机构、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机构从事金融衍生品自营业务,但规定了一些例外;后一规则禁止向前述从事互换交易的“互换交易自营商”或“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提供包括美联储信贷支持、贴现窗口贷款或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保证在内的“联邦资助”(但也作了例外规定),并规定银行从事互换交易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将此类活动移入一个与银行分离的、从事非银行业务的附属机构;6为免因金融机构“监管套利”法律规避行为可能导致该法实施效果打折扣情形产生,该法规定,若发生在美国境外业务活动与美国境内的业务活动有直接显著的联系、或境外业务活动违反了美国证监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打击法律规避行为的规章,境外业务活动也将受到该法的调整。 美国此次立法,构建起了包括信用衍生品在内的场外金融衍框架。但对于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仍充满挑战。首先,集中清算有助于降低交易对手方风险,但场外金融衍生品正是基于产品多样、个性强、迎合客户不同金融需求才具有发展活力,因此只有部分产品适合集中清算。其次,欧美要落实前述有关交易库的立法及建议并不容易。包含信用衍生品交易在内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以欧美为中心的全球性市场,客观上要求所牵涉的国家采取步调一致的监管协调行动,而交易库多由散布于各国的清算所充任,更多地受所属国监管,交易库发布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必须遵守所在国有关金融交易信息保密法律规定, 各国目前在金融交易信息的保密法律规定上并不完全相同,客观上存在法律差异,因而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全球属性与交易库地域性之间存在矛盾。再次,该法中的一些规定是否能真正起效值得怀疑。 最后,此次立法只是提供了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基本监管框架,其中一些关键性的法律用语确切含义在该法中并未明确。例如,何谓“标准化的衍生品交易合约”?监管机关采用什么标准区分某一衍生品交易合约为标准化抑或非标准化合约?法律中对此并未作答。 (三)对我国信用衍生品监管的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一直局限于传统的信贷限额、担保和分散放贷等方式。随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机构竞争日益激烈,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将变得更加重要,贷款的庞大存量使得商业银行有运用信用衍生品管理信用风险的潜在要求;自 2005 年以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迅猛,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信用债券市场,今年上半年这一市场信用债券发行量即达到7846 亿元,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在内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各方也需要运用信用衍生品对冲、转移和规避所持债券的信用风险。监管层也积极推动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建设,目前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0 年 10 月29 日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 2010 年11 月5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了我国首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合约交易, 标志着我国信用衍生品交易试点正式展开。 美国信用衍生品市场在规模、发展水平、监管现状等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其做法我们并不能全部照搬照用。但作为信用衍生品市场先行者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仍值得我们汲取借鉴。结合前述美国有关监管立法,我国今后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从监管法律角度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应加快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法,为市场发展奠定法律基础。次贷危机暴露了场外衍生品尤其是信用衍生品由于监管法律缺失产生的严重后果,因此将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监管范畴之内,授权政府加强监管是必然趋势。二是应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由于信用衍生品市场参与者既可以有商银行,又可以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一般工商业,而我国目前金融监管领域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相关监管机构有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仅靠某一监管机构对市场实施单一监管是不够的,客观上需要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实施联合监管。 三是适时修改相关监管规则,以鼓励金融机构更多使用信用衍生品管理风。四是在市场准入及准入后持续审慎监管方面,应当对市场参与者提出必要的本金要求,具备相应从业经验和从业资格人员要求及交易杠杆率控制要求,并交易参与者实施分层监管。五是应加快解决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中存在的一些规定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问题,消除信用衍生品交易发展面临法律障碍。主协议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各方交易合约的标准文本,可以涵盖各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的信用衍生品交易,也包括我国已经开展的利率、汇率、股权衍生品交易)并起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纠纷的积极作用。但主协议本身目前存在几大突出的法律问题。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 三、结束语 信用衍生产品能满足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迫切要求, 是适应经济及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必然选择,但从此次信用衍生品在金融危机中所起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看,我国在发展衍生品时,既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信用衍生品的有益经验,更要充分吸取其教训。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还不成熟,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信用衍生品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我国信用衍生品的蓬勃、健康发展,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注释ISDA. ISDA market survey: notional amounts outstanding, semiannual data,all surveyed contracts, 1987-present.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根据原生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场外金融衍生品,就是上述这些东西现在没有规范交易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交易.美国信用衍生品交易监管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郑晖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 参 考 文 献1 范希文、孙健. 信用衍生品理论与实务:金融创新中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1月.2 杨军战. 基于简约化方法的信用衍生品定价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3 吴恒煜.信用风险控制理论研究:违约概率度量与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12月.4 郑晖. 美国信用衍生品交易监管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04. 中 文 摘 要信用衍生品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的一大亮点。信用衍生品最初主要被用于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然而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的深入, 信用衍生品的交易主体类型的丰富, 信用衍生品的种类不断创新,内容更加复杂, 使得信用衍生品具备了套利、 增加金融机构杠杆、投机等功能,这也为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飞速发展提供了客观基础。然而, 在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中, 信用衍生品就遭到了包括监管者、经济学家等诸多业内人士的诟病。虽然危机目前仍未结束, 但这场危机本身势必会对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通过对信用衍生品内容,结构组成与功能对信用衍生品进行介绍分析,回顾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历程,结合危机的传播机制,分析信用衍生品在危机的传导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展望了未来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分析外国信用衍生品监管措施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并结合我国经济市场自身特点提出针对我国市场的信用衍生品监管措施。 Abstract Credit derivatives came into exist in the 1990 , and in the past couple of years has become a feature of the financial innovation in the global financial market. Credit derivatives is mainly used in the credit risk management field in its early years, but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globalization trend of financial market, the trading parties of the credit derivatives are diversified, types of credit derivatives innovated, the content more complex, making credit derivatives bear the function of arbitrage, increase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lever, speculation, therefore providing the foundation for the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global credit derivatives market. However, in the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 happened in 2007 in the United States, credit derivatives were criticized by the regulators, the economist, and many other people in the same duties. Although the crisis is still not over, the crisis itself will naturally have an great impact on the global credit derivatives market in the future. By describing the content,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he credit derivatives, reviewing its development course combined with the spread of the crisis mechanism analysis, this article tries to analysis the role of credit derivatives in conduction process of the crisis, foreseeing the prospect of credit derivatives market, and analysis the foreign credit derivatives regulation measures for our reference, and put forward credit derivatives regulations consider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economic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