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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融创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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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融创新报告.doc

    正文目录 银行经营管理创新5【改革探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探讨5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52、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综述6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74、存在的问题研究75、公司结构治理的对策8【待解矛盾】我国银行业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四大矛盾91、银行盈利的信贷依存度偏高与非信贷依存度不足102、城市金融过剩与农村金融不足113、全社会资金过剩与单个银行机构资本化能力不足134、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矛盾14【管理创新】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管理创新151、追求适当的经济绩效152、丰富和扩展管理创新的来源163、创建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17【战略研究】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战略研究171、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现状172、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183、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战略18【组织变革】商业银行组织模式现状与变革191、商业银行组织模式分类192、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模式的现状203、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模式变革的主要因素214、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模式变革应循序渐进22 信贷业务创新展望23【模式转变】以贷款新规推动银行发展模式转变231、贷款新规的推行具有深远的影响232、落实贷款新规的举措243、从严把关发放和支付审核环节244、以贷款新规推动中国银行发展模式的转变25【管理实务】以精细化管理实现商业银行信贷均衡投放261、商业银行信贷非均衡投放带来的问题272、商业银行具有信贷非均衡投放的内在动因273、商业银行实现信贷均衡投放的几点措施28 中间业务创新研究30【银行卡业务】发展银行卡业务 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支付服务水平301、农村银行卡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302、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银行卡业务的若干建议31【业务转移】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向电子渠道迁移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341、电子渠道迁移的现实意义342、商业银行柜面业务迁移面临的主要问题353、柜面业务向电子渠道迁移的应对措施36 混业经营动态点评39【农村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难点及对策391、大连市金融积极支持“三农”发展392、金融支持“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03、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工作力度的对策建议40【农村金融】农村消费与农村金融服务相关性研究41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村消费概况422、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消费的影响43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扩大农村消费的对策建议45 金融创新风险警示47【体系研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研究471、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原则472、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思路483、按操作风险事件类型预警指标体系设计484、按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51【风险浅探】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及有效控制浅探551、按不同主动性的银行操作风险分类55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分析563、控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粗浅见解60 金融行业深度观察62【风险化解】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化解我国金融市场风险621、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风险622、通过金融创新化解金融风险的途径643、金融监管创新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基础和保证68【发展策略】浅析我国碳银行业务的发展策略691、国际金融组织的碳金融业务702、世界碳金融市场的发展703、我国商业银行碳银行业务的发展72 经济金融政策分析75【政策讨论】论金融危机下我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751、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背景及意义752、正确理解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含义753、有效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路径的探析76【政策分析】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学分析771、1998年3月至2010年5月存款准备金率变动的趋势772、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原因分析773、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影响784、结论79 银行经营管理创新【改革探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探讨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的内涵二十世纪,西方经济学家将“治理”与企业的组织构架和经营活动相联系起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理论的发展,国内外经济学者对公司治理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界定。一是决策治理的角度。Oliver Hart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一文中提出,代理问题和合约的不完全性是公司治理存在的条件和理论基础。他认为治理结构是一个决策机制,即治理结构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二是问题治理的角度。P. L. Cochran和Steven. L Wartick在公司治理文献回顾一文中指出,公司治理就是指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害相关者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三是组织结构的角度。吴敬琏教授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所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且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四是制度设计的角度。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Myer在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中将其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他的投资者的一种制度安排,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经理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五是制度安排的角度。钱颖一教授在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改革中提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的制度安排。最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0CED)整体定义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包括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一整套关系。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商业银行有别于一般企业,它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即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的企业。因此,对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应从下列几个方面:(1)除了一般企业所具有的利益相关者,外部监管者和债权人也是它的利益相关者;(2)由于加入了监管者、债权人和债务人,使得商业银行出现了多角的信息不对称;(3)是更加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等问题;(4)由于自身对风险的敏感性,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规范性。因此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保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所有相关制度和机制。本质上应是一整套制度安排,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合理分配出资人、董事会和高级经理层之间权力与责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应是解决公司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问题。2、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综述对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研究中,刘海虹(2002)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与现代商业银行的根本区别在于,产权主体结构的一元化和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不对称。张小松(2002)指出:改革的首要问题是要解决产权问题,必须打破原有体制下的单一产权结构,替代为多元产权主体所形成的独立法人财产权。张俊喜(2002)指出: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和健全,其主要表现在于银行经营的透明度不高;银行的股本结构过于集中;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靠行政任命,无银行家市场;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太少,且与银行有财务关系,并不真正独立;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方面。刘晓勇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改革需从以下着手:(1)完善风险管理机制;(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3)建立以效定酬的收入分配机制;(4)进一步完善以利润为目标的财务分配机制。张小松(2002)认为:应该首先依法产生董事会,然后调整董事会构成;推广独立董事制度,最后确保监事会真正到位。黄德根(2002)提出:在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两者的职责相同,鉴于中国国情,建议采取监事会的监督模式,应取消独立董事制度。敖慧、韩平(2002)提出解决方法为培育经理市场,使在位的银行经理人员时刻面临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竞争对手的压力;发展资本市场,体现所有者和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机制。蔡鄂生(2003)认为: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方面,建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而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姜彦福、杨军(2003)认为:应该制定国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指引,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向存款人披露银行信息。银行要选择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外部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可以看出:对银行治理结构的研究在我国还只是近几年的事,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由于我国的经济和金融都处于转型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仍存在不足,而这将影响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在经历了股份制改革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完善,其水平还停留在一个很低的阶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历史原因的牵制。由于历史原因,国有银行是国有企业信贷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国有银行的资产已经大量聚集了来自于资产不良的国有企业的风险,使国有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难度增大。 (二)在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方面,最重要的是设立监事会制度。自从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各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的监事会均转入中国银监会。使得银行监事会制度,因缺乏产权的约束而丧失了对银行实际监管的动力。 (三)在内部,财务部门并不是完全独立于经营部门的;在外部,审计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独立懂事仍没有实际监督权利,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基本处于空白。 (四)与世界先进银行在公司治理的资本实力、风险防范、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和信息建设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1)资本充足率不足或资本充足率达不到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标准;(2)庞大机构数量撤并的组织安排等问题;(3)银行经营管理战略目标制定和实现的问题;(4)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合理构建人力资源机制的问题。4、存在的问题研究内部缺陷 (一)资本结构单一,资本金不足。随着各专业银行的成立,银行资本金的来源主要靠自身积累,主要是从每年实现的利润中补充资本金。由于不良资产扩大,盈利减少,自我补充资本金的能力在不断下降,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尽管这几年国家乃至国有银行在补充银行资本金问题上作了努力,但相对于国有银行风险资产规模的扩张,其资本充足率在不断地下降,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二)产权结构单一,产权主体缺位。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仍是一元化的产权主体结构,政府的二重角色也令国有银行无所适从。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只能作为代理人满足其委托人“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国有银行具有内在的政企不分的特征,而这也是其治理结构运行效率低下的根源。 (三)委托代理链条过长。从组织形式来看,国有银行均建立了总行一级法人授权,下属六个层次的委托代理管理体制。一方面使代理成本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使决策环节增加,难以根据市场状况进行灵活快速反应,使经营目标具有更大的不可控性。 (四)内部制衡机构不完善。其主要表现为:“新老三会”的并存,出现多头领导,权责不清的问题,架空了股东和董事会的权利。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仍是党委负责制,采取集权管理模式,使得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没有分开,相互制衡的关系不明确。由于公司法削弱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督机构功能弱化,无力承担监督职责。 (五)内部人控制严重。在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下,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虚置,加上激励机制薄弱,和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对称等缺陷,加剧其内部人控制问题。 (六)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虽以年报的形式对外披露信息,但仍存在弊端:一是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及时;二是银行监管层缺乏对信息披露的约束力;三是信息披露成本较高;四是由于审计不独立和会计准则不统一,导致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低。外部缺陷 (一)银行业竞争格局没有形成。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65%,并且占有60%以上的存贷款市场份额。 (二)产品市场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由于自身拥有的绝对垄断地位,使得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的要求,产品市场对银行经营者的约束也就相应弱化了。 (三)资本市场的约束作用微弱。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育还不充分,丧失了较强的外部监督作用。由于股市反映的市场信号还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使得企业资产结构中股市的影响十分微弱;所以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不能过分依赖于外部股市。 (四)独立审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缺乏行业约束和管理。5、公司结构治理的对策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建立健全现代董事会制度,突出董事会的主体作用。国有商业银行的决策权属于董事会,它是银行最高管理机关,行使除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属于股东大会权限以外的一切管理权力。 (二)建立健全现代监事会制度,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行为。监事会成员除了来源于国务院、银监会、机构投资者以外,应该让国有商业银行员工进入监事会,扩大成员范围,加强了监事会的独立性。另外,发展外部监事制度,完善监事会的组织结构,加强监事会的专业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利益相关者的目标一致性,建立科学的经理人绩效评价体系,对他们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建立多元化、透明的薪酬给付机制,调整员工行为目标与公司目标达到一致性,以达到有效激励全体员工的目的。 (四)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稽核部门,加强内部权力约束与监督,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以及监督、处罚制度,实现激励和约束的对等。 (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实施审慎的财务原则,提高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国有商业银行应对其资产质量、盈利状况等进行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改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间的治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从而形成有利于银行长远发展和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最优化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外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建立公开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既能传递有关银行经理人的业绩信息,又能有效地公开监督或约束其经营行为,从而确保管理层能够更好实施经营活动,实现公司目标。 (二)构建有力的外部独立审计监督机制。大力发展外部独立审计监督机制,从而确保监督机制的完全独立性和实际作用,减少其经营风险。 (三)规范我国资本市场,强化其约束作用。要加快资本市场的立法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弥补交易所市场的不足,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体系向多层次与多元格局方向良好发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基础上,要逐步建立国有商业银行面向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债券柜台市场,使之和交易所市场共同构成零售债券市场,最终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统一债券市场体系。从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机制,突出股份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影响作用。总之,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是国内银行业针对历史积弊和面临的现实挑战提出的,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不但会损害银行的竞争力,增大银行风险,而且还会使银行失去前进的动力机制。因此,为了完成我国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迫切需要完善其公司治理。【待解矛盾】我国银行业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四大矛盾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保持了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冲击。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银行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四大矛盾,这些矛盾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否则我国银行业难以持续发展。1、银行盈利的信贷依存度偏高与非信贷依存度不足贷款利息收入占比过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过低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在银行总收入的比重仍然较低,利息收入在总收入的主渠道作用还很难在短期内改变。2006-200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年均增长55.2%,但到2008年末仅占总收入的比重10.01%,2009年上半年虽然有大幅提高,仍只占到16.33%,而来自于贷款的利息净收入占到总收入的73.6%(见表1)。银行盈利模式相对单一,利润综合调控能力有限我国银行对信贷依存度过高,因而在存贷款利差收窄和银行议价能力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应对能力低下。2008年,央行连续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缩小了存贷款利差。以1年期存贷款利率为例,存款利率累计下调了1.89个百分点,而贷款利率累计下降2.16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存款利率下调幅度0.27个百分点。同时,随着银行对大项目、大客户的激烈争夺,贷款向大客户高度集中,银行议价能力下降,加剧了息差收窄。以农行湖北省分行为例,2009年一季度该行累计发放法人实体贷款183亿元。其中利率下浮的贷款金额54.3亿元,占30%;执行基准利率的贷款金额94.9亿元,占52%,利率上浮的贷款金额33.6亿元,仅占18%。连续降息和银行贷款议价能力的下降,银行业机构的净息差也开始收窄。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200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净息差分别为2.5、2.9、3个百分点,到2009年上半年净息差缩小为2.29个百分点,比2008年大幅收窄0.71个百分点。净息差大幅收窄,给银行经营带来巨大压力。2009年上半年,银行天量贷款并没有带来利润大增,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37万亿,增长24.1%,但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7.7%,税后利润同比下降8.6%。在利差收窄的趋势下,单纯依靠传统信贷业务已越来越难以为继。必须采取市场诱导与强制变迁的政策措施,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三个转变,实现银行盈利能力的综合提升。一是由垒大户向支农支小转变。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县域和“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信贷载体,实现大中小客户的协同发展。二是由重第二还款来源向重第一还款来源转变。要从信贷制度和监管层面废除非抵押不贷、非担保不贷、非保险不贷的思想。在信贷制度上,允许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支行发放信用贷款,允许资产受损风险小的企业不办理财产保险。对信用好、现金流稳定的客户以第一还款来源为主,发放信用贷款。三是实现由传统信贷业务向优先发展中间业务兼顾传统信贷业务转变。要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间业务领域进行适度的“混业经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不断优化银行收入结构,快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的比重。2、城市金融过剩与农村金融不足机构布局不平衡,城市机构众多,农村机构萎缩特别是农信社因商业化经营和案件防控压力相应撤销处于最基层、与农民接触最密切的信用分社和代办站,而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在很多县域还没有突破,县域金融机构逐步萎缩。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银行业机构网点平均每万人拥有1.34个,而农村银行网点平均每万人只有0.36个;全国平均每万人金融服务人数城市为43人,而县及县以下仅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1人。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仍有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占全国乡镇总数的8.3%),分布在27个省(区、市),其中西部地区2367个,中部地区287个,东部地区291个。其中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占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24%),分布在20个省(区、市)。信贷资金不平衡,城市资金过剩,农村资金不足农村资金大量向大中城市流动,信贷资金向大中城市集中,县域信贷投放严重不足,存贷比和满足率较低。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的存贷比不足50%,有的甚至变为专门的存款机构。邮储银行资产业务发展过慢,从农村吸收的大量资金无法留在当地使用。据统计,邮储银行自2007年开展贷款业务以来,到2009年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仅为3144.2亿元,而各项存款余额却由2007年初的17218.7亿元增加到2009年6月末的24069.4亿元,增加6850.7亿元,是贷款的2.2倍。农村资金外流,导致城市信贷资源相对过剩,而农村信贷资金严重不足。以湖北省为例,至2009年6月末,全省有70%的存款资源和82%的贷款资源集中在大中城市,其中又有50%的存款资源和63%的贷款资源集中在武汉市;广大的县域存贷款资源仅占到30%和18%。同期,全省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仅为38.7%,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7.1个百分点,其中,存贷比在30%以下的县占33.9%,存贷比在30%-50%之间的县占51.6%,存贷比超过50%的县仅占14.5%(见表2)。投放领域不平衡,基础设施贷款过剩,涉农领域贷款不足近几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投向大中城市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特别是2009年来这种倾向更加突出,对农村中小企业、专业大户以及民生消费贷款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形成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失衡。据对某省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省联社等23家银行机构的调查,截至2009年6月末,这些机构向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1721.5亿元,比年初增加570.7亿元,增长49.6%,高于其各项贷款增幅23.3个百分点,余额占其贷款总额的17.1%;对小企业贷款余额1197亿元,比年初增加211亿元,余额和增加额仅占全部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的10.2%和9.7%。另据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65.7%有贷款需求,但满足率只有19.2%。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必须加大银行业改革力度,在机构、资金和投放领域实现三个转变。一是通过税收激励措施诱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城市向农村转移。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加快发展。对于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贷款增长的农村新型银行机构以及有涉农贷款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由中央财政或(和)地方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并在成立后的3-5年内,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二是通过税收惩罚措施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资金流动上实现由城市向农村回流。从制度上解决县域资金流出问题,通过制订县域地区金融机构硬性的规定,限制农村地区资金外流。银监会和财政部可联合制订金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办法,硬性规定县域农行和农信社当年新增存贷款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县域内商业银行当年新增存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对于低于规定比例的进行惩罚性征税,通过税收政策,限制农村资金流失。三是通过财政奖励措施诱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投放领域上实现由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基础设施转移。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土地平整、大型水库、灌溉设施、低产林改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促使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财政部应全面推行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15%部分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2%的奖励制度,鼓励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同时,银行要制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对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配套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3、全社会资金过剩与单个银行机构资本化能力不足流动性过剩突出,全社会资金过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国际贸易顺差持续扩大,银行存款大幅增长等因素影响,全社会资金过剩的问题比较突出,货币供应量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比较突出。近年来,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一直远远高于GDP增长速度,2003年达到了19.6%。2005年、2006年又分别为17.6%和16.9%的水平,远高于同期GDP增速。2006年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34.6万亿元,已相当于当年GDP的1.65倍,而美国为0.55倍,其他主要国家比值也远低于我国。2007年以来这一趋势继续放大,M2同比增速始终保持在17%左右的较高水平。银行资本补充能力相对不足,资产扩张受到掣肘自1994年我国金融机构出现存差以来,存差呈不断增加之势。据统计,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从2004年末的75%下降到2009年6月末的68%。2004年至2009年6月末,银行存差分别为6.3万亿元、9.3万亿元、11万亿元、12.8万亿元、16.3万亿元、18.3万亿元。银行存贷比下降,资产扩张空间不足,主要受到资本金补充能力的制约。特别是非上市银行、农信社资本补充机制还未充分建立,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本不达标情况。资本化技术相对不足,农村财富增值能力较低一个国家或地区将社会财富转化为资本的技能就是资本化技术。中国农村最大的财富是土地,但农村土地资本化技术相对落后。虽然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承包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性限制还较多,特别是担保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用于贷款抵押,农村土地很难资本化,财富增值能力不足,农民收入很难有质的飞跃。要提高我国资本化技术,当务之急围绕银行资本金填充和农村土地资本化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实现银行资本由被动补充向自动补充转变。重点突破非上市银行的自动资本补充机制,考虑允许非上市银行发行次级债,并适当放宽准入“门槛”,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同时,要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处置历史包袱、增资扩股等途径,自动扩充资本金,尽快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不断提高资金运营能力。二是实现农村土地由部分流转向全面流转转变。为解决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保障,国家应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改革,为农村土地全面流转和资本化能力奠定基础。与此同时,银行业机构特别是涉农银行机构要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第一步可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用于贷款抵押。在此基础上,可探索对第一轮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贷款抵押。银监部门要推动当地政府尽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的确权、登记、评估、交易流转等配套政策,让农民拥有的最大财富动起来,为农民创造更大的收益。4、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矛盾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矛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目标矛盾。货币政策要防止流动性过剩造成通胀,监管政策要求银行有充足的流动性保持稳健。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为此,货币管理部门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和使用来调控市场上的流动性,防止流动性过剩而带来通胀,从而稳定币值。而监管政策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来提高支付能力,防止因支付不足而引发金融风险。二是时滞不同。前者滞后影响,后者立竿见影。货币政策工具因传导的路径较长,从政策制定、实施到对政策目标产生影响往往有需要较长的时滞期。而监管政策由监管部门直接作用于被监管机构,对被监管机构经营行为往往做出是或否的监管要求,因此作用效果立竿见影。三是性质不同。前者属市场诱导,后者属法规强制。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市场机制以利率来诱导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流动性和资金价格自主决定买入或卖出。监管政策属于法规强制,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和比例以及做出的决定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无条件执行。四是作用方向不同。前者顺经济周期,后者逆经济周期。在经济从低迷到高涨时期,货币部门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连续大量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来促进经济增长;在经济从高涨到低迷时期,货币政策相反。监管政策则是在经济高涨、银行放贷过于冲动时期,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来抑制信贷过快增长而出现的金融风险;在经济低迷、银行放贷过于审慎时期,则采取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鼓励银行提高流动性,增加贷款,促进经济回升。五是消耗资源不同。货币政策规范银行信贷投放行为,消耗资源有限而且相对固定;监管政策规范银行所有行为,消耗资源会随着被监管对象机构数量和经营规模的扩大源源不断,二者高度正相关。货币政策通过一系列工具运用,来约束或刺激银行信贷投放,规范投放行为,其消耗的人力资源,制度资源、财政资源有限。而监管政策规范银行所有行为,包括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在此过程中消耗的人力资源、制度资源、财政资源等源源不断。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矛盾客观存在,二者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为防止二者的彼此偏悖,我国实行了“一行三会”的货币和监管体系,对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责任主体”进行适当分离,但没有彻底分离。目前存在着“责任主体”监管事权交叉重叠、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若长期存在将累积叠加产生严重后果,一方面可能在央行内部造成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顾此失彼;另一方面央行因配合货币政策而出台的监管政策极有可能与银监会出台的监管政策发生冲突,即使事先相互协调,那也只是相互妥协打了折扣的监管政策。为此,必须实现两个转变,保证监管政策和监管职能的有效实施:一是实现监管职能由分散向集中转变。这种转变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在“一行三会”之上建立新的权力机构“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代替国务院专司“一行三会”之间的监管协调工作。另一种办法是进一步调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职责分工,人民银行只管货币政策,专司货币管理职能,现有的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银监会,由银监会承担全面的银行业监管职能,真正起到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作用。二是实现人力资源由经验型向专业化转变。进一步增加中国银监会的人员编制和财务费用预算,尽快引进相对稀缺的专业人才,例如法律、计算机、会计、审计等相关人员,加大对基层银监机构专业监管人才的补充力度。努力挖掘现有监管人员的潜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尽快形成一支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专业化监管队伍。【管理创新】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管理创新商业银行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其应将长期成长确立为发展目标,并在此前提下追求经济绩效,这同样是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1、追求适当的经济绩效追求长期成长,意味着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一方面要实现规模和数量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实现管理水平与服务品质的持续提升。前者是持续创造良好经济绩效的基础,后者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此,对良好经济绩效的追求必须服务于机构的长期成长,否则就是对经济绩效的过度追求。实践中有两方面原因导致我国银行基层机构追求适当的经济绩效并不容易做到。一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品质对银行而言费时费力,短期内很难见到成效,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就更不明显。此外,根据监管要求,国内商业银行通常都有对基层机构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任职等相关规定(实践中短则2年,长则45年),这也导致基层机构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必然首先关注机构业务规模与利润的增长,而不会在管理与服务方面投入过多精力。另一方面,在机构长期成长与短期业绩面前,上级机构同样更加热衷于追求后者。于是,通常情况下,银行上级机构对基层机构业绩考核体系或者仅仅以财务和客户维度为主,忽视了对包括管理水平、服务品质、机制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等关乎机构未来发展相关指标的考核;或者将上述指标纳入了考核体系,但权重设置过小、目标设定不清、考察手段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对品质类指标的考核仅具有象征意义,最终决定考核业绩的仍然只是财务与客户维度的指标。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管理创新:一是要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者选拔领域纳入价值观管理;二是要针对基层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使得拥有适当价值观并为机构长远发展负责的基层机构能够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基层机构自身要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持续开展管理与服务创新,积极构建长期成长机制,为机构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丰富和扩展管理创新的来源重视并充分利用各类问题或隐患。基层网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存在的所有隐患都可以成为创新的机遇。关键是不仅要找到发生问题或出现隐患的原因,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要建立避免问题发生和彻底杜绝隐患的长效机制,如建立新的制度安排、调整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新的标准等。关注新的需求。顾客的新需求可能源于以下多个方面:对新产品、新功能的需求;对更便利的服务流程的需求;对更好的服务环境的需求;对更多元的服务方式的需求。为满足客户的需求,银行需要不断调整组织架构、开发新产品、建立新的服务标准、整合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等。银行业从关注自身到关注顾客需求的转变反映了经营理念上的进步,这种转变给整个银行业的管理创新提供了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来源;捕捉新的变化。新经济日新月异、新技术层出不穷、新政策目不暇接,而所有这些变化都在或多或少地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或催生了新的客户需求,或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或改变了银行经营管理的限制和边界。毫无疑问,对银行而言,适应所有变化的唯一手段只有创新。以上三方面为银行管理创新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外部驱动,但银行管理创新的动力还有更重要的来源,即建立更高业绩标准的内在驱动。只有这种内在驱动,才会使银行管理者敏锐捕捉客观因素所带来的创新机遇。更重要的是,它使银行管理者不满足于任何已取得的成就,致力于创新,使银行的创新活动先于问题发生、先于顾客需求、先于变化到来,从而使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领先于同业。对银行而言,更高的业绩标准包括良好的经济绩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其中,良好的经济绩效是机构存续的前提条件,而良好的管理和服务既是当期业绩的保障,又是其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胜利的基础。3、创建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的价值不在于理念和意识,而在于行动和成果。银行要成为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就要不断把创新的外部驱动与内在驱动转化成实际的行动和成果。显然,这需要机制保障。一是建立鼓励创新的氛围,建立起容忍失败、鼓励创新的组织文化。要肯定一线员工对机构管理创新的作用和贡献,以激发其致力于创新。二是建立强制创新机制。对机构中的所有单位和团队下达创新的任务和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最终做到:把所有的问题和隐患都转化为能够有效避免问题发生或彻底消除隐患的制度安排;让所有新的客户需求和外部变化都成为新产品开发、新流程建立、新服务产生的机遇;使所有一线员工都为实现更高业绩标准而努力。【战略研究】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战略研究近年来,发展低碳经济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努力寻求经济复苏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由于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做出了明确规定,而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前尚不承担该公约规定的减排任务,碳排放权进而衍生为具有巨大投资价值及充分流动性的资产,碳金融一词也由此应运而生。1、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现状碳金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其兴起源于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一般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碳交易中介服务以及碳指标交易等。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框架机制推动下,全球碳交易的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发展迅猛。据测算,全球碳交易在2008年到2012年的四年间市场规模可达500亿欧元/年,且到2012年全球碳交易的市场容量将达到1400亿欧元。 从碳金融主要交易原理来看,我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仅涉及CDM项目的投融资、经过核准的减排量(CERs)的交易及相关金融中介服务。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碳金融业务较为单一,但是CDM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据国际金融公司(IFC)预测,发达国家在未来的三年中将需要通过CDM项目购买约合2亿-4亿吨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才能完成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承诺。而我国目前可提供CDM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约合1亿-2亿吨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在这种机制下,中国企业可以得到数十万亿美元的融资机会。尽管2007年爆发的金融风暴肆虐全球,但是我国CDM项目发展不仅没有受到阻碍,反而呈现跳跃发展势头。从2008 年1 月到2009 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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