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模式及风险评析.doc
-
资源ID:4166461
资源大小:32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模式及风险评析.doc
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模式及风险评析 万类霜天竞自由。利率市场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经济转轨中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体系市场化就作为“不得不玩的一个游戏”(the only game in town)风行全球,并正在中国大地上蓬勃进行。中国利率的决定和传导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改革已进入到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为确保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活动按照适应金融资源特征、符合金融可持续发展思路进行,在此承前启后的重要时刻,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阶段性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将在某种意义上指导甚或决定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剩余道路的前进方向、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评析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深化质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逐步实现利率定价机制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管制向市场决定的转变过程,是一个利率体制和利率决定机制变迁的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深化,整个利率体系由借贷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的比例越来越多,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直接干预的成分越来越小。从范围过程来看,即是从部分利率市场化向全部利率市场化过渡的过程;从程度过程来看,即是从较低程度的利率市场化向较高程度的利率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从阶段过程来看,完整的利率市场化过程包括利率市场化准备、利率市场化进展和利率市场化成熟三个阶段。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利率市场化从时间上观察,在短期内利率可能会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但从长期来看,其变动由市场货币供求决定。同时,利率市场化又是一种状态,是一种金融生态的可持续状态,在理论上是指利率能否灵敏地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其衡量标志主要是金融机构有没有确定利率的自主权;作为其阶段性目标,利率调整频度以及浮动幅度,也是衡量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指标,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资金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经济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利率市场化作为一项既涉及金融体制改革,又涵盖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改革,中国经济特定的体制背景和金融环境决定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利率市场化的长期性是指始于1978年的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直至1996年6月,才真正揭开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幕,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直至 2000年9月21日,才迈出具有真正实质性的第一步,实现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到目前为止才基本走到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和破解阶段,这不仅与激进式改革相差甚远,与中国经济其它领域的渐进改革比较,利率体制改革也是滞后的。利率市场化的多样性是指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模式、体系内涵、程度范围、次序安排等是层多面广、不一而同的,既有利率市场化内涵的多样化,包括利率决定的市场化、利率传导的市场化和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也有利率市场化体系的多样化,包括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间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利率市场化,只有以上部分均得以实现市场化,才是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复杂性是指衍生于融资活动的利率制度与金融产权制度、金融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错综交杂,相伴相随,无论是对宏观经济社会,还是对银行、企业和个人,都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由于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相符合的金融产权制度约束的弱化、金融市场机制及结构的不完善、中国企业和银行的不完全市场化、金融救援机制的不健全等障碍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给中国利率市场化未来的改革增添了变数和难度。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评析从1978年起,我国开始了对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随之进行。利率体制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在逐步深化,根据利率走势和利率改革内容,可将我国利率改革分为前期的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改革利率生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等三个阶段。在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阶段(1978年1993年):经过近15年的改革,基本改变了负利率和零利差的现象,偏低的利率水平逐步得到纠正,利率期限档次和种类得到合理设定,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银行部门的利益逐步得到重视。在改革利率生成机制阶段(1993年1996年):利率改革主要任务是不断通过扩大利率浮动范围,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促使利率水平在调整市场行为中发挥作用,以逐步建立一个有效宏观调控的利率管理体制。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水平和结构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确定利率水平和结构的参照系,中央银行主要是根据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供求状况、通货膨胀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世界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确定基准利率,利率逐渐被作为调节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成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杠杆。但在此期间,我国的利率管理权限仍然是高度集中的。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阶段(1996年至今):从1996年开始,中央银行才在利率市场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根本性的尝试和探索,推出一些新的举措,其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由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型体制,实现利率管理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过渡。同业拆借利率、贴现率与再贴现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 3000万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存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300万元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先后得以放开,开展了利率衍生工具试点,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实现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增强和深化。尽管部分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还远未结束。其主要表现特征如下:(一)社会资金配置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形成1.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利率体系已出现两个变化:一个是基准利率种类越来越少,如存贷款利率种类得到简化,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被取消,外币利率管理的币种减少,并正在朝最终保留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方向前进;另一个是各金融交易主体实际执行市场化利率越来越多,过去单一性地执行基准利率的时代已被执行以基准利率为核心上下浮动的利率体系时代所取代。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的变动,在短暂的时间内对货币市场利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产生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的变动做出快速反应,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则对中央银行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做出充分的响应。从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制度越来越多,其利率水平基本围绕着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这一轴心而变动;其他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水平也受一个时期内平均基准利率的影响,并充分反映长期资金供求关系和各种心理预期,一个以央行基准利率为核心、以市场利率为主导的多层次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2.部分领域资金定价初步实现市场化。近年来,国家尝试将一些资金置于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其价格,在部分领域实现了资金定价的市场化。从市场来看,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贴现、再贴现市场等在内的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从区域来看,在农村先行试行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从产品来看,国债、金融债券等非存款金融工具的市场利率已基本实行放开,大额外币利率初步实现了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松到“存款利率只管住上限,贷款利率只管制下限”的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就市场化程度而言,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存款利率,外币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本币利率,农村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城市利率,大额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小额利率,长期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短期利率,随着企业、居民金融意识的提高和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改革的推进,利率的全面市场化目标距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到目前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只剩下少数关键步骤,已经到了厚积薄发的攻坚阶段,但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道路还依旧漫长,促使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仍将是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二)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尽管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各类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互相流动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利率的微观机制还是不完善的,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性和存款利率的强管制性,导致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要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现为:1.操作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于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根据制度框架设计利率可以按照价值规律自发调节高低;操作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具备利用利率自主对各类资金合理定价的能力。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具有象征意义和法律意义的市场化,操作层面的利率能否实现市场化才是利率能否真正市场化的关键。从我国利率体系的现实情况来看,现在除了贷款下限和存款上限以外,其他各类利率基本是可以浮动的。也就是说,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利率体系的“市场化”水平已经比较高了。但是“新兴加转轨”的经济体系,经济结构中非市场化成分较多。对各商业银行来说,长期以来,利率只是计算利息的指标,并没有被真正作为资金价格来控制成本和风险,利率的功能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银行也没有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风险调整利率的能力,在操作层面上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2.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调节作用和导向引力小。首先,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起不到调整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基准利率政策的同时也就是调整货币供应量。准确地说,在这些国家中,存在基准利率水平与货币供应总量反向变动的联系。在中国情况可能就不是这样:利率的变动并不意味着流动性的相反变动,主要基准利率和货币供应两者之间不具备显著的关联效应。其次,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下,中央银行有权管理和制定包含基准利率在内的几乎所有银行利率,如存贷款利率水平、种类和期限档次等,“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很难起到导向和调节作用。第三,再贷款利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很小。因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财政贴息为前提的再贷款在全部再贷款余额中占比高达54%,剩余不到一半比例的再贷款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享受准备金低利率优惠,故对再贷款利率的调整几乎没有弹性,再贷款利率的影响面越来越小。第四,再贴现利率因再贴现量规模较小,而难以担当起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功能。第五,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形成的贡献度不大,同业拆借利率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比较弱。3.利率浮动定价机制执行缺乏现实基础。金融机构普遍未建立或使用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利率管理办法,利率管理机制僵硬,大部分商业银行分行以下没有设置专门的利率管理机构,利率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利率管理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文件的上传下达、报表上报等日常事务上,有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对浮动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具体浮动利率标准的确定及资金成本的测算等相关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无法掌握具有相对难度的浮动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起来就存在严重的偏差。也就是说,所谓的利率管制已基本取消,只是假象,缺乏现实基础。例如,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合理的贷款浮动利率定价机制,要么“浮而不动”,要么操作手法简单、“一浮到顶”。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浮动利率定价机制和贷款浮动利率水平总体上由各自总行制定,层层上报审批增加了贷款决策的成本、延长了资金流动周期,也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积极性。4.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水平不尽合理。现在的利率结构和水平没能反映预期投资回报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例如,享有国家信用的“金边债券”国债的实际利率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没有体现“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匹配原则,中长期的存贷款利率的差异程度不能够真实反映现实的风险程度和水平。三、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模式评析从世界范围内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来看,主要有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两种不同模式,一国选择何种改革模式推进利率市场化,要根据本国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分步进行的主要特点,可以判定我国推进实施的改革模式是渐进式改革模式。(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适宜的众所周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选择与模式确定至关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改革的成功与失败。从总体而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正确和适宜的,也是符合我国经济金融现状的,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性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整个经济市场取向改革的组成部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采取渐进方式,从实际效果看,改革是成功的。故而,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应当与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第二,从国外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来看,尽管有部分发达国家采取的是激进的方式进行,这与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市场比较成熟、金融监管比较有效、各种法规相对完备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条件在我国还不具备和完善。同时,当今世界各国再也不会象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样盲目的开放和放松管制,而是更加注重利率市场化对一国经济所造成的风险,认真研究利率市场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多采取了渐进的和谨慎的做法。所以,简单效仿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方式是不可取的。第三,我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化已成为金融改革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裹步不前,也不能因为盲目而造成全面的金融风险,而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开放策略和步骤。鉴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以及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等实际情况,采取审慎态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是一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和维护改革成果的现实选择。例如,确立“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这一目标本身就反映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力求稳健的特点,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约束力和市场机制约束力水平,以防止那些经营上出问题的金融机构通过高息揽存来掩盖现金流不足,从而严重扰乱存款市场秩序的风险,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第四,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阶段,经济和金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这就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也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必须渐进推进,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急于求成必然适得其反。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维持渐进模式是必要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涉及到中国利率经营管理体制的制度化和市场化的内容。这一改革实质上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模式下持续了10余年之久并仍然保持着改革的势头。由于这方面的改革对国内和国外经济金融因素的影响十分的敏感,其进程渐进渐续,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利率体制的完善和制度化、利率市场化制度和配套制度的改进、利率衍生创新工具的逐一放开以及利率风险管理渠道的逐步拓宽等。因此,“利率市场化的每一小步,对20多年来的中国银行业改革来说都是一大步”。尽管有部分国家采取激进式改革方式并获得了成功,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可清楚地看到,发展中国家效法激进式改革方式的,鲜有成功。所以,效仿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方式是不可取的。也许有人认为,在渐进若干年后的当今,可以改以激进方式解决前一阶段渐进改革效率太低的问题。其实正是国家付出了金融资源低效率配置(产生了巨额的政策性不良资产)这个巨大的隐性改革成本才买来了中国的渐进改革,否则体制内产出(国有经济)将必然出现较明显的下滑,渐进改革将难以为继。若改渐进改革为激进改革必然使改革成本显性化,会在短期内导致GDP增速下降和失业率上升。由于国家绝对无法承担如此之大的改革成本在短时期内迅速显性化,因为这有可能直接导致民心不稳,社会矛盾激化,这不仅是政府肯定无法承受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绝对不愿看到的,所以维持渐进改革模式是正确的和必要的。现行的管制性存贷利率水平能使我国商业银行一般性地坐享300多个基点的利差收入,通过利率税,巧妙地实现了改革成本在空间上的现实摊配和时间上的实际置换。故此,继续维持渐进模式推进利率市场化,其实是一个攒累实力,厚积薄发的过程;它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步消化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并在实施利率市场化的渐进过程中,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策略,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冲击,保持经济运行的稳定,为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创造理想条件。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风险评析(一)利率市场化改革次序安排具有双刃剑效应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步骤与次序安排是由各种利率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本身成熟程度来决定,它直接影响着改革进程的步伐和节奏,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1.利率市场化改革次序安排的正面效应。指的是在正确的改革次序下,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边放边看,边放边调,不但利率管制放得彻底,没有反复,而且放开后对国内经济运行冲击较小,过渡也较平稳,改革成功的把握性较大。例如美国是先存款利率,后贷款利率,最后扩展到所有利率的市场化;日本是先国债,后其他品种,先银行同业后银行与客户,先后期利率后短期利率,先大额交易,后小额交易;韩国是非银行机构的利率放开速度快于银行利率的放开速度,贷款利率的放开比存款利率的放开要快,合适的改革次序确保了改革的最终成功。2.利率市场化改革次序安排的负面效应。(1)利率市场化渐进改革下的次序安排,造成了不同类别利率的市场化进程的不均衡性。由于改革的渐进安排,有正在市场化的利率,比如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发债利率;有一部分已经市场化的利率,人民币协议存款利率、大额外币贷款利率等;还有就是非市场化的利率,如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准备金利率,还有超额准备金利率等。不同类别利率的市场化进程的不均衡性,导致中国的利率政策对经济影响的部分非理性。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利率的调整通常是针对基准利率进行的。由于全部利率都是密切联系的,所以中央银行对基准利率所采取的行动将全面影响到全社会的各种利率。但中国的情况不是这样,由于存在比较市场化、半市场化以及基本上没有市场化的领域,也由于中央银行手中掌握着诸种利率工具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中国不可能调整一项利率就能够达成整个利率体系都跟随着变化的结果。(2)利率市场化的渐进次序安排可能带来另一层面的金融效率损失或风险影响。例如,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采取先农村后城市的做法可能会加大农村金融风险,不能很好地贯彻和体现支持“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农村先行扩大后,可能导致有些农村金融机构(如信用社等)错误理解央行意图,在放贷过程中,没有综合考虑农户的信用状况、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一律执行“一浮到顶”的政策,极大加重了农民的利息负担。(3)利率市场化按照既定次序,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容易丧失市场商机,丢失加速扩大改革成果的可能性。(4)利率市场化渐进改革下的次序安排,容易给人以“且进就进”的感觉,易导致创新的惰性。(二)利率市场化渐进式改革可能存在路径依赖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由于重大利益调整措施的后置性及改革所具有的再分配性质,权力介入市场领域,寻租活动普遍存在,既得利益呈现刚性,使得改革难以进入实质性的存量利益调整阶段,并有可能滑入错误的路径依赖。其特征如下:1.动力逐显不足。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前期收益巨大使人们对其他改革方案存在排斥心理,尤其是我国渐进式改革前期属于“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和“卡尔多改进”(Kaldor improvement),人们的总体利益得到改善;从总体看,经济仍在增长,社会局面保持稳定,因而政府及货币当局可以不急于进行旧体制的深入改革,从而导致动力惰性,倾向于维持既有改革,而不愿支持激进的改革方案。2.阻力或有增大。我国利率市场化渐进式改革内在的优势恰恰有一部分是造成不良路径依赖的根源,如渐进改革所强调的改革次序安排,其实类同于“试验推广”的做法,它依赖于国家政府或货币当局对利率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的强制性和行政性的隔离与割裂,在不同经济部门或领域造成了竞争机会和市场环境的不平等性,割裂了市场机制的整体性,导致不同经济部门或领域的发展与改革的不均衡性;同时,局部的改革方式使宏观环境的改革相对滞后,运行不好,改革可能进入僵滞状态。3.持续创新不够。渐进式改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增量改革和新体制成分的增长,而新体制创造出来的收入增量,可以用来对旧体制进行“补贴”,从而延缓了矛盾的充分暴露。如商业银行作为现行利率体制的最大受益者,是社会资金积累和供给的主要通道,中国90%以上的融资来自于它们,但商业银行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却没有冲动,因为现行的管制性存贷利率水平可保证中资银行坐享 300多个基点的利差收入,这迟缓了银行经营机制等方面存矛盾的暴露,也导致它们缺乏足够的创新精神。(三)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于其他金融体制改革利率市场化是发展现代货币政策工具的前提。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金融制度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是金融货币政策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金融改革一些关键举措都或多或少受制于利率市场化,特别是金融机构和银行的微观制度创新要想取得重大突破,必须经受利率市场化的撞击,仅靠股份制改革是远远不够的,银行风险定价机制和现代经营管理机制的建立更是别无他途。同样,货币政策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市场化条件下健全的货币和利率政策工具。而管制利率因为不是反映市场供求的均衡利率,必然限制市场化条件下货币和利率政策工具的发育及有效作用。如同中国的经济体制发轫于价格改革一样,利率的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和其他体制性因素一起,正在推动中国金融业进入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利率的经济杠杆功能重新得到了承认和重视,尤其是1996年以来,中国经济的货币化发展呈现了加速态势,中国的金融相关率快速上升,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快速推进时期,部分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但是利率对投资等经济要素的刺激作用依然有限,利率还不是刺激或紧缩全社会投资的有力杠杆,利率仍处在政府的管制之下,不能够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远没结束,国内有人将利率市场化改革称为“中国金融改革的最后一座堡垒”,利率机制在中国金融资源配置中还没有发挥其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其他方面的金融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和加速推进,如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已现端倪,严格分业经营的做法在实践中已经开始被突破,出现了在集团控股下分设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模式,特别是几家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基金公司,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汇率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资本项目的管制逐渐放松;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加速推进;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业务得到恢复和扩大等等。因此,总的来说,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于整体金融发展形势,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迟滞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瓶颈”,深化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变得越来越紧迫。五、结语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产业走向市场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的基本标志之一。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正在影响着这一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抉择。我国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我国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必然经历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创造条件、沿渐进路径从边际调整中有序推进、尽早防范后利率市场化问题无疑是利率体制改革目前最为重要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三项工作。注释:“帕累托改进”是指改革本身至少使一个人受益而没有任何人受损。“卡尔多改进”则是指改革中受益总量大于受损总量,以致受益者可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使之受损害程度降低甚至为零。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