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立法建议.doc

    • 资源ID:4162275       资源大小:16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立法建议.doc

    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立法建议 【摘要】双重股权结构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率的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模式。本文分析了我国公司法可以有条件的在上市公司中引入双重股权结构,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双重股权结构 立法建议 阿里巴巴申请在港交所上市事件引发了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引入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讨论。所谓双重股权结构,是指上市公司发行A、B两种不同股票,其中B股的投票权通常远高于A股即普通股的投票权,为前者的十倍,甚至数百倍1。其主要目的在于打破同股同权的束缚,实现公司创始人或其团队对公司的控制。 一、双重股权结构在我国的适用 双重股权结构在国外并不是新鲜的制度,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允许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上市。从我国公司法第131条之规定来看,我国公司法并不排斥上市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安排,但采取了比较慎重的态度,在国务院未就双重股权作出特别规定之前,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发行这种股票2。笔者认为,我国是否要在上市公司中引入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取决于该制度是否符合上市公发展价值理念的需求,以及会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积极意义 很多人指责双重股权会导致管理中专制与独裁的存在,而且出资额与控制权不成比例也违背了公平原则。但需注意的是,即使在传统的同股同权公司结构中,绝对控股股东实际上也能实行对公司的专制管理。至于双重股权结构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公平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上市公司发行的双重股权股票应交由市场去判断是否公平。与一元股权结构相比,上市公司采取双重股权结构具有以下显著优点: (一)为公司创始人继续控制公司提供了合法路径 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愿意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首要目的是以较少的资本获得不成比例的投票权,进而继续掌控上市公司。只有控制了上市公司,公司才会沿着创始人的既定路线、目标前进,创始人也才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利益以外的更人满足感。 (二)有效防止恶意收购 上市公司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防止恶意收购,恶意收购对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几乎无能为力。公司上市后,即使当公司创始人及其团队不再绝对或相对控股时,其依然可以利用B股赋予的特殊投票权对上市公司的合并、分立产生决定性影响,进而有效限制恶意收购行为,防止公司控制权的流失。 (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双重股权结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对于一般公司而言,股东和管理层大多只关注公司短期业绩但忽视长远发展。双重股权结构可以使公司延续过去的公司文化和长远目标,加之公司创始人与公司紧紧联系在一起,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Amoako-Adu2001的研究,通过对1983到1998年期间上市的62个双重股权公司和318个单一制公司进行比较,发现双重股权公司平均寿命要比单一制公司长1.5倍,并且,前者的资产规模平均是后者的2倍。3 三、关于上市公司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具体立法建议 (一)将双重股权结构纳入法治轨道 纵观国外实践,上市公司的控股形式不是一尘不变的。我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规定也应紧跟市场经济的需求变化,出台相关的上市公司条例,并将双重股权结构列入其中。 (二)明确B股的持有主体 双重股权结构机制的设计初衷是实现公司创始人及其团队对公司的控制。因此,B股的持有人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或其团队成员。在公司上市之前,如果公司的主要股东已就双重股权结构达成协议,协议中商定持有B股的拟定股东应当向监管机构证明自己是公司创始人或团队成员,并由监管机构对其资格予以审核认定。 (三)严格界定双重股权结构的适用对象 鉴于双重股权结构可能会带来管理专制进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笔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不宜大规模采用这种模式,前期应当仅考虑适用于创新型或高新型上市公司。在公司上市之前,如果公司的主要股东已就双重股权结构达成协议,监管机构应对该公司是否属于创新型或高新型公司予以审核认定。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创新型或高新型上市公司均可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可以仿照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双重股权结构禁止进入产业指导目录,凡是指导目录以内的产业,应禁止设立双重股权条款。 (四)限制B股的时效时间 B股的时效不宜设置过长,应明确时效限制,比如510的区间,并转售后不得再享有投票权,以防公司创始人及其团队滥用B股的特殊表决权无限期地损害其他股东的权利。B股是对创始人及其团队创新的奖励,但这种奖励不应是无时效限制的。 (五)限制B股的设立时间 B股应在公司上市之前或上市时才可设立。在国外,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产生双重股权结构:第一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第二种,通过分置股权将原来的单一股权结构公司变成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从便于监管和公平的角度,笔者认为,我国宜采用第一种方式,不宜让创始人及其团队在任意时间设置双重股权结构,必须考虑其他中小股东的选择权。 (六)建立完善的普通小股东救济制度 双重股权结构通常涉及普通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作为对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存在的消极意义的必要补充,必须建立完善的普通小股东救济制度。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把普通小股东的股权设计成优先股,目的在于使不参与公司经营的普通小股东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和承担较轻的责任,而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以及B股持有人则要承担相对较高的责任,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匹配。另外,应当畅通股东代表诉讼,使普通小股东可以通过代表诉讼起诉滥用B股特殊投票权的股东,不但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还可以请求法院剥夺其额外的投票权。 注释 1参见魏勇强:双重股权结构是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选择吗,载特区经济,2012年第10期,第115页。 2参见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2页。 3参见魏勇强:双重股权结构是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选择吗,载特区经济,2012年第10期,第117页。 参考文献 1刘道远.效率与公平:公司法制度设计的价值选择以阿里巴巴合伙人结构风波为例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12). 2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3魏勇强.双重股权结构是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选择吗J.特区经济,2012(10). 4蒋沙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研究J.法制博览,2014(03). 作者简介:陈云俊(1990-),男,安徽天长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环境法。

    注意事项

    本文(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立法建议.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