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责任险方案.doc
关于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的建议前言物业服务企业选择合理的保险以规避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当下已不再是个热门话题。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保险公司争取承保条件时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各保险公司承保能力、费率条件、服务水平差异大,物业公司无从比较选择。(2)个体分散投保、规模小,争取的保险方案不完善、保费支出成本高。(3)业务分散、总体规模小,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4)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滞后,双方专业性不对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和理赔质量。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从投保人的利益角度为出发点,利用经纪人渠道的规模优势,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包括风险排查、保险方案个性化制定、与保险公司的谈判、索赔技术支持、风险管理培训等多方面的保险经纪服务。2005年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率先在济南市开展物业管理责任险的开拓工作,逐步完成了对保险方案的设计、采购和服务工作,并在济南各小区和写字楼的物业管理企业中进行了推广,并在2011年成为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保险经纪人,协助运作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自身在物业管理责任险项目上的领先优势,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了为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行业化专属、个性化定制、专业化指导的风险转嫁,现提出对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的建议,并提出为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申请,望批准。目录前言1第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风险分析3第二部分险种介绍3第三部分统保模式操作建议3第四部分保险经纪人及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简介3第五部分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介绍3结 束 语3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统保工作的评价3 23 / 23第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风险分析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风险,作为住宅物业、商业地产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囊括了大量繁杂琐碎的工作,另一方面,各类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同一个物业的业主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纠纷的过程中给物业服务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逐步法制化,规范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先后颁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责任也更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所面临各种矛盾、纠纷、甚至的经济索赔的处理与调解。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一、治安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物业小区的治安安全主要表现为小区内的盗窃、抢劫、毁损、人身侵害等暴力、非暴力犯罪行为和其他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现在小区已逐步开始实行封闭式管理,但若小区保安巡逻不力,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时,会使业主的财产受到损失,业主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过程中其人身安全极易受到侵犯。因保安等秩序维护员没有履行其职责,业主必然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进行赔偿。另外,一些业主以小区得不到安全保障为由拒绝交纳管理服务费,使后续的物业服务工作难以开展。二、消防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消防安全是物业服务工作中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项工作。物业服务人员素质不同,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也可能造成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多,严重影响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l 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统一的消防管理办法和制度;l 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擅自停用、灭火器材缺乏保养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将失去救火的最佳时机;l 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堵塞了消防车辆的进入;l 物业服务企业内部人员没有接受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懂得如何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出现消防事故时不知道如何处理。火灾可能造成受害家庭的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甚至可能引起整栋楼房和临近楼房业主的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火灾事故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品牌会有巨大的影响,且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三、车辆管理过程中的赔偿责任风险物业小区车辆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区交通出行安全管理风险,在保证小区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使得行人和车辆能够出行畅通,避免车辆之间的碰撞、刮擦和对行人、小区设施的安全造成损害等;二是小区内车辆的停放安全管理风险,主要是如何制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对车辆停放状况进行监控,防范和制止小区内外人员对停放车辆及车内财物进行的不法侵害等。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停车场服务的过程中,若因疏忽过失导致业主车辆的损坏、丢失,物业服务企业需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在目前的物业服务过程中,停车场上因为发生车辆剐擦碰导致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索赔的风险是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点之一。四、设施设备安全引发的赔偿责任风险物业小区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的生活居住、设备使用等提供安全保障,防止业主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而进行的对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管理等活动。在实际的物业服务工作中,物业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如电梯故障致人伤害、供电设备发生故障、水暖管未及时进行维护检修管道爆裂导致业主家财被泡等;二是小区景观构造、休闲设施安全隐患,如健身器材脱落、断裂致人受到伤害等;三是小区内物品堆放、设备安装、施工安全隐患,如小区因道路、雨水井、化粪池等维修开挖作业未加有效防护或提醒,而致行人坠落受伤;四是广告牌等高空物体坠落导致车辆损坏或他人受伤等。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甚至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 2011年度,全国住宅小区仅因高空抛物造成的纠纷案件就达 2000 余件,未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高空抛物争议还没有统计在内,其中造成重大伤害事故约 180 余件,造成死亡事故的不少于 20 件,高空抛物造成的车辆被砸事件则更是数不胜数。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公共区域内管道、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需根据物业服务协议提供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若因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疏忽过失导致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损坏致使业主等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水暖管爆裂导致业主家庭室内及地下室财产被泡也是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点之一。五、物业服务企业的用工风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列明了十项认定工伤事故或视同工伤事故的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流动性大、物业服务企业收益情况欠佳,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工伤保险匹配不足,这就形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用工风险的巨大敞口。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统保项目的数据来看,2013年度因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案件达7起,该类案件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为工伤事故,根据山东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多达人民币565280元,除此之外,用工单位还需承担丧葬费等其他费用的赔偿。六、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发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财产损失风险物业项目内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经常处在24小时运转无停歇的状态中,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发生时极易导致设施设备的损失,如大风刮落雨阳棚、盆景致人损害;老鼠、猫等动物窜入小区配电房引起配电设备的损坏等,物业服务企业在修理、更换设施设备或零部件的过程中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二部分险种介绍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风险状况,物业管理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较好的转嫁物业服务企业的面临的风险。一、 物业管理责任险物业管理责任险为物业服务企业规避的是物业工作人员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由于疏忽过失导致业主等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此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该险种中,我们可以针对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常见风险的特点量身设计保险方案,打破保险公司制式条款的格局,使得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得以转嫁。二、 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为物业服务企业规避的是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物业服务企业对此应承担的死亡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经济赔偿责任。通过雇主责任险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使用工风险得以转嫁。三、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以员工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该险种转嫁的是员工个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员工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就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残疾等伤害向保险公司索赔死亡残疾赔偿金及医疗费用。四、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由于社区项目中物业费的缴费率不高,为了刺激业主及时缴纳甚至提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开展“预缴物业费,赠送家财险”的活动,对于一次性缴纳半年或一年物业费的业主赠送一份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产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规避的业主家庭室内由于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业主家庭室内或地下室自有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是业主本人。在该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几十元成本换取业主预缴物业费的积极性。第三部分统保模式操作建议为了更有针对性的为济宁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保险安排、转嫁风险,协助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获得较好的保险购买渠道,获得全面的风险保障和较低的保险费率,我们建议通过以下几步来实现统保工作:l 风险调研:对会员单位进行风险调研,风险调研可通过召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进行风险调研座谈或以风险调研表调研的形式进行,以便了解物业服务企业风险规避的需求点及现有保险产品状况;l 制定保险方案及承保公司的选择:根据风险调研的结果为济宁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统保方案,并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保公司,明确保险公司的服务时效及理赔标准;l 启动统保项目:由济宁市住建局牵头举行统保项目启动仪式,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对统保方案进行宣讲,并提供投保前方案讲解、投保后案件索赔技术支持等全程的保险经纪服务。l 索赔技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出物业管理责任险的采购安排后,经常需要面临各项保险责任下的索赔工作,在处理此类索赔案件时,物业服务企业不但需要平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索赔要求,还需要达成向保险公司的有效索赔。在统保项目中,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保险经纪人提供全面的索赔技术支持,做到有理有据的案件处理、加快索赔时效、简化索赔流程及单证,解除物业服务企业在购买保险后“索赔难”的后顾之忧。l 行业风险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物业管理责任险的统保不仅是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良好风险转嫁的手段,行业管理部门更可以通过统保项目的操作深入分析了解行业风险状况。在统保项目中,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将对统保项目中物业服务企业索赔案件数量、性质、损失金额等风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的“风险管家”,以便助力于行业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管理第四部分保险经纪人及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简介一、保险经纪人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操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保证:保险经纪人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其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与保险服务。由于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2、量身定做:保险经纪人通过了解客户风险状况,对客户的保障需求进行充分分析,为其量身定做合理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方案,并在市场上寻找最合适的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予以承保。3、规模效应:保险经纪人通过规模购买效应能够为客户争取到最优惠的价格,从而实现以合理的费用支出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4、专家服务:保险经纪人利用其专业优势,通过组成专门项目小组的形式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保险安排服务以及索赔技术支持。5、不增加成本:客户委托保险经纪人安排投保手续,不必向保险经纪人支付费用。二、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简介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公司秉承“合作万岁,执行到底”的企业文化,公司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开创了中国乃至全世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主、保险经纪公司参与行业统保的先河。公司建立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得到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三部委的充分肯定,并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公司始终以打造民族保险经纪品牌为己任,坚持“高科技、高风险、高效益的大企业、大项目、大机构”的市场定位,拥有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气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联通、上海大众等大中型核心客户1000多家,受到业内及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尤其是近两年,在医疗纠纷和全国旅游纠纷的化解上,分别受到了李克强、王岐山等国家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简介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分公司”)前身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是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最早的分公司, 2003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成为中国境内第一批保险经纪分公司,也是山东省内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根据江泰总公司“三高三大”的市场定位,山东分公司作为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的保险经纪人为山东省勘察设计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作为山东省旅游局的保险顾问为山东省各旅行社提供责任险、意外险、导游综合险的的保险经纪服务,作为山东省律师协会的保险经纪人,为山东省律师执业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全程的保险经纪服务。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山东分公司自2005年开始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风险排查、保险方案的量身打造、承保公司的谈判选择、案件索赔的技术支持等各方面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全面的保险经纪服务,并在2011年作为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为“济物协”)的保险经纪人,协助济物协操作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山东分公司济物协统保项目小组的服务与工作得到了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及行管部门的一致好评,且该统保项目还得到了中国保险报、济南时报等多家媒体的持续报道,并得到了山东省保监局的表扬,称该项目真正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缓解了行管部门的压力。第五部分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介绍为了使物业服务企业享受到行业化、专属化制定的保险方案,山东分公司从保险经纪人的专业角度出发,在竞争性谈判前期,协助济物协在其会员单位中开展了风险调研工作,并针对调研结果选取物业服务企业的代表对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进行了座谈。根据风险调研和座谈结果,山东分公司制作了保险方案,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常见风险点对常规物业管理责任险方案进行了调整,增加停车场责任、游泳池责任、电梯责任的附加险的投保选择和多限额选择,此外,考虑到物业管理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大,在物业管理责任险的基础上增设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方案,并在每个方案内设计了不同的限额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其承接的物业项目的数量、类型、规模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进行投保来化解日常工作中的风险。由于统保方案的较通常物业服务企业投保的保险方案而言更加全面、灵活,在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建议下,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召开竞争性谈判,通过比较各保险公司的费率水平、服务时效与质量,引发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意识从而为物业服务企业争取到低费率、优质服务的承保条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于2011年12月10日启动,至今已步入了第三个年头,统保项目运作过程中,山东分公司全方位考量物业服务企业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根据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同的风险转嫁需求设计了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在内的六个险种,截至2014年4月31日,共有近七十家物业公司参与统保项目,每年为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保险索赔案件500起左右,极大的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解决了业主纠纷、经济索赔纠纷等问题,统保项目的各项工作均得到了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济物协、济南市房管局的一致认可。结 束 语保险作为有效的风险转嫁手段应用于各行各业,我们愿运用多年来物业服务企业风险管理及保险安排的操作经验、结合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案例,为济宁市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稳妥、专业、实惠的保险服务,致力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共同迎接物业管理行业的春天。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统保工作的评价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章程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