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户部机构及其运作——以16世纪为中心(可编辑).doc
内容提要根据明代资料的时段分布特点和可利用性,本论文将眼光放在 16世纪的明代这一时间段内来讨论明代户部机构的运作问题。本论文分为三章: 第一章主要讨论了明代户部机构的沿革及其职掌范围,同时着重研究了明代户部尚书这一机构中特殊群体的任职情况。明代是从一个地方割据政权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大帝国。相应地,户部也就从一个地方性政权的临时的财政机构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帝国的最高财政机构的。因此,明代户部机构的职掌范围也是逐渐扩展的,有一个调整、完善、定型的过程。由于明代废除宰相带来政治制度的特殊性,与以往历朝相比,明代户部具有更充分的权力。通过对有明一朝所有户部尚书任职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见出,尽管明代户部尚书名义上为国家财政部门的最高官长,但在专制集权体制最强化的情况下,户部并无决策权,充其量只是一个财政政策的执行机构,财政事务决策权完全取决于皇帝一人。户部是一个具有相当风险性的机构,户部尚书这一角色实际上处于一个相对危险的地位,随时都有戴罪的可能,明代历史上众多户部尚书的最终结局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一切,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时体制中存在无法克服的缺陷。 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划分,明代户部机构众多的职能,归根结底可划分为负责全国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两大职能。在此划分原则下,第二章主要讨论了明代户部财政税收的运作情况。本章围绕这一核心问题,着重讨论了 16世纪明代户口赋役黄册纂造与保管运作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明代财政赋税的分割与储藏问题的运作。我们应该考虑到,16世纪明代国家财政税收全年的总收入中必须排除掉国家主动蠲免的那一部分,这样所得方是明代国家全年的税收总收入。因此,本章最后一节,着重探讨了明代赋税蠲免的一般性运作程序。 第三章围绕明代国家财政支出问题展开。明代全国财政支出中除政府各部门正常支出外,军事费用和各类工程的营建开支成为国家财政支出中最主要的部分。因此,掌管国家财政部门的户部以军费问题必然与兵部之间发生联系,户部与兵部之间会以利益问题而产生矛盾。总体说来,户部与兵部以合作为主,户、兵二部围绕军费供应事务逐渐形成了一套较好的运作机制。户部和工部在营建费用上发生严重地利益冲突,二部在全国财政税收上展开激烈争夺,分割赋税额,工部也从一个负责工程营建部门逐渐转化为一个财政参与运作机构,从而分割了原属户部的部分职能与赋税。户部内部与平行部门之间的运作往来过程中,还要受到监察权力系统的制衡与掣肘。实际上,户部只能在相当有限范围内行使作为最高财政部门的职能。 不论是从明代户部在财政税收的运作上,还是从户部在财政支出的运作上来看,明代国家制度层面上众多规定的政策,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现实情况的具体性都会使既定政策遭到一定的破坏,并与之发生背离,明代国家制度层面上规定的政策与现实运作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而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当时的体制自身无法克服的。 关键词:5明代 16世纪 户部运作Abstract In terms of the periodical distributions and the possibilities of utilizations on the materials under the Ming Dynasty, the thesis places the emphasis on the sixteenth century and studie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running under the Ming DynastyThe thesis includes three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principally studies the transition and functional range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under the Ming dynasty. Then, especially the thesis also studies the Ministers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who are particular persons in this department. The Ming Dynasty gradually converted a Local Regime into a Great Empire. Correspondingly,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also converted a temporary Local Institution into the Suprem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f the Great Empire. On this ground, the functional range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gradually expands, which have a procedure of adjustment, completion and immobility. As result of abolishing the Prime Minister,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Ming Dynasty is very particular.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ccupied sufficient authority than the counterpart department of any other dynasty in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According to analyzing the whole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administrators, we can draw a conclusion. Namely, though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is the country supreme financial department administrator, under tyrant regime ruling conditions, actually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hasnt any decision power.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only is an executing department of the financial policy. The Emperor is the supreme and definitive decider of financial policy.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is a dangerous department. Virtually, its administrator was in a relatively dangerous position. At any case, perhaps he will receive penalty. The evidence that there are many Administrators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ending supported strongly this viewpoint There are many functions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According to the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stands, those functions of this department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parts. That is, financial income and expenditure. The second chapter6 discusses the financial running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on the base of this principle. The chapter studies that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how to compile the Tax and Duties of Huangce and the running of preserving those books under the sixteenth century, revolving around this center of this topic. Furthermore, the part studies the division of the Tax and Duties and the running of their preservationWe should take it into an account that the whole annual incomes of the Empire tax and duties under the sixteenth century must eliminate the part, which the Emperor subtract the tax-free. The final part of this chapter discusses the running procedure of the tax and duties how to subtractThe last chapter studies the financial expenditure of the Ming Dynasty. Except the normal expenditures of the state department, the defensive works expenditures and the constructive expenditures were the most part of the whole financial incomes. Namely,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must keep touch with the department of bingbu, and the two institutions were in conflict because of benefit. In whole,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kept well touch with the department of bingbu. On this ground, the two departments established a series of system of running.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was sharply conflicted with the department of gongbu about the constructive expenditures. The two department were contested each other for the state financial incomes. The department of gongbu gradually participates in financial running in part. Beside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was restricted by the system of supervision. In a fact,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was only the nominal supreme financial institution Not only the financial incomes running, but also the financial expenditures running, there is a wide gap between the devised state policies and practical running. Furthermore, the Ming Dynasty himself cant able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 The Ming Dynastythe sixteenth century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Running 7 目录明代户部机构及其运作 ?以 16世纪为中心 内容提要 绪论 一 学术史回顾?2-4二 选题旨趣及思路?4-5 三 史料说明5第一章 明代户部机构沿革与户部官员任职情况6 第一节 明代户部机构的沿革?6-8 第二节 明代户部机构与职掌8-12 第三节 明代户部官员任职情况 ?以户部尚书为例分析?12-26 第二章 户部职能(一)? 财政收入? 27 第一节 16世纪的人口管理与黄册编造及其保管?27-34 第二节 财政税收与储藏?34-39 第三节 明代赋税蠲免运作程序 39-44 第三章 户部职能(二)? 财政支出 45 第一节 宗室、官员俸禄开支 45-47 第二节 军费供给?户部与兵部?47-55 第三节 国家的工程开支?户、工部之间的关系 55-61 第四节 户部与监察机构之间的关系?61-64 结语 65 注释?66-73 参考书目74-78 后记?79-808 明代户部机构及其运作 ?以 16世纪为中心 绪 论一 学术史回顾政治史、经济史曾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宠儿,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且底蕴深厚。20世纪 80年代以来,中国古代史研究呈现出由单一转向多元化的趋势。曾几何时,后起的文化史、社会史、区域史冲击着传统的经济史、政治史长期占据的主导地位,成为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内的热点。经济史研究者在苦恼与反思,寻求突破的途径;当前政治史研究则成为历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过去,政治史的研究主要专注于政治制度的方面。政治史研究的尴尬现状,在各个断代史中普遍存在。明史研究的相关目录索引及现有成果表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明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侧重于皇权、宦权与阁权,以及三者的权力分配关系。如以明代内阁制度研究为例,且不论数以百计的论文,就是以“明代内阁制度”同名的专著,就有数部之多,如王其渠明代内阁制度史、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等。又以宦官研究为例,学者们长期关注的人物主要是在明代历史上宦官擅权时期的几位重要人物,主要是王振、刘瑾、魏忠贤等第一流的巨?,次之则如汪直之流,研究领域显得比较狭窄。如冷东先生长期致力于明代宦官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此方面的研究,偶有学者将眼光放得开阔的,如王春瑜、杜婉言先生的明代宦官与经济文化一书,着力于明代宦官与经济、文化以及建筑方面的研究,避免了学者们普遍关注明代宦官的消极性,而更多地是提醒研究者们要全面地关注明代宦官群体对经济、文化与建筑的影响,不仅看到宦官的破坏性、消极性方面,也要注重探讨了宦官的积极方面。摆脱了人云亦云的习惯性思维模式,这就使得明代宦官与经济文化在同类作品中与众不同。但是总体而言,关于明代政治史的研究,在研究选题方面显出较强的重复性与狭隘性,研究成果表明在思路上的趋同现象比较突出,缺乏创新性。 时下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成果丰硕。既有通史性的,也有断代性的专著。通史类同名著作就有多部,如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洋洋大观十卷本,其中第九卷明代卷,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左言东中国政治制度史等著作,皆以不小的篇幅叙述了明代国家政治制度的情况。研究明代政治制度史的专著,有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研究以及最近出版的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等几部较具代表性的著作。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研究是在论文基础上结集成书的,以专题形式研究了明代的内阁制度、翰林制度、观政制度、监察系统等问题,是一部有特色的明代政治史的专著,但是关于明代国家机构的整体性未能体现 9 出。在上述几部具有代表性的明代政治史著作中,值得注意的王天有先生的明代国家机构。这是一部从明代国家机构的整体性上来把握的,“该书在叙述明代国家各级机构时,对最能反映明代特色的机构进行了重点论述,并且根据自己长期研究的心得,把明朝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责、利的划分与运用,主要典章制度的线索与脉络融合在不同层次的论述之中。叙述了各级机构的由来,职掌、作用、官员品级及其权力变化的状况和1原因,广征博引,内容丰富。” 因而被韩大成先生评价为是一部“填补了这一(明代国2家机构)空白”之作。可以说,明代国家机构是第一部系统地研究明代国家机构的专著,但是,平允而论,该书的篇幅有限,是一部粗线条地勾勒出明代国家整体结构的著作。犹如画家作一幅人体画,人体的结构已经显现,但是人的血肉未能尽显,尚有待于进一步填充。最近出版的明代政治史以分门别类的形式,论述了明代的内阁制度、六部、法律制度等问题,可以说,内容丰厚,篇幅巨大、面面俱到。但是,正因为面面俱到,因而亦只能是从整体上的处理,而无法细致入微的探讨。 综观各类政治史论著,明代政治史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 , 明代政治制度的专题著作,主要的研究领域偏重于明代皇权、阁权、宦权方面。在选题上较缺乏新意,比如,对于明代内阁制度的研究,尽管学者们尽可能地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在绝大多数篇章上都存在雷同之处,这也是学者们在具体研究中无法避开的问题。二, 无论是通史性的中国政治史,还是断代的明代政治史研究,都避免不了局限于层面的描绘,以较大篇幅去研究明代政治制度的设置、官员配备、机构的衍变情况,因而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停留在“面”的把握上,而缺乏对机构内部以及具体运作的研究。致使人们无法弄清机构内部究竟是如何活动的?这种研究容易使人产生明代各项政治制度就是仅此而已的感觉。事实上,这种研究往往忽视,或者说无法照顾注到国家设置的各项制度与现实运作之间存在的脱节。有法不依、有制度不依的情况,并不只是存在于今天。造成这种局面的存在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一、制度毕竟是死的事物,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难免走样,或者由于现实的具体的情况不同,作临时的灵活的变通处理,那么这样就造成具体的运作与现存的制度之间的脱钩。二、社会是发展的,在时间隧道中,王朝开国之初,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某种情况下说,亦只是适应开国之初的现状,制度设计者,只能就现有的局面创设制度,而无法预料未来国家的具体发展情况,也无法把握住国家在百年后的命运。 三 , 历史学家往往以西方现代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论套用于中国古代的各项政治制度进行研究。正如范忠信所说的,“从前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书,有三大特征是比较明显的。”其中一大特征就是“是以现代政治学的观念或概念去切割中国古代政治史,瓦解其特有的整体性或风格。这些书的结构一般是:先是概论(总论),然后分别是行政机构、监察制度、法律制度、军事制度、科举及教育制度、人事制度等等的列举分析。或是 10 仅仅研究古代政治体制:先列出政府的部门构成、官员配备及其职掌等,再说各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等等。这种用现代概念对古代政治史分类归推式的研究,易于让现代人凭着经3验去理解,但也非常容易让人们误解。” 这种“削足适履”式研究的缺陷在于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条块化、简单化、片面化,从而忽视各项制度具体运作中灵活伸缩性及运作的过程。 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先生首以 16世纪的财政与税收作为研究对象,他从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管理角度来把握,论证了明代国家机构在现实操作与制度设计间架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从而导致明代国家许多制度、政策在现实的实施中最终失败的事实。黄仁宇先生对明代财政制度史开创性的研究,无疑对中国史学界具有重大的启发性意义。黄仁宇在明代财政史方面的研究具有筚路蓝缕之功。总体说来, 当前整个明史的研究现状,政治制度史研究则处于一个高水平的薄弱状态中,是亟待加强的一块。正如林金树在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的明代卷的第一分册第二章(明史)研究概况中所说的,“明史研究中薄弱环节不少,最明显的莫过于政治史。”在由其参与主编的明代政治史一书的序里,作者再次指出:明代政治史研究是现下明4史研究中最薄弱的一环。现阶段的明代政治史研究务必要加强。 当然,任何学术研究皆有阶段性和积累性,后人的研究总是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不断深入与拓展。这是我们不能苛求前辈学者与时贤的。因此,在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初始阶段,首先必须要从“面”的层面去整体把握,弄清楚明代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情况,这是任何研究者都绕不开的,也是完全可以同情地理解的。只有“面”上的整体掌握,方有后来者进行深入研究的可能。但是,对于各项政治制度仅有面上的把握是远远不够的,学术研究的规律,既要重积累,又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必须深入到各项政治制度其中探究其如何可能、如何实际运作过程的。二 选题旨趣与思路当代历史研究已呈多元化景象,从过去注重宏观的研究而转向微观描述分析过程研究的趋势。在这种转变的大趋势下,仍停留在对王朝制度层面的介绍与勾勒层次上,这样既无法突破已有的研究成果与积累,亦缺少创新精神,而显得落伍。恕笔者妄言,绝大多数的政治制度著作仍在不断地从制度层面角度炮制已有的成果,并无多大发展。就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而言,在经过相当长时间对于制度层面事物的研究基础上,已经到了对制度中各项具体制度作微观研究分析,探究制度内部具体运转的时候了。同时,由于以往的明代政治史研究主要着眼点在皇权、阁权与宦权方面,这些方面属于明代政治制度史的上层领域。明史研究者较少,甚至未顾及稍下层面的各项政治制度,尤其是对六部与县级地方政府具体而深入地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只有部分学者,主要是会计学、 11 档案学专业的一些学者,曾发表过为数极少的几篇成果。如张民服明代会计运作,讨论了明代的会计运作,认为明代的会计水平,已经采用现代的四注式形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就明代政治制度中的中央官职方面,六部的具体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的状态。同时,考虑到明代史料集中于 16世纪的事实性,以及可利用性。出于以上缘故,作者选择明代户部机构及其运作?以 16世纪为中心作为毕业论文题目。作者希望在前辈学者与时贤研究基础上,力图以宏观把握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策略,从过去的政治制度史研究侧重于制度层面的勾勒的窠臼中有所突破,将侧重于 16世纪的明代户部运作的研究。根据结构功能的划分,本文将明代户部机构职能分成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两大职能。根据对明代户部机构功能的这一划分情况,文章主要分三部分,首章叙述明代户部机构设置沿革及其演变状况,第二、三章主要从微观层面叙述分析明代户部机构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职能,讨论了明代国家税收中的主要的来源与财政分割情况,以及在财政支出中户部与平行机构如兵部等二三主要部门之间的往来关系,见出户部的主要常务运作情况,以及户部在常务运作中与监督机制之间发生的关系,尽可能地描绘出明代作为六个部门中重要的财政部门?户部在整个体制中的具体事务的运作情况。三 史料说明严格说,正规的学术论文,尤其是历史学术论文,要求有新史料的发掘与利用。众所周知,明代史料保存至今的数量浩瀚如烟,但是在明清鼎革之际,明代的档案材料基本完全毁于兵燹。与清代的档案材料保存的相当完好相比,明代的档案保存下来的绝少。因而,在本文写作户部机构及其运作这样的论题时,最重要的明代档案材料是无法利用的。这只5能引以为憾。另外与本文写作直接有关的重要史料(明代)户部条例一卷,据笔者所知,为中山大学图书馆所珍藏,限于条件亦无法阅读。尽管如此,与现有的政治制度史研究所使用的史料相比,笔者对现有史料还是作了相当充分的开掘,尽可能拓宽史料运用的范围。12 第一章 明代户部机构沿革与户部官员任职情况明代,中国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实行了一千五百多年之久的丞相制度,从此中央不再设丞相一职。此次官制变更,奠定了中国未来六百年中央官制的基本格局。满清入主中原后,基本承袭明制。因此可以说,研究明代的官制是理解明清政治制度的钥匙。 明代以前,丞相为百官之长,尽管经过唐宋两代逐渐分割,仍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而丞相制度一旦被废除,本由宰相来统率百官的权力格局,现在变成了由最高统治者皇帝本人直接统率的现状。朱元璋说得好: “?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6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 在古代中国无任何制约力量可以限制皇权的事实下,朱元璋所谓“事皆朝廷总之”,朝廷即皇帝。传统的以皇帝为代表的内朝与百官形成的外朝之间,因为处于特殊地位的宰相被废而直接相对,缺少了中间的缓冲地带。这种格局一旦形成,在一定情况下,皇帝与朝臣之间的对立会变得突出。这种局面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明太祖不久发现,本来由宰相承担的许多具体事务现在全部落在皇帝身上。在这种情况下,明代内阁制度的出现是迟早的问题。经过短时期的调整、衍变,明代形成了皇权以及依附皇权的宦权、阁权与部权一个特殊三角的权力分布格局。实际上,代表阁权的内阁是一个处于皇权与部权二者之间的尴尬角色,它的权力轻重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明代内阁对于皇权的限制完全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皇权并无多大的制衡。内阁与部权之间又处于不断争夺权力状态中,二者的权力以强弱而决定各自权力的盈缩。尽管,部权处于盈缩状态,但是相较以往任何一个朝代而言,明代的六部都要享有更大更充分的权力。在这种大背景下,职掌国家财政的户部地位与权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成为仅次于吏部的最重要部门。 第一节 明代户部机构的沿革明代官制的建立与完备经历了比较长的一个过程。至顺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于应天称吴王,设职建官,建立了一套政治体制。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为中书省,该机构已具相当规模,下设左右相国、平章政事、左右司都事、员外郎等正式职官外,还设有众多的7佐杂胥吏等。然中书省“惟设四部,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吴王时代,值戎局紧8张,六部“势不遑设”。 后又增设御史台为监察机关,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同时,还具体规定了各部门各级职官的职权范围、官爵等级等。这套政治体制大 13 致包括三大系统,即军事系统、行政系统与监察系统。可见,朱元璋称吴王时,建立的中书省行政机构已相当的完备。 尽管如此,吴王时代的行政机构仍是一个地方性的行政机构,且具有临时性与过度性的特征。当时,吴王时代的官制是仿照元朝的官制系统设置的。后来,明王朝规模庞大的国家体制和各机关部门的设置,就是在这一套政权组织的基础上发展转化而来的。朱元璋的吴国就在这种临时性的行政系统下,调度支配境内的全部财政力量,渐次平定了张士诚、方国珍等地方割据势力。在完成南方的统一后,吴二年(1368)春正月,朱元璋称帝,建国号曰大明,改元洪武。洪武元年(1368)八月初九,“始置六部官”,六部的排列顺序为吏、户、礼、兵、刑、工部,由六部取代先前设立的钱谷、礼仪、刑名、营造四部,“分9 10理庶务”, “又各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以资佐理。” 六部仍隶属中书省。 洪武元年(1368)八月定六部时,六部“尚书(官)秩三品,侍郎四品,郎中、员外11郎、主事递次之” 。户部首任尚书杨思义,侍郎刘诚。吴元年曾设司农司,当时以杨思义为司农卿,刘诚为少卿。至是擢居户书,杨思义在户书任上,对于大明朝的户部系统的完善贡献较大,史称:“凡请令民间植桑麻及奉诏设立预备仓诸善政,皆其所经画者,时12称其能。” 随着大明朝疆土的开拓与统一,政事繁增,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帝国统治与发展,六部的设置亦需不断调整与健全。 洪武五年(1372)六月十八日,制定六部职掌,岁终考绩,以行黜陟。其中“户部掌天下户口、田土、贡赋、经费、钱货之政。其属有四:一曰总部,掌天下户口、田土、贡赋、水旱灾伤;二曰度支部,掌考校、赏赐、禄秩;三曰金部,掌课程、市舶、库藏、钱13帛、茶盐;四曰仓部,掌漕运、军储、出纳料粮。” 六年(1373)六月,又增定六部及诸司设官之数:“定六部及诸司设官之数。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户部设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并总科,为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四人,惟总科郎14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通三十七人。” 但是,朱元璋仍感觉六部事务繁重,两年后,即洪武八年(1375),又在户部的五个科,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内会总科主事六人,外牵照科主事二人,司计四人,照磨二人,管15勾一人。刑工两部每部的四个科,各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 于是,户部有了七个尚书、七个侍郎。 朱元璋非常重视六部的选拔与任用,当他对六部官任命之后,即令其熟悉职掌,竭力任事,不随意变动,以便国家机器正常而灵活的运转。因此,洪武七年(1374)正月,当吏部以主事人员众多,奏请将吏部主事王性调任户部时,明太祖不允,并告谕道: “自古设官分职,以理庶务。政有繁简,故官有多寡,当因时制宜,岂得拘一律乎?况初入仕者,政非素习,必久而后通。?自今六部官员毋得轻调。如有年劳者,就本部16升用。” 朱元璋久萌废相之心,惜于缺少正当的理由与适合的借口和机会。平心而论,胡惟庸 14 为相期间,滥用相权,结党营私,表现确实不佳。朱元璋瞅准这个机会,给胡惟庸扣上结党叛逆的罪名,将胡惟庸及其党羽一网打尽。从朱元璋在胡惟庸案及其后蓝玉案中的一系列表现来看,明太祖的行为与目的已超出对叛逆案件的处理,是别有用心的。明太祖正是利用了胡惟庸案件,明确将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存在一千五百年之久的宰相制度及其中书省连带废除。明代废除宰相制度的利弊,非本文讨论重点所在,兹不赘述。 原隶属于中书省的六部,因中书省的废除而突然失去合法性的存在地位。为解决废除中书省后凸现出来的矛盾,朱元璋采用提升六部官秩、直接隶属皇帝的办法,加强皇权。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朱元璋杀丞相胡惟庸的次日,即谕告文武百官: “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权不专于一17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 在这种场面下,孰敢谁何,只有纷呼圣明。于是,罢中书省,升六部官员品秩,尚书由正18 19三品升为正二品,侍郎为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 下辖十三清吏司。 朱元璋时代,明代的官制历数次变动后,完全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终止于朱元璋时代结束。 建文朝历时虽短,但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太祖体制。不仅调整了太祖时代的用人政策,改变固有的统治方式,而且对明代的政治体制,作了一次不小的调整,再次升六部的品秩,20六部尚书由正二品,升为正一品。设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除去诸司清吏字。 朱棣发动叛乱的借口之一就是,建文皇帝妄改祖制。永乐即位后,否定建文朝的体制变革,恢复到朱元璋所确定的旧有体制。因而,六部官秩又降回原来品秩。 出于北方军事地位的上升,朱棣是以军事政变夺取帝位,北京为他的大本营,应天反对势力过于强大,以及明成祖不喜欢南方人等因素,明成祖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应天成为明代的留都。两都制遂成。在原则上就形成了南北两个基本机构一样的官制系统。在实际中,南北两都地位并不平等,南都官轻职虚,使得留都官制系统中官员地位不及京师背景的官员地位高。也因此,明代就有南北两个户部机构。至此,明代的官制完全定型。 综观有明二百七十余年,明代官制创于朱元璋时代,历经多次调整反复,定型于明成祖时代。伴随朱元璋势力与统治的疆域的扩张,为适应政权的发展与巩固的需要,明代的政治制度经历了从一个地方性行政体制到全国政治制度,从更多具有临时性的到稳定性的国家机构的过程。第二节户部机构与职掌 户部,又称计部、计曹、地曹,是承担国家经济与管理的权力机构。在古代称为“地官”、“司徒”、“大司徒”、“司农”、“大农”、“大司农”,司徒者,司土;司农者,主管农业,皆是关乎田土、农业经济的,故名曰。隋朝称民部,唐贞观年间改称户部,以后历代 15 相沿。明以前,户部隶属尚书省或中书省,很难全面实现管理国家经济的责任。只有在明代,户部直隶于皇帝,地位提高,权力也相应扩大,才成为享有充分地管理全国财政、经21济权力的最高机构。 22明代六部机关在京师的地理位置,分布如下:吏部在皇城之东,宗人府下,西向。23户部在吏部南,礼部在户部南,兵部在宗人府后,刑部在贯城坊内,工部在兵部南。 从六部的地理分布来看,事务联系比较密切的吏、户、兵、工部四部中,除兵部外,三部基24本按线型序列排列。户部的确切位置是在东城之东,吏部之下,西向。 户部,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六部中唯一设左右侍郎者,25仅户部而已。 直隶于尚书、侍郎的下属,是司务厅,设司务二人,秩从九品。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侍郎贰之。户部尚书具体职掌以下事物:稽版籍、岁会、赋役实征之数,以下所司。十年攒造黄册,差其户口畸零之等,以周知其登耗。凡田土之侵占、投献、诡寄、影射有近,人户之隐露、逃亡、朋充、花分有禁,继嗣、婚姻不如令有禁。26皆综核而纠正之。天子耕藉,则尚书进耒耜等等, 皆尚书的权限与职责所在。洪武十三年(1380)废相时,改洪武六年(1374)所置五科之属,为四子科,曰总部(洪武二十二年改称民部)、曰金部、曰度支部、曰仓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总部主事四人,度支部、金部主事各三人,仓部主事二人。每一部内仍分四科管理。四科中民部,主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度支,主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赉、禄秩之经费;金部,主市舶、鱼27盐、茶钞税课,及赃罚之收折;仓部,主漕运、军储出纳料粮。 根据需要朱元璋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又按当时省府地理划分将户部下辖四部分为十二子部。十二子部为: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