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电源与空调维护管理规定.doc
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维护管理规定(2008版)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二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1第二章 维护组织2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职责2第二节 维护界面划分3第三章 设备维护管理5第一节 设备管理5第二节 日常维护7第四章 故障管理13第五章 质量管理15第一节 质量管理职责15第二节 供电质量标准15第二节 环境质量标准17附录1:故障处理流程18附录2: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维护技术要求19第一章 概述第一条 通信电源、空调系统设备是为各种通信设备提供不间断交流、直流供电保障和运行环境保障的重要基础设备。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不间断直流电源系统、不间断交流电源系统机房、机房空调系统及电力电缆、机房环境集中监控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等。第三条 为了规范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保障通信电源系统的稳定、可靠、节能运行和优质供电,确保通信设备的运行环境,特制定本维护管理规定,作为维护、管理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的依据。第四条 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1. 保证通信设备的供电不间断,供电质量符合标准。2. 保证通信机房环境满足通信设备的要求。3. 保证通信电源系统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维护技术指标符合标准。4. 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做好预防性维护,保证通信电源设备稳定、可靠地运行。5.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6. 完善应急保障方案,减少故障历时。7. 积极采用新技术,改进维护方法,提高工作效率。8. 合理调整系统配置,提高效率,延长通信电源设备使用寿命。9. 加强用电管理,降低能耗,节约运行维护费用。10. 保持设备和环境整洁。第五条 本规定按照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框架编制,未详尽描述部分参照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执行。第六条 各级网络维护管理单位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省公司在本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第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第二章 维护组织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 通信电源、空调及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总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省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通信电源、空调及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第九条 总部网络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通信电源、空调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规定,监督各省公司落实维护管理规定的情况,对各省的维护工作给予指导。2. 负责制定通信电源、空调系统设备的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分析通信电源、空调系统设备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负责管理全网重大故障和重大安全事件。4. 负责审定全国一级干线用电源设备割接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5. 负责全网设备入网技术性能验证和售后服务的评估工作。6. 组织制定应急保障原则,指导各省公司制定省内应急预案。7. 负责协调全网性疑难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援工作。8. 组织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9. 收集整理相关行业信息,积极推广新技术和先进经验。第十条 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总部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维护管理规定,负责编制通信电源、空调设备维护规定实施细则,指导地市公司开展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2. 落实总部制定的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组织省内考核评比。3. 在总部指导下,负责全省设备、软件和资源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网络预警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造、优化措施。4. 处理本省重大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并向总部和上级通信主管部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5. 负责省内设备运行安全工作,指导地市公司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6. 负责7×24小时集中监控全省通信电源、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负责对全省通信电源故障的处理跟踪与监督。7. 负责编报一、二级干线电源、空调设备大修、更新和改造计划。8. 参与全省工程建设方案讨论、设计评审和质量验收。9. 负责进网系统设备的入网技术性能验证、报废技术审批工作,组织设备运行质量与售后服务评估工作。10. 负责管理本省通信电源、空调的代维管理工作,负责对代维公司的选拔、考核、监督等工作。11. 定期组织本省维护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工作。12. 负责组织和开展全省技术支援工作。第十一条 地市公司网络维护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贯彻落实总部和省公司制定的通信电源、空调设备维护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2. 落实省公司制定的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3. 制定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维护作业计划,定期分析维护作业执行情况并上报,及时研究运行与维护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4. 在省公司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设备、软件、资源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网络预警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造、优化措施。5. 负责处理本地区重大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并向省公司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6. 负责制定本地区应急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7. 负责本地区通信电源、空调系统及其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故障处理和资源调度工作。8. 负责编报本地区通信电源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9. 组织本地区进网设备的入网技术性能验证、报废技术评估,及售后评估工作。10. 协助省公司对代维公司进行管理。11. 定期组织本地区维护技术人员的交流、培训。12. 负责本地区通信电源、空调设备的各类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第二节 维护界面划分第十二条 电力机房至各专业机房配电柜输出端子(含输出端子)之间的通信电源设备、配电设备、线缆、供电端子等,由通信电源专业负责维护,该端子以后部分由各相关专业负责维护。对于各专业设备自带专用配电设备的,通信电源专业负责维护到该配电设备的受电输入端子(不含该受电端子)。第十三条 分散在各专业通信生产机房内的空调设备的维护由通信电源专业负责,非通信电源专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专业机房值守人员发现空调运行问题应及时通知通信电源专业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通信电源专业负责维护和管理通信生产防雷与接地系统及各专业机房接地母线,负责审核各专业设备的接地连接规范性。各专业应严格按照机房设备接地技术要求,规范专业设备的安装及接地连接。 第十五条 通信电源专业根据供电质量标准及机房运行环境质量标准,向其他专业机房提供电源及环境的保障;其他专业机房对供电与环境的保障需求超出通信电源专业的质量标准的,应提前向通信电源专业提出申请。第十六条 各专业机房应按照通信电源专业要求规范用电,不得自行拉接电源;各专业需要增加用电需求或对通信生产设备进行上电、下电操作时,必须向通信电源专业提出申请,由通信电源专业审批并实施。第三章 设备维护管理第一节 设备管理第十七条 设备分类1. 电源设备主要包括:交流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交流稳压器、整流器、UPS、DCDC变换器、逆变器、蓄电池、发电机组、太阳能电池、防雷接地系统和电缆等。2. 空调设备包括集中式(中央)空调设备、专用空调和普通空调及其它空气调节设备。 第十八条 设备的管理原则1. 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要经常保持所有电源、空调设备都处于完好。其标准是:(1) 机械性能良好。(2) 电气特性符合标准要求。(3) 空调设备的空气调节功能正常。(4) 运行稳定、可靠。(5) 技术资料、原始记录齐全。2. 新装或大修后的设备,均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试运行。3. 新设备入网,应由省公司维护部门组织技术性能验证,符合入网技术性能要求的方可投入试运行。4. 设备报废更新,由地市网络维护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技术评估,符合报废条件的,方可实施。5. 设备的技术改造,应拟定技术方案,经地市网络维护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公司审批。设备的技术改造后,应经过试运行,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图纸资料应及时记入机历簿。6. 在机房进行扩建、更新或大修工程时,网络部维护部门应指派专人随工监护,确保安全供电。7. 割接电源设备时应制定周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措施。一级干线等重要机房割接电源设备时需要提前上报总部网络部;涉及BSC以上网元的供电系统的割接,应提前上报省公司网络部维护部门审批。8. 设备和主要仪表应建立机历薄,调拨时应随机转移。设备的结构、性能需要更改时,其图纸、资料应记入机历薄。第十九条 设备的更新周期1. 设备因使用年久或其他原因,经维修达不到质量要求时可提出更新计划。2. 设备更新周期:(1) 发电机组累计运行小时数超过其大修年限或使用10年以上。(2) 全浮充供电方式的2V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使用8年以上或容量低于80%额定容量的。(3) 全浮充供电方式的6V、12V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使用6年以上或容量低于80%额定容量的。(4) 高频开关整流变换设备:12年。(5) 交、直流配电设备:15年。(6) UPS:10年。(7) 太阳能发电矩阵板:20年。(8) 集中式(中央)空调:12年。(9) 专用空调:8年。(10) 基站柜式空调:6年。(11) 防雷设备:6年。(12) 电源、空调与环境监控系统设备:5年。3. 未到规定使用年限,但设备损坏严重,需要更新时应经过技术鉴定,专题报批。4. 对于已经到更新时间的设备,经过检测性能仍然良好者,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继续使用。第二十条 通信电源空调维护需配备的主要仪表工具:类别名称备注仪表电力测试高压、低压试电笔;交流钳形电流表;相序表;万用表;直流电压表;交流电压表;交流钳形电流表;数字式直流钳形电流表;电力质量分析仪;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标配双踪示波器;杂音计;选配电池维护容量检测设备(容量测试仪或电池电导/内阻测试仪);充放电活化设备;放电测试设备等标配温度测试室内温湿度计;红外线测温仪;温、湿度仪;风速仪;高低压气压表(双头表)等红外温度成像检测仪选配维护工具绝缘拉杆;绝缘扳手;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接地线;台虎钳;钳工台;台钻;电烙铁;开线钳;各种绝缘扳手(活动扳手、套筒扳手、呆扳手);各种锉刀;手提式应急灯;吸尘器;真空泵;查漏仪等标配第二节 日常维护第二十一条 维护作业计划的编制1. 各省公司都应按照总部网络部要求进行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相关作业计划的编制。2. 各地市参照本规定及省公司实施细则中的测试项目、周期和要求,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第二十二条 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的相关维护技术要求详见附录2。第二十三条 机房、基站通信电源与空调环境监控系统投运后,通信电源专业的日常维护检测应侧重加强对监控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的核对与检查。已经纳入监测系统的通信电源、空调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项目应尽可能由监控系统完成。 第二十四条 各类设备的周期性维护检测项目及周期详见列表。日常维护与测试项目可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测试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频次不得低于本规定要求。设备类别维护检测项目周期交换局及其他局(站)基站及光缆无人站蓄电池1.全面清洁。1.检查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月2.测量各单体电池电导/内阻和环境温度。2.检查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3.检查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3.检查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逸出。4.检查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4.测量各电池电导/内阻和环境温度。5.检查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溢出。1.测量馈电母线、电缆及软连接头压降。1.测量馈电母线、电缆及软连接头压降。年2.核对性放电试验。2.全容量试验(二年一次)。3.校正仪表。4.容量试验(三年一次)。整流设备1.检查告警指示、显示功能。检查开关电源模块风扇运行是否正常月2.接地保护检查。检查系统防雷保护及保护接地3.测量直流熔断器压降或温升。4.检查继电器、断路器、风扇是否正常。5.负载均分性能。6.清洁设备。检查系统参数设置季测量直流熔丝和节点温升测试谐波电流、功率因数。检查系统告警功能年试验系统软启动性能UPS系统1.检查告警指示、显示功能。1.检查告警指示、显示功能。月2.接地保护检查。3.测量直流熔断器压降或温升。2.检查继电器、断路器、风扇是否正常。4.检查继电器、断路器、风扇是否正常。5.负载均分性能。6.清洁设备。1.检查防雷保护。1.检查防雷保护及保护接地。季2.检查接线端子的接触是否良好。2.检查接线端子的接触是否良好。3.检查开关、接触器件接触是否良好。3.检查开关、接触器件接触是否良好。4.测试中性线电流。4.检查自动功能和三遥功能。5.检查自动旁路性能。5.检查自动旁路性能1.核对性放电试验。1.后备电池全容量放电试验。年2.测试谐波电流、功率因数。3.检查UPS滤波电容工作性能高压变配电设备1.清洁机架。季2.堵塞进水和小动物的孔洞。3.检查干式变压器的风机。1.检查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温升是否符合要求。年2.检查接触器、闸刀、负荷开关是否正常。3.测试布线和机盘的绝缘。4.检查各接头处有无氧化、螺丝有无松动。5.清洁电缆沟和瓷瓶。6.调整继电保护装置。7.检测避雷器及接地引线。8.检验高压防护用具。9.检查变压器和电力电缆的绝缘。10.校正仪表。11.检查主要元器件的耐压。低压配电设备(含防雷、接地系统)1.检查接触器、开关接触是否良好。检查电缆连接点温升月2.检查信号指示、告警是否正常。检查连接点有无松动,温升情况3.测量熔断器的温升或压降。检查系统防雷保护4.检查功率补偿屏的工作是否正常。5.检查充放电电路是否正常。6.清洁设备。1.测量直流供电系统的脉动电压。测量地线电阻(干季)年2.检查避雷器是否良好。3.测量地线电阻(干季)。4.检查各接头处有无氧化、螺丝有无松动。5.校正仪表。稳压器检查稳压器的负载率月检查风机运行状况检查稳压器主触点温升检测输出电压畸变率检查各电缆连接点温升稳压器内部清洁检查稳压器主触点温升季检查风机运行状况检查各电缆连接点温升稳压器内部清洁固定发电机组1.空载试机35min。月2.对启动电池(开口式电池)添加蒸馏水并进行充电,检查充电电压及电解液液位、比重。3、检查机油、燃油、冷却液液位4、检查油机启动电池充电器运行性能及启动电池状况5、检查油机控制器运行性能带载试机1530min季度1.清洁设备年2.检查启动、冷却、润滑、燃油系统是否正常。3.校正仪表。便携式发电机组启动发动机月检查输出电压月检查发电机的频率(转速)和电压运转时故障及记录停机后更换机油运行100小时清洗空气滤清器运行100小时更换火花塞、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运行25小时 专用空调检查、清洁风机转动、皮带和轴承空气处理机月清洁或更换过滤器月检查及修补跑、冒、滴、漏月清除冷凝沉淀物季检查和清洁蒸发器翅片半年清洁冷却塔冷却系统年水泵除垢年水路化清年清洁设备表面月检查清洁冷凝器翅片风冷冷凝器半月检查清洁冷却塔风扇月检查风扇支座季检查风扇调速状况季检查电机轴承季检查吸气压力和有无过冷、过热现象压缩机月检查视镜是否缺液季测试高低压保护装置年检查冷媒管固定情况年检查并修补冷媒管保温层清除水垢加湿器部分半月检查电磁阀和加湿器的工作情况半月检查给、排水路月检查加湿器电极、远红外管季检查加湿负荷电流和加湿控制运行情况半年校正温度、湿度传感器电气控制部分季检查低湿报警动作情况半年测试回风温度、相对湿度半年检查电加热器可靠性年检查所有电机的负载电流年检查所有电器触点和电气元件 年检查设备保护接地点年检查设备绝缘状况年校正仪表、仪器年 集中式(中央空调清洁设备表面半月清洁或更换新风、回风过滤器半月检查风机皮带松紧度月注油润滑风阀转轴半年主电机轴承清洗换油半年清洁冷水塔半年检查电器、控制设备工作情况年清洁喷嘴、水滤净器年测试高、低压保护电器年更换曲轴箱冷冻机油年清洗油过滤器、疏通油路年检查连杆螺栓及开口销的牢固性年检查卸载机构严密性及灵活性年检查和调整动力连轴器年系统检漏年更换、干燥过滤器滤料年检查或更换安全溶塞及安全阀年冷凝器清洁除垢年清洁蒸发器年水泵除垢及检查更换盘根年清洗冷却水池年清洗喷淋室年检修各种阀门的阀杆渗漏及更换填料年检查或换各类压力表年测量各类电机的空载及负荷电流年测试设备绝缘年检查及紧固保护接地线年设备防冻放水年冷水塔停机后局部防尘密封年(秋季)疏通地漏年(秋季)校正仪器、仪表年管路化清2年普通空调排水管路检查清洁过滤网月温度设定,进出风口温度进出风口温度来电自启动检查来电自启动性能检查清洁过滤网检查室外机固定状况,清洁室外冷凝器检查室内外机电路连接状况检查室内外机接地连接状况检查室外机固定状况,清洁室外冷凝器测试系统工作压力 测试系统工作压力 半年测试系统工作电流测试系统工作电流半年检查冷媒管固定情况和保温状况报警动作半年监控系统1、查看系统的各类统计数据、记录及报表,并按要求进行数据转存和备份月2、检查系统主机的运行性能和磁盘容量3、全面检查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监控软件的各项运行性能是否稳定可靠,并按要求进行系统软件维护4、检查监控系统防火墙运行是否正常,并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查5、全面检查监控中心各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运行状况6、检查监控区域内所有监控端局的数据和信号采集、处理和上报是否正常,并对异常端局进行详细检查7、对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总结检查基站监控系统各组件是否存在告警,各连接端口、线缆的连接、紧固和布线状况检查基站监控系统各组件是否存在告警,各连接端口、线缆的连接、紧固和布线状况与监控中心核对现场设备呈现的告警、信息的准确性与监控中心核对现场设备呈现的告警、信息的准确性1、全面检查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系统设软硬件设备的各项运行性能指标现场采集设备的硬件性能测试年2、全面检查监控区域内所有监控端局的现场测试采集、信号探测/变送设备的运行性能指标所有监控信息采集与告警的准确性核对第四章 故障管理第二十五条 故障处理中的职责划分:1、 总部负责重大故障管理,通报重大故障和全网性设备硬件或软件版本缺陷问题。2、 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负责故障的集中监控,负责所属机房设备故障的处理,协调地市公司处理地市公司所属机房的设备故障,对于重大故障和全网性设备缺陷问题须向总部网络部上报。3、 地市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负责所属机房设备故障的处理。第二十六条 故障级别分为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和一般故障三类。第二十七条 重大故障1、以下情况发生任意一种即为重大故障:(1)国际、省际网络设备或全国业务系统用不间断直流供电系统,或额定输出容量大于等于1000A的不间断直流供电系统输出阻断;(2)国际、省际网络设备或全国业务系统用不间断交流供电系统,或额定输出容量大于等于60KVA的不间断交流供电系统输出阻断;(3)国际、省际网络设备或全国业务系统机房用空调发生故障,引发机房温升失控,造成机房温度超过上限要求。2、上报要求:重大故障一经确认,故障发现省应在60分钟内上报总部网络部。第二十八条 严重故障除重大故障以外,因通信电源、空调系统原因导致通信业务阻断的故障,或各类通信电源空调设备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即为严重故障:1. 基础直流电源设备(1) 基础直流电源设备中整流系统全部或部分停止工作,导致后备电池放电。(2) 基础直流电源设备中监控模块故障,造成整流系统无输出。(3) 基础直流电源系统中后备电池熔丝熔断。(4) -48V基础直流电源系统中后备电池单体故障只数数量多或电池容量严重下降到额定容量的60以下。2. 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1) UPS电源设备故障导致后备电池放电。(2) UPS电源设备中后备直流系统不可用或旁路机构不可用。(3) UPS电源设备故障,转旁路运行不能自动恢复。(4) UPS电源设备不能自动转旁路。(5) UPS电源设备(1+1)并机系统故障,不能并机运行。(6) UPS(1+1)系统不能并机运行。(7) UPS电源系统后备电池故障或电池容量严重下降到额定容量50以下。3. 交流供配电系统(1) 所有交流供电中断且不可恢复。主要配电单元不可恢复性损坏,导致系统主备用交流电源均不可供而中断所有交流负载。(2) 重要负载交流供电中断且不可恢复。配电单元不可恢复性损坏,导致-48V基础直流电源设备、UPS交流不停电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等重要负载中断。(3) 交流电源供电质量严重下降且不可恢复。交流电源缺相或电源供电质量严重下降,造成-48V基础直流电源设备、UPS交流不停电电源设备、空调设备损坏或保护停机。(4) 重要配电设备故障。系统重要设备故障(如变压器、操作机构、重要开关等),但未导致系统供电中断的。4. 油机发电机组(1) 市电停电时油机发电机组不能启动或运行时突然不能供电且短时间内不可恢复。(2) 油机发电机组负载能力不能满足所有重要负载(需要油机供电保障的负荷)的供电。(3) 油机发电机组控制屏故障,无法正常控制和运行监测。5. 机房专用空调(1) 无备份的机房空调故障停机或不能启动,造成机房温度或湿度异常。(2) 机房空调设备严重漏水,导致机房进水。(3) 2台以上机房空调不能正常开机,造成机房温度或湿度异常。6. 除上述情况外,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严重故障定义进行补充。第二十九条 一般故障定义:除重大故障和严重故障外的其他故障为一般故障。第三十条 故障处理流程详见附录1。第五章 质量管理第一节 质量管理职责第三十一条 为完善对电源、空调及监控系统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应建立各级检查体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到位,把好质量关。1. 总部网络部负责组织建立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质量考核体系,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各项指标,监督并指导各省运维质量分析工作。2. 各省网络维护部门按照总部网络部的要求,建立本省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质量考核制度,负责定期汇总、分析本省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各项运行维护质量指标,组织优化并上报总部网络部。3. 地市公司网络维护部门根据本省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质量考核要求,分析、优化本地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的各项指标,提升本地运行维护质量。第三十二条 对各项运行维护质量指标的考核评定以运行维护考评体系的规定为准。第二节 供电质量标准第三十三条 直流供电质量标准1. 直流电源电压变动范围,脉动电压和全程最大允许压降应符合下表要求: 标准电压通信设备受电端子杂音电压(mV)供电回路全程(V)上电压变动范围(V)衡重杂音峰-峰值宽频杂音(有效值)最大允许压降(V)-48-40-572400mV0300Hz100mV 3.4150kHz30mV 150kHz30MHz3-24-19-2922.624+19+2922.6注:-48V电压的离散频率杂音电压允许值:(有效值) 3.4kHz150kHz,5mV有效值 150kHz200kHz,3mV有效值 200kHz500kHz,2mV有效值 500kHz30MHz,1mV有效值2. 直流供电回路接头压降(直流配电屏以外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或温升不超过70。(1) 1000A以下,每百安培5mV。(2) 1000A以上,每百安培3mV第三十四条 交流供电质量标准1. 交流市电电源供电标准应符合下表要求:标称电压机房设备受电端子电压变动范围基站设备受电端子电压变动范围频率标称值频率变动范围功率因数(V)(V)(V)(Hz)(Hz)100kVA100kVA22018724216527550±20.850.9038032341828547550±20.850.902. 交流发电机组供电标准应符合下表要求标称电压受电端子电压变动范围频率标称值频率变动范围功率因数(V)(V)(Hz)(Hz)22020923150±10.838036139950±10.83. 三相供电电压不平衡度不大于4%。电压波形正弦畸变率不大于5%,电流谐波正弦畸变率参见国家标准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第三十五条 各类通信局站联合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表要求:通信局(站)名称接地电阻值(W)综合楼、国际局、汇接局、万门以上移动交换局12000门以上1万门以下的移动交换局32000门以下移动交换局、光缆端站、载波增音站、卫星地球站、微波枢纽站、移动通信基站10微波中继站、光缆中继站10微波无源中继站20(当土壤电阻率大时,可到30)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接口处防雷接地10(适合大地电阻率小于100W.m)15(适合大地电阻率100500W.m)20(适合大地电阻率5011000W.m)第三十六条 电源系统可靠性指标1. 电源系统的可靠性指标用不可用度表征。通信电源系统的不可用度是指通信电源系统故障时间与故障时间和正常供电时间之和的比,即2. 各类通信局站的不可用度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通信局(站)名称电源系统的不可用度省会城市和大区中心通信综合枢纽(含国际局)、交换局、长途传输一级干线站、端局以及特别规定的其它通信局(站)5×10-7,即平均20年时间内,每个电源系统故障的累计时间应不大于5分钟。地市级城市交换局、长途传输二级干线站或相当的通信局(站)等1×10-6,即平均20年时间内,每个电源系统故障的累计时间应不大于10分钟。重要移动通信基站(VIP基站)、传输节点站2×10-5。即平均1年时间内,电源系统故障的平均累计时间应不大于18小时。普通移动通信基站(普通基站)5×10-5。即平均1年时间内,电源系统故障的平均累计时间应不大于44小时。第二节 环境质量标准第三十七条 通信机房温、湿度及防尘要求机房类型温度相对湿度机房洁净度交换机房212540%70%(注2)B级(注1)数据机房192340%60%B级基站机房103015%80%B级传输机房212540%70%B级注1:机房洁净度B级为直径大于0.5m的灰尘粒子浓度3500粒升,直径大于5m的灰尘粒子浓度30粒/升。灰尘粒子不能是导电的,铁磁性的和腐蚀性的。 注2:采用空调的通信机房其室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现结露状态。直接放置在程控或计算机等机房内的局部空调设备应有地湿报警装置,并在加湿进水管侧的地板上,设置地漏。第三十八条 通信电源机房环境要求1. 温、湿度要求机房名称温度()相对湿度(%)油机室540C级(1090)电力室1030C级(1090)电池室530(注)C级(1090)注: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对室温要求较高,宜放置在有空调的机房。2. 环境噪声要求 发电机组产生的噪声在城市区域内的最大影响应不超过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值(见下表)类别区域昼间(dB)夜间(dB)0疗养区、高级别墅和宾馆区50401居住、文教机关区5545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3工业区65554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7055注:所测量点选在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处。3. 防火、防尘及其他要求 (1) 通信电源机房防火要求应符合邮电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YD5002-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及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一类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定”。重要通信局(站)和无人值守的通信电源机房注重搞好消防设施,安装的火灾自动检测和告警装置及配备的灭火装置始终完好、正常。(2) 机房内应无爆炸、导电、电磁的尘埃、无腐蚀金属、破坏绝缘的气体。(3) 变电站和其他通信电源机房门窗、地槽、孔洞及线管等所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的措施完好。(4) 在地震区的通信局(站),通信电源设备安装所采取的抗震加固措施完好。附录1:故障处理流程附录2:通信电源、空调与监控系统维护技术要求第一条 蓄电池的日常维护1. 每组至少选2只标示电池,作为了解全组工作情况的参考。2. 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的电池禁止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不同年限的电池不宜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3. 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方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4. 密封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充电(1) 单体浮充电压有两只以上低于2.18V/只。(2)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三个月。5. 蓄电池的充电量一般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2倍,当充电电流保持连续3个小时不再下降时,视为充电终止。6. 蓄电池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常因活性物质脱落变质,正极栅格腐蚀或硫化等原因,使容量逐渐减低。为了掌握蓄电池的工作状况,确认市电停电后蓄电池的保证放电时间,必须进行容量测试及放电测试。(1) 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2) 每三年应做一次容量试验。使用六年后宜每年一次。(3) 蓄电池放电期间,应使用在线测试装置实时记录测试数据,或每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单体端电压、放电电流。 7. 全浮充制供电方式(1) 蓄电池平时均处于浮充状态。(2) 蓄电池的浮充电压(25)(3) 密封电池按说明书规定。(4) 浮充时全组各电池端电压的最大差值不大于90mv(2V)、240mv(6V)480mv(12V)。第二条 太阳能电池的维护1. 每季度清洁方阵表面,检查输出导线连接是否牢固,发现损坏的组件及时更换。每次大雪过后,及时清洁方阵表面。2. 每半年应检查防雷装置是否完好,太阳电池控制器是否正常。3. 每两年应测试一次太阳方阵的输出功率。4. 对于多冰雹的地区,应加防雹网。第三条 整流设备的维护1. 整流设备维护一般要求(1) 输入电压的变化范围应在允许工作电压变动范围之内。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各种自动、告警和保护功能均应正常。(2) 宜在稳压并机均分负荷的方式下运行。(3) 要保持布线整齐,各种开关、熔断器、插接件、接线端子等部位应接触良好、无电蚀。(4) 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5) 备用电路板、备用模块应每年试验一次,保持性能良好。第四条 UPS设备的维护1. 变流设备维护一般要求(1) 各种自动、告警和保护功能均应正常。(2) 对于并联冗余系统宜在稳压并机均分负荷的方式下运行。(3) 各地根据当地市电频率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跟踪速率。对于市电频率变化过快的地区,UPS的工作方式宜采用内同步。(4) 对备用电池的维护应满足本章第四节的要求。第五条 逆变器的维护要求定期检查逆变器的告警性能,检查接线是否良好,检查开关、接触器件是否可靠接触。对逆变器的其他维护要求,可参考整流器和UPS的相关维护内容。第六条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要求1. 配电屏四周的维护走道净宽应保持规定的距离,各走道均应铺上绝缘胶垫。2. 高压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危险处应设防护栏,并设明显的告警牌“高压危险,不得靠近”字样。3. 高压室各门窗、地槽、线管、孔洞应做到无孔隙,严防水及小动物进入。4. 为安全供电、专用高压输电线和电力变压器不得让外单位搭接负荷。5. 高压防护用具(绝缘鞋、手套等)必须专用。高压验电器、高压拉杆应符合规定要求。6. 高压维护人员必须持有高压操作证,无证者不准进行操作。7. 变配电室停电检修时,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用户后再进行。8. 继电保护和告警信号应保持正常,严禁切断警铃和信号灯。9. 自动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烧断时,应查明原因再恢复使用,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10. 熔断器应有备用,不应使用额定电流不明或不合规定的熔断器。11. 直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2倍,。各专业机房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1.5倍。12. 交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照明回路按实际负荷配置,其它回路不大于最大负荷电流的2倍。13. 引入通信局(站)的交流高压电力线应采取高、低压多级避雷装置。14. 交流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零线禁止安装熔断器,在零线上除电力变压器近端接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近端不许接地。15. 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