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PON网络工程施工规范.doc
中国移动PON网络工程施工规范 编制日期:2010年7月目 录1、总则12、引用标准23、术语和符号34、机房环境、安全检查44.1 机房环境检查44.2 机房安全检测55、设备、器材检验66、安装工艺检验86.1 槽道、桥架安装要求86.2 机架安装要求86.3 子架安装要求97、设备安装107.1 机房设备安装107.2 FTTB模式下的楼宇机柜(箱)等设备安装107.3 FTTH模式下的ONU及终端盒安装117.4 光交接点的安装117.5 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安装147.6 接头盒、分纤设备的安装148、线缆敷设158.1 光跳线的敷设158.2 通信光缆的敷设158.3 电源线的敷设168.4 FTTB模式下入户电缆的敷设168.5 FTTH模式下入户光缆的敷设198.6 PVC管或槽板的敷设228.7 光缆、光纤的连接228.8 接地检查228.9 电缆芯线安装239、设备基本功能检查24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25附录B 多媒体箱、室内壁挂式光交箱接地建设方案26附录C 落地式光交箱接地建设方案271、总则1.0.1 本规范是针对基于PON技术的FTTX工程制定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扩建、改建客户侧工程可参照执行。1.0.2 基于PON的FTTX技术目前仍在发展阶段,相关行业标准尚在制定中,待相关行业标准出台后,FTTX工程中所采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且在集团公司选型范围内的产品。1.0.3 基于PON的FTTX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按照本规范执行。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标准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报建设管理部门审批。1.0.4 凡本规范未具体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应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1.0.5 竣工验收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应执行行业和中国移动公司的规定,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按本规范办理。1.0.6 在工程验收测试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填写好各种测试表格,便于今后工作中核查,并为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做好准备。1.0.7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验收指标要求,可依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1.0.8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其自行制定的规程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1.0.9 本规范依据国家的相应规范标准,结合PON技术,并综合智能化建筑的最新发展和国内智能化小区相关规定而编制的。本规范在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矛盾时,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1.0.10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遵守。2、引用标准2.0.1 YD/T 5139-2005 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2.0.2 YD/T 5140-2005 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2.0.3 YD/T 926-1-200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一部分 总规范2.0.4 YD/T 926-2-200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二部分 综合布线用电缆、光缆技术要求2.0.5 YD5137-2005 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2.0.6 YD/T 5138-2005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2.0.7 YD/T 1997-2009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2.0.8 YD/T 1954-2009 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特性2.0.9 YD/T1258-2003 室内光缆系列-总则、单芯光缆、多芯光缆2.0.10 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0.11 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3、术语和符号英文缩写英文名称中文名称CATVCable Tele Vision有线电视FTTBFiber to the Building光纤到大楼FTTHFiber to the Home光纤到户ODFOptical Fiber Distribution Frame光配线架ODN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光分配网络OLTOptical Line Terminal光线路终端ONUOptical Network Unit光网络单元PONPassive Optical Network无源光网络工作区: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电信间:放置楼层配线设施的区域。设备间: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4、机房环境、安全检查4.1 机房环境检查4.1.1 在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前,应根据设计对机房和楼宇设备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1. 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变电站)等场所;机房不应与水泵房及水池相毗邻,机房的正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建筑。2. 机房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机房的净高、承重、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面、照明、电源插座设置等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门锁和钥匙配套齐全。3.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 机房和设备间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1.2 新建机房不得安装吊顶和活动地板。4.1.3 机房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4.1.4 机房应提供符合设备工作所需要的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其直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及交流电源电压、频率、波形畸变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1.5 有可靠的安防措施,具备门禁告警等系统。4.1.6 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煤气管、暖气设备、消防喷淋设施等。确有其设施且无法避免的,必须做隔离和防渗处理。4.1.7 机房室内布放设备用线缆原则上应采用上走线方式。4.1.8 进入机房的管孔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度>2.5),即机房内的管孔应比室外高。4.1.9 机房楼板预留孔洞应配置阻燃材料的安全盖板并确保能密封隔离,如穿放有线缆的应用防火泥封堵。4.1.10 楼宇设备间的检查包括下列内容:1. 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3. 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4. 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 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2 机房安全检测4.2.1 机房内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消防器材。凡要求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性能良好。4.2.2 机房室内新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不得使用木地板、木护墙及可燃窗帘等易燃物品。4.2.3 机房楼板预留孔洞应配置非燃烧材料的安全盖板,已用的光缆走线孔洞应用阻燃材料封堵。4.2.4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2.5 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煤气和暖气设备。4.2.6 各级通信机房建筑必须符合YD 5002-2005 有点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4.2.7 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5、设备、器材检验5.0.1 进行器材检验时,现场必须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工程施工代表同时在场。5.0.2 设备、器材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其数量及到货时间应符合订货合同要求。2. 设备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受潮、火烤等迹象;无明显凹陷。当发现有受潮、破损或变形的设备和器材时,应由建设方代表(或监理)和工程施工代表共同进行鉴定,并做好记录。3. 工程建设中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器材。4. 当设备器材型号不符合原工程设计要求而需作较大改变时,必须征得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5.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应按照装箱单与设备实物进行核对检查,并做好记录。6. 验货清点时,设备需轻拿轻放。检验完毕,设备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注明设备类别、数量;特别应注意细小零件的存放,防止丢失。7. 开箱验货完毕,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并经建设方或监理确认。5.0.3 器材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器材外观应完整无损、光洁、无毛刺、无气泡、无锈蚀、无裂纹、零配件齐全。5.0.4 缆线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工程所用光缆、室内缆和入户光电缆规格、程式、型号及缆线的防火等级等相关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2. 成盘光缆、室内缆盘号、型号及长度应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3. 光缆、室内缆外包装和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光缆纤芯应无断纤等现象。4. 成盘光缆、室内缆需进行盘测,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出厂要求。5. 电缆应附有本批量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施工前应进行链路或信道的电气性能及缆线长度的抽验,并作测试记录。5.0.5 连接器件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线模块、信息插座模块及其他连接器件的部件应完整,光电指标和机械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能,并应满足设计要求。2. 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5.0.6 分纤设备、光分路器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所用分纤盒的材料必须与护套的材料性能相符合,也必须与通常用于外部线路的防腐和防其它化学损害的材料性能相符合;2. 光分路器、光分路框(箱)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 分纤盒、光分路框(箱)的最大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 分纤盒应当在不阻断在用电路情况下可多次开启操作5. 分纤盒、光分路框(箱)可安装多个光分路器时,单个光分路器的插拔应当不影响其余光分路器;6. 分纤盒、光分路框(箱)应具备不低于0.5米长度的纤芯盘留空间;7. 尾纤型光分路器的尾纤接头类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8. 连接器型光分路器的适配器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9. 光分路器输出端口的均匀性应小于3db。5.0.7 楼层配线设备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光、电缆配线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 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6、安装工艺检验6.1 槽道、桥架安装要求6.1.1 槽道、桥架的安装位置、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偏差不得超过50mm。6.1.2 槽道、桥架扁钢平直,无明显扭曲和歪斜。6.1.3 安装好的槽道、桥架应平直,各横铁规格一致,两端紧贴槽道扁钢和横铁卡子,横铁与槽道扁钢相互垂直,横铁卡子螺钉紧固。6.1.4 横铁安装位置应满足光电缆下线和做弯要求,横铁排列均匀。当横铁影响光缆曲度半径时,可做适当调整。6.1.5 槽道的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允许垂直偏差为1.5;同一方向的立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当立柱妨碍设备安装时,可适当移动位置。6.1.6 沿墙水平槽道应与地面平行,沿墙垂直槽道应与地面垂直。6.1.7 槽道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光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阻燃材料封堵。6.1.8 列间撑铁的安装应在一条直线上,两端对墙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6.1.9 吊挂安装应牢固、整齐,保持垂直,吊挂构件与槽道漆色一致。6.1.10 铁件的漆面应完整无损,如需补漆,其颜色与原漆色应基本一致。6.1.11 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槽道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槽道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6.1.12 安装槽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槽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2. 垂直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3. 槽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6.2 机架安装要求6.2.1 机架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6.2.2 机架间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6.2.3 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6.2.4 列内机架应相互紧密靠拢,机架间隙不得大于3mm,列内机面平齐,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6.2.5 机架安装完毕应按照建设方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6.2.6 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6.2.7 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6.2.8 机架必须按施工图的抗震要求进行加固。6.2.9 告警显示单位安装位置端正合理,告警标示清楚。6.3 子架安装要求6.3.1 面板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6.3.2 子架与机架的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6.3.3 子架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件接触良好。6.3.4 子架安装完毕应按建设方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7、设备安装7.1 机房设备安装7.1.1 严格按照设计平面布置要求安装OLT 主设备及走线架、ODF 等配套设备和器材。7.1.2 机盘安装:核对机盘的型号是否与现场要求的机盘型号、性能相符;安插时应依据设计中的面板排列图进行;各种机盘要准确无误地插入子架中相应的位置。7.1.3 通信设备和走线架的安装应符合YD5059-2005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7.1.4 天花板为预制板时不得采用吊挂方式设计安装走线架,应采用龙门架(或立柱)支撑,龙门架(或立柱)间距宜在2.5 米至3 米之间。7.1.5 壁挂式设备的安装,宜尽可能靠近走线架,便于布线,其设备底部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以后的日常操作及维护。7.2 FTTB模式下的楼宇机柜(箱)等设备安装7.2.1 楼宇机柜(箱)的规格、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2.2 楼宇机柜(箱)内的ONU设备、配线设备(包括配线光缆ODF 单元和入户电缆配线模块)及电源设备的型号、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2.3 楼宇机柜(箱)安装宜在环境较好、安全、方便、便于进线(尾纤和电源线)及出线(语音线、数据线和视频同轴电缆)的位置。7.2.4 楼宇机柜(箱)采用壁挂式方式安装时,安装高度,进、出线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工艺应符合壁挂式设备安装工艺要求。7.2.5 楼宇机柜(箱)采用挂墙安装时,机柜安装高度以下沿距地面1.21.5m为宜,安装应牢固可靠。7.2.6 室外型楼宇机柜(箱)门四周应安装密闭条,保证关闭后雨水无法流进机柜。缆线进线孔洞应封堵。7.2.7 楼宇机柜(箱)的安装应远离变压器消防栓等会造成电磁干扰和不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不宜选择灰尘较大的地区及腐蚀区域和强雷击区。7.2.8 楼宇机柜(箱)安装完毕应按照建设方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7.2.9 楼宇机柜(箱)内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7.2.10 楼宇机柜(箱)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7.2.11 告警显示单位安装位置端正合理,告警标示清楚。7.3 FTTH模式下的ONU及终端盒安装7.3.1 ONU及终端盒的型号、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3.2 ONU及终端盒安装宜在环境较好、安全、方便、便于进线(尾纤和电源线)及出线(语音线、数据线和视频同轴电缆)的位置。7.3.3 ONU及终端盒采用壁挂式、嵌入式方式安装时,安装高度,进、出线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工艺应符合壁挂式、嵌入式设备安装工艺要求。7.4 光交接点的安装7.4.1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ODF)的安装必须符合YD/T 5138-2005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7.4.2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ODF)中每一块盘片每芯均应标签标识光缆走向及对端位置。7.4.3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ODF)内一体化模块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要求作熔纤盘或成端盘。7.4.4 光纤分配架(ODF)的排列应充分考虑光缆和尾纤上下出入走线的需要,避免在配线架顶部相互交叉挤压。7.4.5 对于有金属加强芯光缆引入的光纤分配架(ODF)应接防雷地线,防雷地线应单独从地线排引入,并可靠地与ODF架绝缘。7.4.6 光纤分配架(ODF)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接地,ODF架上的接地端子可直接与相邻头柜的保护地端子相接。7.4.7 熔接型光纤分配架容量应根据工程中新布放光缆的光纤芯数进行配置,跳纤用的光纤分配架容量应根据工程中所配的光接口的数量进行配置。7.4.8 光纤分配架(ODF)上监测线引出端子板位置及各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无源光器件的安装应牢固,不影响ODF架的操作性能。7.4.9 光纤分配架(ODF)上的光纤连接器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牢固,方向一致,盘纤区固定光纤的零件应安装齐备。7.4.10 当需要开通CATV业务时,为支持CATV业务,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内适配器应采用SC/APC。7.4.11 室外光交接箱的安装图详见图7-1、图7-2。图7-1光交箱安装示意图说明:1、 用户光缆跳纤或中间尾纤的跳纤,一定按机架的结构(冗余尾纤储存槽)和ODF机架上的图示进行布放,不得有错放现象,尾纤在冗余尾纤储存槽内盘留长度不超过500mm。尾纤在冗余储存槽内不允许有自绕现象和“8”字现象存在;2、 光交接箱正面熔接配线单元1-18安装一体化模块、19-24安装分光器。光交接箱反面熔接配线单元1-24全部安装一体化模块。图7-2光交箱基座安装示意图说明:1. 光交接箱应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箱体与底座应用地脚螺丝连接牢固,缝隙用水泥抹八字。2. .基座与人(手)孔之间应用管道连接,不得做成通道式。3. .光交接箱应严格防潮,穿放光缆的管孔缝隙和空管孔的上、下管口应封堵严密,光交的底版进出光缆口缝隙也应封堵。4. .光交的底座尺寸大小:高如上图所示,宽和深的尺寸应比要安装光交的宽和深的尺寸应比要安装光交的宽和深的尺寸大150mm。一般尺寸为(高*宽*深):610*1300*7505. .光交接箱应有接地装置。在做底座前预埋一根地线棒,在做底座时敷设两根BV6.0mm单芯铜线必须要加以塑管保护。一端与地线棒连接,连接处要采取防腐、防锈、防酸处理(即“三油一麻”处理);一端与光交的地线接地排相连。7.5 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安装7.5.1 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容量、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5.2 光分路器内每芯均应标识光纤走向、对应服务地址,标识要符合资源管理要求。7.5.3 光分路器的安装应工整、美观,其所有尾纤均有一定富余量,方便维护时取出和还原。7.5.4 当采用墙挂时,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安装工艺应符合墙挂设备安装要求,不得有悬垂现象。7.6 接头盒、分纤设备的安装7.6.1 接头盒、分纤盒的容量、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7.6.2 接头盒、分纤盒应当在不阻断在用电路情况下可多次开启操作。7.6.3 接头盒进出光缆均应有标明光缆走向的吊牌。7.6.4 纤芯在分纤盒内的盘留不低于0.5 米。7.6.5 分纤盒所分出纤芯均应有明确标识,明确服务对象。7.6.6 接头盒、光分纤盒应安装在安全且易于施工维护的位置,当采用墙挂方式8、线缆敷设8.1 光跳线的敷设8.1.1 光跳线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8.1.2 光跳线的走向、路由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8.1.3 光跳线两端的余留长度应统一并且符合工艺要求。8.1.4 光跳线布放时,应尽量减少转弯,应加套管或者线槽保护。无套管保护部分宜用活扣扎带绑扎,扎带不宜过紧。光跳线应保持自然顺直,无扭绞现象,并绑扎至横铁上。尾纤在ODF和设备侧的预留应分别不超过500mm,并在其两端分别固定一永久性标签。8.1.5 光纤布放时不得受压,不得把光纤折成直角,需拐弯时,应弯成圆弧,圆弧直径不得小于60mm,光纤应理顺绑扎。8.1.6 光跳线与设备及ODF架的连接应紧密,并且应有统一、清楚的标识。8.1.7 暂时不用的光纤头部要用护套套起,整齐盘绕,用宽绝缘胶带缠在ODF架上。8.2 通信光缆的敷设8.2.1 光缆的规格程式、光缆的走向、路由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不宜与电力电缆交越,若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8.2.2 光缆布放应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不得溢出槽道,并且不得堵住送风通道。槽道光缆必须绑扎牢固,外观平直整齐,松紧适度,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绑扎间距应均匀。8.2.3 架内光缆布放应顺直,出线位置准确、预留弧长一致,并作适当的绑扎。8.2.4 每条光缆在进线孔和ODF两端和拐弯处应有统一的标识,标识上宜注明光缆两端连接的位置并符合公司相关标识规范的要求。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以便日常维护。8.2.5 敷设工艺必须符合YD5137-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和YD/T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8.2.6 机房内缆线的布放应采用上走线、开放式的方式,应具备“三线分离”和“三防”要求。在特殊情况下,三线不能完全分离时,交叉部分应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以保证安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活动地板下布放的缆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电源线和信号线分别走设备正面和反面,分别走两边,尽量走边墙”的原则,尽量避免交叉,对于信号线和电源线在地板下无法避免交叉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 管保护,不得堵住送风通道。有条件的宜按走线槽方式将信号线、尾纤、交流线、直流线分槽走线。8.3 电源线的敷设8.3.1 机房直流电源线的布放路由、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的规格、熔丝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8.3.2 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条电缆线料,严禁中间接头,外皮应完整无损伤。8.3.3 交流电源线必须有接地保护线。8.3.4 设备电源宜用不同颜色的电源线相连接。8.3.5 电源线布放应自然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不得溢出槽道,富余的电源线应截除。经走线架布放的电源线绑扎整齐,松紧适度,绑扎间距均匀。8.3.6 电源线转弯处应放松,均匀圆滑。8.3.7 交、直流电源的电力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线应与信号线缆分开布放,避免在同一线束内。8.3.8 电源线接入空气开关处以及空气开关应有清楚的标识,指明该电源线连接的设备机架位置。标识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识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8.3.9 直流电源线的成端接续连接牢固,接触良好,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应符合设计要求。8.3.10 每对直流电源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有统一红蓝标志。安装好的电源线末端必须有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多余电源线应截断,避免盘绕。8.4 FTTB模式下入户电缆的敷设8.4.1 入户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施工图的规定。8.4.2 入户电缆的规格程式、走向、路由、端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不宜与电力电缆交越,若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8.4.3 入户电缆两端应有统一的标识,标识上宜注明两端连接的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8.4.4 入户电缆应留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对电缆预留长度:在工作区宜为36cm,电信间宜为0.52m,设备间宜为35m。8.4.5 入户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屏蔽4 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 倍;2. 屏蔽4 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 倍;8.4.6 线缆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1. 入户电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符合表8-1 的规定。表8-1 入户电缆与其它机房最小净距名称最小净距(m)名称最小净距(m)配电箱1电梯机房2变电室2空调机房22. 建筑物内电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见表8-2 的规定。表8-2 入户电缆缆线及管线与其它管线的净距其他管线建筑物内通信管线平行净距mm交叉净距mm避雷引下线1000300保护地线5020热力管(不包封)500500热力管(包封)300300给水管15020煤气管30020压缩空气管150208.4.7 入户电缆宜单独敷设,与其它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缆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8.4.8 屏蔽电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8.4.9 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2. 缆线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 处进行固定。3. 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及其它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在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缆线受到挤压。8.4.10 采用吊顶支撑柱做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反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密封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应阻燃,缆线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8.4.11 入户电缆敷设应严格做到“防火、防鼠、防挤压”要求。8.4.12 入户电缆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缆在端接前,必须核对电缆标识内容是否正确;2. 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3. 电缆端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4. 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8.4.13 对绞电缆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端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 类电缆不应大于13mm;对于6类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2. 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8-1的规定。两种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只能采用其中一种方式。图8-1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G(Green)绿;BL(Blue)蓝;BR(Brown)棕;W(White)白;O(Orange)橙3. 当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合用1条4对对绞线时:信息点侧按照T568A或T568B 方式将1、2、3、6端接在1个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数据业务使用),将4、5(或7、8)端接在另1个通用插座或RJ11插座上(话音业务使用),2个插座上必须标明端口业务类型;在配线设备侧,将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使用的线对可分别端接在卡接式配线模块和RJ45 模块(接法与信息点侧应一致)上,也可按线序都端接到卡接式配线模块上(跳线连接方式与信息点侧一致)。8.5 FTTH模式下入户光缆的敷设8.5.1 住宅区入户线光缆应采用蝶形入户光缆(即皮线光缆),皮线光缆敷设时,应按用户终期需求容量一次布放。目前室内型蝶形光缆有1芯、2芯、3芯、4芯等规格,住宅用户接入蝶形入户光缆宜选用单芯缆。皮线光缆的各项指标应符合YD/T 1954-2009 的要求,如下表所示:表8-3 蝶形光缆光纤最大衰耗值B6a型光纤B6b型光纤使用波长(nm)最大衰减值(dB/km)使用波长(nm)最大衰减值(dB/km)13100.4013100.5015500.3015500.40注:目前蝶形光缆以B6a为主。8.5.2 在楼内垂直方向,光缆宜在弱电竖井内采用电缆桥架或电缆走线槽方式敷设,电缆桥架或电缆走线槽宜采用金属材质制作, 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在没有竖井的建筑物内可采用预埋暗管(或布放明管)方式敷设,管线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 管,管径不宜小于50mm。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50%。根据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计算出楼内明暗管穿放皮线光缆的条数详见下表:表8-4 楼内明暗管穿放蝶形光缆数量参考表穿放蝶形光缆条数(条)敷设段管内径内径15mm内径20mm内径25mm内径32mm直线段敷设8152440弯曲段敷设7132033注:蝶形入户光缆外形尺寸为2mm×3mm。8.5.3 楼内水平方向光缆敷设可预埋钢管和阻燃硬质PVC 管或线槽,管径宜采用15-25mm,楼内暗管直线预埋管长度应控制在30 米内,长度超过30 米时应增设过路箱,每一段预埋管的水平弯曲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形成S 弯,暗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10倍,当外径小于25mm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6 倍,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度。8.5.4 光缆桥架和线槽安装要求:1. 光缆线槽、桥架安装的最低高度应高出地坪2.2m 以上。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0.3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宜小于0.1m;2. 水平敷设桥架、线槽时在下列情况应设置支架或吊架:a)桥架、线槽接头处;b)每隔2m 处;c)距桥架终端0.5m;d)转弯处。3. 桥架、线槽在垂直安装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m,距终端及进出箱(盒)不应大于0.3m,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垂直、排列整齐、紧贴墙体;4. 线槽不应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进行连接。8.5.5 入户光缆进入用户桌面或家庭做终结有两种方式:采用A-86 型接线盒或家庭综合信息箱。设计可根据用户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终结方式,应尽量在土建施工时预埋在墙体内。8.5.6 楼层光分纤箱及用户光缆终端盒安装要求:1. 楼层光分纤箱、过路箱等必须安装在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应安全可靠、便于维护;2. 楼层光分纤箱安装高度,箱体底边距地坪1.2m 为宜;3. 用户端光终端盒宜安装固定在墙壁上,盒底边距地坪0.3m 为宜;4. 在用户家庭采用综合信息箱作为终端时,其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家庭线布线系统的汇聚点,线路进出和维护方便位置。箱内的220V 电源线布放应尽量靠边,电源线中间不得做接头,电源的金属部分不得外露,通电前必须检查线路是否安装完毕,以防发生触电等事故;5. 采用A86 作为光终端盒时,设置位置应选择在隐蔽便于跳接的位置,并有明显的说明标志,避免用户在二次装修时损坏,同时应考虑为ONU 提供220V电源。8.5.7 引入壁龛箱、过路箱的竖向暗管应安排在箱内一侧,水平暗管可安排在箱体的中间部位,暗管引入箱内的长度不应大于10-15mm,管子的端部与箱体应固定牢固。8.5.8 对于没有预埋穿线管的楼宇,入户光缆可以采用钉固方式沿墙明敷。但应选择不易受外力碰撞,安全的地方。采用钉固式时应每隔30cm 用塑料卡钉固定,必须注意不得损伤光缆,穿越墙体时应套保护管。皮线光缆也可以在地毯下布放。8.5.9 在暗管中敷设入户光缆时,可采用石蜡油、滑石粉等无机润滑材料。竖向管中允许穿放多根入户光缆。水平管宜穿放一根皮线光缆,从光分纤箱到用户家庭光终端盒宜单独敷设,避免与其他线缆共穿一根预埋管。8.5.10 明敷上升光缆时应选择在较隐蔽的位置,在人接触的部位,应加装1.5m引上保护管。8.5.11 线槽内敷设光缆应顺直不交叉,光缆在线槽的进出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内光缆应每隔1.5m 固定一次。8.5.12 桥架内光缆垂直敷设时,自光缆的上端向下,每隔1.5m 绑扎固定,水平敷设时,在光缆的首、尾、转弯处和每隔5-10m 处应绑扎固定。8.5.13 在敷设皮线光缆时,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张力的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张力100N。光缆敷设完毕后应释放张力保持自然弯曲状态。8.5.14 皮线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敷设过程中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2. 固定后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5mm。8.5.15 当光缆终端盒与光网络终端(ONU)设备分别安装在不同位置时,其连接光跳纤宜采用带有金属铠装光跳纤。8.5.16 当光网络终端(ONU)安装家庭综合信息箱内时,可采用普通光跳纤连接。8.5.17 布放皮线光缆两端预留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 楼层光分路箱一端预留1m;2. 用户光缆终端盒一端预留0.5m;8.5.18 皮线光缆在户外采用挂墙或架空敷设时,可采用自承皮线光缆,应将皮线光缆的钢丝适当收紧,并要求固定牢固。8.5.19 皮线光缆不能长期浸泡在水中,一般不适宜直接在地下管道中敷设。8.5.20 入户光缆接续要求1. 光纤的接续方法按照使用的光缆类型确定,使用常规光缆时宜采用热熔接方式,在使用皮线光缆,特别对于单个用户安装时,建议采用冷接子机械接续方式。2. 光纤接续衰减:a) 单芯光纤双向熔接衰减(OTDR 测量)平均值应不大于0.08dB/芯;b) 采用机械接续时单芯光纤双向平均衰减值应不大于0.15dB/芯。3. 皮线光缆进入光分纤箱,采用冷接子机械接续时,在接续完必后,尾纤和皮线光缆应严格按照光分配箱规定的走向布放,要求排列整齐,将冷接子和多余的尾纤和皮线光缆有序地盘绕和固定在熔接盘中。4. 用户光缆终端盒一侧采用快接式光插座时,多余的皮线光缆顺势盘留在A86接线盒内,在盖面板前应检查光缆的外护层是否有破损、扭曲受压等,确认无误方可盖上面板。8.6 PVC管或槽板的敷设8.6.1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应有标志,明确服务对象;2. 管道内应无阻挡,道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3.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 管,垂直部分管径不宜小于50mm(或多根32mm管),水平部分管径不宜小于16mm,当长度超过30米或有拐弯处宜安装过路盒。(明管方式可参照执行)8.6.2 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50%。管内穿放入户电缆时,截面利用率不超过30%。8.6.3 明管方式布放PVC管时需在每层安装三通(或四通)检修盒,便于后期维护及线缆变更。8.7 光缆、光纤的连接8.7.1 光缆、光纤的连接,可以采用二种方式:活动连接和固定连接。活动连接即通过活动连接器,完成光纤与光纤的连接。固定连接可以采用二种技术:熔接和冷接。熔接即通过光纤熔接机完成光纤、光缆的接续;冷接则是通过“冷接子”完成光缆的机械接续。8.7.2 光缆、光纤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8.7.3 当采用熔接方式时,单芯光纤双向熔接点衰减平均值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