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网络优化篇.doc
-
资源ID:4137355
资源大小:1.41MB
全文页数:7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中国联通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网络优化篇.doc
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网络优化篇(试行)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三月目 录总体说明4第一篇管理篇7第一章移动网络优化机构职责和工作基本要求7第一节 各级移动网络优化机构职责7第二节 移动网络优化各级机构岗位职责8第三节 移动网络优化各级岗位人员配置建议10第四节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基本要求12第二章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基本管理制度14第一节 总体要求14第二节 工作沟通制度14第三节 网络安全制度15第四节 会议制度15第五节 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管理制度16第六节 持证上岗制度17第七节 文档资料管理制度20第八节 平台及工器具管理制度21第九节 移动网络优化费用管理制度22第十节 移动网网络质量问题、网络优化问题汇总上报制度24第十一节 移动网络优化考核制度25第十二节 移动网络优化培训制度26第三章 第三方网优公司管理制度30第一节 第三方优化服务的分级30第二节 第三方优化公司的资质要求30第三节 第三方优化服务的取费原则31第四节 第三方优化公司的使用原则32第五节 对第三方优化公司的管理33第四章 移动网设备软硬件版本及补丁入网测试管理制度35第一节 基本要求35第二节 职责分工37第三节 入网测试及入网证管理38第四节 入网测试申请39第五节 入网测试实施39第六节 入网测试文档及管理41第五章 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撑体系43第一节 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撑原则43第二节 各级移动网络优化中心的技术支撑职责43第三节 各级移动网络优化中心的技术支撑的主要内容44第四节 各级移动网络优化中心的技术支撑的主要工作流程45第五节 网优中心技术支持工作的总体流程45第二篇 核心网篇47第一章.核心网优化工作开展方式47第一节 核心网优化日常工作47第二节 核心网专项优化工作49第三节 核心网工程优化工作51第二章.核心网优化关键工作流程52第三章.核心网优化作业计划61第三篇 无线网篇63第一章.无线网优化工作开展方式63第一节 无线网日常优化63第二节 无线网用户感知度评估64第三节 无线网工程优化65第四节 无线网专项优化67第二章.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的流程69第三章.无线网络优化作业计划76第四篇 技术篇77第一章.移动网络优化工器具配置要求77第二章.移动网络优化作业计划执行表78总体说明第1条 为了加强对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提高优化工作效率,改善网络运行质量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根据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现行的运行维护管理体制、运行维护规程以及各种管理规定,结合现网实际情况和网络优化工作现状,特制定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规程(以下简称本网优规程)。第2条 本网优规程是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的基本制度,是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制定本省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相关规定时的主要依据。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根据本网优规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以满足网络优化工作的实际需要。第3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是移动通信网运行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网络优化工作应由各级网络优化部门组织开展。第4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的对象包括:中国联通移动网(核心网电路域、核心网分组域、无线网)的网元、网络和业务层面,各移动专业网对应的IP接入设备和OMC等,具体如下:1. 网络层面可分类为:1) 无线网络,包括:GSM无线网、WCDMA无线网;2) 移动网络核心网电路域,包括:GSM网信令网;GSM网语音网(含传统电路交换网和软交换网)、智能网;3) 移动网络核心网分组域,包括:GPRS网、WCDMA网;2. 业务层面可分类为:1) 电路域语音业务;2) 电路域数据业务;3) 分组域数据业务;第5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的目的是:在着力提升移动网络运行质量与网络运行指标的同时,以提升用户感知为基础,更加注重于解决端到端的网络和业务问题、提高网络设置的合理性、提升网络资源利用率、消除网络隐患、降低网络运行风险、提升端到端的网络和业务质量、增强网络适应未来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发展的能力。第6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从专业角度,可区分为核心网网络优化和无线网网络优化两方面,同时还包括核心网与无线网的联合优化,以保证移动网端到端网络质量的提升,进行针对端到端用户体验的优化,从全程全网的角度,对整个移动网的通信质量、资源利用、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优化。第7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工作的定位移动网络优化的基本工作定位是以解决网络问题为基础、提升网络质量为目标,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定位:1.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中要使用有效手段提升移动网络全网质量。网络质量包括移动网无线网络的质量、移动核心网电路域、移动核心网分组域、对移动网全程全网的质量。要能够端到端地对移动网络的网络优化、业务优化进行安排和部署,站在全程全网的高度,对移动网络运行与服务质量进行行之有效的分析与评估,使用合理有效的优化手段,全面改善移动网络运行质量、提升业务服务质量。2.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是贯穿整个移动网络建设、维护和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移动网络优化工作不仅仅体现在对现网网络运行质量的优化与改善,更要贯穿于移动网络建设初期的方案制定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试运行阶段、后期的新业务开通方案的制定、网络调整方案的制定等每个环节。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要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优化工作,从而避免当前优化工作与工程建设脱节而带来的优化滞后于工程、后期发现规划问题后整改难度大、优化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的发生。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针对上述提到的每个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并做到能够根据制定的网络优化方案组织实施。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移动网络维护规程、移动网络优化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因优化实施操作对网络造成的影响后果,同样要承担责任。3.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还包括对移动网全网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范围要包括制定移动网络有关的技术体制和技术规范、移动网络应急预案,解决现网存在的质量问题,解决疑难问题,协助处理网络重大故障;对移动网新业务、新技术实施部署的提供技术支持,并跟踪研究移动网络演进有关的技术等。第一篇 管理篇第一章. 移动网络优化机构职责和工作基本要求第一节 各级移动网络优化机构职责第8条 总部移动网络优化机构工作职责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是中国联通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移动网网络优化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国移动网络的网络优化工作要求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国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负责移动网络重大技术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提供全国移动网络的技术支持,制定移动网络有关的技术体制和技术规范;负责移动网网络质量技术分析,组织安排网络评测,制定移动网络质量提升方案;负责全国移动网络优化系统和工具的管理工作;对全网的移动网络优化费用进行管理和考核;组织全国移动网络优化的培训和交流,并负责制定第三方网优公司的资质标准和管理要求。第9条 省分公司移动网络优化机构工作职责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接受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管理,执行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的优化工作部署,对全省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进行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对省内地市分公司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是省内移动网络质量的责任部门,对本省的移动网络质量负责;负责按照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省内移动网络优化的管理办法、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负责省内各地市分公司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负责提供省内移动网络的技术支持,并负责省内移动网网络质量技术分析,组织省内网络评测和质量提升;负责完成全省性质的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持与重大网络调整工作,同时还要负责本省除省会分公司以外其它地市分公司的移动网络优化实施工作;负责省内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和网络问题的发现、处理及汇总上报,负责省内移动网络优化系统工具仪表和网优费用的管理;负责全省的第三方优化队伍的管理工作,对第三方网优公司的资质认证、选择和管理考核;负责省内移动网络优化人员的培训提高;负责对省会分公司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提供专家级技术支持,参与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组织的全国性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负责参与省内移动网的网络规划工作。第10条 省会分公司移动网络优化机构工作职责移动网络公司各省会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根据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的优化工作部署,完成全省性的移动网络优化和网络调整工作在本地区的实施;负责本地市的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持与重大网络调整工作;对本地市的移动网络质量负责;负责省内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和网络问题的汇总上报,负责本地市的第三方优化队伍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和优化工作质量的监督。第11条 其他地市分公司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职责对于除省会外的其它地市分公司移动网络优化人员,在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移动网络优化部门要求,负责完成本地市移动网络的日常性优化工作。第二节 移动网络优化各级机构岗位职责第12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机构岗位配置:1. 优化管理岗 负责全省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省移动网络优化费用的管理,负责本省第三方优化队伍的管理和考核;2. 技术专家岗负责制定并负责审核全省移动网络优化、重大网络调整工作的方案,参与移动网络建设工作的前期规划、重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核,参与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运行维护部组织的全国性移动网络优化工作;3. 技术支持岗负责全省移动网络质量的技术分析工作,负责省内所辖区的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持与重大网络调整工作的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4. 网优工程师岗负责省内所辖区的移动网络优化、网络调整工作的实施工作,负责省内所辖区的第三方优化队伍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质量的监督和验收;5. 网优系统/工具支撑岗位 负责全省移动网络优化支撑系统、优化工具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13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会级分公司网络优化机构岗位配置1. 优化管理岗负责本地市移动网络优化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地市移动网络优化费用的管理,负责本地市第三方优化队伍的管理和考核;2. 技术支持岗负责按照省分公司总体部署完成全省性移动网络优化和网络调整工作在本地区的实施,负责本地市的移动网络优化、技术支持与重大网络调整工作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市移动网络质量的技术分析工作;3. 网优工程师岗负责本地市的移动网络优化、网络调整工作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地市所辖区的第三方优化队伍移动网络优化工作质量的监督和验收;4. 日常优化岗负责本地移动网络问题的收集和上报,移动网络优化相关数据的采集和上报,负责反馈各项移动网络优化和网络调整工作在本地的执行效果。第14条 移动网络公司其他各地市分公司网络优化机构岗位配置除省会外的其它地市分公司建议只设置日常优化岗位。负责本地移动网络问题的收集和上报,移动网络优化相关数据的采集和上报,负责反馈各项移动网络优化和网络调整工作在本地的执行效果。第15条 对优化工作关键岗位的基本要求1. 对技术专家岗位的基本要求对于担任技术专家岗位的人员,须具备5年(含)以上移动网络相关工作经验,并要求在一般技术支持岗人员的要求基础上,还要具备制定和实施本省移动网络专项优化方案、重要业务开通方案、重大网络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技术试验方案的能力和经验,并具备处理重大网络问题的能力和经验;熟练掌握移动网络至少一种机型的相关操作;当前省分公司对于选定的技术专家人员须报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备案,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近期将制定技术专家认证、管理及考核的细则,并对省级技术专家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将取消其技术专家资格,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省级技术专家将被选定为全国级技术专家。2. 对技术支持岗的基本要求对于担任技术支持岗位的人员,要求在优化工程师岗人员的要求基础上,还必须有相关的移动网络维护与优化经验,长期从事并参与过大型移动网络升级与测试工作,熟悉所辖区内移动网络网元,具备制定移动网络优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的能力;对于担任无线网技术支持岗位的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移动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经验,;担任核心网技术支持的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移动核心网维护工作经验。3. 对网优工程师岗位的基本要求对于担任网优工程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移动专业的背景,熟练掌握移动网络网元的运行机制原理、数据制作方法、参数设置方法,能够熟练操作所辖区移动网络网元设备,具备通过相关命令操作设备以实施优化的能力;第三节 移动网络优化各级岗位人员配置建议第16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岗位人员配置建议:1. 优化管理岗优化管理岗由各分公司按照该岗位的职责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结合省分人员的实际情况与编制确定具体人数,确保总部要求的所有移动网络优化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2. 技术专家岗各省原则上应配备无线网和核心网优化技术专家各1-2名,所选定的技术专家应符合第16条中对技术专家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总部将逐步组建全国级技术专家队伍,通过总部全国技术专家认证的省级技术专家可成为全国级技术专家,直接参与全国性移动网络优化、网络调整工作,解决全国性移动网络问题;3. 技术支持岗建议省分公司分区域配备技术支持人员,可结合地理区域范围、网元厂商类型等将全省除省会城市的其它地市分为几个片区(最多不超过4个),每个片区按照以下原则配置技术支持人员:1) 核心网技术支持:建议每个片区配置1-2名核心网网优技术支持人员;2) 无线网技术支持:建议每个片区配置1-2名无线网优技术支持人员;4. 网优工程师岗建议省分公司分区域配备网优工程师人员,可结合地理区域范围、网元厂商类型等将全省除省会城市的其它地市分为几个片区(最多不超过4个),配置原则建议如下:1) 核心网网优工程师: 按片区分别配置至少2人,负责服务于本片区的移动核心网网元(如移动网端局、HLR、智能网SCP等)的优化实施;说明:- 对于分组网和移动网IP接入设备建议全省统一配置1-2人,负责全省范围的优化实施;- 对于核心网全省共用类网元(如传统T局、软交换T局等)建议全省统一配置1-2人,负责全省范围的优化实施;2) 无线网优工程师:数量可根据省分所负责优化的所有地市基站数量确定:基站总数小于1500的,配置网优工程师15人;基站总数大于等于1500,小于3000的,配置网优工程师20人;基站数量大于等于3000的,配置网优工程师30人。5. 网优系统、工具支撑岗:网优系统、工具支撑岗位人员的配置建议采取在省分公司集中配置的方式,各分公司按照该岗位的职责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结合省分人员的实际情况与编制确定具体人数,确保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要求的所有移动网优系统、工具支撑等工作有专人负责。第17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会级分公司网络优化岗位人员配置建议:1. 优化管理岗优化管理岗由省会分公司按照该岗位的职责并结合本地市人员的实际情况与编制确定具体人数。2. 技术支持岗省会分公司的技术支持岗负责本地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建议按照以下原则配置相关技术支持:1) 核心网技术支持:建议配置1-2名技术支持人员;2) 无线网技术支持:建议配置1-2名技术支持人员;3. 网优工程师岗省会分公司的网优工程师负责本地市的移动网络设备优化工作的实施,建议按照以下原则配置网优工程师:1) 核心网网优工程师:建议做到移动网端局、HLR、智能网SCP等按每类网元、每种厂商类型配置1人负责优化;2) 无线网网优工程师:数量根据省会分公司基站数量确定:基站总数小于1500的,网优工程师配置标准为15人;基站总数大于等于1500,小于3000的,网优工程师配置标准为20人;基站数量大于等于3000的,网优工程师配置标准为30人。4. 日常优化建议核心网配置12人、无线网配置3-5人,负责本地的日常优化工作。第18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地市级分公司网络优化岗位人员配置建议:除省会城市的其它地市分公司仅配置日常优化人员,建议核心网配置12人、无线网配置3-5人,负责本地的日常优化工作。对于已设立网优机构或已有专职网优人员开展优化工作的地市分公司,可以维持优化队伍现状,确保此类地市的网络优化水平不下降。第19条 补充说明:直辖市的网优人员建议参照省分公司的网优人员的配置标准设置,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日常优化人员,配置数量可根据本直辖市具体情况酌情增加;对具备条件的重点城市可按照省会分公司的配置原则进行优化人员集中设置,负责本市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重点城市原则上限于08年网络优化会战工程中,总部指定的55个省会及经济发达城市里的非省会城市。各省根据省内地域特点,若需要省会及重点城市分公司负责周边地市分公司的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可考虑为省会和重点城市分公司配备专家级人员,其他优化人员应参考省分公司的标准进行配备。当优化片区、省会、重点城市的室内分布系统数量超过500套时,无线优化工程师数量应在上述无线优化工程师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第四节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基本要求第20条 切实落实、完善网优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优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网络优化工作,保障网络质量的提高;第21条 在实施网络优化工作时,应确保移动通信网的安全、正常运行。对于影响重大的调整要谨慎实施,应避开话务忙时,并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由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以免对网络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第22条 在实施网络优化工作时,须遵守移动网维护规程、其他规章制度等所有要求,对于因实施优化工作而导致的问题,要承担责任;第23条 在网络优化工作中,如果需要进行系统参数的修改,应预先做好相关的备份工作,对于在优化过程中的每一次参数修改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优化日志,以便在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恢复,并备日后查询;第24条 网络优化工作要以提升用户感知为基础,及时了解来自第一线的用户投诉、网络质量问题。并定期对用户投诉进行分析与汇总,结合现场进行验证,分析投诉类型和分布情况,确定问题区域,查找原因,通过后续优化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第25条 重视网优人员的培训和水平的提高,重视网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提高解决问题与提升网络质量的服务能力,使全网端到端的通信质量和技术指标始终保持在一个较好的水平;第26条 高度重视移动网络工程优化及工程前期规划的参与;第27条 注重建设优化支撑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支撑手段,高效率地开展网络优化工作。第28条 在优化支撑系统建设过程中,要遵守公司相关建设流程、招投标管理及财务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第二章 移动网络优化工作基本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体要求第29条 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网络优化管理制度是维护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规程中网络优化管理部分的细化,移动网络优化应遵从维护规程的总体原则。第30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优化工作流程、管理流程和考评制度。第31条 网络优化工作要分工明确,有效配合。分工明确是指网优人员负责网络优化工作中的系统调查、数据采集、网络分析和优化方案的制定,并应充分听取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优化方案需要逐级审核确定;网络优化部门应与建设部门、维护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优化方案实施接口,保证优化方案的有效实施;对于优化方案的实施,网优人员不得在不告知维护人员的前提下独立操作;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移动网络维护规程、移动网络优化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因优化实施操作对网络造成的影响后果,同样要承担责任。有效配合指网优人员有义务将优化方案提供给设备维护人员,设备维护人员需配合网优人员进行系统调查和数据采集,并提供有关资料。第32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充分重视网络优化平台和工具的开发和应用,提高网络优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节 工作沟通制度第33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建立与维护部门的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来自第一线的用户投诉、业务质量问题。第34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网络优化方案的实施需要与维护部门间沟通,确认实施时间、实施影响等。第35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要与维护部门沟通,获取网络运行质量相关的第一手网络数据,为优化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第三节 网络安全制度第36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体系确保网络安全,网络优化人员必须树立网络安全第一的意识。网络优化工作的实施基本前提应是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杜绝责任事故发生。第37条 网络优化方案确定前应充分听取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与维护部门协商实施时间,优化工作的实施,要在保证网络稳定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进行,避免与网络日常维护工作产生冲突。第38条 对于影响重大的调整要谨慎实施,提前制订应急方案,避开话务忙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便将对网络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小。同时,对于网络的新的功能参数及重要参数的修改必须十分谨慎。第39条 在网络优化工作中,如果需要进行系统参数的修改,应预先做好相关的备份工作,对于在优化过程中的每一次参数修改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优化日志,以便在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恢复,并备日后查询。第四节 会议制度第40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定期召开网络优化例会,对网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和落实,对于重点问题应建立待办工作清单,确定需要完成的日期与要求。第41条 网络优化例会应重点讨论前阶段的网络运行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第42条 在优化项目启动时应召开启动会,明确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在优化进行期间应每周召开例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落实,在项目结束后应召开总结会,总结优化成果与经验。第43条 为保证例会的正常进行,应建立签到制度,对于无故缺席的网络优化人员达到一定次数后应采取警告措施,并且将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入网络优化人员工作考评范围。第44条 例会内容要求有明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时发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由相应责任部门跟踪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第45条 对于网络优化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工作例会上讨论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网络优化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安排专人进行长期跟踪,研究解决方案。第46条 网络优化人员应当参加当地分公司的移动网络运行维护例会,可以邀请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运维部以及网建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网络优化会议,通报网络优化工作进展情况并共同确定配合事项内容及实施计划。第47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必须参加割接、重大网络调整、软硬件版本升级、重要软件补丁等全局性的工作、工程前期规划等会议,审核工程方案及网络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并制订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确保网络质量平稳。第48条 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年。第五节 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管理制度第49条 实施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优化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网络优化能达到预期目的。第50条 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编制由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网络优化部门按照本网优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第51条 网络优化作业计划下达后,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不得任意更改,如需要调整或增加内容,须批准后才能实施。第52条 应充分利用网络优化支撑管理系统及其它手段,提高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工作效率。第53条 为确保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实施,应安排必需的网络优化人员和配备足够的网络优化工具、仪表及交通车辆。第54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定期自查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提高作业计划的完成质量。第55条 各级网络优化作业计划的执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由上级网络优化部门和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第六节 持证上岗制度第56条 为确保网络优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网络优化的效果,全面提高网络优化人员的技术素养和工作水平,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逐步推行网络优化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阶梯型网络优化队伍。第57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根据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建议的配置标准配备相关网络优化人员,网络优化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按技术等级满足要求,逐步实行持证上岗的管理方式。第58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是全省移动网络优化岗位认证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省网络优化岗位认证工作,设定岗位认证标准,组织相关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认证。上岗认证采用考试(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由省分公司颁发岗位资格证书。第59条 需要进行岗位认证的网络优化工作岗位应包括以下几级: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和网优工程师。要实现逐级认证,各自需要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1. 技术专家1) 须具备5年以上(含5年)移动网络优化或维护经验2) 在满足技术支持具备能力的基础上,还需具备制定和实施所属区域移动网络专项优化方案、重要业务开通方案、重大网络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技术试验方案的能力和经验;3) 具备处理重大网络问题的能力和经验;4) 熟练掌握移动网络至少一种设备的相关操作;2. 技术支持1) 具备网络优化工程师需具备的优化能力,能对其他网络优化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优化工作开展;2) 须具备3年(含)以上相关的移动网络维护与优化经验;无线网技术支持岗位的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移动无线网络优化工作经验;担任核心网技术支持的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移动核心网维护工作经验;3) 熟悉所辖区内移动网络网元,具备制定移动网络优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的能力;3. 网优工程师网优工程师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和优化能力进行认证,包括测试分析工程师,射频优化工程师,系统分析工程师。(加核心网分电路域和分组域两类)(A)测试分析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 掌握空中接口掉话、接入失败、切换失败等事件触发机制、熟悉呼叫流程、切换流程、接入流程。2) 掌握射频优化原理,包括:天馈原理、无线传播模型、直放站原理。3) 掌握基本的射频优化参数调整原理,如:邻小区关系、接入参数、切换参数和功率控制参数。4) 熟悉无线网络质量测试方法,掌握路测设备前后台软硬件的操作使用。(B)射频优化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 掌握频率规划知识,了解网络系统规划原理;2) 熟悉BSS、室内分布、直放站等设备的硬件结构和工作原理;3) 掌握BSS、室内分布、直放站等设备的硬件调测和故障处理;(c)系统分析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 系统分析师应具备测试分析工程师和射频工程师的能力,能够独立组织开展专项的网络优化工作。2) 掌握话务统计报表每项内容的含义和分析方法,包括:话统报表中参数的组合性、关联性,掌握过滤统计分析技能。3) 掌握各个系统参数的意义,包括参数的取值范围,调整影响,参数本身的含义。4) 深入掌握GSM、GPRS空中接口规范,了解A-bis和A接口规范;掌握空中接口到BSC接口部分呼叫流程、切换流程、功率控制流程和寻呼流程以及各流程算法。掌握各种事件触发机制,包括掉话、接入失败、寻呼失败和切换失败等。5) 掌握射频优化原理、以及射频优化和参数优化的关联性。6) 掌握系统规划原理,包括频率规划,网络拓扑结构的规划,容量和覆盖的规划等;掌握容量配置原理和容量均衡原理。7) 掌握系统各网元功能和结构,以及硬件功能测试规范。(d)核心网电路域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 熟练掌握GSM、WCDMA电路域各个接口相关信令协议和流程。2) 熟悉本地核心网电路域的网络拓扑结构。3) 熟悉核心网电路域局数据制作原则,熟悉现网局数据结构,能够熟练查看网元系统参数。4) 能够熟练操作核心网电路域的话务统计功能,熟悉核心网电路域性能指标公式及具体含义。5) 熟悉现网的各类优化流程,能够独立开展核心网电路域优化工作。(e)核心网分组域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1) 熟练掌握核心网分组域各个接口相关信令协议和流程。2) 熟练掌握IP技术和路由协议。3) 熟悉本地核心网分组域的网络拓扑结构。4) 熟悉核心网分组域局数据制作原则,熟悉现网局数据结构,能够熟练查看网元系统参数。5) 能够熟练操作核心网分组域的话务统计功能,熟悉核心网分组域性能指标公式及具体含义。6) 熟悉现网的各类优化流程,能够独立开展核心网分组域优化工作。第60条 在进行岗位认证前,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定期组织对所有网络优化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学习,使网络优化人员掌握网络优化所需的各种基础知识和工作技能。第61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定期对所有网络优化人员,进行考核认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未通过考核的人员调整使用。第七节 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第62条 网络优化工作涉及的资料有各种原始记录、分析报告、技术资料和档案等:无线网优化相关资料有:1. 基础数据库,至少应包括基站经纬度、环境及主题情况、机房情况、设备情况、频率、天线高度/水平角/俯仰角、天线信息、馈线信息等基站信息,直放站及室内分布系统信息,传输设备信息,电源信息等。2. 详尽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含多层信息的电子地图等。3. 完整的系统参数配置数据库,包括网络识别参数、系统控制参数、小区选择参数、MSC归属、BSC归属、特殊功能参数等。4. OMC性能数据数据库。5. 路测数据数据库。6. 信令数据数据库(含MR数据)。7. 系统参数修改记录。8. 各类网络资源的统计数据。9. 各类网络优化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10. 历次网络优化的技术方案、优化前后的数据对比资料和总结报告。11. 历次优化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测试验收报告。12. 完整的网络优化档案数据库。档案资料包括:与各方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与批复、报告与批复、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测试评估报告、测试对比报告、优化方案报告、网络参数调整记录,网络资源调整记录、测试验收报告等。核心网优化相关资料有:1. 网络拓扑相关技术资料。2. 核心网参数修改记录。3. 各类网络资源的统计数据及网络测试数据。4. 各类核心网优化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5. 历次核心网优化的技术方案、优化前后的数据对比资料和总结报告。6. 历次核心网优化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测试验收报告。第63条 对于以上各类网络优化资料,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认真管理,定期检查,资料应至少保存一年,过期资料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销毁。第64条 文件的签批和转发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文件的操作执行也必须有执行人本人的签名。第65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严格管理到达本部门以及从本部门发出的各种文件报告,包括总部文件、公司文件、工单、请示报告、分析报告、优化报告、故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各级网络优化部门应通过电子化公文流转方式对信息进行管理和发布。第66条 各种文件和资料要指定专人分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复印,需要复印拷贝的要经部门负责人或职能管理部门批准。热敏纸传真类文件应以复印件的形式保存。各种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能外借他人。所有文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后归档。第67条 技术资料应放在专用柜内,按顺序排列编号,每次用完后应归原位,由专人管理。第68条 文件资料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复印件或电子件,资料应尽量以电子件方式保存,便于查阅。第69条 文档资料应尽可能通过管理支撑系统进行电子化管理。第八节 平台及工器具管理制度第70条 所有网络优化平台、仪表、工器具都应列入管理范围,并建立电子化管理,管理要求如下:1. 确保性能和功能正常,所有配件、使用手册(说明书)齐全;2. 对于需送检的仪表定期送检测量;3. 定期核对数量;4. 不得擅自改变工具结构和性能;5. 借用有登记,损坏、维修有记录。第71条 优化仪表和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可根据需要分散保管或集中保管。并建立台帐跟踪设备使用情况。第72条 各种优化仪表、工器具要妥善存放,做好防尘防潮工作。特殊工具应专柜存放,并要按规定进行绝缘和电气标准的检验,确保工具质量良好。第73条 对于优化工作中各类软件工具的管理,各级网优部门应根据软件的特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74条 网络优化人员应按照相应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仪表、工具,复杂仪表、工具在使用前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第75条 专用及贵重仪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对性能作必要的交接检查。第76条 仪表、工具发生故障后要及时送修,作好记录。第77条 贵重精密仪器要有专人操作。维护人员必须遵照说明书和有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测试仪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凡是由于使用不当或违反规程操作造成仪表、工具损坏的均视为事故,除写出专项报告外,应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第78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需要制定网优平台的管理办法。第79条 网络优化使用的测试电脑和终端等易耗品原则上3年更新。第九节 移动网络优化费用管理制度第80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网络优化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优化费用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统一管理,各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要对移动网络公司各地市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网路优化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第81条 移动网络优化费用包括网络优化过程中的所需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和成本支出两部分。资本性支出指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的网络优化相关费用具体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优化费用2. 网络优化平台开发建设费用3. 网络优化软硬件工作采购费用4. 网络优化改造专项工程费用(含优化所需微基站、直放站、功塔放、天馈、室分等)成本支出指网络优化调整和测评阶段,及日常其他费用等,具体含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优化调整费用2.网络测评费用3.网络优化技术咨询费用4.聘请第三方网优公司费用5. 其他费用(如差旅费、交通费、车辆使用费、通信费、培训费等)第82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优化费用中资本性支出部分的年度预算,并做好该部分费用的使用工作。第83条 网络优化费用要纳入预算管理,移动网络公司各级分公司网络优化部门每年应编制年度网络优化费用预算,并将预算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复。第84条 网优费用预算的审核与批复采取与本年度网优效果及费用使用情况相挂钩的原则。对于本年度优化效果低于全国质量提升平均水平,或同类城市(或省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