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规程.doc
信用社(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规程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市场风险管理,提高全社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促进和保障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市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当前市场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根据市联社当前实情况,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即为利率风险。第三条利率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结构和期限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所导致银行净利息收入损失的风险,利率风险主要包括重新定价期不匹配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第四条市联社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责权明确、科学监控、内部控制。统一领导:联社及联社全面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全社市场风险实施统一领导和监控;权责明确:建立有分工明晰、责权明确的市场风险管理程序;科学监控:针对本社资产负债结构特点和不同业务品种选择合适的市场风险衡量方法和风险限额,对经营活动的市场风险敞口进行实时监测和合理调控;内部控制:对市场风险管程序设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第二章管理方法和程序第五条市场风险的识别和衡量。本社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面临的主要利率风险类型有重新定价期不匹配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主要采取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模型、久期模型等进行衡量;新型金融产品利率风险选择适当的衡量方法。第六条设定利率风险限额。在对利率风险有效识别和衡量的基础上,合理评估本社利率风险承受能力,设定相应风险限额,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第七条利率风险的监测与控制。按照利率风险管理政策,遵照管理程序与授权,对利率风险敞口持续跟踪监测,对超出风险限额的风险敞口采用适当表内措施或表外工具进行调整。第八条利率风险的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对利率风险管理程序设立适当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利率风险管理过程完整严密,定期引入外部审计,对银行的利率风险、控制程序进行独立审计。第三章管理与分工第九条联社全面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代表联社对利率风险进行监控,审议决定与本社业务活动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利率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审议决定本社利率风险承受限额、经营机构利率管理权限和超授权所适用的审批程序、利率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有效管理本社承担的利率风险水平。第十条资金财务部负责本社业务结构利率风险分析,制订利率风险管理措施;针对具体业务类型,确定利率风险衡量方法,设置利率风险限额,负责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衡量、监测、控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中长期利率的分析预测,监控重大资产负债项目的利率风险;负责利率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对经营机构具体业务指导。第十一条资金营运中心负责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利率的分析研究,以短期利率为主开展对市场利率的分析预测,负责监测和控制本社短期资金运用和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第十二条授信审批中心负责经营机构授信业务利率风险授权的监控;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利率风险管理框架和控制程序进行再监督;内审部负责对利率风险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工作。第十三条各信用社贯彻联社利率管理方针政策,执行联社利率管理规定和授权,并负责各自业务利率风险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四条利率风险管理和利率定价授权管理执行情况作为对经营机构相应业务授权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机构,将视其情况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全社通报,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等不同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联社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制订,并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