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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纲要(国税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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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纲要(国税篇).doc

    税收基础知识篇税收概要 税收产生条件社会条件:国家公共权力建立,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经济条件:私有制的出现 税收的发展时期萌芽期:奴隶社会发展期:初税亩,封建社会嬗变期:民国过渡期:新中国成熟期:十一届三中全会 税收定义税收是国家依据其社会管理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按预定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税收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2.税收征收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3.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4.税收过程是物质财务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5.税收征收结果是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职能财政职能,最基本的职能调节职能监督职能 税收的基本原则财政原则: 收入充裕、收入弹性、收入适度拉弗曲线:税收收入并不总是与税负成正比,税负(率)越高,不等于收入越充裕。当税率超过某个临界点,实际所实现的税收收入反而降低。 公平原则: 普遍课税、平等课税、量能课税我国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改革。其中“宽税基”显然隐含着普遍征税的税收公平思想。效率原则: 税收行政效率,征税过程本身效率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的耗费成本最小税收经济效率,征税应利于促进经济效率提高,或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最小税收生态效率,绿色税收法治原则: 纳税人权利本位主义税收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程序法定税收司法主义 税法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货物与劳务、所得额、财产、行为3.税率: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消费税既采用比例税率,又采用固定税率。 税收弹性系数ET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ET=1,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ET>1,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ET<1,税收增长慢于经济增长,虽然税收的绝对量可能增大,但是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集中度下降 税收效率经济效率:征税必须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就是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 行政效率:a.降低税收成本 b.优化税收成本结构合理调配现有税收征管资源,努力促成税收征管功能最优化:降低征税成本的关键 优化税制结构,建立简繁适度的税制结构:降低征税成本的根本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建立成本约束机制:降低征税成本的保证 解疑从量税: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资源税和部分消费税属于从量税。从价税:以商品的价格或金额,按照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从价税。 直接税:纳税义务人同时也是税收的负担人。主要有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等。 间接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承担人。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增值税属于从价税和间接税(2010.26真题)一增值税概念学习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业50万、商业80万),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列三种尽管销售额达到标准,一般也不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包括自然人代开票)2. 非企业性质单位(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3.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如非增值税纳税人临时处置固定资产,非增值税纳税人偶然发生捐赠实物资产等。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纳税人应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并在受理申请之日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要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 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主要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征收率一样,区别在于前者需要建账,按实际发生经营销售额自行申报,后者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定额,定期按照定额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1. 按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销售的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对于进入辅导期的纳税人,系统不设置设定结束日期,企业不提出转正就一直是辅导期2.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包括(1) 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 骗取出口退税的(3) 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2.提供劳务3.进口货物 增值税类型根据扣除项目中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的不同不允许扣除生产型增值税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收入型增值税一次全部扣除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以下经济行为也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转移货物用于销售的跨县移货(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无货无偿赠送给他人。 增值税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17%纳税人进口货物,17%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税率为17%增值税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1. 农业产品、食用植物油2. 自来水、暖气、热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 图书、报纸、杂志(税法归为一类)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 食用盐(自2007年9月1日起)6.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7. 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8.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增值税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征收率现行税制规定的征收率有三种情况:1. 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应税行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3%2. 征收率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依4%减半征收销售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 征收率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符合税法规定的货物等,可选择简易办法依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 1 + 税率或征收率)l 核定销售额发生是同销售行为或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有关核定其销售额。顺序如下1.该纳税人同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其他纳税人同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组成计价一般情况下,一般货物的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10%)如果应税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则应考虑销售额中应当包含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从价消费税 + 从量消费税或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从量消费税 / (1 消费税税率) l 折扣销售1.折扣销售,会计上一般称之为商业折扣,基本特点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销售折扣,会计上成为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其实属于企业的财务费用,销售折扣不应从销售额中扣除3.销售折让,其实就是降价处理,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l 以旧换新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 2. l 还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l 以物易物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做进项税额,只有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抵扣。 当期销项税额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关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基本原则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销项税额时间的要求是1.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管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2.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 赊销和分期,按合同约定,无约定,为发出货物当天4. 预收款,为货物发出当天,若为12个以上工期,为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5. 委托代销,为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当天,未收到的,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7. 视同销售,货物移送当天8.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当天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1.外购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买价 * 13%(注意这个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差别,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某厂从农民手里收购玉米,收购价为10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酒厂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13%+2*7%=13.14万,计入材料成本的价格为100+2-13.14 =88.86万元,当月将玉米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移用成本65万元,其中运费1.25万元,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为 (65-1.25)/(1-13%)*13%+1.25/(1-7%)*7%=9.62万元)2.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务抵扣。(1)抵扣情形:外购货物、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务抵扣(2)抵扣公式: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运费 + 建设基金) * 7%运费和建设基金可以抵扣,但不包括装卸、保险等杂费,运杂费合计反映的金额均不得抵扣。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1. 发票不规范2.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一般纳税人3. 外购货物未能用于应税方面,即外购货改变生产经营用途,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5. 购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销售免税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因本身不准抵扣,其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 纳税期限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以一季度为纳税期限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报缴税款期限:以月(季)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增值税转型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1994-2008,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消费税增值税:2009,当期购入固定自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例题例2-1 某企业2012年6月发生如下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1)销售给甲公司该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2)销售给乙公司该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3)销售给丙公司该商品650件,每件售价11元(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 计算各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所有售价均不含税)解:(1)运费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5850的运费不含税价格为 5850 /(1+17%)=5000元销售给甲公司的销售额=(50000*18+5000)*17% = 153850 元(2)该企业代垫的运费符合以下条件:承运部门(A运输公司)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乙公司);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因此,这个代垫的运费不计入销售额 销项税额 = 15000 * 20.5 * 17% = 52275(3)由于该销售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按照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对外销售价格来计平均价格 = (50000*18+15000*20.5)/(50000+15000) = 18.58销项税额 = 650 *18.58 * 17% = 2053.09 元 例2-2 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定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同时双方约定,10日内付款享受2%折扣。购买方在10日内付款,书店获得折后收入13720元(均为含税收入) 解:图书的增值税率为13%,折扣销售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销售折扣,也就是现金折扣属于财务费用,不应在销售额中扣除,可得计税销售额 = 20 * 1000 * 0.7 /(1+13%)= 12389.38(元)销项税额 = 12389.38 * 13% = 1610.62 元 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机械产品使用的税率为17%。2010年2月发生业务如下:1.购进钢材100吨,不含税单价为3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2.购进车床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交付安装;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票,价款8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6000元;4.向某单位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取得收入46800元5.本企业基本建设工程领用本月购进钢材2吨请计算1)该企业本期销项税额2)该企业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额解:1)销项税额包括专用票的136000,普通票的46800/(1+17%)*17%(领用外购的产品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情况)自产对9.3415 解疑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为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并且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为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三)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上述其他个人仅指自然人。 税率与征收率的区别税率是针对一般纳税人适用,有三种,分别为17%,13%和零税率。征税率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款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主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及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因地震发生损失的原材料进项如何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的损失。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免税项目1.销售自产农业产品2.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3.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的胶粉,翻新轮胎4.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5.修理修配业务中,对飞机修理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6.自然人销售自己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异同点1.两种发票都属于增值税发票,都是由防伪税控系统录入打印2.对于同一纳税人,无论开具哪种增值税发票,税率都是相同的,不会出现开具哪种发票税率更低的情况。3.对于接受发票的一方,如果接收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接受哪一种发票都是一样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接收方为一般纳税人,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进项税额认证抵扣。4.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机动车统一发票是否允许抵扣对于企业购进的机动车,原则上如果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范围就可以抵扣,但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除外。根据企业消费税的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消费时的小汽车主要包括乘用车及中轻型的商用客车。 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水泥厂自产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呢? 不能。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应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自产水泥用于基建工程,视同销售,要交销项税额,与进项无关。 销售、批发、零售关系销售是不区分批发和零售的,即批发和零售均属于销售 二消费税 概念学习 消费税纳税人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5.国务院确定的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计税依据消费税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种1. 从量定额法(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单位税额2. 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3. 复合计税法(粮食白酒、卷烟),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从价计算消费税从价计算消费税的关键确定销售额,一般销售情况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税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1.作为销售额,其价款包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如果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另外,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白酒销售价款,应一并计税。2.价外费用中的押金。非酒类,不作价,单独收取押金,不计税。但逾期不再退还,则需征消费税 非酒类,作价,并收取押金,在期限内不予退还的,需征消费税酒类(除啤酒、黄酒),押金都需征消费税3.委托加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1 消费税税率)自2009年起,完善复合计税办法后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 * 定额税率)/ (1 消费税税率)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1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根据税法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扣除。 例题某啤酒厂自产啤酒20吨,赠送某啤酒节,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消费税及增值税。(啤酒成本利润率为10%)解:消费税,按照成本 每吨<3000元,每吨应征收220元应征消费税 = 20 * 220 = 4400 元因为无销售额,故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是价内税,应当包含在内。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从量消费税故应征增值税 = ( 20 * 1000 *(1+10%)+ 4400 )*17% = 26400 * 17% = 4488元某酒厂2010年11月发生的业务如下:1.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负责运输,收取运费35万元、装卸费1.44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2.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3.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企业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为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5.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上述资料请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解:白酒复合计价,从量定额1元/kg + 从价定率20%红酒属于其他酒,从价定率 10%向商贸企业销售白酒应纳消费税=80*1000*1元/kg / 10000 + 400*20% + (35+1.44+1) / 1.17 *10% = 94.4 万销售干红应纳消费税 = 150 * 10% = 15万销售白酒礼盒应纳消费税 = 120*0.2 + 1 = 25万对于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虽然只收到乐30万的货款,但还是要按照60%的货款缴纳消费税。分期收款应纳消费税 = (80*20%+1.6)*60% = 10.56万生产新型白酒应纳消费税包含多个部分第一部分,从量定额0.2/10 万元第二部分,从价定率因为没有销售价格,所以首先要得出组成计税价格(0.2*3.5*(1+10%)+ 0.2/10 )/ (1-20%) = 0.9875这部分的应纳税额为 0.9875 *20% = 0.1975则生产这个新型白酒应纳税额为0.02+0.1975 = 0.2175 万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 = 94.4+15+25+10.56+0.1975 = 145.1575 万 解疑 价内税、价外税及其计税依据价内税,是指税金含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构成商品和劳务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价外税,是指将税金附加在商品价格之外,税金不构成商品和劳务价格的组成部分,如增值税,在零售环节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办法征收。价内税和价外税是流转税从税款相对于计税依据而言的,凡是税款在计税依据之内包含着的就是价内税,凡是计税依据不包括税款的就是价外税,目前只有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但价内税和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相同的。但在依据含(增值税)税价计算时需要进行还原为不含税价格进行计算。在还原为不含税价格就是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同一计税依据。增值税是价外税,直接用销售额(不是销售款)*税率,这个税额是在销售额之外的,总的发票款是销售额*1.17。价内税,用销售额*税率,这个税额是包含在销售额里面的。 啤酒包装物押金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根据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84号)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因此,啤酒的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 销售金银首饰与代销小汽车代销是生产企业的一种销售形式,属于企业的销售行为,根据代销小轿车消费税纳税环节为生产销售环节的规定,应当由生产企业缴纳。代销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你单位有经营金银首饰的资格,根据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的规定,代销金银首饰由你单位缴消费税。如果没有经营金银首饰的资格,则有生产企业缴纳。 成品油的应税项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不是所有的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包括食用油。 批发零售粮食白酒不缴纳消费税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仅限于生产环节,其他流转环节是不缴消费税的,所以你公司如果只是批发或者零售酒类,均不缴纳消费税,只需交纳增值税。 卷烟的纳税环节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因此,卷烟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均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一般纳税环节消费税一般在生产环节缴纳,即生产制造商需要纳税。包括卷烟、白酒等,但有个别例子需要注意。l 金银首饰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l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因此,卷烟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均缴纳消费税。l 进口应税消费品,比如小汽车 三企业所得税 概念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原则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中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两个标准认定,为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标准,最大限度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不管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设有机构,并且该机构与发生收入有关的,25%2.小型微利企业为20%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薪技术企业15%4.非居民企业在国内未设机构,或设置机构但所得与机构无关,10%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不征税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会计利润+调增项目-调减项目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范围1.成本2.费用3.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一般是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也就是(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10%。4.损失。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偿款或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违约金支出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可据实扣除。2.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允许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3.利息费用、借款费用及汇兑损失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性企业向非金融性企业、个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4.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5.广告费和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作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0%可以在本企业扣除;烟草企业广告和宣传费用,不得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公益性捐赠的定义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不得扣除的项目1.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2.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3.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4.各种赞助支出。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不在自己这边,由所有权方提取折旧)3.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5.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6.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计提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汽车:4年电子设备:3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最低年限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10年畜类生产型生物资产:3年 无形资产摊销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扣除的无形资产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摊销,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投资资产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1.通过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1.企业在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免征与减征优惠1.从事农林渔牧业项目的所得,一般为免税,而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为减半征税。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21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 = 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 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3.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浦东新区,两免三减半政策4.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万元的,其所得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纳税。 加计扣除1.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100%扣除2.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照研发费用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税额抵免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是税后!)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5年内转让、出租该设备,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所得税税款。受让方可以享受上条所述优惠政策。 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税款) * 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注:按照一般的企业25%的所得税,其境内、境外应纳税总额为a、b,则应纳税总额为(a+b)*25%,来源于境外某国的收入为c(c<b),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为a+b,则抵免限额为c*25% )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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