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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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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doc

    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2010年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2010年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2010年专科毕业1年2009年相 近 专 业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2010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2010年专科毕业1年2009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1年2009年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I类人员II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 专 业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4年2007年6年1991年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4年2007年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5年2006年8年1989年专科毕业6年2005年9年1988年相 近 专 业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5年2006年8年1989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6年2005年9年1988年专科毕业7年2004年10年1987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8年2003年12年1985年 注:表中“I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II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类别专 业 名 称学 历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2009年普通大专毕业3年2008年成人大专毕业4年2007年普通中专毕业6年2005年成人中专毕业7年2004年相近专业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2007年普通大专毕业6年2005年成人大专毕业7年2004年普通中专毕业9年2002年成人中专毕业10年2001年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13年附件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200235号)文件 共同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 1、勘查技术与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与海洋工程相近专业 1、地质勘探 2、环境工程 3、工程力学煤田地质勘查地质矿产勘察采矿工程探矿工程矿井建设钻井工程地球化学与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石油地质勘察环境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力学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3: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200325号)文件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近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工业自动化自动化自动控制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电子工程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200324号)文件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暖通空调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相近专业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动力本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或燃料化工)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相近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贮运工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给水排水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相近专业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5: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200326号)文件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化工(部分)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石油工程高分子材料及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部分)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部分)制药工程化学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轻化工程皮革工程制桨造纸工程染整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粮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烟草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学工程(部分)发酵工程其他如林产化工等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机械与设备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安全工程安全工程其他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200327号)文件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相近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工程交通工程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7: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国人部发200556号)文件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三条 略。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 专 业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学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与农业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相 近 专 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能工程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制造流体传动及控制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电子工程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附件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国人部发200558号)文件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第三条 略。第四条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下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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