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第九章合同的保全课件.ppt

    • 资源ID:4094907       资源大小:451.50KB        全文页数:32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第九章合同的保全课件.ppt

    2023/4/3,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九章 合同的保全,第一节 合同保全概念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 合同保全概念,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点 二、合同保全与其他保障债权形式的区别,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点,所谓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特点:第一,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二、合同保全与其他保障债权形式的区别,首先,合同的保全不同于合同的担保。其次,合同保全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一、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三、代位权诉讼的主体 四、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和费用负担 五、代位权的行使的效力,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合同法第73条代位权的特点:第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第二,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第三,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第四,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总之,代位权实际上是债权人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以保全自己的债权的一项权利。,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如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已届清满(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届清满(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4)债务人有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所谓的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且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故有保全的必要,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欠甲债务2000到期未还,乙无其它财产,但丙欠乙退休金3000元,乙到期未主张。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也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三、代位权诉讼的主体,代位权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有三种观点:第一,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为共同被告。第二,债务人为被告,而次债务人为第三人。第三,以次债务人为被告,而以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书认为:代位权诉讼中应当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对此,债务人应当为第三人。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九章合同的保全,四、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和费用负担,(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合同法第73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含义包括如下两点:第一,某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自身的债权为基础,不能以未行使代位权的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为保全的范围。第二,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代位行使的债权数额应与其债权数额大致相等。,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二)代位权的费用负担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本书认为,将诉讼费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是必要的,但最终应由债务人承担费用。,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5万元货款,到期也未还,乙未主张。现甲诉丙到法院,标的10万元,胜诉。问:丙应当向谁清偿,该清偿行为的效力如何?如上例中,甲诉丙,请求标的额为15万元,问法院应如何处理?如上例中,丙欠乙货款之债7万元。问:甲诉丙的最高额请求是多少?,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五、代位权的行使的效力,(一)对债权人的效力(二)对债务人的效力(三)对次债务人的效力,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1、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应当受理?()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第九章合同的保全,2、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出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第九章合同的保全,3、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说法哪个是下正确的?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第九章合同的保全,4、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A延期审理B中止该诉讼C终结该诉讼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第九章合同的保全,5、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 给甲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D判决 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 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三、撤销之诉的主体 四、撤销权行使的范围五、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一、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撤销权不是单纯的请求权,而是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第九章合同的保全,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一方所享有的撤销权的区别:第一,两者分别属于合同效力制度与合同保全制度。第二,从主体上来看,可撤销合同制度中的撤销权人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而在合同保全制度中,撤销权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三,从两种撤销的对象来看,撤销权人请求撤销是自己的行为。而后者这种撤销权的行使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第四,从效力上来看,在可撤销制度中撤销权的行使只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而在合同的保全之中,撤销权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届期满2、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恶意)3、债务人实施的第2项行为,已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其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0万元,也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债的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问:如上例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三、撤销之诉的主体,在撤销之诉中,撤销权人应当是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关于撤销之诉的被告,是撤销权制度中的一大难题,学者对此众说纷纭。我国的司法实践仅承认撤销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至于受让人则不得作为撤销之诉的被告,而只能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第九章合同的保全,四、撤销权行使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第74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九章合同的保全,五、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一)对债权人的效力(二)对债务人的效力(三)对于受让人(受益人)的效力,第九章合同的保全,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D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2023/4/3,第九章合同的保全,演讲完毕,谢谢听讲!,再见,see you again,3rew,

    注意事项

    本文(第九章合同的保全课件.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