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do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表B.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序号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及职务技术职称是否参加岗位培训、考试岗位资格证号备注表B.2 重点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配备情况一览表序号所属部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安装地点用能种类能源消耗量或功率备注表B.3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 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某车间、生产线、某主要用能设备)及用途(能源计量、自检自查、能量分析)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4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 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5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 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6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 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7 其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 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及用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注:其他能源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标准器、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能源能量分析用计量器具等。表B.8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能源种类及名称: 能源计量分级、分项应配数量(台)实际配数量(台)实际配备率()配备的计量器具类别及数量(台)分级、分项级或项的名称衡器电能表油流量表(装置)气体流量表(装置)水流量表(装置)温度仪表压力仪表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123主要用能设备12其他合计统计员签字: 统计日期:表B.9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能源种类及名称: 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衡器燃料的静态计量燃料的动态计量电能表有功交流电能计量类用户类用户类用户类用户类用户直流电能计量油流量表(装置)液体能源计量表B.9 (续) 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气体流量表(装置)气体能源计量水流量表(装置)水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管径大于250mm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统计员签字: 统计日期:表B.10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算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工业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原煤吨0.7143 kgce/kg洗精煤吨0.9000 kgce/kg焦炭吨0.9714 kgce/kg原油吨14286 kgce/kg汽油吨1.4714 kgce/kg煤油吨1.4714 kgce/kg柴油吨1.4571 kgce/kg液化石油气吨1.7143 kgce/kg油田天然气万m31.3300 kgce/m3气田天然气万m31.2143 kgce/m3热力(当量值)GJ0.0341 kgce/MJ电力(当量值)万kw·h1.2290 kgce/(kw·h)蒸汽(低压)0.1286 kgce/kg能源合计吨标煤图B.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流向图(参考件)次级用能单位1原煤站房原煤蒸汽站房主要用能设备1次级用能单位2变电站电力压缩空气站房主要用能设备2次级用能单位3自来水次级用能单位4图例说明: 其他1、 原煤流向2、 电力流向3、 自来水流向基建4、 蒸汽流向5、 压缩空气流向外供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图B.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检测点网络图(参考件)(蒸汽)供汽单位L110.5级用能单位L211.0级L221.0级L231.0级次级用能单位1次级用能单位2次级用能单位3代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安置地点L11L21L22L23L31L32L311.0级L321.0级图例说明: 1、虚线图为未配置的计量器具2、L为流量类计量器具的类别代号主要用能设备1主要用能设备2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图B.3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有限公司××××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文件编号:共 1 页 第 1页上上级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检定/校准机构名称测量方法-计量标准器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测量方法计量器具1测量范围:准确度:计量器具2测量范围:准确度:-本级计量标准受检计量器具编 制审 核批 准生效日期注:器具的计量特性以测量不确定度(U )或准确度() 或允许误差()或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BV)等表示。图B.2 ××××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文件编号:共 1 页 第 1页上上级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检定/校准机构名称测量方法-计量器具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测量方法能源名称量的名称:计量范围:进出用能单位能源名称量的名称:计量范围: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范围编 制审 核批 准生效日期注:器具的计量特性以测量不确定度(U )或准确度() 或允许误差()或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BV)等表示。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表C.1 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4 能源计量管理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4.1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1 依据本规范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55项条款要求,通过各项条款的审查结果来总体评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2单项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审查结论为“符合规范要求”;有6项或6项以上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论为“不符合规范要求”。24.2组织与管理4.2.1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1核查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或文件,是否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并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2核查用能单位的任命文件,是否任命了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表C.1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34.2.2 管理职责4.2.2.1 最高管理者重点用能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 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2) 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3) 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确认最高管理者:1) 是否将满足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有关部门,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施。2) 是否组织制定和审定能源计量目标。3) 能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计量器具、环境条件等资源或条件,已有效实施能源计量和管理。44.2.2.2 分管领导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 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3) 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确认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1)是否按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施;2) 是否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3) 是否在最高管理层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表C.1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54.2.2.3 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 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 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是否利用某种形式,如自查活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分析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各主要环节及其各项活动过程,确定各环节和过程的能源计量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64.2.2.4专职岗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规定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岗位制定职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各类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并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现状相吻合。7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3.1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各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并覆盖本规范规定的要求。2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必要时可采用座谈会的形式来证实有关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获取和执行状况。表C.1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84.3.2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 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 能源计量检测和数据管理制度;6) 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7) 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1 检查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了能源计量管理职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检测和数据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等七个方面。2 检查各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符合用能单位现实状况,并具有可操作性。94.4 能源计量目标4.4.1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能源政策及有关标准,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文件,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定了能源计量管理目标。2 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否全面、确切。3 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否可测量的。4通过检查有关能源计量目标的贯彻、实施、考核等文件和记录,确认能源计量目标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是否得到了沟通和理解,并能贯彻执行。表C.1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04.4.2 能源计量目标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 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 3) 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 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确认能源计量目标是否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2 检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目标,确认其内容:1) 能否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 确保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 3) 能否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 能否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114.4.3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对每一项能源计量目标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测量和评价方法。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记录,是否按制定的测量和评价方法,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审查人员签字: 审查日期:表C.2 能源计量人员审查记录表5 能源计量人员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25.1能源计量人员配备5.1.1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根据重点用能单位的生产规模和能源计量岗位设置的要求,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不管他是专职人员还是兼职人员,是否满足了能源计量工作的需求。135.1.2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1 核查能源计量管理的归口部门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2核查其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145.1.3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2 抽样调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人员的能源计量工作记录,能源计量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表C.2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55.2人员培训和资质5.2.1 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核查:a) 能源管理人员是否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b) 能源计量器具的校准人员和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c) 能源计量的自查人员,是否通过含有本规范的培训考核;d) 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是否通过含有关知识的培训,掌握其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165.2.2 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对于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自主检定/校准的,检查其从事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75.2.3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是否有齐全。审查人员签字: 审查日期:表C.3 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6 能源计量器具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86.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6.1.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6.1.1.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注:1 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分门别类单独计量。2 能源分级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行分级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3 能源分项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进行分项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1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确认重点用能单位是否规定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该原则是否包含了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2查看有关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台帐或一览表等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贯彻实施了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配备原则。196.1.1.2 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1查看有关检测仪器配置台帐,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面广量大的耗能种类,有无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2 依据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可以自检自查。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206.1.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6.1.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A。1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情况统计表,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的计算是否符合GB 17167-2006第4.3.1条的规定。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算:RpNsNl×100式中: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2 依据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分表,按附录C 表C.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审查记录表”的要求,现场核对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状况。3 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计算公式,计算出各种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 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确认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中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与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是否一致。当未给出准确度等级,应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判定。5 核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GB 17167-2006的规定。6 现场核查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及回收利用余能现状,判断有无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GB 17167-2006的规定。7 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重点用能单位,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8对从事能源生产的重点用能单位,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9当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的,检查相关生产工艺要求,依据生产工艺规范,核查其配置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是否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216.1.2.2 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定。1当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重点用能单位应提供现行有效的标准。2 按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核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226.1.3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6.1.3.1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种类: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确定能源流向和检测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可分别参照附录B 图B.1、图B.2)。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如煤炭、原油、电力等),及用能的性质(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据此作为评价的材料。 2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编制了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并符合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236.1.3.2设置的能源计量检测点应覆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如煤炭、原油、电力等),及用能的性质(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据此作为评价的材料。2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是否覆盖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范围。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246.1.3.3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检测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是否齐全、正确,并与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相一致。256.1.3.4 重点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检测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检测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2 依据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抽样检测能源计量检测点,是否符合实际状况。266.2能源计量器具管理6.2.1 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检定/校准、维修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能源计量检测需要和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是否具有能源计量器具的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2查看有关记录,确认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制度的规定,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处理等环节进行控制,以防能源计量器具的误用、错用、损坏和改变其计量性能,确保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276.2.2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校准状态。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分表。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分表。2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分表,列入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是否齐全。286.2.3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1)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2)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3)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4) 计量器具维修保养记录;5)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抽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是否齐全、完整。296.2.4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1依据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现场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有无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和计量确认状态标识。2必要时应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状态标识的正确性。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306.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6.3.1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格式可参照附录B 图B.3、图B.4);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2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是否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当某些校准或计量检测目前尚不能严格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查其是否通过建立对相应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例如:使用有资格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来给出材料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等。316.3.2重点用能单位自行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当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校准的,是否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表C.3 (续)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326.3.3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1) 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2) 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部门实施检定/校准。3) 属于自行检定/校准且自行确定检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即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4) 对无法拆卸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