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收原理PPT要点课件.ppt
,税法 ppt课件,第一篇 税法理论知识,第一章 税收原理,学习目标:税收概念及特征 税收职能 税收分类 税收制度 税收原则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进行无偿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一)税收是属于分配范畴的一种形式 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税收属于其中的分配环节。,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二)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即征税者实际是国家(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直接征收税收是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三)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社会产品分配总要以一定的权力为依托,或依托政治权力或者行政管理权力,或依托生产资料占有权或者所有权,或两者兼而有之。,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四)税收分配的对象(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即一部分社会产品)。全部社会总产品由C+V+M构成。税收分配的对象不是全部社会总产品,而只能是社会总产品中的国民收入部分(V+M),而且主要是其中的剩余产品部分(M)。(五)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国家。凭借其拥有的政治权力,向社会成员手中强制无偿地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以满足其履行职能各方面支出的公共需要。,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六)税收分配是国家取的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税收是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筹集财政资金,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税收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的产生与发展,首先依赖于社会条件-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其次依赖于经济条件-财产的私人或团体占有制度的产生和存在。,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通常也称为税收的形式特征。它是指税收自身所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质的外在表现。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个形式特征,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形式,才是税收;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其他分配形式,都不是税收。,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二)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的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和报酬。,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三)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开征税种、征税对象、纳税人、征税额度(税率)、征纳方法以及违章处罚等条文,使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得随意变动。税收的上述三个形式特征是互相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客观存在的固有职责和功能,反映了税收在分配过程中所具有的基本属性。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一、财政收入职能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也称为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用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功能。简单地说,税收具有筹集财政资金职能。,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二、收入分配职能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具有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其目标是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税收在这方面发挥功能作用,主要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国家通过对个人所得直接征收所得税,对个人收入间接征收流转税,以及征收具有专款专用性质的社会保障税等,来影响个人的收入分配。,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三、宏观调控职能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亦称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是指税收具有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的重要标志是宏观经济平衡,即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基本保持平衡,这也是税收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目标。,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一)税收影响社会总需求 税收是影响总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收的变化(包括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变化、征收量的变化)会影响投资和消费,从而影响总需求。(二)税收影响社会总供给 主要是在出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不平衡的情况下,既可以通过控制需求来实现经济平衡,也可以通过扩大或缩小供给来促进平衡。,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税收职能的外在客观表现为税收的作用。根据上述对税收职能的分析,我们可以把税收的作用简明概括为:组织财政收入,满足国家实现职能的公共需要;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分配公平;对社会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权益,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为国家和企业提供经济信息,监督经济活动。,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税收通常由许多不同的具体税种构成,现代国家(政府)为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和加强税收征管,按照税种不同的特点对税收进行分类。一、按照以税收的征税对象为标准分类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流转税类(商品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这是最基本的税收分类方法,也是各国常用的主要分类方法。,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一)流转税 流转税一般是对纳税人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或增值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国际上则通称为商品劳务税。它是现代税收的第一个大类税收。(二)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纳税人(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所得或收益额(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课税的一类税收。,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三)财产税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课税的一类税收。西方国家普遍征收的遗产税与赠与税,也属于此类税收。(四)行为税 行为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出于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类税收。目前,我国的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二、按照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一)直接税 直接税是指凡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不发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二)间接税 间接税是指凡是纳税人可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发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税负能转嫁的税种。如流转税一般认为是间接税。,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三、按照税收的计税依据为标准分类(一)从价税 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税收,又称从价计征。(二)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或标准计量单位(含数量、重量、面积、容积、体积等)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税收。,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四、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一)价内税 价内税是税收包含在价格之内,税金是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我国现行的营业税、消费税等。这类税在计算税收时,必须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二)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括在价格之内,而是独立于价格之外的税收,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这类税在计算税收时,必须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五、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或税种隶属关系为标准分类按税收管理权限或税种的隶属关系不同,亦称为按税收收入归属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一)中央税 中央税亦称国税,是指由中央财政(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海关直接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中央企业的所得税等。,第三节 税收的分类,(二)地方税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财政征管(主要由省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按一定比例,分别归中央和地方所有的税收,即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按一定比例分享,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等。,第四节 税收制度,税收制度亦称为税收法律制度,一般简称为“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税收制度从狭义上理解,它仅指各税种的税收制度要素规定,即国家设置某一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税收制度不仅是征税机关的工作规程和法律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第四节 税收制度,一、税收制度要素 税收制度要素,全称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简称税制要素,是指构成税收法规的组成要素。从理论角度,也称为税收术语。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完整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般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第四节 税收制度,(一)纳税人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每一种税都规定有各自的纳税人,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凡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或所得的,都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第四节 税收制度,与纳税人有关的概念,有扣缴义务人和负税人。1.扣缴义务人。是指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纳税人一般是应纳税款的缴纳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纳税人并不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而是按税法规定由代扣代缴人代为缴纳。2.负税人。是指税收的实际负担者或税款的实际承担者,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说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而负税人则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第四节 税收制度,(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通俗讲,就是指对什么征税,或是指征税所指向的客体。它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着不同税种界限,决定着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征税对象可以是商品、货物、收入、所得、财产,也可以是资源、行为等。每一种税都有特定征税对象。,第四节 税收制度,与征税对象有关的概念,有税目、计税依据、税基、税源等。1.税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2.计税依据。它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量计征。,第四节 税收制度,3.税基。它一般泛指税收的经济基础。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指被征税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范围,即税收的经济基础;二是指计算税额的基础或依据。税基与计税依据有密切内在联系,但不能等同,计税依据是税基的价值量或实物量具体体现。4.税源。它是指税收收入的来源,是税收或征税对象的分布范围。,第四节 税收制度,(三)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二者之间的法定比例。课税对象与税率的乘积,就是应征税额。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国家的政策要求,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关系到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因此,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或中心环节。,第四节 税收制度,税率一般分为三类,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征收比例的税率。其主要特征是:对同类征税对象实行等比负担,不因征税对象数额的变化而变化,是一种应用最广泛、最常见的税率形式。,第四节 税收制度,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具体类型:(1)统一比例税率。(2)行业差别比例税率。(3)产品差别比例税率。(4)地区差别比例税率。(5)幅度比例税率。,第四节 税收制度,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具体讲,它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不同等级相应规定适用的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税率就越高。累进税率按其累进依据和累进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等具体形式。,第四节 税收制度,(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全率累进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或单位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应征税额,而不用百分比形式的税率。它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第四节 税收制度,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三种具体形式:(1)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又称为地区差别税额。(2)幅度定额税率。又称为幅度税额。(3)分类分级定额税率。此外,税率还可以采取税收加征的特殊形式。税收加征分为加成和加倍两种。,第四节 税收制度,(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收制度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纳税环节,是指征税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应当征税环节的分布点。狭义的纳税环节,是指一种商品从生产到消费,其间税法规定的应予征税或缴税的环节。纳税环节从征收角度,分为单环节课征和多环节课征两种类型。,第四节 税收制度,(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税法对各税种都明确规定有缴纳税款的期限,这是税收固定性的客观要求。1.按期纳税。即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时间作为纳税期限。2.按次纳税。即以纳税人发生的纳税义务的次数作为纳税期限。3.按年纳税。即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第四节 税收制度,(六)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1.注册地纳税。即指由纳税人向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2.经营行为所在地纳税。即指纳税人离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地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其应纳税额应当向其经营行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第四节 税收制度,3.临时赴外地经营纳税。即对固定工商业户纳税人临时到外地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之规定。4.汇总缴库纳税。即指纳税人按行业汇总在国家总金库所在地纳税。5.口岸地纳税。即指按税法规定,关税的纳税人除采取集中纳税方式之外,其应纳的进出口关税都应向进出口口岸的海关机关缴纳。,第四节 税收制度,(七)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指税收制度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它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优惠措施,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体现。减税,即对应纳税额少征收一部分税款。免税,即对应纳税额全部予以免征。,第四节 税收制度,按应纳税额计算划分,减税免税可分三种形式:1.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方式实现减免税,包括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1)起征点。(2)免征额。(3)项目扣除。(4)跨期结转。,第四节 税收制度,2.税率式减免。税率式减免是指采取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和规定零税率。3.税额式减免。税额式减免是指采取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减免税,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以及核定减征额等。此外,减税免税从其减免税时间、作用及审批权限角度划分,还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法定减免;二是特定减免;三是临时减免。,第四节 税收制度,(八)违章处理违章处理,也称“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做的处罚。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也是税收强制性的一种具体体现。违章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通知银行扣款、吊销税务登记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第四节 税收制度,二、税收制度分类 税收制度分类简称税制分类,是指根据税制构成的基本要素,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种归为一类。(一)按征税对象不同分类 1.流转税类。这类税制一般是指对纳税人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包括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或增值额征收的税收制度。,第四节 税收制度,2.所得税类。这类税制是指对纳税人(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所得或收益额(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课税的一类税收制度。3.资源税类。这类税制是指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收制度。4.财产税类。这类税制是指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课税的一类税收制度。5.行为税类。这类税制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出于特定目的而征收的一类税收制度。,第四节 税收制度,(二)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 1.从价税类。这类税制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税收制度,又称从价计征。2.从量税类。这类税制是指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或标准计量单位(含数量、重量、面积、容积、体积等)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税收制度。,第四节 税收制度,(三)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1.直接税类。这类税制是指凡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税负不转嫁的税收制度。2.间接税类。这类税制是指凡是纳税人可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税收制度。,第四节 税收制度,(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1.价内税类。这类税制是指税收包含在商品价格之内,税金是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制度。2.价外税类。这类税制是指税金不包括在商品价格之内,而是独立于价格之外的税收制度。,第四节 税收制度,(五)按税收价值表现形态分类 1.货币税类。这类税制是指以货币形式征收的税收制度。我国现行税种都属于货币税。2.实物税类。这类税制是指以实物形式征收的税收制度。实物税是商品经济不够发达时期税收的主要形式,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如我国的农业税从公元前594年产生到2005年底,基本上是征收实物(粮食)。2006年起,取消了农业税,不再有实物税了。,第四节 税收制度,(六)按税收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分类 1.中央税类。这类税制是指由中央财政(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海关负责直接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收制度。2.地方税类。这类税制是指由地方财政(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的税收制度。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类。这类税制是指税收收入按一定比例,分别归中央和地方所有的税收制度。如现行的增值税。,第四节 税收制度,(七)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分类 1.国内税制(国内税收)。这类税制一般是指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的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世界各个主权国家都制定有本国的税收制度。2.国际税制(国际税收或渉外税收)。这类税制是指处理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有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税收惯例等。,第四节 税收制度,三、税收制度结构(一)税收制度结构的概念税收制度结构,简称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条件、经济政策和财政要求,依主次分别设置若干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种所组成的总体格局。税制结构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各税系或税类之间的关系;二是同一税系或税类不同税种之间的关系;三是税收制度要素的组合关系。,第四节 税收制度,(二)税收制度结构的制约因素 税制结构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采取何种税制结构,要受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条件的制约。从主观方面来说,主要受政策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制约;从客观方面来说,主要受经济因素的制约。1.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包括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两方面。2.财政支出结构。国家的职能和政治经济政策,决定着国家的财政政策即决定财政收支方向与规模。,第四节 税收制度,3.税收政策目标。税制结构是为贯彻税收政策服务的,所以税收政策目标对税制结构具有直接制约作用。4.税收管理水平。税收管理水平对税制结构也有着重要影响,一般认为两者应当相应,税收管理水平高的,税制结构可以复杂些;税收管理水平低的,税制结构则可以简化一点。,第四节 税收制度,(三)税制结构分类与税制结构模式1.税制结构分类(1)单一税收制度。(2)复合税收制度。2.税制结构模式 税制结构模式,是指由主体税特征所决定的税制结构类型。,第四节 税收制度,一般分为以下3种类型:(1)以商品劳务税(即流转税,下同)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2)以收益所得税(即所得税,下同)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3)商品劳务税和收益所得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第四节 税收制度,四、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于1994年全面进行税制改革时期形成。此后,为适应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需要,税收制度陆续进行了改革调整与完善。(一)流转税类税制 流转税是指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它是我国目前的主体税类。(二)所得税类税制 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第四节 税收制度,(三)资源税类税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四)财产税类税制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五)行为税类税制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第五节 税收原则,一、税收原则的意义 税收原则亦称为税收政策原则或税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决定税收法规、设计税收制度的指导思想,也是评价税收政策好坏、鉴别税收制度优劣、衡量税收征管成果的标准。早在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就第一次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高度进行精辟,第五节 税收原则,论述。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社会政治学派的代表人物互格纳,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税收四原则。20世纪中期以后,各国税收理论界普遍认为,税收原则是;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第五节 税收原则,二、税收原则的内容(一)财政原则1.财政原则的概念财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以及税收的征管活动过程,都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亦即保证国家实现职能的各个方面公共支出的需要。这是基本的也是首要的税收原则。,第五节 税收原则,2.财政原则的基本要求(1)充足。(2)弹性。(二)公平原则1.公平原则的概念 从税收角度讲,公平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国家征税时应使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能力相适应,并保持税负均衡。税收公平包括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两个方面。,第五节 税收原则,2.税负公平的标准税负公平,涉及税负如何衡量和税收实践中如何体现问题。从衡量税负角度来说,一般主要有两个衡量标准,即受益标准和负担能力标准。(1)受益标准。亦称受益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从国家所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中享受利益的多少,来判定其税负的高低。(2)负担能力标准。亦称负担能力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大小来确定其税负的高低。,第五节 税收原则,(三)效率原则1.效率原则的概念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应不妨碍经济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即应使税收额外负担最小与额外收益最大。2.效率原则的内容与要求(1)行政效率。税收行政效率,亦称税收征收效率,是指在保证税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完成税收任务前提下,使征收费用降到最低程度。(2)经济效率。税收经济效率,是指因税收征纳活动所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效率损失最小化。,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在存在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税收的法定纳税人并不一定是税收的最终负担者,纳税人可能将其所负担的税负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负担,这就是说,税负转嫁能够产生收入的重新分配。因此,研究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问题,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税收理论与实践问题,对于贯彻税收公平原则,实现政府税收政策重要目标之一的收入分配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一、税收负担 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或负税人因税收而承受的福利损失或经济利益的牺牲。1.宏观税收负担指标。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国中所有的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总和,也称为总体税收负担。反映宏观税收负担的指标,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和国民收入税负率三种。(1)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计算公式为: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税收收入总额/国民生产总值X100%,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2)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它是指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一国税收收入总额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即T/GDP。计算公式为: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税收收入总额/国内生产总值X100%(3)国民收入税负率。它是指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一国税收收入总额与同期国民收入的比率,即T/NI。计算公式为:国民收入税负率=税收收入总额/国民收入X100%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指标是前两项。,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2.微观税收负担指标。微观税收负担,是指单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反映税收负担的结构分布和各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状况。(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企业实缴所得税总额/实现利润总额X100%(2)企业综合税收税负率。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收总额与同期企业的盈利或各项收入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企业综合税收税负率=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收总额/盈利总额X100%,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3)个人所得税税负率。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个人所缴纳的所得税与个人所得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税负率=个人实缴所得税额/个人所得总额X100%(二)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可以通过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这两个综合指标来反映。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总体负担能力越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高,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2.国家职能范围。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保证。国家职能范围不同,对税收需要量就不同。国家职能范围广,会需要的税收量大,税收的负担也就要重;反之,国家职能范围窄,则需要的税收量小,税收的负担也相应较轻。3.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经济政策对经济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对税收负担水平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从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来看,经济政策可分为紧缩性政策和扩张性政策。,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4.税负统计口径。(三)税收负担选择1.税收负担类型。从世界范围看,大致可把税收负担分为重税负型、中等税负型和轻税负型三类税负类型。(1)重税负型。这是指国内生产总值的税负率一般在35%以上的税负类型。(2)中等税负型。这是指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一般在20%-30%之间的税负类型。多数发展中国家属于此种类型。,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3)轻税负型。这是指国内生产总值的税负率在20%以下,大多在15%左右,有的还不及10%的税负类型。2.税收负担政策。一国的税负政策也是影响一个国家税负水平的重要因素。税负政策有轻税负政策、重税负政策和适度税负政策三种。3.税收负担政策选择。税收负担水平是通过税收制度确定的。无论单个税种还是整个税制体系,既关系到宏观税收负担,又关系到微观税收负担,因而是不可偏废的。,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二、税负转嫁(一)税负转嫁的概念与特征税负转嫁(Tax Shifting),亦称税收转嫁,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改变价格等方式将自己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与税负转嫁相联系的概念是税负归宿。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后(或最终)承担者。税负归宿分为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一般认为,税负转嫁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税负转嫁的途径是价格变动。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和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脱离了价格的变化,税负就无法转嫁。2.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负税人则是指缴纳的税款的实际负担者。,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二)税负转嫁方式根据税收负担运动方向特点,可以把税负转嫁分为前转、后转、混转和税收资本化等几种转嫁方式。1.前转。税负前转,又称顺转,是税负随着经济运行或经济活动的顺序转嫁,即卖方通过提高所出售的产品、服务或要素的价格,将一部分或全部税收负担转移给买方的活动。2.后转。税负后转,又称逆转,是相对前转或顺转而言。它是指买方通过降低购买产品、服务或要素价格,将一部分或全部税收负担转移给卖方活动。,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3.混转。税负混转,也称为散转,是指纳税人同时运用前转和后转两种形式,即将其负担的一部分税款向前转嫁给商品购买者,另一部分税款转嫁给商品供应者。4.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也称为资本还原,是指资产购买者将所购资产未来应纳税额折现,从所购资产的价格中预先一次性扣除,从而降低资产成交价格,将税负向后转嫁卖方的一种税负转嫁方式。,第六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三)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由于纳税人可以通过种种方式来转移税收负担,从而使税收负担的最终分布变得复杂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体现为税收负担的最终分布,在理论上把税收负担的最终分布称为税负归宿(Tax Incidence)。在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人既定的条件下,税收的归宿取决于纳税人和其他间接负税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1.完全竞争市场下的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2.垄断市场下的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