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课件.ppt
职业健康监护,西山职业病防治所 焦晓丽,目录,目录,目录,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目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案例,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二十)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二十一)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二十二)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二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伤残度等级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四)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周期、检查结果、检查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检率必须达到95以上。煤矿企业不得以常规健康检查代替职业健康检查。,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五)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八)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健康监护是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监护管理与企业领导及各级职能部门的管理均有联系。健康监护本身构成一个控制职业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的系统。它又是整个企业管理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子系统要服从大系统的目标,而大系统的目标实现要靠子系统的正常运转。,企业内部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实施;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健康监护年度工作计划;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企业内部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以及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等。,企业内部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体检制度:明确组织、实施部门,选择职业健康监护体检机构,明确体检类别及接触有害因素的种类,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人员体检,对发现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进行医学观察、职业病诊断以及对职业禁忌的调离等。,企业内部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监护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名词术语,职业健康检查 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害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它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职业健康检查时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GBZ188-2007)。,名词术语,职业史:是指劳动者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接触工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等。,名词术语,职业性有害因素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名词术语,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特点 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抓起;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名词术语,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患者比较常见的并发症有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自发性气胸等。并发症是加快尘肺病加重的主要原因,且常常也是引起尘肺病死亡的主要原因。,尘肺病患者灌洗术后污浊的回收液,法定的职业病,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颁布的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法定的职业病现有10大类,115种。这10类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职业禁忌证 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例如: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是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 和2000Hz 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期高血压和器质性心脏病、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名词术语,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职业健康监护目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和义务,(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2)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用人单位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4)用人单位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5)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获得健康检查资质,并在其获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2)职业健康检查只能由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和医疗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保证其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3)职业健康检查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不仅要有全面的职业病临床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内科临床知识,同时还应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危害,以便分析判断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主检医师在全面分析各项检查结果后,对受检者做出体检结论,并在体检结论栏签名。必要时应根据体检结果对受检者提出建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客观真实地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其所出示的检查结果和总结报告负责。(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人员应遵守职业健康监护的伦理道德规范,保护劳动者的隐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志亚健康检查结果被用于其他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7)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将检查的目的和每项检查的意义向被检者解释清楚,并应说明接受或拒绝该项检查可能产生的利弊。(8)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有义务接受劳动者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询问或咨询,要如实地向劳动者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解释时应考虑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9)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有义务对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指导。(10)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广义的职权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必要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建议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之外的健康监护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1、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2、用人单位根据GBZ1882007的要求,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于每年的11月底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下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等。,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3选择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用人单位应选择并委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了系统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可选择相对固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4、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4)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6)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其他有关资料。,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收集的劳动者健康资料只能用于以保护劳动者个体和群体的健康为目的的相关活动,应防止资料的滥用和扩散。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应遵循医学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应注意维护资料的完整和准确并及时更新。,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以适当的方式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和解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信息,以促进他们能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维护就业方面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4在应用健康监护资料评价劳动者对某一特定作业或某类型工作是否适合时,应首先建议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和加强个体防护,在此前提下才能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同时劳动者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都在随时发生变化,所以判定是否适合不应只是一次性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目的:一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二是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证、分清责任;意义:防止职业病发生,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易感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减少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措施:禁止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种和作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意义: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治疗,减轻职业危害后果,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病患者进行医学观察、诊断与治疗、调换工种和岗位、疗养。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健康检查:1、离岗时的健康检查;2、离岗后的医学追踪观察。,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目的: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意义:离岗健康检查结论是职业健康损害的医学证据,有助于明确健康损害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措施:对产生健康变化的劳动者,进一步明确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患者给予治疗,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待遇或赔偿。,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粉尘、锰、铍、镉、砷、三硝基甲苯等)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离岗后医学随访,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目的与意义:全面了解职业危害事故后果、控制危害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并对遭受健康损害者进行诊断和治疗;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粉尘类:必检项目:内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后前位X线高仟伏胸大片或“数字化胸大片(DR)”、肺功能。职业禁忌证:活动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噪声:必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耳鼻喉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纯音听阈测试选检项目:声导抗、耳声发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职业禁忌证: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HL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HL,职业健康检查项目,高温:必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血糖职业禁忌症:未控制的高血压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全身瘢痕面积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癫痫,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氮氧化物:必检项目:内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胸部X线摄片、肺功能。职业禁忌证: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间质性肺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硫化氢:必检项目:内科常规、神经系统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选检项目:胸部X线摄片职业禁忌证: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应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必要时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健康监护评价。健康监护评价是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资料,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防护措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总结报告,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体检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他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结论、建议等。,个体体检报告,a.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b.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c.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d.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称。e.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结论,书面告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证据。因此,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保存期限、保存责任人意义十分重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的义务主体。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承担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负担费用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等义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其特征是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主要来源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是档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包括历年X线胸片);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5)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有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相关的监督检查人员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档案材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档案室保持通风、阴凉、避光、卫生;档案内容不可存放在塑料袋内;整齐有序直立放置;妥善保管,长期保存,避免损失、损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案例一:“开胸验肺”事件,2004年6月,23岁的张海超到河南省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长期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下做压力工和磨碎工。,2007年10月,张海超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他离职后一直按肺结核、肺部感染治疗。2009年1月,当他拿到自己两年前拍摄的胸片与原单位讨说法时,对方却百般掩饰真情真相,甚至断然否认张海超曾经是其聘用职工。,为告天下一个公道,张海超冒着生命危险进行开胸手术。此举让他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维权之路,获赔61.5万元,其4名工友也因患尘肺病获得该公司共计100多万元的赔偿金马建山被确诊为尘肺病期,获赔21万元 张海超的另外3位工友王友才、尚文革、高水武均被确诊为尘肺病期尚文革获赔31.5万元王友才获赔金额31.7万元高水武获赔金额31.5万元,案例二:钟光伟“微博维权”,钟光伟,男,出生于1973年,陕西安康人。2006年在山西大同南郊区云冈镇竹林寺煤矿打工,半年后即为尘肺。此后,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和矿主打官司,官司赢了却迟迟得不到法院判决的49万元赔偿。,从2010年9月1日起,钟光伟开始用手机微博讲述自己的遭遇,得到众多网友的声援和帮助。2010年11月3日下午,在大同市南郊法院的调解下,钟光伟终于拿到27万元的赔偿。,案例三:温州“尘肺案”民工获赔2亿,2001年10月24日,全国首例群体尘肺病人身损害赔偿案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辽宁省交通厅、浙江省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致使泰顺县三魁、洲岭等近10个乡镇的196名民工在公路隧道施工中患上尘肺(又名“矽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益,其中已有10名患者死亡。根据有关法律,被告人赔偿原告因工致残和工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208亿元。2002年2月8日,温州市鸥海区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罪分别判处两名责任人陈益校、王运福有期徒刑7年和5年。,案例四:苹果代工厂违规 大量员工身患怪病,2009年8月份到2010年2月,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陆续收治了49名联建科技有限公司的患病员工。苏州联建科技拥有1万5千人的台资代工工厂在苏州工业园区里大有名气,由该公司代工的手机触摸屏广泛用在苹果iPhone、诺基亚、摩托罗拉等知名手机公司的产品上。经过现场勘查检测,焦点在了一种名叫“正己烷”的有毒溶剂上,2008年8月联建公司用这种溶剂取代酒精让员工们擦拭手机显示屏。,正己烷是一种化学溶剂,它的挥发速度比酒精快,擦拭玻璃的效果也比酒精好,但是具有一定的毒性,会通过呼吸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长期接触可导致人体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四肢麻木等慢性中毒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晕倒、神志丧失、甚至死亡。苏州工业园区安监局的信息称,联建科技原驻厂最高主管杨瑞祥连续两年对公司应履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签字承诺,但公司始终未向监管部门申报使用正己烷,也未开展作业场所空气中正己烷浓度的委托监测。,苏州工业园区安监局称,联建科技于2008年9月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但并未申报使用正己烷。2008年10月,公司在大量使用正己烷后,也始终未向园区安监局作变更申报。案例分析: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或者申报项目与实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2、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3、未进行员工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未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未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4、未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场所正己烷浓度严重超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