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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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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面).docx

    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XX有限公司2019年6月主编部门:安全管理部参与编制部门:运营管理部、XX部、XX部、XX部、公司工会主要起草人:XX、XX主要审查人:XX、XX、XX、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工会代表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制:XXX审核:XX批准:XX 2019年X月X日发布 2019年X月X日实施 目 录第一部分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责任制2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3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4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58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办法72生产安全事故追责管理办法7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81安全生产警示管理办法90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差异化薪酬管理办法95外用工安全管理办法98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01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0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0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10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12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1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20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23安全标示管理制度127相关方管理制度130变更的管理制度135治安维稳管理制度140应急管理制度142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制度146安全环境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14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2安全生产日志及信息公开制度157第二部分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63叉车充电间管理规定172叉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75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79节电管理规定190安全帽、安全带、吊带使用管理规定192保安员工作管理规定195仓储物流行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200园区安全管理规定.203第一部分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的作用,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综合安全观”、“五适”管控法和“六有”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主体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机制,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运营项目,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组成。安委会设主任1名,由总经理担任,安委会副主任1名,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助理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担任委员。安委会构成根据行政任职而变动。各部门或各运营项目成员发生变化时,需重新更新安委会组织架构,并上报公司安委会备案。第五条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为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安委会责任范围内的具体日常工作。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与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二)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应急预案; (四)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及执行方案;(五)审议和批准公司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六)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年度总结、重要活动情况报告需要上报的责任事故报告;(七)协调公司内各部门、党委、工会等齐抓共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 公司安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八)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参与相关议题及重大事项的研讨、表决,按要求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决议及工作部署;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与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所在单位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所在单位及各部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第八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委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安委会主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二)督促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三)指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四)督促、指导公司安委办、安全管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六)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第九条 安委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安委会主任开展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定期向安委会主任汇报分管业务、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按要求参加安委会,参与相关议题及重大事项的研究、表决;(六)按要求落实安委会相关决议及工作部署;(七)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等。第三章 安委会会议第十条 公司安委会实行会议工作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安委会主任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安排、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全局性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会议议题应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上级公司要求;(二)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提议;(三)安委会委员提议;(四)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安委办负责对提议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和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提请安委会会议审议。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会议的日程、议题及会议文件,由安委办提前送达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第十三条 安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安委会会议的,应提前向安委办请假;会议有审议和表决事项时,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委员必须到会。第十四条 会议审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时,需全体参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四章 工作支持与服务第十五条 公司安委办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委办主任由安全管理部经理担任。第十六条 公司安委办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的收集、整理、宣传、贯彻,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信息统计和分析,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三)负责收集、研究、准备公司安委会会议议题及汇报材料;(四)负责安委会会议的通知、签到、文件、记录、纪要、存档等工作;(五)负责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六)负责承办公司安委会举办的培训活动;(七)负责承办上级单位和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章程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不符之处,应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设以“综合安全观”为核心的安全文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运营项目,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遵循“综合安全观”核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主体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机制,运用“五适管控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综合安全观:以人的安全为核心,以生产安全为重点,全员参与、全程融入,全面监督、全力支持,扎实构建长效机制,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五适管控法:抓头脑,思想要适情;抓规矩,制度要适用;抓硬件,设备要适岗;抓队伍,人员要适任;抓演练,应急要适时。第四条 为持续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制定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划、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需要相适应。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包括管理指标和控制指标,每年根据公司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及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第五条 各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机关要求,成立安委会。公司安委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 公司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组成。安委会设主任1名,由总经理担任,安委会副主任1名,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助理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担任委员。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与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二)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标准、操作规程,重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规范和应急预案;(四)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及执行方案管理体系和年度管理目标;(五)审议和批准公司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六)审议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阶段和年度总结、重要活动情况报告,重大活动情况报告和需要上报的责任事故报告;(七)协调公司内各部门、党委、工会等齐抓共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九条 公司安委会实行会议工作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第十条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安委办”),为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责任范围内的具体日常工作。公司安委办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委办主任由安全管理部经理担任。第十一条 公司安委办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安全管理规章、要求的收集、整理、宣传、贯彻,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信息统计和分析,按照公司要求或者不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3)负责收集、研究、准备公司安委会会议议题及汇报材料;(4)负责安委会会议的通知、签到、文件、记录、纪要、存档等工作;(5)负责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6)负责承办安委会举办的培训活动;(7)负责承办上级单位和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办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第十三条 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第十五条 各部门、各运营项目应履行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贯彻与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监督;(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保障体系;(4)定期研究与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安全风险,查找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双重防控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6)落实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7)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部门及外包劳务单位员工的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安全规范作业培训以及安全管理技能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养成自觉的安全习惯;(8)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9)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协助公司安委会参与相关项目安全生产应急事故处理和救援;(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对本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12)负责本项目生产资源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检查与更新维护;(13)负责提升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14)负责与行政中心配合完成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项目的安全责任书的制定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16)其他重大安全工作事项。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担任公司安委会主任,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工作职责是:(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参与相关议题及重大事项的研讨、表决,按要求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决议及工作部署;在上级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与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所在单位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所在单位及各部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第十七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同时担任公司安委会副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安委会主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督促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3)指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4)督促、指导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6)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第十八条 公司安委会委员主要职责,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主要工作职责是:安委会委员主要职责:(1)协助公司安委会主任开展本岗位分管业务、职能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督促分管业务、职能领域相关城市公司、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对分管业务、职能领域相关城市公司、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按照公司要求或者不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分管业务、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5)按要求参加安委会,参与相关议题及重大事项的研究、表决;(6)按要求落实安委会相关决议及工作部署;(7)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等。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部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指导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编制并实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4)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6)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演练,协助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实施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8)督促、指导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9)及时向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助理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第二十条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安全管理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管理部作为安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预防事故、安全事故处理及安全技术应用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安委会部署,协调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与相关规定。负责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考核等工作。按照要求负责事故报告与处理;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在公司投资管理规定范围内的投资新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负责物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设施设备维修流程。外协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外协物业公司 KPI考核指标设定及考评;物业公司人员档案定期更新;定期召开物业公司工作会议,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改进。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中突发情况,消除可能发生的恶性影响。协助公司行政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包括参与遴选供应商等工作。自建仓库工业提升门、窗户、装卸平台、地面、天棚、库内防撞设施、货架等设施维修及维修期间安全工作;负责改扩建项目的组织管理。负责管理变电设备、消防系统、发电机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 (二)行政人事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场所的消防、内保和公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协调办公现场防火、用电、用水和办公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公司办公秩序。负责管理和协调公司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公司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促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保障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相关培训费用预算,并会同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维稳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负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人员,负责配合落实公司有关责任追究决定。 (三)党支部、工会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党政机关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各基层党、工、团组织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3)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认真审议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建议。(4)组织开展遵章守纪、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活动,抓好安全文化建设。(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管工作,配合行政做好夏季防暑降温的慰问工作。(6)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总结工作;参与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四)财务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公司财务档案、有价证券和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决算,保障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根据公司决定或领导批示,及时拨付有关的安全生产经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资金保证;负责办理事故罚款缴纳事宜。(五)业务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业务运作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线设置与开发、市场营销、客户拓展与维护、项目启动与售后等安全相关工作。责推广安全生产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推动科技兴安及安全生产创新项目评选;配合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持,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配合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内控体系的建立、实施及有效性监督。负责公司各产品线涉及公路、铁路、海运、空运等运输业务的运营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公司自有车辆运营管理、分拨点管理、承运商的安全管理,推进并落实质效提升、标准化建设、运输新模式。落实并完成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运输平稳,保证运营安全。负责自有车辆运营管控,自有车辆政策法规管理、车辆运营安全管理及培训。负责建立自有车辆标准运输操作作业流程、驾驶员考核标准、车辆油耗里程考核标准,指导、培训与监督运作标准化实施。负责建立运营分控管理制度,完善承运商管控、分拨点管控、接收点管控方案,保障运营安全稳定。 负责仓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并完成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完善仓储部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制定仓储安全操作流程,并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差异化操作流程;指导、培训与监督各项目运作标准化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职能部门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工作职责是:(1)定期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按要求参加安全相关会议,参与相关议题及重大事项的研讨、表决;(3)按要求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决议及工作部署;(4)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5)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所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二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对本岗位业务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是:1、遵守并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结合本岗位工作,协助本部门负责人推进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第二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严格的考核办法,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各部门应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根据责任书的内容实施考核工作。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劳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及劳务外包单位的事故纳入考核的范畴,考核标准与本单位一致。第四章 安全文化与安全制度体系建设第一节 安全文化建设第二十七条 公司将“综合安全观”和“五适管控法”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创建符合公司核心安全理念并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文化。第二十八条 结合企业实际,充分发挥安全管理部及党组织、工会的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的提升。第二十九条 为持续加强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每年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第三十条 为弘扬公司安全文化,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公司每年组织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第三十一条 将安全创新理念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引领工作,鼓励并促进安全管理思路、方法的持续创新,并广泛开展安全技术改革和征集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活动。第二节 安全制度体系建设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公约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应包括综合监督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文件应分类分级编制,覆盖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与业务类型,并按不同管理层级及使用需求有针对性的编制。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充分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特别是在法律法规更新、组织机构职责变更、生产经营业务调整等重大变化发生时,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第五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一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员工任职标准中规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力要求,确保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员工的安全适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第三十六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运营及安全工作的领导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具有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按照国家要求需要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提升教育,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以及应急演练等各项培训,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在资金和资源上给予保障。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转岗资格审核,同时应开展公司级、部门级及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上岗、转岗资格及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转岗作业。使用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及临时雇佣人员的,应当按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标准对其实施统一管理。第三十八条 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第二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持有有效证书上岗。第四十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资格考试及岗位体检,并将相关结果记录在案。第三节 安全投入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每年制定专项安全投入计划,并将安全投入计划纳入本部门的年度经营预算。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提取及使用。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和运营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及企业实际加大安全投入,特别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科技兴安,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第四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地区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各运营项目根据风险实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作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的补充手段。第四节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采购、建档、操作过程及维护保养涉及的安全事项予以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计划,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范,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要求。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工作场所、生产设施及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张贴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标识,并对该标志和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运营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报警装置进行检测检验,取得安全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报警装置检验合格标志应明显设置于设备及装置本体。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健康、环保标准审查,其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条 公司要重视安全创新工作,提升安全技术水平,积极组织安全科技课题研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持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第五节 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一条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及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配发标准。第五十二条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并监督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上述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发放,不得以现金代替。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控第一节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并完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第五十四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方面、全过程,明确辨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危险源辨识的要素一般应覆盖以下方面:(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二)生产经营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覆盖情况和有效性;(四)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合规和完备性;(五)影响安全生产外部要素危害程度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采用科学、有效、适用的方法与标准对本单位危险源辨识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控制措施计划。第五十六条 公司应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确定适当、有效的安全管控原则,明确不同级别风险的具体管控措施,对较高级别风险重点加大安全管控力度,并做好相关监测工作,确保管控效果。第五十七条 公司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安排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和具体应急措施。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及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第二节 安全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特殊时段重点检查和阶段性全面检查,将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作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第六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与工作标准,明确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的责任部门、人员、排查范围、要求、程序、频次、统计分析、整改验收等内容,采取技术与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闭环管理。第六十一条 公司应针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档案(安全检查台账或信息系统),详细列明开展安全检查的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改进计划和后续措施,并定期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对发现或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发生次生事故。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制定应急措施,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三)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四)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五)整改时限及节点要求;(六)应急处置措施;(七)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第三节 外包及租赁经营业务管理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外包及租赁经营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将其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据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等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对承接本部门外包业务的外包商/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与外包商/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损失承担方面的责任,并应保障我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指挥权力。第六十五条 公司应加强外包、出租经营的安全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外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对外承接工程,不得承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程。对外发包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不得临时赶工期或违规、违章指挥作业。各项外包、出租经营项目,必须与相关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第六十六条 公司应督促外包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规范,并遵从我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六十七条 公司采购社会车辆从事运输业务、委托供应商提供物流服务、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应将供应商服务资质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纳入供应商采购条件,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估,淘汰安全不达标的供应商。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六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商在本单位用工人员的档案资料,确保用工人员健康状况和专业技能符合用工要求,并将其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的安全培训体系。第六十九条 公司应对外包及租赁经营业务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对事故性质进行虚假陈述。第四节 变更管理第七十条 公司应建立针对变更的安全管控机制,变更管理的要素至少应包括:组织机构、关键性的岗位或人员、业务内容、生产设施或设备、生产工艺或流程等。第七十一条 当管理要素发生变化时(包括临时性变化和永久性变化),应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管理适应要素变化产生的影响。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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