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交易的涉税处理课件.ppt
2023/4/3,1,资本交易的涉税处理,2023/4/3,2,资本交易是税总2011年稽查重点,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资本交易项目(主要检查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广告业;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2023/4/3,3,资本交易检查对象:不论是从事实业投资、上市融资、企业内部业务重组,还是从事收购兼并、持股联盟以及企业对外的风险投资和金融投资等事项,凡有资本交易(如股权交易、资本溢价、金融信托产品交易等)事项发生的企业与个人,均列入本次检查的范围。资本交易项目主要检查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其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情况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年报查找,有关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情况可以通过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股权登记查找。原则上,股权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应进行检查。初步计划分三步:第一步、从工商部门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开展专项检查;第二步、开展本地大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专项检查;第三步、开展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专项检查。,2023/4/3,4,一、以非货币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一)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在我国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籍个人等)。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2023/4/3,5,(三)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48号):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048号)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2023/4/3,6,(四)契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42号):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2023/4/3,7,(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023/4/3,8,(六)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3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该税函实际上是对个人以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进行投资给予的个税优惠政策,是事实上的减免税政策,受益者主要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定向增发的关系人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明确 319号文件全文失效。,2023/4/3,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10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该公司股权评估增值后,参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4/3,10,二、转增资本,(一)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4/3,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89号):一、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城市合作银行负责代扣代缴。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4/3,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2023/4/3,13,(二)法人股东的企业所得税1.转增资本时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属于分配股息,法人股东享受免税待遇,但是非居民企业应该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时的筹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2023/4/3,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筹划方案:(1)未分配利润先分配后转让;(2)先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转让;(3)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先转增资本,再转让;(4)投资企业先撤资或减资,受让方再追加投资。既分配又转增最节税。被投资企业在遵循公司法的前提下应少提盈余公积,最好不提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先分配再转让股权(转让价低)与未分配利润先转增再转让股权(转让价高投资方的投资成本增加)均能减少投资方股权转让的所得税,但资金由谁出?是由被投资企业出还是由股权受让方出?以上筹划方案对于个人股东有何影响?,2023/4/3,15,3.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一、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2023/4/3,16,4.企业清算时投资方的税务处理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2023/4/3,17,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2023/4/3,18,5.资本公积转增时投资方的财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也应包括股权溢价之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言外之意等同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和股权溢价之外的资本公积转股时投资方企业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23/4/3,19,三、民营企业股东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2023/4/3,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一、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的阴阳合同,2023/4/3,2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函2009578号):2010 年 1 月 1 日起,要将企业个人股东股权变更严格纳入税务登记变更管理。征管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六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醒: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在税务机关要做的工作只是进行税务变更登记,2023/4/3,22,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2023/4/3,2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2023/4/3,24,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如果转让股权前分配利润或转增呢?对谁有利?)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2023/4/3,25,(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将股权转让给直系亲属等,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投资成本,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无偿赠与股权。除赠与上述关系人外,如果赠与股权,税务机关要对转让方核定征税。,2023/4/3,26,三、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二)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四)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2023/4/3,27,四、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相关税费。(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股权,股权的成本为零)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动态税源管理,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保证股权交易链条中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税务风险提示:低价转让股权成交后,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会核定计税价格补税。如果受让人私下补了差价,但是其将来再次转让股权时税务机关只承认表面上的交易价格。,2023/4/3,28,五、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2010年12月14日)起30日后施行。(国税函2009285号是2009-6-12发布的)税务稽查风险:27号文下发前赠与股权的,在税务稽查中可能会被补征税款。,2023/4/3,29,四、企业架构中一人有限公司的税收妙用股东以借款名义分股息有何风险怎么规避 企业与个人(包括股东)之间相互借款不收利息税局管不管 股东个人从企业借款是否属于抽逃资金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相互转化能解决哪些税务问题 企业为个人购置财产的税务处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364号),2023/4/3,30,五、股东不同收入形式的税负比较及纳税安排案例:向股东分配股息还是发放年终奖?伟峰公司共有6位股东,6位股东等比例持股且均在公司任职。该公司预计2010年度实现税前利润6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缴纳。在股东会讨论股东薪酬分配方案时,有两个方案,一是将税后利润的90%向股东分配股息,二是将税前利润的90%以年终奖的形式向股东平均发放。请比较两种方案下股东的税前收入和税后收益,并比较两种方案下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2023/4/3,31,案例1:如果将一笔股息与一个月的工资薪金相比较,设股息与工资薪金税负相等时的收入额为X,求解X值,即寻找股息与工资薪金的节税平衡点,并讨论其实用性。案例2:如果将年底分配股息与年底发放年终奖相比较,是否存在股息与年终奖的节税平衡点?如何指导股东在股息和年终奖之间进行选择?案例3:设股息与劳务报酬税负相等时的收入额为X,求解节税平衡点X值。讨论:进行股东薪酬的节税安排时,什么时候可以不考虑股东的不同收入形式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