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doc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李国文陈彬彬(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50070)摘要:古往今来各国从政治家,法学家,经济学家,以至普通百姓都在思考,议论反腐败问题,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反腐败举措,在这些具体的反腐败举措中,高薪养廉是一项非常引入注目的措施,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它已经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而存在,而在我国则对此项制度颇多争议,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言之凿凿.因此,对高薪养廉作为一项反腐败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思考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正是试图作出这样的探索,即论证薪俸制度与廉政建设之间的关系,我国历史上和国外高薪养廉制度对我国现实社会的借鉴意义,高薪养廉制度的局限性和不足,论证高薪养廉的理论基础,并最终提出高薪养廉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一些看法.关键词:公务员;高薪养廉;制度一高薪养廉提出的背景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焦点问题.古往今来许多学者都在思考,议论这一困扰各国政府的难题,提出了许多反腐败的举措.在这些反腐败的举措当中,高薪养廉则是一项非常引人注目的措施,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它已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而我国对此项制度则存在颇多的争议,支持者,反对者争论不休.某些支持者认为:一些公务员之所以贪污腐败,是因为他们的工资微薄,难以养家糊口,应酬交际,因此要给他们加薪,就可以保证他们的廉洁.而反对者针锋相对,认为人的贪欲是欲壑难平的,付多高的薪酬也是白搭.然而,在做事之前我们都因该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联系我国目前的公务员制度和客观国情,辩证的看待高薪养廉问题.1.高薪养廉的提出薪俸制度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历来有高薪养廉的主张.高薪与养廉究竟有什么关系?高薪养廉的实施如何制度化?根据我国的国情,应该怎样看待高薪养廉?薪俸制度是国家支付给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物质报酬.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即包含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工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工资便是这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的体现.工资的多少又是按劳动时间的长短或产品数量的多少来计算的,而且劳动复杂程度和熟练程度较高的工人可以获利较高的工资.而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的价值与其它一切商品一样,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问决定的.劳动力的再生产,以维持工人本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为条件,所以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维持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那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决定其价值的,不仅有一个纯生理的因素,还有一个历史的或社会的因素.这种历史的或社会的因素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工资水平也是有所差别的.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理论上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不存在劳动力的买卖关系,工资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制定.之所以说理论上如此,是因为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允许而且事实上有多种经济形式存在,也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而对这种初级阶段的工资分配形式,已经不能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原着予以阐述了,经典理论与现实出现了脱节.2.西方资本主义工资理论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现代经济学家也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工资理论.在前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最流行的是”铁的工资规律”和”工资基金”理论.这两种理论在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已经销声匿迹了.新的工资理论主要有”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可调节工资理论”,”集体合同工资理论”等,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认为:当投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每次追加的工人,会比上次增加的工人创造更低的生产率,工资水平决定于最后追加的,劳动生产率最低的工人的成果,即”边际的劳动生产率”决定工资的多寡.可调节工资理论是凯恩斯提出的,他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温和的和”可调节的”通货膨胀,提高物价来降低实际工资,以此来促进就业.集体合同工资理论则是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中提出的,其出发点是同一工种,同一熟练程度的工人,其工资率存在着最高限和最低限,这之间的工资率取决于雇主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对就业的需求,是双方力量谈判的结果.这些西方的工资理论都从某一个角度解释了影响工资水平的一些因素,但是却都不是工资的本质,只是为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服务的.其合理的一面可以吸收来解释工资制度的某些现象,但是不能被这些因素蒙蔽了工资的本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我国的分配原则要求我们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来作为公职人员的薪俸制度的总的原则,并应当考虑各种社会的,经济的,道德的因素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的公务人员薪俸制度却不能完全体现这一点,公务人员的薪俸既不能反映其劳动价值,也不能体现其它因素,这种状况已经相当严重,亟需改革.从另一个角度看,薪俸是国家吸引人才优化国家的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确保国家公权力得以廉洁实施的目标下,薪俸制度也应当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这正是本文要论证的.3.高薪养廉的概念所谓高薪养廉,就是给政府官员提供较高的薪酬,使官员不仅能够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而且还能在此基础上维持较高Chnabus.nes中s国up经da贸te-II?1l9?中国经贸u.的消费水平,防止和消除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廉洁行为.因而从这里可以看出高薪养廉提出的依据是高薪能够使国家公务人员能够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就牵扯到了相关法律约束制度,社会道德以及公务员的素质等非常复杂的问题;然而要确实保证高薪养廉制度的实施建立相关制度体系是必然的.二,高薪养廉的相关问题和原因分析高薪养廉的提出针对腐败的严重状况,近年来不断有人提出以在某些国家取得成功的高薪养廉制度来抑制腐败,在这些人中包括国内政治界,法律界,经济界专家,实务部门及普通群众等各行各业人士,也包括一些国外的反贪专家.但是在我国也有人怀疑这样一项制度对反贪的效果,使之成为争论最激烈的反贪制度之一.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有:从已破获的案例中,极少因为生活困难而腐败的;人的贪欲是无穷的,不可能靠高薪而满足;公务人员应当先天下之忧而忧,要让群众先富起来而不能自己先富起来;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官员的薪水低,待遇差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不符合中国国情,具体说来中国不具备”官念”淡化的社会传统,不具备发达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具备精炼高效的政府机构;高薪标准难定等.这些理由不能说不多,担心的也并非全无道理,但是有些是对高薪养廉制度的误解,也有些却不是高薪养廉制度本身的问题.从理论上说,腐败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源于需要的腐败,一类是源于贪婪的腐败.当然现实中这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1.高薪养廉的问题(1)”高薪养廉”必然会增加国家,企业或单位的支出,从而就会加重国家,企业或单位的经济负担;(2)”高薪养廉”必然会拉大”高薪”与”低薪”的差距,从而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3)”高薪养廉”有可能”生腐”“养贪”.2.高薪养廉问题的原因浅析(1)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这就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需要设置较多的管理机构和聘用众多的公务人员来管理,如果实行高薪养廉,就要提高公务员的整体工资,我们知道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人工成本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此可见,高薪养廉势必会增加政府开支,加重了政府的经济负担.然而如果公务员的工资整体得以提高,同样会影响到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就得被迫提高工资待遇,如此便会加重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负担,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2)就目前来说,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收入差距特别大的国家之一,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大,人民收入水平相差悬殊,”高薪养廉”又会加剧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进一步拉大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可能造成两极分化,引发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3)高薪养廉政策的实施可能致使一些腐败分子唯利是图,得寸进尺,滥用职权,行贿受贿,把职务当成了升官发财的私事,这与国家公务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造成这种情况原因主要是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对公务员的约束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除此之外,还与我国的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的观念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公务人员深受封建官僚思想的影响,对国.120?_C中hessup出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缺乏明确地认识和理解,思想观念比较僵化等原因有关.三,有关高薪养廉的应对策略实行”高薪养廉”要灵活,把”高薪”变成?种奖惩手段,如网上反映,新加坡实行廉洁与养老挂钩,新加坡公务员没有退休金,而是靠公积金养老.根据该国中央公积金制度,所有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每个月工资的20%扣交公积金,政府或企业也按该职工月薪的20%比例提供公积金,但是,新加坡法律规定,凡是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公务员,一律全部撤销其公积金.所以,本文认为如果我们能实行”高薪养廉”须结合我国实际社会状况和体制建设,把”高薪养廉”与”目标管理”,反腐败各项工作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法治制度配合使用,确定”高薪”的发放对象,发放时间,发放数量和发放形式等,重点要做到”重禄重法”,”高薪奖贤”(“贤”指”德才兼优”),”高薪奖勤”(“勤”指”勤政”并有”突出业绩”)和”高薪奖廉”,从而”高薪”就能成为强化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并能有效地”养贤”“养廉”.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建设和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任何有效的制度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来保证其实施,当然,”高薪养廉”也不例外,如果我们仅仅依靠”高薪”来达到”养廉”效果,就是一种非常天真的想法.能否真正达到”养廉”目的,关键要”依法治国”,即要制定并执行好制度,纪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同时要搞好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律教育或廉政教育,即在实行”高薪养廉”的同时,要制定严密,严格或严厉的制度,纪律和法规等,如果不能接受其制度,纪律和法规等就把”高薪”让给他人,否则就必须接受其制度,纪律和法规等,从而才能真正达到”养廉”的效果.2.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政府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强化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也是坚强政府监管力度的先决条件,实行”高薪养廉”,最根本的在于能否强化政府监督?如果采用”高薪”能强化监督,包括自我监督和他人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也就是说,”高薪养廉”需要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实施,当然,政府是所有制度建立和完善的主体,所以,要想取得令人乐观的成效就得首先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强化政府监督,如此”高薪”必能”养廉”.目前,新加坡,美国,日本,芬兰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了”高薪养廉”,在实行”离薪养廉”的同时有严密,严格或严厉的监管措施.一是制定了整套法规;二是制定的法规比较详细,如美国l990年制定(行政部门雇员行为道德准llJ)>规定,公职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形下,可以接受20美金或少于20美金的礼品,同时规定,每年从任何个人处获得的单项礼品的总市场价值不得超过50美金.雇员可以接受奖品和荣誉学位,但不能接受现金或投资收益,礼品总的市场价值为200美金或以下,如果超过200美金则须经过道德官员局面决定.(中国监察2008.16,题目美国制约权力的几点做法);三是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实行的”高薪养廉”是比较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