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有林场(所)林苗两用林培育与经营(毕业论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 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 谈国有林场(所)林苗两用林培育与经营 学 生: 指导教师: 学 院: 成人教育学院 专业年级: 2016年4月目 录摘 要3一、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的重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存在的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的对策探讨84、加强领导,务必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位115、 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136、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146、1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146、2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156、2、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156、2、2 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166、2、3 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167 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207、1 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207、2 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21参考文献24摘 要东北三省国有林场(所)经营主要以人工用材林为主,主要树种是松类(红松、樟子松、落叶松)、杉类(云杉)、与一些阔叶树等,一般生长周期较长,轮伐期至少需20a以上,见效慢。林场为了短期内取得经济效益,可利用林场的土地优势,选择立地条件较好、地势较为平坦的林地,营造林苗两用林。现今城市园林与道路绿化对大苗需求量很大,培育815cm苗木市场前景看好,且价格可观,造林后510a就能实现较高的收入。2003年至今兴隆林业局太平森林经营所发展营造了13.4余公顷林苗两用林,苗木长势良好,再有23a就能作为大苗出售了。关键词: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林木产品市场1 造林苗的培育1.1树种选择两用林的培育要选择适宜生长并能培育大苗的树种,重点以阔叶树为主,立足乡土树种,引进一些适宜生长的新品种。如三角枫、五角枫、枫香、乌桕、黄连木、国槐、合欢、香樟、楸树、七叶树、等。造林苗来源主要以自育为主,少量市场购买,因为自育苗适应性强,运输距离短,造林成活率高。1.2采种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适时采种。采种母树选择长势好、无病虫害的十五年生左右的单株。大部分树种的种子采收后,经风选取得饱满成熟的种子,放于通风地方晾干待用,有的树种子要按其生物学特性,特殊储藏。1.3圃地选择与整地圃地选择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高、土壤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地方。苗地冬季深耕、冻垡,春季3月前后精耕细作,施足基肥,同时施入硫酸亚铁等对土壤进行消毒。苗床宽1.2m,沟宽40cm、深40cm。1.4种子处理播种前,先用凉水浸种,除去空瘪种子及杂质,用清水洗净。再用30左右的温水浸泡24h,泡时加入0.3%的高锰酸钾溶液进行消毒,然后捞起种子晾干待播。对出芽较慢的树种,采取催芽后播种,晾干待播的种子放进沙床进行催芽,各树种催芽时间不同,在催芽的过程中注意水分、温度、消毒,发现大部分露芽,及时播到苗田。1.5播种两用林育苗与当年出圃苗有点区别,一般23a、地径34cm的苗木林,采用条播,密度不能大。在苗床上开沟宽5cm、深12cm,按行距30cm,将种子直接撒在播种沟内并用细土覆盖,厚度以不见种子为宜,再在床面上盖上一层稻草,不宜太厚,浇透水。1.6苗期管理种子出土前水分不能过多,否则会造成种子腐烂。每个树种出芽时间不同,要经常观察,发现大部分出土时,及时揭草。其后,适时浇水、松土、除草、消毒、间苗等,每10d喷洒1次8001000倍的40%多菌灵溶液防病,连续3次。5月份定苗结束,株距在10cm。69月是苗木生长旺盛期,做好抗旱、松土除草、防虫、施肥等工作,施肥分次进行,不能过量,9月份停止施肥,以促进苗木木质化。由于不同树种生长速度不一样,正常的23a就能出圃,自育苗造林后相比买的苗成活率高、生长好。2 造林技术2.1造林地选择和整地两用林的林造地宜选择立地条件较好、地势相对平坦、交通便利、尽量离水源近的采伐迹地。迹地清理干净,整地采用挖掘机全面挖,深度80100cm,将土打碎、整平,做成48m宽的苗床,留沟排水,清除树根、石块等杂物,经冬春霜冻后墒情会很好。2.2造林密度绿化大苗与用材林的两用林,初植密度为株距1.5m、行距2m,但各树种生长的速度不同,可按不同情况确定密度,以3a内不移苗为标准,速生树种密度22503000株/hm2,慢生树种4500株/hm2左右。2.3造林时间与方法造林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选择健康粗壮的苗木,地径4cm左右,做到随起、随运、随栽,尽量带好土球,不伤及根。可采用块状混交方式造林,提高抗病能力,也要根据树种习性,分别栽植,保证树种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移栽时穴要挖大,苗木放入后根系要舒展,同时踩紧踏实,根部土培成馒头型,如遇干旱要浇定根水。林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由于当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自身的森林资源严重不足和森林质量下降,更促使了我国林业经济需要转型、需要走可持续的道路。 1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现状 当前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质量下降。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目前世界森林面积为3454亿m2,森林覆盖率平均为26.6%,森林蓄积量为3831.27亿m3。我国森林面积仅占世界的3.9%,森林蓄积量不足世界总蓄积量的3%,森林覆盖率为13.92%,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蓄积量都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排在世界的120位和121位,森林覆盖率排在142位。同时由于我国多年来对森林过量采伐,使大径级木材比例大大减少,中幼林比重较大,而且在人工林中,由于树种单一,抗逆性差,容易诱发灾害性病虫害,林分质量不高,所以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且处于低产量、低效益的状态。林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森林资源,而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必然影响林业经济的发展。 2更新观念,加快林业经济转型 单一发展林业经济,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其局限性越来越凸显在林区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首先,在经济领域。传统林业经济只搞森林培育、木材采运和木材加工利用,侧重于木材生产,而其他产业都处在副业层次,因而形成的是产业链条短、产品结构单一、企业布局重复的林业经济。国有林区也由于单一发展“独木支撑”的林业经济,可采伐的森林资源消耗过快,森林资源危机和林区经济危困加剧。其次,在社会领域。传统、单一的林业经济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产物,森工企业肩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双重任务,逐步形成了企业办社会式的“独立王国”。一方面企业要以有限的利润去应付巨大的营业外支出,出现林区公共服务难以顾及、基础设施欠账多、职工生活环境差、林区社会事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另一方面林区职工生活水平过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四险”统筹收支缺口巨大,林区大量富余人员急需妥善安置。再次,在生态领域。传统林业经济不顾及森林资源的消长平衡,企业的经营索取和人口的生存需求所产生的双重压力,远远超出了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导致林区人口与资源、环境冲突加剧。 只有优化林业经济结构,才能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首先,充分开发林业景观资源,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主的林业第三产业,如西双版纳、九寨沟、张家界、神农架、武夷山、长白山等优质森林景观全面构建森林生态旅游区;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三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四是采取“以二促一带三”的策略,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3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前景 3.1林木及其产品市场分析 我国加入世贸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对各个行业和部门都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林业经济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入世后我国的木材和纸浆的进口关税从原来的15%下降至5%。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对木材的需求将逐渐增加,而木材生产国受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影响,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摆在全世界面前首要的任务,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的面积锐减,是造成环境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所以,全世界的木材今后将逐年降低产量,这就形成了木材的供需矛盾,逐渐要形成木材的卖方市场,木材的价格经过阶段小幅升高后,将要逐年大幅度上涨。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现在植树造林,到成材出售之时,必然要赶上木材价格坚挺之日。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必将增加对人工林的需求。 3.2林业政策分析 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一直很重视,并把林业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特别近几年,洪涝、干旱、沙尘瀑等自然灾害,一次比一次严重,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林业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改善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的重要指示。我国林业发展已进入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新阶段。同时,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许多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总的原则是坚持谁造谁有的原则,允许跨行业、跨地域、跨部门造林,可以将荒山荒地进行拍卖,承包股份制造林,林权可以抵押、转让、继承,对个人营造的商品用材林可优先办理采伐许可证。因此,从林业政策层面上,是允许鼓励全社会参加植树造林,切实保护广大林农和育苗专业户的利益不受侵害,让从事造林绿化的单位和个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从面达到调动更多的人投入到造林绿化的大潮中来。 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的对策探讨由于造成野生动物破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其解决措施也应从各个角度加以分析。笔者将从立法完善、执法完善、野生动物产业的完善、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的树立保护意识等方面提出有利于保护西部地区野生动物的措施。(一)立法完善1、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其实,近几年很多专家都在呼吁修订这个已经颁布了十几年的法律,特别是2003年非典型肺炎肆掠整个中华大地以后。这部法律是建立在“保护是为了利用”的观念上,关注的仅仅是“有用的”或已处于濒危、灭绝境地的动物,而对众多尚未被发现利用价值或“不起眼儿的”动物未予保护。这一观念是不符合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的。在这部法律中也没有禁猎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该法在对野生动物刑法保护方面还存在罪状限制过多、犯罪情节标准模糊等缺陷。可见,这部法律是存在很多不足,要亟待完善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立法基本的理念应当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增加规定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者进行处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国家的立法对地方立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2、尽快完善有关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不仅仅只指刑法这部法律的保护,还有一些其他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新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狩猎罪以及违反该规定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专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但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狩猎罪还有待完善。如规定了禁猎范围、禁猎期间的限制。既容易误导公民认为在此期间和区域以外进行狩猎为法律、法规所允许,又与生态规律相冲突,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目的相违背。因此,为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刑法对非法狩猎罪的规定不能仅仅局限于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非法狩猎罪与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笔者认为,刑法没必要将两个罪名分开规定,可以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为非法狩猎罪的结果加重犯。在中央立法指导下,西部地区有关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的规定并建立相应法律制度。3、我国应该制定颁布狩猎法和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狩猎方面的法律。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还制定了一部狩猎法,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就被废除了。实际上,制定一部统一的狩猎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笔者认为,在制定这部法律时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如美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但同时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已有多年管理狩猎场的经验,狩猎许可证制度也已实施多年,制定狩猎法是完全可行的。另外,我国应该专门制定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前苏联的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法就规定该法所保护的对象“包括陆生、水域、大气和土壤中栖息在天然自由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贝介类、昆虫类)。”与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比较,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际上只相当于濒危动物保护法。制定濒危动物保护法的意义在于,对于珍稀濒危或易危的野生动物,采取与保护处在正常种群的野生动物相区别的政策和方法。总之,这更有利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二)执法完善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必须有健全的执法体系。光有立法不抓执法,法律法规产生不了实际效果。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才能体现法律法规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的强大威力。1、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队伍的建设,加大投入,提高执法者素质。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头吃野生动物,才使酒楼、饭店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可见,执法者根本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和长期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2、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执法部门都应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各级政府领导要大力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带头学法、用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护短,不说情,不干扰执法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并注意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的经验,使法制建设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相适应,更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3、要重点打击野生动物的捕猎者,封杀“供应商”源头。对“野味”经营者和“野味”食客,有关部门没有什么特别的惩治措施。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出较为严厉的惩治措施对这些经营者和食客进行处罚。但在西部地区捕猎者有其特殊性,他们是因为生存需要而捕杀野生动物。假如国家不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西部经济的措施,那么当地居民的捕杀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因此,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和款项资助等方面,应当向西部地区作适当倾斜。(三)加强并完善野生动物产业的发展健康的野生动物产业对野生动物保护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人工养殖业所提供的产品对野生资源的替代作用。其实,野生动物产业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野生动物养殖业、野生动物加工业、野生动物贸易业及野生动物观赏旅游业等行业。但野生动物产业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不仅制约了野生动物产业的发展而且还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我国西部地区的野生动物产业更需加强并完善。第一,增强有效管理,具备相当的宏观调控手段和能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非法经营等活动相当的猖獗,因此急需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流通市场,从而减少和有效的杜绝非法猎捕、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第二,加强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繁育与辅助生殖的研究开发,并加速人才的培养。当前西部地区在这方面显得尤为的薄弱。人工繁育技术对野生动物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一些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更需要辅助生殖。当前,人工辅助生殖与繁育技术对大熊猫、金丝猴、藏羚羊等重点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的应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专业人才方面,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留住并吸纳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投入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第三,形成法律、法规规范的市场体系。总之,建立专业市场,依法管理,对产业本身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四)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起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加强环保立法,广泛地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群众乐意接受的形式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强化环保国策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宣传使人们认识到资源的重要性,任何人都是资源保护的受益者。针对我国各地区阶层的构成特点,广泛对不同的阶层制定不同对策展开宣传教育攻势,并扭转有些人潜意识里不科学的观念,从而约束公众破坏资源的行为,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4、加强领导,务必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抓落实,见成效,关键是加强领导。森林防火工作之所以能取得阶段性胜利,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要切实做到“三狠抓、三落实”,确保森林防火不因工作疏忽而出任何问题。 第一,狠抓组织领导,做到防火责任落实。一要落实好“七长”负责制。从县长、乡长、村长、组长、场长、校长、户长,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七长”负责制贯穿到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在整个工作部署上,防火工作有位子;在资金安排上,防火投入进盘子;在工作开展上,防火措施有法子。二要落实好天保管护组织一条线的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天保工作的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森林防火工作在乡镇、护林站、村委会、村护林员年度天保考核中要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对出现问题的,该否决的否决,该解聘的解聘,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最重要的是加强一把手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的森林防火责任。各防火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亲自抓薄弱环节、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 第二,狠抓责任追究,做到奖惩措施到位。责任制的落实,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各责任单位领导及组成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充实,决不能出现岗位空缺和工作断档,做到人员变动森林防火责任不变。对领导得力、措施落实、预防到位、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凡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狠抓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在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当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二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4、 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所谓林业,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保护性资源经营并以后者为基础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 森林经营包括森林的采伐与更新、森林保护(含病虫害防治与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抚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动。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但这一过程很漫长。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基于经济的,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这一时期的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否则,再像过去几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经营,最终将葬送林业的发展。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5、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3、1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环境发展大会上提出的,这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各个方面,我国也已把此定为国策之一。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和判定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我国的林业工作者也参与了这一活动,有关方面也提出了八大标准和66项指标,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涵义,实质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资本可替代性等;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会公平性、社会稳定性、体制合理性等;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力、生态还原力、资源承载力、环境资源等。3、2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3、2、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那么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数字林业”的概念,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指导林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生产建设脱节的问题。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3)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二要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良种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3、2、2 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带三”的策略,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3、2、3 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1)林业的生态效益就我理解,林业的生态效益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人们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三种效益,其生态效益价值远远大于其经济价值。” 林业的发展可以带来三种效益,在这三种效益中,经济效益往往最先受到关注,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生态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创造经济效益。以下的这个表格可以看出这一结论: 1999年3月,广东省林业厅依环境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重植林生态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如下:经济价值 万元重植林 內部 林产品价值 417.72外部 吸收CO2放出O 2价值 8162.00涵养水资源价值 3.27水土保持价值 10.89保肥价值 10.79旅游价值 13320.00生物多样性价值 4.36空气负离子效应 无法评估滤菌功能 无法评估吸尘功能 无法评估合计 21929.01由以上可见,生态效益实质上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林业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时一致的。(2)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在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时期,尽管当期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快,但后期的经济发展却受到了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而增长环境恶化的巨大报复,使得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萎缩。在既重视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效益的时期,不仅当期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当然,我们应注意,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极的注重,而是积极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极的注重,即单纯注重生态环境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那么,终究会因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经济效益滑坡,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实力支撑会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失去现实意义或物质基础。有学者提出“生态效益经济”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生态效益经济是在以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约束条件下的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它包括以下五层意义:其一,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讲求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总量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二,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三,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以保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为约束条件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其四,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以绿色产业为重要支柱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其五,生态效益经济是一种经济增长、经济效益、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从以上的生态效益经济的定义和涵义我们可以看出,首先,生态效益经济的落脚点在“经济”上,它追求的是一种经济效益,它“讲求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总量”,它“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种“再生产活动”,它“以保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为约束条件”、“以绿色产业为重要支柱”(3)注重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对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兼备的生态经济兼作。如实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乔灌混交等种植模式,最终使退耕还林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良机,同时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果。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力度明显加大,。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等经济型林地为主。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有的以发展苗木养林,有的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有的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还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收益。4 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以上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集中从政策制度层面进行了理解和阐释。我们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证和监督执行机制。以下将简单地从现存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评述。 4、1 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我们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种就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储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是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目的。在总则中,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偏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第11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这些规定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国法律对林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在第二章“森林的经营管理”中的第14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16条政府制定林业的发展计划 、18条占用林地时的处理;第三章“森林保护”和第四章“植树造林”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同样也体现了这一思想。4、2 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已经设立的林业法律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则、履行程序、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内容上有遗漏、空白、不明确之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补充和和完善:(1)首先,重新确立林业立法思路。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真正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的先进经验,实行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2)立法原则的创新。a、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林业立法充分地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运行规律,重视生态平衡理论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发展规律,尊重自然和生态规律。b、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当充分地考虑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考虑地球环境与森林资源的保护。c、突出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在进行林业行政立法时,注重林业的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我们应当将森林生态环境损益分析立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森林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指导法律以及确定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发挥。(3)在执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进:一是必须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健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须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转,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惩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行和统计报告制度。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林业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 在监测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要以森林资源监测为主体,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展监测内容,建立健全全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森林资源和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林业经营的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平台,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科技含量和监测成果的时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预警和应急系统,有效防范重大突发森林资源破坏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5)在诉讼方面,我国资源状况的严重问题和资源诉讼的特殊性联系起来,建立专门的资源诉讼法院。“在我国,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矿业法院等专业法院已经存在,这表明资源诉讼的专门化已经优先例和经验可循。” 所以基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我国也应设立森林法院。3 经营管理3.1幼林抚育幼林抚育主要是除草、培土、看管等。一般需要连续3a,前2a人工松土除草,扶正苗木,根部培好土,第三年幼林已要郁蔽,林下的杂草可用除草剂清理,此后杂草很难长起来。两用林同时结合护林看管,防止人畜破坏。3.2间作与施肥前2a适合套种间作,种植矮杆的花生、瓜类、豆类等,实践中以套种棉花苗木生长最好。套种不但减少了除草的费用,更主要是有效地促进了苗木的生长,解决水、肥、气等问题。苗木成活后即可施肥,连续3a根外穴施,每年1次,每次施氮磷复合肥750kg/hm2,有条件的施腐熟的饼肥,效果最佳。3.3培养树型前期作为大苗培育,培养好的干型很关键,萌芽性强的树种要适时修剪,按不同树种苗木要求定干,结合管理3a内干型就能定好,现在绿化要求2.22.5m以下无侧枝树型。3.4两用林经营3a苗木郁蔽后,速生树种有的能达8cm以上,已能出售,也可长大点销售,价格更高。或苗木太密,移出一部分到新的迹地上继续培育,减少了造林成本,加快了大苗培育速度。如果在培育期间大苗行情不好,可作为用材林经营,是我们国有林场的优势,可以把发展林苗两用林作为一个经营方向。参考文献:1、唐丽华;区域森林主要灾害与空间结构关系的适应性评价方法研究2、北京林业大学;2006年3、韩月霞;移动式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实现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河北);2007年4、陈劭;冯仲科;乔启宇;林火扑救中高效组合灭火技术的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7年S2期5、任世福:河北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构想于措施,载于林业经济问题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