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所有资格证书.doc
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报名时间:一般在当年的4月至5月报名。 挂证¥1W/(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挂证¥6.5 W/(年)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2013年各省市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基本结束。挂证¥2 W/(年)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5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报名时间2013年报名时间一般从6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6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考试设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挂证¥3.5 W/(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一)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二)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三)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考试科目 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挂证¥3.0 W/(年)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5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考试时间201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11、12、13、14日6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11、12日考试科目(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2.建筑设计(知识);3.建筑结构;4.建筑物理与设备;5.建筑材料与构造;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9.场地设计(作图)。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八年。(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3.建筑结构与设备;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一级建筑师挂证¥12 W/(年)二级建筑师挂证¥ W/(年)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考试科目:分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等五个科目挂证¥1.8 W/(年)注册环评工程师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考试科目(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闭卷笔试。(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闭卷笔试。(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闭卷笔试。挂证¥5 W/(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中,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5年。(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0年。(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6年。(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2年。(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年。(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2年。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7年。(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0年。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考试科目设置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合格证书。挂证¥4.5 W/(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考试科目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2。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确定:9月7-8日挂证¥1 W/(年)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 或相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专业考试条件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5 年。(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考试设置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报名方法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基础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通过基础考试后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试科目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基础考试(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基础部分)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考试内容包括15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九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专业基础部分(六个科目,共计6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两分)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职业法规专业考试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考试内容(共9个科目):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时间安排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上、下午各70题,前40题为单选题,后30题为多选题。专业知识考试不分专业方向,均为必答题。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防治四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上、下午各25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上、下午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的25题作答,多选或跨专业方向选答无效。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考试教材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包括了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大纲、注册环保工程基础考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共一个大纲、两门考试用书。挂证¥5 W/(年)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条件考试报考条件1、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人员1类别专业名称学位或学历职业实践最少时间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专科毕业1年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相近专业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专科毕业1年工程力学1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报考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类人员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本专业结构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4年6年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4年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5年8年专科毕业6年9年相近专业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5年8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6年9年专科毕业7年10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8年12年注:表中“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1997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二级结构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本科以上学历2年普通大专毕业3年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成人大专毕业4年普通中专毕业6年成人中专毕业7年建筑设计技术本科以上学历4年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普通大专毕业6年城市地下铁道相近专业铁道工程成人大专毕业7年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普通中专毕业9年水电水利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成人中专毕业10年港口与航道工程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 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13年(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仅供参考,以当次报考文件为准。(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 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须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到所在省(区、市)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或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科目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其中,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住建部规定自2012年起,基础考试不再配发考试手册,闭卷考试)。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基础考试包括:上午:1. 高等数学 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学 4. 理论力学 5. 材料力学 6. 流体力学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8. 电工电子技术 9. 工程经济 10.信号与信息技术(09年新设科目)下午:11. 土木工程材料 12. 工程测量 13. 职业法规 14. 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15. 结构设计 16. 结构力学 17. 结构试验 18.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专业考试包括:1. 钢筋混凝土结构 2. 钢结构 3. 砌体结构与木结构 4. 地基与基础 5. 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 6. 桥梁结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考专业课,科目为:1. 钢筋混凝土结构 2. 钢结构 3. 砌体结构与木结构 4. 地基与基础 5. 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挂证¥21 W/(年)土木工程师学历需要拥有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暖通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补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报考条件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六)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八) 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一) 暖通空调基础课程(第一年)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热工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课程:(第二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技术、空气洁净技术、民用建筑房屋卫生设备(二)给水排水基础课程(第一年)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水文学和水文地质、水处理微生物学、水力学、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学、工程测量、职业法规专业课程:(第二年)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三) 动力基础课程(第一年)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热工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课程:(第二年)燃料与燃烧、锅炉原理、汽轮机原理、锅炉房工艺设计、汽机房工艺设计、热力网及热力站、煤化学、制气原理及工艺、燃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与加工、城镇燃气输配、燃气燃烧与应用、燃气工程设计、气体压缩机、制冷与低温原理、供气、制冷工程设计挂证¥45 W/(3年)注册电气工程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报名办法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科目设置基础课程: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流体力学、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化学、电工电子技术、理论力学、工程经济、材料力学.相关专业还有学习电子模拟技术基础教程,信号与系统传输等课程。专业基础:电路与电磁场、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基础专业课程: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电气主接线、短路电流计算、设备选择、导体及电缆的设计选择、电气设备布置、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接地、仪表和控制、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调度自动化、操作电源、发电厂和变电所的自用电、输电线路、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挂证¥70 W/(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