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结构审图结构专业课件.ppt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一、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多图联审”有关要求,2,市住建委:根据2018年2月5日专题会议的精神,我办编制了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多图联审”有关要求,提供你委。特此函告。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关于民防关于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多图联审”有关要求的函,3,按照“多图联审”项目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防建设工程,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5-2008)、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的要求,以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海市民防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人防专项技术审查。,1、审查内容,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1996第78号)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5第662号)第33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第11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审查依据,5,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第4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5)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第三条“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6)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三十八条“民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6,a)施工图设计符合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民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附录,包含但不限于附录的标准、图集和文件,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准)。b)符合民防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明确的防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抗力等级、战时用途、民防应建面积等。c)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全,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d)民防建设工程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设计满足规定的战时防护要求。e)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方面的设计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f)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保证战时的防护安全。g)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h)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必须符合的内容。,3、合格判定标准1)合格的条件,7,a)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b)整改需涉及工程建筑布局、构件或设备设施重大变动的。c)施工图设计未能达到战时防护密闭要求,不能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的。d)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e)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的。f)违反民防审批主管部门批文中相关要求的。g)违反民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的。h)面积审核时发现虚报民防建筑面积的。i)平战转换措施不符合要求的。,2)不合格的情形,8,4、资料要求,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材料目录,9,10,5、法律责任,1、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民防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实施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2、因审查机构审查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审查机构在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且情节严重的,由民防管理部门暂停或者终止委托其承接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向社会进行通报,同时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4、对于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未按标准进行审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进行通报。,11,附录 标准、规定、技术规定文件,1、标准规范与图集,12,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3,3、技术规定文件,14,二、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沪民防20123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15,三、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为加强本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提高民防工程的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6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5级、6级和6B级的民防工程建设,民防工程平战转换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6,1、土建,平时使用的对外出入口的平战转换措施,应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加一道密闭门(当战时功能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或汽车库时可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的方式进行防护。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加堆土和砂袋的封堵方式实施平战转换,转换数量每个防护单元不超过2个。防护单元之间平时使用连通口的平战转换措施,应采用在门洞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或设一道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的方式进行防护。平时使用的进排风竖井的平战转换措施,应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加一道密闭门的方式进行防护。顶板及防护密闭楼板上不得采取开设采光窗(地下室平时用途为商场除外)、设备吊装孔(施工临时留孔除外)及风管预留孔洞等平战转换内容。,17,顶板梁下不得采用临战加设钢柱的方式实施平战转换。主要出入口防倒塌棚架应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防倒塌棚架。当确实受到地面景观等条件限制时,可参照图集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05SFJ05、05SFG04)采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棚架允许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拆除,但装配式构(配)件须储藏在本民防工程内合适位置,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临战安装。开设在外墙上的通风采光窗,要求窗孔宽度不宜大于墙面宽度的1/3,应安装好防护密闭封堵板(FMDB)的预埋框,将封堵板储藏在本民防工程内合适位置,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临战安装。抗爆单元的隔墙和挡墙,必须在施工图中按规范进行设计,可在临战实施平战转换。战时干厕隔墙,必须在施工图中按规范进行设计,可在临战实施平战转换。,18,2、通风,平时的防火和防烟分区宜与战时防护单元划分一致。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平时使用的风管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平战转换:1)风管穿越防护单元之间隔墙时,应在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预埋密闭通风短管,且两侧安装密闭阀门,临战关闭(限核6常6级以下工程)。2)风管穿越防护(密闭)门门洞时,应临战拆除影响防护(密闭)门关闭的风管短管。战时和平时共用的风管,应在拆除风管短管的端头安装风阀,临战关闭。,平时和战时风量不匹配的平战合用通风管及风口应在主(支)风管及风口上安装风量调节装置。,战时使用的进排风机、风管、阀门、空调设备、除尘、滤毒等防护通风设备均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全部安装完毕,不得临战安装。移动电站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平时应安装到机组上方,排风导风管平时应安装到机组排风端。过滤吸收器旋压盖所配套的构件及专用操作工具,须储藏在防化器材室内,并做好日常维护。,19,3、给排水,战时水箱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平战转换:1)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工程等,供平时使用的生活水池(箱)、消防水池(箱)可兼作战时贮水池(箱)。如采用装配式水箱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全部安装完毕,不得临战安装。2)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应充分利用平时的生活或消防水池(箱)兼作战时贮水池(箱)。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装配式水箱,应在施工图中进行设计,允许临战安装。其配套的进水、排水等管道的接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并在接口处设有明显标志。战时水冲厕所及干厕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平战转换:1)医疗救护工程中应设战时水冲厕所,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2)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物资库工程等,战时干厕应在施工图中进行设计,允许临战安装。,20,淋浴器和加热设备,应在施工图中进行设计,其给排水管及接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淋浴器和加热设备允许临战安装。专供平时使用的管道(消火栓管、喷淋管、空调水管等)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平战转换:1)穿越民防工程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顶板和相邻民防工程墙体时,应在穿越处设置密闭套管,并在民防工程一侧设置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的阀门。2)当穿越(防护)密闭门门洞时,应在门洞两侧分别设置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的法兰阀门,并在穿越处设置法兰短管,临战拆除法兰短管,民防工程一侧水管端头采用法兰管堵进行封堵。,21,4、电气,移动电站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允许临战安装。配电控制设备、附属设备和管线等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无法引接区域电源的民防工程,蓄电池组(EPS/UPS)在施工图中应进行设计,允许临战安装。穿越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顶板等民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做好密闭或防护密闭处理,管线内密闭填料允许临战填充。,22,5、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应将平时不安装,临战需安装的构件、设备设施及专用操作工具,列入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中。使用管理单位在平时应做好构件、设备设施及专用操作工具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市区民防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将其纳入检查内容。本市报送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的平战转换内容自2012年6月1日起须遵照本规定执行,原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试行)沪民防2005150号文同时废止。,23,四、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文件,24,沪民防管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防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民防工程设计行为,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民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人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民防工程施工图文件设计质量及审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行为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民防网站上公示内容收集报审材料、填写申报表格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受理总窗口受理。如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代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报送时必须出具相关书面委托材料。,25,二、坚决贯彻落实民防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迁就建设单位不遵守规范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民防工程建筑总图上应按有关规定注明“标识牌”和“指示牌”的安装位置,并在建筑说明中明确该民防工程标识牌和指示牌的具体数量。单建式民防工程在防护(密闭)门选型时应采用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中的防护设备。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门可参照图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选用(07FJ03)选型。为减少平战转换工作量,确保民防工程战时迅速临战转换,单建式民防工程防护单元之间供平时车辆和人员通行孔洞设计时采用防护密闭门隔断措施。,三、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纸质图纸会签制度目前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分为由两家设计单位分别设计平时、战时图纸和由一家设计单位独立设计平时、战时图纸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存在各专业之间的设计内容出现错、漏、碰、缺现象。为保证专业间图纸设计内容一致,切实提高设计质量,现对报审的设计文件纸质图纸作以下要求:1、对于平时战时由2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图纸,民防工程设计相关图纸上需由平时设计单位相应专业设计人员会签,报送施工图审查的平时设计图纸应由战时设计单位相应设计人员会签。2、民防工程各设计专业之间施工图纸需相互会签。报送施工图审查的图纸设计内容各专业之间应衔接协调。3、由两家设计单位分别设计平时、战时功能的项目,两套图纸中和战时功能有关的设计内容表述应完整、连续。设备管线穿越人防墙体采取的密闭处理应标注明确。,26,四、进一步细化民防工程建筑面积设计要求针对目前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民防面积数值不实、防护单元之间划分界面不清和各项面积指标表述不准等问题,现对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部分表达内容作如下要求:1、在报审材料中增加CAD电子文档(光盘形式,光盘上应盖有设计出图章)。CAD电子文档中需表达民防工程所在层地下室建筑平面图,设计单位需在图中以Pline或Bhatch命令勾画出或填充入民防工程外轮廓、各防护单元之间分隔线以及计入民防建筑面积的口部外通道外轮廓,并注明每个外轮廓所包含的民防建筑面积数值(计入民防建筑面积的口部外通道面积需单独列出。位于民防工程外轮廓内,但不计入民防建筑面积的通道以负值表示)。2、建筑设计说明中需列出民防工程面积明细表,具体内容包括各单元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等级、民防建筑面积、民防使用面积、民防掩蔽面积、民防掩蔽人数以及人员掩蔽体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数量。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7,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结构),28,3.1 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地下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29,3.2.1 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便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位间隔墙等配筋。3.采用平战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第A.2节规定的内容。,3.2 基本规定,30,3.2.2 设计依据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3.2 基本规定,31,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的人防结构设计的内容。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3.2 基本规定,32,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3.各结构构件采用的战时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包括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防倒塌棚架等。4.防空地下室所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相应的产品标准,有防水、密闭要求的结构构件的抗渗等级等。5.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说明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长方法,并对某些构件或部位的材料提出特殊要求。6.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及图纸中的标高、尺寸的单位。7.所采用的通用做法和标准构件图集。8.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标准规范和注意事项,例如:在施工期间存在上浮可能时,应提出抗浮措施;后浇带的设置等。,3.2 基本规定,33,3.2.4 结构体系结构体系除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防空地下室的结构体系布置,必须综合考虑地面建筑结构体系。墙、柱等承重结构,应尽量与地面建筑的承重结构相互对应。2.防空地下室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当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较低且地下水位也较低时,防空地下室可采用砌体结构。3.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一般采用梁板结构、无梁楼盖结构以及箱型结构等,当柱网尺寸较大时,也可采用双向密肋楼盖结构。,3.2 基本规定,34,35,A.2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送审文件内容(结构专业),3.2.5 结构计算书1.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各结构构件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及设计值、结构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结构计算书内容应完整,引用数据应用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2.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输入的总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应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3.当采用用于平时荷载作用下的计算软件进行人防战时荷载作用下的结构计算时,应根据软件的情况,对输入的荷载、材料强度等进行调整,使之符合人防的计算要求,并对相关构件截面的抗剪承载力按人防要求进行验算。4.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如计算结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做必要的调整,当确有依据不做调整时,应说明其理由。5.所有计算书应整理成册,并经过校审,由有关责任人(总计不少于三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3.2 基本规定,36,3.3.1 地基基础设计内容1.防空地下室可不进行战时荷载组合作用下的地基承载力与地基变形验算。2.当防空地下室上部有建筑物时,尚应根据其上部建筑在平时使用条件下对防空地下室的要求进行设计。3.当防空地下室作为上部建筑基础时,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及地方地基基础设计标准进行基础设计。4.当采用桩基础、条形基础或独立柱基础时,除按平时使用条件进行基础设计外应按战时荷载组合验算基础本身的强度。,3.3 地基与基础,37,3.3.2 抗浮验算对防空地下室,特别是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进行设计时,应按工程所处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使用阶段及施工阶段进行抗浮验算。,3.3 地基与基础,38,3.4.1 设计使用年限应按50年采用。当上部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时,应与上部建筑结构相同。3.4.2 区分甲、乙类防空地下室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和核武器爆炸动荷载的分别作用,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的作用。对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和核武器爆炸动荷载,设计时均按一次作用。,3.4 结构设计一般规定,39,3.4.3 结构验算内容在战时荷载组合作用下,应验算结构承载力;对结构变形、裂缝开展以及地基承载力与地基变形可不进行验算。3.4.4 结构设计控制条件除按规范设计外,尚应根据其在平时使用条件下对防空地下室结构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取其中控制条件作为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依据。,3.4 结构设计一般规定,40,3.5.1钢筋选用要求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不得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3.5.2材料强度的调整在动荷载和静荷载同时作用或动荷载单独作用下,材料强度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3.5 材料,3.5.3 最低材料强度等级防空地下室结构选用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规范中标4.11.1的规定。,41,附规范相关表格,42,3.6.1主体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1.顶板(1)甲类防空地下室:顶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规范中表4.8.2及表4.7.2两者中的较大值。(2)乙类防空地下室:顶板等效顶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中表4.7.2采用。(3)顶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取值,当符合规范第4.3.4条或第4.4.4条的条件时,可考虑上部建筑影响。(4)当取值条件不符合规范中表4.8.2或表4.7.2规定时,顶板等效静荷载应按规范中有关条文计算确定。,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3,3.6.1 主体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2.底板(1)甲类防空地下室:整体式基础底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无桩基时可按规范中表4.8.5,带桩基时可按规范中表4.8.15采用。(2)当甲类防空地下室基础采用条形基础或独立柱基加防水底板时,底板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对核6B级可取15KN/,对核6级可取25KN/,对核5级可取50KN/。(3)乙类防空地下室:底板可不考虑等效静荷载作用,但底板设计应符合规范第4.11节规定的构造要求。(4)甲类防空地下室:当取值条件不符合表4.8.5规定时,底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应按规范中有关条文计算确定。,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4,附规范相关表格,45,3.6.1主体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3.外墙(1)甲类防空地下室:外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规范中标4.8.3-1(或表4.8.3-2)与表4.7.3-1(或表4.7.3-2)两者中的较大值。(2)乙类防空地下室:外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中表4.7.3-1或表4.7.3-2采用。(3)当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时,对于甲类防空地下室外墙,应按核武器爆炸作用与常规武器爆炸作用分别计算,取其中较大的内力进行截面设计;对于乙类防空地下室外墙,应按常规武器爆炸作用产生的等效静荷载计算。(4)当取值条件不符合规范中表4.8.3-1、表4.8.3-2或表4.7.3-2规定时,外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应按规范中有关条文计算确定。,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6,3.6.1主体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4.防护单元间隔墙及门框墙(1)甲类防空地下室:相邻两个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门框墙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中表4.8.9-1或表4.8.9-2采用。(2)乙类防空地下室:相邻两个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以及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的隔墙可不计入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但常5级、6级隔墙厚度应分别不小于250mm、200mm,配筋应符合规范第4.11节规定的构造要求。,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7,3.6.1 主体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5.多层防空地下室(1)对多层的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当相邻层分别划分为上、下两个防护单元时,其中间楼板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应按防护单元隔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表4.8.9-1或表4.8.9-2)确定,但只计入作用在楼板上表面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按下层防护单元抗力级别确定)。(2)对多层地下室结构,当防空地下室未设在最下层时,宜在临战时对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层采取封堵转换措施,确保空气冲击波不进入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层。次时防空地下室顶板和防空地下室以及其以下各层的内、外墙、柱以及最下层底板均应计入核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防空地下室底板可不计入核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按平时使用荷载计算,但该底板混凝土折算厚度应不小于200mm,配筋应符合规范第4.11节规定的构造要求。(3)对多层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当相邻楼层分别划分为上、下两个防护单元时,其中间楼板可不计入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但楼板厚度应不小于200mm,配筋应符合规范第4.11节规定的构造要求。,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8,3.6.2 口部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1.出入口通道结构(1)甲类防空地下室:土中有顶盖通道结构的顶板、底板、外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取值方法同主体结构。当通道净跨小于3m时,钢筋混凝土顶、底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分别按规范中表4.8.6-1、表4.8.6-2采用。(2)乙类防空地下室:土中有顶盖通道结构的顶板、外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取值方法同主体结构。(3)无顶盖敞开段通道结构,可不验算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3.6 等效静荷载取值,2.土中竖井结构,无论有无顶盖,均按由土中压缩波产生的法向均布动荷载计算,其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主体结构外墙确定。,49,3.6.2 口部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3.出入口临空墙:(1)甲类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临空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规范中表4.8.8与表4.7.6两者中的较大值。(2)乙类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临空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规范中表4.7.6采用。,3.6 等效静荷载取值,4.出入口门框墙(1)甲类防空地下室:直接作用在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规范中表4.8.7与表4.7.5-1两者中的较大值。(2)乙类防空地下室:直接作用在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中表4.7.5-1采用。(3)由钢筋混凝土门扇传递到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第4.8.7条第2款或第4.7.5条第2款有关规定确定。,50,附规范相关表格,51,3.6.2 口部结构等效静荷载取值5.主要出入口楼梯(1)甲类防空地下室:作用在楼梯踏步与休息平台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和计算方法可按规范第4.8.11条确定。(2)乙类防空地下室:作用在楼梯踏步与休息平台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和计算方法可按规范第4.8.10条确定。,3.6 等效静荷载取值,6.防倒塌棚架及防倒塌挑檐(1)室外开敞式防倒塌棚架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中表4.8.10采用,水平与垂直荷载二者应按不同时作用计算。(2)当按规范第3.3.2条规定将核6级及6B级防空地下室室内出入口用做室外出入口时,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设置防倒塌挑檐,应按其上表面与下表面不同时受荷分别计算,上表面等效净荷载标准值对6B级可取30KN/,对核6级可取50KN/;下表面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对核6B级可取6KN/,对核6级可取15KN/。,52,附规范相关表格,53,3.7.1 基本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应分别按下列第1、2、3款规定的荷载(效应)组合进行设计,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应分别按下列第1、2款规定的荷载(效应)组合进行设计,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作为设计依据,并应取得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作为设计依据。其中平时使用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1.平时使用状态的结构设计荷载;2.战时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3.战时核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3.7 荷载组合,54,3.7.2 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荷载组合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各部位应按所采用的等效静荷载对应的武器作用选用相应的荷载组合。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同时作用下的荷载组合可按规范中表4.9.2确定,核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下的荷载组合可按规范中表4.9.3确定。3.7.3 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荷载组合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各部位的荷载组合可按规范中表4.9.2确定。,3.7 荷载组合,55,3.8.1 内力分析1.防空地下室结构在确定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后,可按静力计算方法进行内力分析。对于超静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按由非弹性变形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计算内力。2.防空地下室结构在确定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和永久荷载标准值后,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见规范第4.10.2条。审图时,应特别注意各分项系数的取值。3.当防空地下室采用钢筋混凝土无梁楼盖结构、钢筋混凝土反梁时,其设计尚应分别符合规范附录D、附录E的规定。4.支承平板门的门框墙,当门洞边墙体悬挑长度大于1/2倍该边边长时,宜在门洞边设梁或柱;当门洞边墙体悬挑长度小于或等于1/2倍该边边长时,可按悬臂构件进行设计。,3.8 内力分析与截面设计,56,3.8.2 截面设计1.结构构件按弹塑性工作阶段设计时,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5%。当必须大于1.5%时,应对受弯构件或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允许延性比进行验算。2.当按等效静荷载分析得出的内力,进行墙、柱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验算时,混凝土及砌体的轴心抗压动力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0.8;进行梁、柱斜截面承载力验算时,混凝土及砌体的动力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0.8。3.对于均布荷载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梁,当按等效静荷载法分析得出的内力进行斜截面承载力验算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需作跨高比影响的修正。4.无梁楼盖抗冲切验算应符合规范附录D第D.2.2条、第D.2.3条的规定。5.反梁的计算应符合规范附录E的规定。6.门框墙、防倒塌棚架、主要出入口楼梯灯结构构件设计也可选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筋混凝土门框墙07FG04、钢筋混凝土防倒塌棚架07FG02、防空地下室板式钢筋混凝土楼梯07FG03。,3.8 内力分析与截面设计,57,3.9.1 结构构件最小厚度防空地下室结构构件最小厚度应符合规范中表4.11.3的规定。3.9.2 变形缝设置要求1.在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沉降缝、伸缩缝;2.上部建筑需设置伸缩缝、防震缝时,防空地下室可不设置;3.室外出入口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宜设置沉降缝;4.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伸缩缝最大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3.9 构造规定,58,附规范相关表格,59,3.9.3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规范中表4.11.5的规定。3.9.4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与连接1.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laF应满足下式要求:,3.9 构造规定,60,3.9.4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与连接2.当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l1F应满足下式要求:3.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及搭接长度可按国家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设计荷载及结构构造07FG01选用。4.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宜按不同情况选用合适的连接方式。5.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接头的位置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满足等强度要求的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且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超过50%。,3.9 构造规定,61,3.9.5 钢筋混凝土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承受等效静荷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百分率不应小于规范中表4.11.7的规定。3.9.6 受拉钢筋最大配筋率在动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和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钢筋的UI大配筋百分率不宜大于表4.11.8。3.9.7 无梁楼盖配筋1.无梁楼盖的板内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3%和0.45ftd/fyd中的较大值。2.无梁楼盖的板内纵向受力钢筋宜通长布置,间距不应大于250mm,其配筋方式应符合规范中第D.3.2条的规定。3.无梁楼盖的柱(帽)边箍筋、抗冲切钢筋的设置应符合规范附录D中第D.3.4条的规定。4.无梁楼盖的拉结筋布置应符合规范第4.11.11条的规定。,3.9 构造规定,62,附规范相关表格,63,3.9.8 反梁配筋反梁箍筋的配筋率 应符合下式要求:,3.9 构造规定,3.9.9 梁板结构配筋1.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宜在受压区配置构造钢筋,构造钢筋面积不小于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在连续梁支座和框架节点处,且不宜小于受拉主筋面积的1/3。2.连续梁及框架梁在距支座边缘的1.5倍梁的界面高度范围内,箍筋配筋百分率应不低于0.15%,箍筋间距不宜大于h0/4,且不宜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在受拉钢筋搭接处,宜采用封闭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除界面内力有平时设计荷载控制,且受拉主筋配筋率小于规范中表4.11.7规定的结构底板外,双面配筋的钢筋混凝土板、墙体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结钢筋,拉结钢筋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当拉结钢筋兼作受力箍筋时,其直径及间距应符合箍筋的计算和构造要求(规范中图4.11.11),64,3.9.10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1.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配筋率不宜小于0.25%。2.门洞四角的内外侧,应配置两根直径16mm的斜向钢筋,其长度不应小于1000mm。3.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门框与门扇应紧密贴合。4.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钢制门框与门框墙之间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相互连成整体。5.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配筋构造要求见规范中图4.11.12-1及图4.11.12-2。,3.9 构造规定,65,3.9.11 非承重墙1.非承重墙宜采用轻质隔墙,当抗力等级为核4级、核4B级时,不宜采用砌体墙。轻质隔墙与结构的柱、墙及顶、底板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2.非承重墙当采用砌体墙时,与钢筋混凝土柱(墙)交接处应沿柱(墙)全高每隔500mm设置2根直径为6mm的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深入墙内长度不宜小于1000mm。非承重砌体墙的转角及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并应沿墙全高每隔500mm设置2根直径为6mm的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长度不宜小于1000mm。,3.9 构造规定,66,3.10.1 砌体结构1.砌体结构的防空地下室,由防护密闭门至密闭门的防护密闭段,应采用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2.内力计算时,砌体外墙的高度,当条形基础时,为顶板或圈梁下表面至室内地面的高度;当沿外墙下端设有管沟时,为顶板或圈梁小表面至管沟底面的高度;当采用整体基础时,为顶板或圈梁下表面至底板上表面的高度。3.在动荷载与静荷载同时作用下,偏心受压砌体轴向力偏心距e0不宜大于0.95y时,y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当e0小于或等于0.95y时,结构构件可按受压承载力控制选择截面。4.防空地下室砌体结构应按规范第4.11.15条的规定设置圈梁和过梁。5.防空地下室砌体结构墙体转角及交接处,当为设置构造柱时,应按规范第4.11.16条的规定设置拉结钢筋。6.当在砌体外墙开设通风采光窗时,应对其洞口采取加强措施,洞口构造应符合规范第4.12.8条的规定。,3.10 砌体结构,67,3.10.1 砌体结构7.当砌体结构采用叠合板时,叠合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叠合板的预制部分应作成实心板,板内主钢筋伸出板端不小于130mm;(2)预制板上表面应做成凹凸不小于4mm的人工粗糙面;(3)叠合板的现浇部分厚度宜不大于预制部分厚度;(4)位于中间隔两侧的两块预制板间,应留不小于150mm的空隙,空隙中应加 通长钢筋,并与每块板内伸出的主筋相焊不少于3点;(5)叠合板不得用于核4B级及核4级防空地下室顶板。,3.10 砌体结构,68,3.11.1 平战转换要求1.对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当采用平战转换设计时,应通过临战时实施平战转换达到战时防护要求。2.采用平战转换的防空地下室,应进行一次性的平战转换设计。实施平战转换的结构构件在设计中应满足转换前、后两种不同受力状态的各项要求,并在设计图纸中说明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要求。选用标准设计时应注明图集名称、图集编号及页码。3.平战转换措施应按不使用机械,不需要熟练工人能在规定转换期限内完成。临战前实施平战转换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对所需的预制构件应在工程施工时一次做好,并做好标志,就近存放。,3.11 平战转换设计,69,3.11.2 转换构件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1.对室外出入口内封堵构件及其支座和联结件,应验算常规武器爆炸作用在其上的负向动反力(反弹力),负向动反力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对常5级可取130KN/,对常6级可取60KN/。2.平战转换做法可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建筑构造07FJ02选用。,3.11 平战转换设计,70,3.11.3 通风采光窗的临战转换1.通风采光窗的挡窗板、盖板及外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应根据相应的抗力级别及窗井型式,按规范第4.12.6条或第4.12.7条的规定取值,也可按防空地下室设计荷载及结构构造07FG01选用。2.通风采光窗井结构设计可选用或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筋混凝土通风采光窗井07FG05。,3.11 平战转换设计,67,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