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浅谈中国电子政务建设.doc
浅谈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 摘 要 :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以政府为先导,结合中国国情制定正确的实施策略,是成功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关键环节。政府从全局出发,立足国情,进行正确的策略选择,不仅有利于形成 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也为企业、社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途径。本文结合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发展,论述了我国电子政务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关键词 :电子政务 发展前景 问题 完善 导言 在我国,电子政务的概念逐步深入人心。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的电子政务建设到今天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配套设施。在有了这些基础之后,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开始进入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即从基础建设到全面应用的深刻变革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将加强电子政务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入新的五年规划,电子政务在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方面将起到革命性的作用。 如何更深刻地理解和认识电子政务的目的、作用,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开展和发展这项工作,正成为政府领导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者、IT业界人士乃至社会公众日益关心的问题,它迫切要求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一、电子政务的概述 (一)电子政务的含义 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网络通讯与计算机技术,将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精简、优化、整合、重组后在互联网络上实现,以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从而加强对政府业务运作的有效监管,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二)电子政务的特点 1、以改革政务流程为基础的人机结合的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是一个在政府业务流程优化的基础上包含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企业在内的一个完整的人机结合的应用系统和社会系统工程。 2、以安全支撑体系为保障 安全是电子政务最为重要的基石,电子政务的安全支撑体系不仅包括通过技术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还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对政府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树立等内容。 3、以互联网络为基础运行环境 互联网络的发展,使得广域的政府机构和众多的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互联网络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同工作,并使得电子政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政务运行平台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政府本身的业务活动过程,促进政府业务流程的重组,而且对整个社会及其相关的运行模式都会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 4、建设应用效果依赖于政府各部门业务信息化程度 从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务经验来看,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使得政府能够利用互联网将政府的信息系统在技术和功能上向政府外部延伸和广域的互联,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的基本构架。 5、能够满足新经济条件下公众和企业对政府的新要求 随着信息社会和新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价值越来越被广大的社会公众所认知,公众对信息特别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增加政府透明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互联网正好成为实现公众上述需求的平台。二、开展电子政务的重要意义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认为电子政务就是: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高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世界银行将电子政务定义为:政府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向公民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改进政府与企业和产业界的关系、通过利用信息更好地履行公民权利,以及增加政府管理效能。由此可见,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 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电子政务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成为当代信息化 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高效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的 要求。电子政务把政府搬到网上,政府通过网络快捷收集和处理信息,及时做出决策,实行透明、阳光行政,就能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 (2)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能力。政府在网上发布政策信息,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或在政策文件网页上开设意见反馈窗口,就能极大地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应急能力。 (3)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从热衷于“管、审、批”的干预型政府转变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从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倾斜政府转变成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全面政府。(4)提高政府的竞争能力。电子政务改造并提升了政府的竞争力,网络时代的政府竞争力必然基于网络基础之上。 (5)开辟公众对政府的批评渠道。政府官员可以及时并经常看到各种各样和各个方面的对政府的批评和建议,这样可以广开言路,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 在我们看到电子政务这么多优点的同时,我们不能为其优越性所迷惑而不去注意其存在的缺陷。三、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概况 在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目标提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开展办公自动化工程,建立了各种纵向和横向内部信息办公网络。 中国电子政务的提出源于1985年的“海内工程”。当时的建设目标为:在中央政府开展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决策与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网络化。 1993年底,为适应全球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潮流,中国正式启动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起步工程“三金工程”,即金桥工程、金关工程和金卡工程。“三金工程”是我国中央政府主导的以政府信息化为特征的系统工程,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雏形。 1999年1月,由我国40多家部委(局、办)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发起的“政府上网工程”,旨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为社会服务的公众信息资源汇集和应用上网。在政府上网工程的推动下,我国政府站点迅速增加,网页内容日益丰富,在政策传递、网上服务等电子政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展。 从1993年开始的“三金”工程建设,到2002年的“中办发17号”文件中提出的“十二金”工程,我国进入了重点以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建设阶段,特别在“十五”期间有了较大发展。 就整体而言,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起步较晚,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成熟度不够。虽然近年来有所发展,但是政府的信息化在很多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四、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前景 (一)制定与电子政务有关的国家标准 我国电子政务现在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存在电子政务系统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在实际应用中会带来很多不方便之处。为了统一作业流程,提高电子政务的实际应用能力,必须清理、确认和制定与电子政务系统工程项目相关的国家标准,实现统一作业,才能确保电子政务的有效施行。2002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已在2003年完成,电子政务的各种标准规范将不断完善。 (二)建立电子政务的法律与法律环境 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规范建设明显滞后于电子政务的发展,所以与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有必要适当加快,如电子文件法、电子版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交易法、数字签名法、法律上认可的数字签名技术标准、认证授权管理等都需要加快立法或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明确法律地位和效力,保护公民的隐私,加强电子政务的安全立法。可以预计,未来几年的信息安全市场将进一步发展,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 (三)开发电子政务标准化应用系统模块 大大小小的政府机构数以万计,如此巨大的电子政务建设规模,如果由各部门开发自己的系统,不仅将浪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搞重复建设,更由于缺乏标准化和规范化,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种系统势必难以兼容,信息资源难以共享,所以电子政务横向业务模型中具有共性的应用模块,需要由获得国家授权的政府部门规范研究与应用模块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而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开发出标准的系统软件。 (四)构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的信息化处理是动态的、双向的,信息的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很高,既要能够防范和化解黑客攻击、病毒爆发、非法用户入侵、机密信息泄露、重要数据丢失等造成的危机和隐患,还要做好服务公众的工作,为此需要推行强有力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响应预案。 (五)网络设施建设速度将趋缓 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现状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远远领先于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造成了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的现象,甚至在有些地方谈起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就是要建网、购置设备,低水平重复建设非常严重。电子政务建设原则上不鼓励建设专网,而是要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因此,网路建设增长速度将进一步趋缓,同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利用将有明显提高。 (六)国内厂商将有更大发展空间 中央号召电子政务先行,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仅找到了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抓手,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步伐,更重要的是,电子政务以财政投资为主,既要实现政府信息化的目标,还要担当起带动民族产业的责任。因此,电子政务建设使国内的IT厂商具备了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具备了跻身世界IT厂商的条件。 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国内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络基础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不同部门的局域网已经基本搭建完成,有些地区已经形成了城域网的基本雏形。从具体应用效果看,政府内部通过网络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办公效率大为提高。虽然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一)突出问题是重电子轻服务 所谓“电子”,主要是指技术手段的实现。所谓“政务”,主要是指政务变革的实现。多年来,我国进行的电子政务建设,主要采取的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建设模式,建设的重心偏重于“电子”。 突出的特点是: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将大量的资金投入电子政务的硬件建设。我国是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初始阶段,对电子政务概念和内涵还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技术的引用,政府处于被动位置,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为必然。近几年,全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在“政务”的实现方面,遇到了主客观方面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推进工作进展缓慢,与电子政务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 通过实践我们发现,实现电子政务,信息技术基本能够保证建设需求,技术手段的实现并不困难,而难点是“政务”方面的实现。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型”建设模式已经显现出问题和弊端,因为拥有的技术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绩效。 (二)我国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发展滞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表明:尽管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建设都花了力气,并且许多单位自认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从用户方的调查却显示了相反的信息。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与用户实际需求二者关系”方面,不同地区的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应用项目发展滞后,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作为首选项,有意思的是西部地区的受访者对此的反响比东部和中部更大。也就是说,尽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计算机和网络普及率远远低于东、中部,但被调查者中有更高比例的西部人认为电子政务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 (三)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我国多数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被称为“沙滩上的电子政务”。 对互联网上的我国电子政务站点进行进一步审视,我们往往会发现,在多数网站上,职能介绍、政策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和政府新 闻发布占据主要位置。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等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机。于是,这些网站在经历了短暂的热闹后,很快便成为遗忘的角落,用户访问量少,网站缺乏维护,造成电子政务投资的浪费。(四)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然而,我国在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缺少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法律法规的欠缺势必阻碍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五)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其他问题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网络设施 的建设普及率还不高,尤其是在偏远和落后地区更是距离遥远,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此外,我国电信服务的服务价格还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网络的普及和电子政务的应用。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电子政务立法滞后,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六、如何完善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 (一)借鉴先进经验韩国电子政务发展策略对我国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一,电子政务的发展应得到国家高层的立法、资金和资源支持;第二,电子政务的 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综合发展,不能仅仅被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电子 学术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和积极政务的发展不能离开企业界、参与;第三,电子政务的发展事关国家全局发展战略,应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由国家组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精英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积极实施;第四,电子政务的实施应与国家当前的各项改革措施紧密配合,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同时,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面对未来发展需要。 (二)加强宣传 电子政务要真正发展,决不能孤芳自赏,而应该万民联欢,共同参与。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同时,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利用传统 的报刊等媒体对电子政务广为宣传,让广大百姓了解电子政务,并接受电子政务,让更多的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通过电子政务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应加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应用性,以更亲民、便民的形象吸引群众。 (三)主动接受民众批评 网络本身只具有技术性价值,而应用网络技术建成的“电子政府” 则意味着信息的公开透明,意味着政务效能的提升;但最重要的是,“电子政府”利用网络技术的特有优势,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双向互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和自由的平台,以便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建议意见以及监督政府行政,最终实现政府行政与民意的无缝对接。政府建立官方网站,其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民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公民权利与增进公民福利。(四)完善法律法规 发展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立法要从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的角度,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 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制定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并及时修改既往法律中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 (五)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 电子政务既要跨越整个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与利益,同时也要平衡现有的各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推动电子政 务的难点在利益的分割上,所以,没有综合性的权威部门根本无法实 施真正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和管理机构则可先从部门之间协调开始,成立相关小组。 (六)加强电子政务培训 从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看,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硬件普及 率还相当低,政府的各项政策、命令的发布仍然还是沿用纸张作为传播媒介,公文的收发、采集和汇总还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因此,大力加强公务员信息化知识的培训迫在眉睫,特别是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结束语尽管电子政务代表了政务实施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但是,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工程,何况政务本身也在衍变、发展,改革中深层次的问题还将不断暴露出来。再加上我国目前现有的条件所限,制约因素客观地存在并产生作用,因此,电子政务建设的道路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加大电子政务的建设力度,加快建立高效政府,正确分析、判断形势,科学合理地决策,并充分利用一切国内外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经过各界人员共同努力,相信我国能够克服在电子政务方面遇到的困难,改善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先进经验,一定会使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健康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之路,并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1 刘奇峰.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J.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2):21-22,252 王长胜. 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2008.3 冉艳 胡学钢. 构建市级电子政府安全平台J. 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07,17(8):144-1474 徐荣花 陈海东.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J.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2007(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