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doc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试行)一、毕业设计目的及要求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其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 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通过毕业设计提高分析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 风。根据专业目标,培养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查阅各类文献资料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工程设计与计算的能力;4工程识读与绘图的能力;5仪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能力;6实验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的能力;7撰写论文的能力。二、毕业设计时间 按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执行(包括答辩及成绩评定)。三、毕业设计选题(一)选题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包含本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2课题应尽可能地结合生产、科研、实训室的建设任务,促进教学、科研、生产有机地结合。3选题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注重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4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结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独立工作的能力。5课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顺利完成设计过程。(二)选题、审题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报告,说明课题的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完成课题所具备的条件,报系部审定,经主管系主任批准 后,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一式三份),任务书一份交学生,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任务书”是布置整体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对课题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按设计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以周为单位)。以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与要求,以保证每个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又具有各自的特点。选题、审题工作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二个星期完成,落实到学生的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四、指导教师的职责与作用毕业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都应对毕业设计整个阶段的教学过程全面负责。1指导教师的条件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可作为指导教师的助手辅导学生的设计过程。2指导教师的职责(1)严谨的科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技能、生产安全等方面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管理。(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设计思想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坚持把培养学生能力放在首位,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1)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2)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学生进行讨论、指导;(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认真批阅;(4)毕业设计完成后,安排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完成的情况和质量写出评语,给出毕业设计成绩;(5)收齐学生毕业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交至系部归档。4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要求为了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宜多带学生,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 20 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 3 小时。 五、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及应用性等特点,同时也为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的机会,为了达到毕业设计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内容;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听取教师的意见和指导;3独立完成规定的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设计成果;4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设计期间的学生作息时间与所在的部门的作息时间相同,因事、因病离岗者,需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有三次不在岗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超过毕业设计规定时间的四分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注意设计过程各环节的安全,并保持整洁良好的工作环境。6毕业设计结束后应撰写毕业论文,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六、答 辩毕业设计完成后,每个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各系主管主任及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由 35 个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并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工作由答辩小组负责进行,答辩委员会负责组建答辩小组并对答辩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学生的申诉。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有最终的决定权。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组织对学生的成果进行验收、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写出书面评阅意见;答辩小组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相关的概念、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答辩时间控制在每人3040分钟,学生介绍设计过程102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2025 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整个设计过程进行成绩评定。七、成绩评定及评分标准1毕业设计成绩应以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表现,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的表现,毕业论文的水平为依据评定,不应按个人的主观臆断或印象来决定学生成绩。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成绩评定采用采用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教师分别评定成绩,三者在总成绩中占的比例为4:2:4,加权后取得。3毕业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不及格”成绩不高于20%,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性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要求,不得降低标准。4评分标准(1)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见解与创造性,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于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2)良好:能较圆满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尤其是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基本达到性能指标,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要领清楚,回答问题正确。(3)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工作能力一般,完成的软硬件性能一般,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论文一般,并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不好,答辩时讲述得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错误较多。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由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6各系按2%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评定后发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状,并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参加省优秀论文评比。八、毕业设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毕业设计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规范化、制度化,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毕业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毕业设计动员,组织学习“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明确职责及要求;2毕业设计的检查:(1)前期检查: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落实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以及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2)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表现以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3)后期检查:答辩前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设计工作情况,检查毕业论文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3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各系在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发放毕业证书。4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资料主要指毕业设计图纸、论文、实验报告、计算机程序及收集的有关科技资料等。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学生所在系(部)将毕业论文 (设计)资料分专业、班级交院档案室存档。关于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管理的补充规定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是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必要的教学环节,按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系应做好如下工作:1、每一位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在6月10 日前上交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材料。2、学生可根据所在的实习岗位完成一份不少于四千字的实习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实习情况简介、实习内容与收获、实习体会,由实习单位给出学生实习鉴定和成绩。3、毕业设计可以在校内完成,也可以在实习单位完成。在实习单位完成的课题必须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定期了解学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的情况,安排、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工作。各系负责组织毕业设计答辩,答辩在校内或实习单位进行。在毕业设计结束时,学生应完成不少于六千字的毕业设计论文。4、毕业设计完成后,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全体答辩工作。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 10 日至 20 日,具体内容另行安排。5、毕业生在毕业实践(实习与设计)结束后,应向所在系部上交两套资料,一套为毕业实习资料,包括“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另一套为毕业设计资料,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成果)”以及“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以上材料若不完全,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成绩视为不合格。6、毕业实践结束后(6 月 10 日前),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上述两套资料后归入毕业实践档案,在6月 20 日前由教学秘书将成绩录入学生成绩档案,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成绩一式两份,一份本系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是全部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各系部应给予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