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100万ta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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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100万ta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0).doc
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100万t/a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100万t/a改扩建工程位于新疆伽师县境天山南麓,隶属于喀什地区伽师县管辖。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位于原有选厂及采矿区范围内。地理座标:东径74°320074°3800、北纬40°000040°03002008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55号)、伽师县喀什地区伽师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伽师县关于对喀什地区伽师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伽师顿办200801号、喀什地区喀什地区伽师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喀地整规办发20088号等文件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喀什地区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的共识:将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喀什地区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归并为“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将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新疆伽师县西克尔铜矿” 、“新疆伽师县天源腾铜矿” 、“新疆阿图什大山口铜矿”和喀什地区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新疆伽师县拜什塔木铜矿”四个采矿权整合为“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伽师县伽师铜矿区”一个采矿权,建成开采规模为50万t/a(1667t/d),并配套相应规模50万t/a选矿厂和尾矿库。如今随着矿区的勘探开采规模逐渐增大,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现有的采矿选矿工程再次进行扩建,扩建后形成铜矿采选产能3000t/d的生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例中的有关规定,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3000t/d改扩建采选工程(含100万吨/年采矿、选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伽师县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编写完成了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铜矿3000t/d改扩建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请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批准后,将作为开展该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期、运营期、服务后期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该项目运营过程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产生,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了全面的现场踏勘与环境调查工作,收集了评价区自然、社会、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资料,展开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工作。根据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在现场调查和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写要求,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概况(1)现有工程概况公司目前有三个矿区,拜什塔木矿区圈定的-1、-2、-3号3个矿体,生产规模为50万t/a;4西克尔矿区圈定的-4、-5号2个矿体,生产规模为8.5万t/a;大山口矿区圈定的1、1号2个矿体,生产规模为1.5万t/a。公司现有一座选矿厂,选矿总规模50万t/a,均采用浮选工艺,产精矿1.75万5t/a,排出尾矿量48.25万t/a。在选矿厂东侧1000m山前沟谷洼地中已建有50万t/a选矿厂的尾矿库。现有尾矿库最终设计有效库容576.06×104m3,已用库容50×104m3,剩余有效库容526.06×104m3,本次扩建后尾矿产生量为43.79×104m3/a,其中30.65×104m3/a充填矿井,13.14×104m3/a排入尾矿库,剩余库容在扩建后服务40年,满足矿山采选要求。 现有工程目前存在以下环境保护问题:(1)部分矿坑周围采矿人员临时住宿场所的生活污水处理不当,就地泼洒,生活垃圾为按指定地点填埋,起风情况下垃圾飘散现象严重。(2)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布局较为散乱,起尘面积过大,相对产生更多扬尘,同时部分堆场未采取喷水等防尘措施。(3)在2号斜井和3号斜井之间有两处采空塌陷区。要求尽快对采矿人员临时住所进行规范统一修建相关生活垃圾收运,污水处理系统。对废石场进行统一规划堆存,并修建洒水喷淋装置,合理利用抑尘剂,减少堆场扬尘污染。采用尾矿充填方法维护塌陷区。(2)本扩建工程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包含两部分:矿石提升系统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现有矿区内;选矿的浮选系统扩建工程,建设地点现有选矿厂浮选车间内。本次扩建采选工程只增加矿石提升能力、矿体开拓系统延伸改造及增加浮选能力,因此矿区范围不变,矿区面积仍为19.382²,开采深度1323m1155m。建后规模由50万t/a(2000t/d)扩大至100万t/a(3000t/d),设计服务年限5.1年,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矿厂规模由50万t/a扩大至100t/a。尾矿库库容不变。根据矿山现状,拜什塔木-天源腾矿段-1、-2、-3号矿体原有盲竖井以及3号斜井等无法利用,本次扩建利用原有中段巷道工程,采用混合竖井开拓系统统一开拓。混合竖井布置在矿体南部下盘错动带边缘以外50m处,混合竖井井口标高1276.0,井深716m。筒径5.8m,井下采用环形车场、双侧马头门布置。混合竖井内箕斗提升间进行封闭处理,罐笼提升间内设梯子间、管缆间。采用14m³底卸式箕斗与4#三层罐笼互为平衡提升系统,设计自1161m中段平巷至633m皮带运输巷道标高之间设集中溜井,集中溜井井筒净直径4.0m,高度为528m。各中段平巷与集中溜井之间通过各中段分支溜矿井联通。通过人工推车运输至矿石溜井卸载,然后由主井箕斗提升至地表。粉矿回收斜井人员上下采用斜井人车提升。开拓系统两端布置东、西风井。混合竖井、中段平巷、东西风井共同构成两翼对角式通风系统。依托原有井下有轨运输系统,各中段采场矿石通过溜井下部振动放矿机装入侧卸式矿车后运输至集中溜井卸载,废石矿车从各中段由罐笼直接提升到地表后运往原有废石堆场卸载,坑内涌水依托原有两段接力排水排到地表。西克尔矿段本次改扩建采用斜井开拓系统并延深改造,提升容器为YFC0.5-6型矿车,延深改造后的斜井承担全部矿石、废石、设备、材料的提升任务。斜井人员上下采用斜井人车提升。利用原有斜井作为主提升井,斜井口位于-5矿体西南侧,标高1310m;斜井底部布置在1118m水平-5矿体东端附近位置, 斜井底部底板标高1118m;采用抽出式通风,斜井作为进风通道,现有1240m中段巷道作为回风通道,1240m平硐口为总回风口,从而形成对角式通风系统。西克尔矿段开拓工程主要包括斜井、躲避硐室、水仓、中段运输巷道等。1118m中段排水依托原有水泵排水。本次改扩建设计仍采用分段空场采矿法为主(厚度5m),浅孔留矿采矿法(厚度5m)为辅,并结合膏体胶结充填采矿工艺进行开采。项目改扩建后选矿厂选矿规模为100万t/a,工作制度改为333d/a,为满足选矿生产需要,在现有浮选车间内新增5台浮选机。其他破碎、磨矿、分级系统均依托原有工程。选矿厂尾矿浆依托现有尾矿泵站加压用管道输送至尾矿坝顶,通过分散管在坝前均匀、分散放矿,尾矿浆固液分离后尾矿水通过库内排水涵管及排水斜槽收集至回水池,返回选矿厂使用,尾矿在尾矿库堆存。改扩建项目生活设施及其他公辅设施利用现有。改扩建项目建设总占地57.2hm2(本次改扩建未新增占地),占地类型全部为裸岩石砾地。项目总投资为45966万元,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46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8,其中新增投资29333万元,新增环保投资5952.13万占新增投资的20.29%。建议按照“吨矿提取10元”的办法提前提取生态恢复基金,用于尾矿库生态恢复。3.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生态规划的相符性(1)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28)塔里木河流域防风固沙重要区:该区位于塔里木河流域,行政区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个县(市)和兵团农二师,面积为44442平方公里。该区沙漠化敏感性和盐渍化敏感性极高,防风固沙功能极为重要。主要生态问题:由于水、土和生物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带来生态系统功能的严重退化,表现为退化草地面积大、沙漠化加快、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减少。生态保护主要措施:加强流域综合规划,合理调配水资源;控制人工绿洲规模,恢复和扩大沙漠绿洲过渡带;保障必要生态用水,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发展清洁能源,减少乔灌草的樵采;改善灌溉基础设施,发展节水农业,控制种植高耗水作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现油、气开发与荒漠生态保护的双赢。本项目区位于塔里木河流域西缘,该区域主要生态保护方向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发展圈养牧业,退耕还草,合理利用水资源,严禁过度放牧、樵采、开荒,限制经济开发活动。而本项目属于矿产资源开放不属于上述限制禁止措施。(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金属矿采选行业选址与空间布局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冰川、雪山和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及划定的重要河流、湖泊保护范围,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200米范围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所在区域,军事管理区、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区域,居民聚集区1千米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第二十条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本项目位于G314线南侧300m处,符合200m之外的要求。(3)安全生产规范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拜什塔木铜矿50万t/a扩建工程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新评审字【2011】007号文件、关于对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拜什塔木铜矿50万吨/年扩建工程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非煤项目设施设计审子【2011】045号)、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拜什塔木铜矿50万吨/年扩建工程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专家组审查意见、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拜什塔木铜矿50万吨/年选厂尾矿库(新)FM安许证字【2013】007号等上述文件。本项目尾矿库选址符合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90建标字第695号、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地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的西缘,属于低山丘陵地貌,地形总体北高南低。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64.6mm,年均蒸发量2051.5mm。主导风向WNW,平均风速1.6m/s。区域生态系统以荒漠生态系统为主,土地利用现状为裸土及裸岩石砾地,植被稀少,植被类型为荒漠化植被,覆盖度小于5%。土壤类型为淡栗钙土。区域的环境空气中,S除TSP超标外,其他监测项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环境空气二级标准。TSP超标与监测时间南疆的浮沉天气密切相关。项目区地下水水质除硫酸盐超标外,其它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类标准,硫酸盐超标是由于本区域土壤盐碱化严重造成的,总体上看项目区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选矿厂厂界四周区域噪声值昼间在35.6dB(A)43.2dB(A)之间,夜间在32.3dB(A)36.4dB(A)之间。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国道314的交通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考虑到评价区域的地形特征,确定的本次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范围为以矿山的锅炉房为中心,范围为以5km为直径的圆形区域内。(2)地下水评价范围:工程影响范围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及排泄区,即采矿区、选矿厂和尾矿库影响区域。(3)声环境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厂界外1m处。(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矿区周围5km2范围。(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炸药库、尾矿库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三)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项目采矿工程为地下开采,尾矿库采用湿排方式,矿井水、尾矿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在生产期尾矿、废石排放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锅炉烟气、无组织粉尘排放的环境影响是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1.1建设期(1)建设期废水主要有采矿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等。应在采矿竖井、尾矿库、废石场等主要施工点设置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矿井排水排入地面沉淀池,与其它施工废水一并处理后回用或送选矿厂供选矿生产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生活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场地绿化,不外排。(2)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材料运输及堆放、场地平整等,环境影响主要在下风距离200m范围内,超标影响在下风距离100m处。本项目主要施工场地周边6km内无定居人群,施工扬尘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为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对道路采取硬化措施,根据天气及路况及时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井巷施工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岩壁。(3)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转、车辆运输噪声。经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80m以外才基本达到标准限值。由于评价区周围6km范围无固定居民点,建设期主要噪声源对声环境敏感点没有明显不利影响。1.2运营期(1)废气:本工程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选矿过程中破碎、磨矿产生的粉尘,选厂破碎、筛分环节粉尘废气量为21000m3/h,粉尘浓度约900mg/m3,粉尘新增产生量150t/a,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95%进入吸风系统除尘效率99%,)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量为1.425t/a,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120 mg/m3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有组织废气由15m高的烟囱排空。无组织扬尘:无组织扬尘主要包括掘金采矿、装卸扬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以及选场跑冒无组织粉尘,上述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394.74t/a。在地下采矿工作面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和定期清洗岩壁;井下爆破后及时进行通风;运输道路及时平整、洒水抑尘;根据天气情况向矿石、废石堆体表面洒水增湿,抑制扬尘;对定期检测、检修、维护运输车辆和其它燃油动力机械等措施,做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估算无组织粉尘排放量44.22t/a, 根据估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1213 mg/m3;对矿区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可满足周界外无组织尘小于1mg/m3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2)废(污)水:本工程新增废(污)水主要包括尾矿水(2135m3/d)和生活污水(8.8m3/d),矿井涌水水通过排水设施提升后送选矿厂回用水池全部用于选矿厂生产补充水;尾矿浆在尾矿库沉淀澄清后,除尾矿库滞留、蒸发、渗漏损失量外,其余全部通过回水泵抽回选厂利用;生活污水经现有一体化生化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绿化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除暴雨季节尾矿库外排部分洪水外,一般情况污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采矿区主要噪声源是凿岩机、空压机、通风机和运矿汽车等,尾矿库主要噪声源是水泵。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在室内、基础减振并安装消声器,通风机在进、出风道加装消声器,用吸音材料密封主扇风机机壳,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锅炉房鼓、引风机加装消声器并设置在房间内,水泵采用柔性接头、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场界噪声昼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但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上述设备,只增加5台浮选机。因此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噪声污染源,噪声影响不大。矿区周围4k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建设项目不会造成扰民现象。(4)固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采矿废石、选矿尾矿和生活垃圾等。本工程产生的废石、尾矿均属于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矿废石新增产生量为49.95万t/a,其中40万t/a综合利用(回填井下、道路养护、场地平整、尾矿库筑坝等),剩余9.95万t/a在废石场处置,废石场位于3#斜井南侧荒沟内,占地3.3hm2,容积约9.9万m³,可满足废石周转与处置要求;尾矿产生量30.8万t/a,送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为36.6 t/a,经收集后在矿区低洼背风处填埋。(5)生态环境生产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随着废石、尾矿砂的堆积新增占地,而本期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现状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包括对尾矿库坝坡面采用碎石压坡并进行覆土植草,植被种类应选择当地适生品种,闭库时库区覆土绿化;尾矿库闭库生态恢复措施,可以恢复约21hm2草地;废石场修筑挡渣墙、截排水措施及覆土恢复植被;采矿工业场地截排水沟,绿化、美化措施以及道路排水、绿化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矿区位于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境内西距喀什市130km,东距西克尔火车站17公里,南距国道314线(乌鲁木齐-喀什公路)0.5公里,南疆铁路(乌鲁木齐-喀什)从选矿厂位置南1.5公里处经过,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侧约1000米处的沟谷内。矿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及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地下水、生态环境和环境空气等,见表1。表1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对象相对本项目保护内容保护目标或保护对策方位距离(km)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项目区及周边项目区和周边地下水水量和水质地下水质量达到类标准环境空气国道314线南侧0.50人群健康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南疆铁路南侧1.50固废废石堆场尾矿库防护距离300m范围内防止水土流失布置在距地表水系300m以外,同时做好拦挡和防洪工作生态草地采矿工业广场、废石堆场、选矿厂、尾矿库地表植被平整压实、复垦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采矿扬尘、选矿扬尘、废石堆场扬尘及运输汽车的扬尘等。通过分析预测,各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环境空气质量变化不大。(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采矿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基本可以回用于生产工段;选矿废水一部分可会用于生产一部分排入尾矿库自然蒸发,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在保证选矿生产线水循环系统密闭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的废水可以做到零外排,建成投产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噪声值经过房屋屏蔽、距离衰减后,各噪声叠加值后厂界影响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区人烟稀少,地域开阔,也无明显的生活噪声源,拟建敏感目标为矿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位于选矿区东南侧约350米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只会对现场作业人员产生影响,对办公生活区无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采矿废石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已建采矿废石排放量为9.90万t/a,约合4.71万m3/a,扩建工程废石排放量10万t/a。废石主要成份是石英,其次是方解石、绿泥石和长石等。采矿废石可部分用于矿山道路修筑养护、工业场地的垫层平整和尾矿库建设用石,未能利用的部分运往废石堆放场集中堆存,废石堆场底部不需进行防渗处理,其堆放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并对废石进行的毒性浸出试验结果,此类废石属一般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尾矿砂环境影响分析含水尾矿砂用管道输送到尾矿库堆存,其主要成份也是石英、方解石、绿泥石和长石等,另含有微量重金属元素。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类比同类型矿山尾矿毒性浸出试验的结果,本项目选矿产生的尾矿属一般固体废物,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将本项目正常生产尾矿砂作为井下充填,其余排入尾矿库,尾矿水也排入库内可防止尾砂表面干化(当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时),造成尾砂二次飞扬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并充分斟酌回水比例,使尾矿库能够保持表面的水封状态。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10kg/d,即36.6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在矿区低洼背风出填埋,对周边环境无影响。(5)尾矿库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得出以下结论:当尾矿库正常运行时,尾矿库水水质一般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扩建后尾矿砂综合利用,尾矿库的服务年限变为40年,在服务年限内,大部分尾矿水回用,其余消耗于蒸发,在防渗状况下,渗漏量占极小的一部分,要接触到地下水约需47.5年的时间,这期间尾矿库早已闭库,尾矿水也被消耗殆尽,所以可以认为在尾矿库防渗状况下尾矿水对地下水无影响。4.主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4.1废气环保措施及效果(1)采场本矿潜孔钻机采用干式捕尘器,以降低工作面粉尘;手持式凿岩机采用湿式凿岩,即通过钎杆注入高压水,使炮孔内粉尘湿润,变成泥浆流出孔外。湿式凿岩降尘效果十分明显,是防止凿岩时粉尘产生的有效措施。矿山运输矿石及废石、废石堆场经常洒水,即用水预湿公路、废石堆场或借助压力水将水雾化成40200µm左右的细小颗粒喷雾可大大降低铲装、清碴、卸矿、运输等工序的产尘量,以防粉尘的产生和扩散污染。上期项目环评要求:爆破时采用无毒塑料袋充水,代替部分炮泥充填炮孔。当炸药爆炸时,水袋破裂,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使水部分气化,而后遇冷重新凝结成十分微细雾粒,大量雾粒与爆破产生的烟尘碰撞,部分有毒气体被水吸收,尘粒被雾滴捕获或湿润凝结而沉降。水封爆破通常比泥封爆破提高降尘率4070。(2)破碎车间破碎车间内的两台颚式破碎机已经建成一个除尘系统,选用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台,处理风量为645012900m3/h,设备阻力12001500Pa,过滤面积54m2。配用离心通风机一台,风量为10600m3/h,全压为2780Pa,风机配用电动机为Y160L-4,功率为15kW。(3)粉矿仓选用单机脉冲除尘器一台,处理风量为40006000m3/h,设备阻力1200Pa,过滤面积60m2。自带风机功率为5.5kW。配用V-0.25/8空气压缩机一台,电机功率2.2kW。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除尘率达到99%,使生产厂房及工作地点的含尘浓度控制标准允许范围内,排入室外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内。(4)锅炉重新设计并安装更为高效的除尘设备,除尘效率要达到94.6%以上,并在2016年7月1日前改造完成。4.2废水环保措施及效果(1)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矿区的生活废水采用集成生化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冬储夏灌用于矿区或道路绿化用水。(2)矿坑涌水的控制措施生产运营阶段,必须做好项目的清洁生产,建设矿井涌水的回收利用设施,保证矿坑排水及利用系统的封闭循环。矿坑涌水除用于井下生产外,还可以用于洒水降尘,对道路、工业广场内矿石运输系统的各转载点、排石场等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3)选矿水的控制措施进入尾矿库的选矿厂废水,内含极少量的浮选药剂及金属离子。选矿废水在尾矿库内澄清后经排水管导入库外集水溢流池,通过泵站水泵扬送至选厂生产回水池,尾矿水回水率一般可达70%。剩余水一部分自然蒸发渗漏排泄,一部分存留在尾矿库。尾矿废水全部排入尾矿库,不得随意外流,任意排放。4.3噪声减缓措施在设计中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特别是对破碎、球磨作业)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可研建议在采矿场设置有废石堆场,将废石进行堆弃,评价建议采矿废石可部分用于矿山道路修筑养护、工业场地的垫层平整和尾矿库建设用石,未能利用的部分运往废石堆放场临时堆存,采矿区服务期满后将废石回填井下;项目区现状已按照上述建议实施了废石的综合利用。(2)无尾矿选矿工艺的研究:这是选矿工艺的最终方向,现在国内同类选矿厂已做到了“零排放”,或只排放出极少量的尾矿,消除了污染,矿石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但针对本选矿厂的具体条件,近期只能进行尾矿综合利用的探索尝试,项目方已经按上期项目的环评引进砖厂一座,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石和尾矿制砖。同时项目拟将70%的尾矿用于井下充填,大大提高了尾矿的综合利用率。(3)对尾矿采取固结和稳定措施。为减少尾矿的扬尘和流失,使尾砂长期稳定与固结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特点,建议采取覆盖及化学法固结尾矿。(4)有条件则可以将尾矿絮凝团聚处理:采用高出一般絮凝剂量23倍絮凝剂处理尾矿,然后用水力机械处理使尾矿成为团聚物,借助筛网使其从液相中脱出,得到的尾矿团聚物具有足够的固化程度,易于装卸或堆置,避免扬尘带来的污染。5.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5.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1)爆破器材爆炸影响分析爆破器材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爆炸后,会造成一定范围内CO浓度超标,使周围近200m范围的人、畜造成死亡,同时易引起周围火灾。炸药库周边没有环境敏感点,所以炸药库的爆炸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所需爆破器材从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购进矿山,其运输过程中约2/3的路径均在荒山中,周围人烟稀少,若发生爆炸对人畜的影响较小,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生态影响,并间接影响空气环境。(2)废石场风险影响分析废石场的地基为第四系和石英片岩,地形坡度约10-32°,废石场整体稳定性较好。废石场汇水面积不大,产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小。废石场上部及两侧拟建截洪沟。根据当地气象资料,当地年均降水量66.4mm,主要集中在四至八月份,降雨量13-18mm。年蒸发强度约2051.5mm。在保证修筑截洪沟及严格按设计方式排弃,保持边坡角满足安息角要求,及时压实,在已形成的表面进行自然恢复,恢复植被的情况下,不会造成大面积滑坡及泥石流。其次废石场下游无农田、村庄以及国家、省市重点保护文化遗产和大型工矿企业,最近的环境敏感点314国道距矿区废石堆场尚有0.5km。本评价认为废石场只要修筑好拦护设施,正常操作,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很小。(3)油品储存罐风险后果分析 油罐一旦发生泄漏,会污染油罐附近范围的土壤,若泄漏后,未采取及时的清理和补救措施,时间过长可能会引发火灾事件。本项目所用储油罐材料为铁罐,质地结实。储油罐放置于矿区工业广场,地表为裸地。此外,油品储存量不大。距离生活区较远。即便发生泄漏,其工业广场的工作员工也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后,不会产生很大的风险事故。(4)洪水期及溃坝库水外排影响分析洪水期尾矿库泄洪时,由洪水带走的库内部分废水和矿渣对下游及附近地表冲沟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前述分析可知,尾矿水的水质基本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另外,尾矿水中污染物和金属成分往往都有一定的降解和沉降能力。尾矿水中的pH、Cu、Pb、丁黄药等均具有较强的自净和沉降能力,由选厂排出口至库内澄清后再至排水管(即相当于库内澄清水返回选厂用的回水管)出口处,pH值可下降21%,Cu、Pb和丁黄药的浓度可分别降低98%、68%和92%以上。尾矿水中所含的As、Zn的自净能力较差,其它有害污染因子也都有一定的沉积作用。在洪水期随洪水外排的尾矿水属事故性排水,其水质中各成分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再加上洪水的稀释,尾矿水中有害成分的自然净化等,库水中各污染因子浓度会进一步降低,附近又无常年性地表水体,所以对地表水体无影响。本项目的尾矿库下游附近有314国道和南疆铁路,尾矿库的排洪涵管出口与314国道的排洪涵洞相接,在排洪状况下,如果公路的排洪涵洞的泄洪能力不能满足尾矿库排水需要,则会对公路形成冲击,毁坏公路,使公路不能正常通行,进而也可能影响到下游的铁路。但根据收集到的区域洪水资料和实际情况,尚未发生过此类洪水的危害。而当尾矿库发生溃坝现象时,库水携带尾矿砂一路漫流,对其下游的公路及铁路会造成较大危害,漫流的尾水及尾砂也会对项目区地下水及地表土壤产生影响。5.2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完善的管理措施和溃坝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尾矿库溃坝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措施见表2表2 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应设置安环处,有专职人员从事尾矿库的管理工作环保监测人员对尾矿浆排放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测。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尤其在降水季节加大巡查力度,随时检查尾矿库各个设施的性能,及时维修,确保尾矿库的正常使用应定期对尾矿库防洪、排水构筑物、尾矿坝、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尾矿设施上任意挖掘、垦殖、放牧、建筑及其他妨碍尾矿设施正常使用和可能造成污染危害的行为必须把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 5年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高度重视尾矿库的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防止发生溃坝等恶性事故,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运行期检查与维护,对尾矿库大坝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定时巡查,尤其在降水季节加强巡查频率对初期坝设置坝体位移及沉降监测点,定时监测,建立科学的防范措施在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要及时修整边坡,覆土种植植被,确保堆场的长期稳固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故,及时通知下游可能受害村庄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通知政府部门和相邻单位给予社会救援。公司地处山区,远离县城,应充分考虑以自救为主公司应制定专门的溃坝事故应急预案,对事故发生时的响应部门、主管领导、急救方案、社会响应及救援方案、应急状态解除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其中应包括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与恢复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后,安排人员培训,每年演练12次;对临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项目总投资为45966万元,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46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8,其中新增投资29333万元,新增环保投资5952.13万占新增投资的20.29%。如能保证环保投资到位,治理工程措施落实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可以达以预期结果和环保要求,环保投资估算详见3。 表3 环保投资分布估算 单位:万元序号环保设施名称投资(万元)新增备注1尾矿库10000含尾矿库观察井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03锅炉除尘器1510除尘器升级95%以上4破碎、磨矿布袋除尘器2005厂区绿化1506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396.707机械减震、隔声105新增8垃圾运输与处理209环保管理与监测1012新增10尾矿充填05825.13新增合计1461.75952.1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公司在安全环保处设有两名专职监测人员,监测工作可委托喀什地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要求及监测点的布设见表4。表4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表序号监测内容监测因子、频率监测点位投资万元/年1生态环境质量监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项目:PH、砷、汞,铅、铬、镉、铜、锌、镍、硫化物等2.监测频率:1次/年尾矿库设1个52大气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总悬浮颗粒2.监测频率:1次/季,环境监测点每次连续监测7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每天连续监测18小时,总悬浮颗粒每天连续监测12小时。环境监测点:采、选矿工业广场上、下风向,代表矿区上风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背景值。103水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水质监测点1.环境水质监测项目:pH、汞、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矿化度、F-、六价铬、铅、镉、SO42-、Cl-、铜、锌、硫化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共计21项;监测频率:2次/年,每次连续监测2天。1. 矿区地下水(看废石淋溶液对地下水有无影响)。2.项目采矿矿井涌水。3.尾矿库尾水。4声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环境噪声2.监测频率:12次/年,每次昼、夜各一次选矿场周界各布设一个监测点;5环境风险尾矿坝坝情巡检每日两次56合 计20拟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5。表5项目竣工验收监察计划表序号污染源治理措施处理效果1采矿、运输、废石堆场扬尘废石堆是否补充设置洒水环节,即用水预湿公路、废石堆场。废石堆场是否合理规划利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所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选矿破碎、筛分粉尘扩建工程未新增破碎筛分装置3锅炉尾气扩建工程未新增锅炉4生产废水新增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混凝土防渗尾矿库新增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5生活污水新增生活污水进入集成式化粪池 冬储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6生产固废新增废石进入废石堆场新增尾矿进入混凝土防渗尾矿库部分尾矿用于井下填充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7噪声防护扩建设备中没有高噪声源设备8生态绿化“以水定绿”建设绿色矿山 (四)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有助于加深对拟建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设计方案以及减缓措施,有助于广泛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可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项目所在地的公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主动向群众及单位征集对工程的意见、建议和方案,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这是使工程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有效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