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农村研究论文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doc

    • 资源ID:4012978       资源大小:26.50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农村研究论文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doc

    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 两汉,政府立足的基础是广大的人口,农村人口不仅是徭役所出,也是税之所出,赋之所出,至于土地和财产,意义远不如人口本身。以平帝朝为例,政府向农民征收的租税之入约为石,按时价可折合为亿钱;刍、稿之入分别约为石、石,按时价可折合为亿钱;口赋、算赋与更赋合计约为亿钱;赀算约为亿钱,以上各项相加约为亿,这应当是汉王朝向农民征收的全部直接税赋。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亿钱中,可以说没有田土之征,因为汉王朝的田租与刍、稿都是“顷亩而税”,实际是以人户为单位的征收,除了亿的赀算是财产税外,其余的均为实际上的人头税,税基是农村人口。正因为此,两汉王朝便把统治的焦点首先集中到了农村人口中,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其管理体系中,作为编户齐民,严格控制。 1、编户齐民与严密的户籍制度 编户齐民或简称编户、齐民,可以说是汉代农民的固定称谓,这形象地反映了农民与政府的关系,汉书·高帝纪云:“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北面为臣,心常鞅鞅。”师古注曰:“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汉书·梅福传称:“孔氏子孙,不免编户。”师古注曰:“列为庶人也。”汉时庶人,亦即齐民、平民,史记·平准书:“齐民无盖藏”注引如淳说:“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这就告诉我们,齐民的特点就是编户,所谓编户就是登录于户籍之中,如师古言:“列次名籍也。” 户籍制度作为古代的1个重要特色,源于3代,但其正式成立,则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商鞅变法中的有关规定是首要标志。与新的授田制、兵役制相联系,商鞅赋予了户籍特殊的意义,他主张上有通名,下有田宅,“4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这是1种面向全民的户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政府的意义,商鞅10分明了,他说:“强国知103数:竟(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稿之数。”103数的获取,只有严格的户籍制度才能确保。治国之首在于知民数,知民数,方可有效地征之以役,税之以赋,才可富国强兵。出身刀笔文吏的萧何,深知户籍的重要性,所以刘邦入关后,诸将纷纷争取金帛财物,萧何独收秦的律令图书,使刘邦掌握了“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刘邦击败项羽,统1天下后,首先做的事情之1就是重新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汉书·高帝纪5年夏诏:“民前或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辩告,勿笞辱。”“以文法辩告”就是要为脱籍亡人重新办理户籍登记,而不采取处罚措施。此后到东汉时代,政府1直实施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 汉代户籍,称谓颇多,前引高帝纪即称“名数”,师古注谓“名数,谓户籍也”。此外,又称户版、名籍。周礼·宫伯郑众注云:“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汉代)乡户籍谓之户版。”称户版者,是因书写材料的缘故。论语·乡党记孔子“式负版者也”,集解引孔安国曰:“负版,持邦国之图籍者也。”疏云:“负谓担揭也。版,谓邦国图籍也。古未有纸,凡所书画皆于版,故云版也。”后汉书·仲长统传注云:“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也。”因此,脱离户籍者,便被称为“亡命”。所谓“亡命”,后汉书·吴汉传注云:“命,名也,谓脱名籍而逃亡。”而没有户籍的人,自然又被称为“无名数”。有时,名籍又径称为籍,释名·释书契即言:“籍者,籍也,籍疏人名户口故也。”急就篇中也有“籍受证验问年”之句。 汉代所有的农民均须著籍,这1点殆无疑义,户籍之格式尚未有典型的版籍出土,只能触类旁推。 以往的资料中,未能留下有关户籍格式的文书资料,只有1些相关的身份说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引博物志载:“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2108,3年6月乙卯除6百名。”这实际上是1则告身文书,但也可以反映当时人关于身份著录的习惯,大致是以县、里、爵、姓名、年庚为懦序。如上书扁鹊仓公列传即有“临淄元里公乘阳庆”、“安陵阪里公乘项处”等记载。许慎子许冲在奏上说文解字的表中也自称“召陵岁里公乘草莽臣冲”。 在西北出土汉简中,有相当1批有关戍卒、田卒及其家属名籍的文书,此类涉及到名籍的文书有3种情况: 1种是单身卒的名籍,格式如例:居延汉简甲乙编: 居延甲渠第廿8燧长居延始至里大夫孟宪年卅6囗囗58·2甲 425图199 戍卒张掖郡居延当遂里公士张褒年卅194·18图314 戍卒河东北里贾害年廿635·25图59 田卒河南郡宛陵囗囗里公乘囗囗218·13图418 从这些名籍我们可以看出对吏卒的登录,与上引司马迁等人的身份说明10分吻合,县、里、爵、名、年庚,依次登录,前面还缀有现任身份,这也应当是当代户籍登录的基本要素。所以,汉代的户籍又叫作“名县爵里”。值得注意的是,1些边塞吏卒名籍对于被登录人的身高、肤色,都登录在案。如居延汉简甲编第简:“河南郡荥阳桃邮里公乘庄盼,年廿8,长7尺2寸,黑色。4月癸卯。”附第简:“长安有利里宋买年廿4长7尺2寸黑色。”这应当是为了严格控制,有利于脱逃后缉捕。西北地区在搜缉流亡时,以此为依据。居延汉简甲乙编第简这样记道:“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土亡者,县署郡县、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这与户籍登录的原则是1致的。 第2种名籍为卒家属廪名籍,是配给戍卒家属食粮的名簿。如居延汉简甲乙编: 妻大女君以,年廿8,用谷2石1斗6升大 执胡燧卒富风,子使女始,年10,用 谷1石6斗6升大 子未使女,年3,用谷 1石1斗6升大。 161·1(甲955) 妻大女严年107用谷2石1斗6升大 俱起燧卒王并,子未使女,毋知年2,用 谷1石1斗6升大 凡用谷3石3斗3升少 23·13,图16 因为这是廪给簿,所以要登录与戍卒的亲缘关系、年龄、使役情况,以确定配给标准。 第3种名籍类簿书是记载吏卒家属成员和财产的身份书,常被人引述的有2个典型的例子,1为礼忠,1为徐宗,除登录本人身份外,还登记家属、财产等项,是1种比较完备的名籍文书。居延汉简甲乙编37·35简文: 小奴2人直3万 用马5匹直2万 宅1区万 侯长觻得广昌里公大婢1人2万 乘礼忠年卅牛车2两直4千 田5顷5万 轺车1乘直万 服牛26千,凡赀直105万又同上书24·1(甲181)简文: 妻妻 宅1区直3千妻妻1人 3坞燧长居延西道子男1人田510亩直5千 里公乘徐宗年510男同产2人用牛2直5千 子女2人 女同产2人男同产2人 女同产2人 有的学者直接把礼忠、徐宗简目为汉代户籍的代表格式,这是不妥的。在尚未发现汉代户籍的可靠原件前,我们只能根据上述文献的与简牍的资料,勾勒出汉代户籍格式的大概。 户籍登录的内容与时代变迁相关联。秦至始皇106年,方颁布“初令男子书年”的法令,以扩大征役范围,而女子尚不必书年。西汉时期,户籍称名数、县里爵名,这应是成年男子登录的主要内容。不过,在西汉初,口赋、算赋设立之前,除男子要登录年龄外,其他人恐怕是只书县名数即可。随着口赋、算赋的征收,所有成员亦均需登录年庚。后来,由于赀算的征收,对家庭资产的登录也成为户籍登录的1项内容。至武帝时代,汉代户籍制度臻于成熟,所包括内容应有以下几点: 、户主:县、里、爵、姓名、年龄。 、家内所有成员:与户主关系、姓名、年龄。 、家庭财产及估价:奴婢、田宅、牲畜、生产工具。另外,妻子的籍贯似也在登记内容中,居延汉简甲乙编29·1(乙23)有这样1简:“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孙第卿年廿1”,1些重点掌握的人物,恐怕还要翔实地记录其身长、肤色等。 $False$ 2、人口控制的3大绳索 如上所述,汉代对农民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严格的户籍管理实行的,在户籍管理方面,又设置了3大绳索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政府手中。 、案比。 案比是汉代的户口登记与核查,这是户籍管理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1项工作。东观汉记称:“方今8月案比之时,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后汉书·江革传李贤注“案比”道:“案验以比之,犹今貌阅也。” 长期以来,人们多认为汉代统1是8月案比,而且,有关案比时间的记载也的确基本上都在8月,如除上引东观汉记外,又有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及3年大比”郑玄注:“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众云:“5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8月案比是也。”贾公彦疏:“汉时8月案比而造籍。”吕氏春秋·仲秋纪高诱注亦云:“今之8月比户,赐高车鸠杖粉粢时也。”续汉书·礼仪志的记载与之类似:“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710者,授之以王杖,ù餔之糜粥。810、910礼有加赐。”金石萃编卷18收有中平3年褒扬荡阳令张迁碑,碑文曰:“8月算民,不烦于乡。”后汉书·皇后纪序亦言:“汉法常因8月算人。”“案比造籍”之后,各县要将案比后的户口等项数字上报郡国,郡国在9月派上计吏上报汉政府,上计之计,指计簿,如续汉书·礼仪志云:“计者,计簿也。”其中,户口状况是核心,后汉书·光武纪:“遣使奉计”李贤注:“计,谓庶人名籍。”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认真浏览1下上述史料记载,可以发现:所谓“8月案比”,都是东汉1代的史料,所以,如果说东汉是8月案比,9月上计,则毫无,但若放之于西汉,则不免让人质疑。西汉时期有关这方面的史料,常被人引用的是汉书·高帝纪5年的记载:“8月,初为算赋。”但这里看不出案比的意思,所以如淳反以汉仪志“民年105以上到5106出赋钱,人百210为1算”作注。查检西汉时代史料,引入注意的是西汉的上计不是仲秋8月,而是都在春间举行。下引几条史料予以证明:班固东都赋:“春至3朝,会同汉京,是日也,天子受4海之图籍。”汉书·武帝纪:”(元封5年,春3月)还至泰山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师古注:“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太初元年春)还受计于甘泉。”“(天汉3年3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太始4年春3月)行幸泰山因受计。”淮南子·时则“3月官乡”,高诱注曰:“3月料民户口,故官乡也。”官有官府、官舍之意。礼记·玉藻“在官不俟屦”注:“官谓朝廷治事处也。”这样,“官乡”就可解释为将官府移往乡中办公。原因是3月料民户口。我们可以认为,西汉是在春间行案比之事。 汉代案比的时间西汉为春间,东汉为仲秋,案比概有2种:1种是集县内民众至县衙所在地,统1案验、登记,验视地点在户曹。如韦昭在释名中所言:“户曹,民所群聚也。”后汉书·江革传载:“建武末年,(江革)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 另1种方式是县衙有关官吏直接到各乡进行案比。如前述“3月官乡”当为此义;又前引张迁碑言其“8月算民,不烦于乡”,深受民众称颂,应当也是因不将民集于县廷,而是下乡案验,所以下面接着写道:“随就虚落,存恤高年。”这1种方式应当是比较普遍的形式,下乡案验,1方面可以有效地核实人户,另1方面可以同时进行家赀估定,何乐而不为? 脱籍与迁徙的禁限。 脱籍者,也就是所谓无名数者。游离于政府控制之外,这是汉王朝所严令禁止的。元封4年,关东流民2百万口,无名数者410万,丞相万石君“请以兴徙410万口”,武帝不允,掾属甚至劝石庆引咎自决。可见,流民,尤其是脱籍者对汉王朝的。 西汉建立后,萧何所定9章律就是在秦法经6篇的基础上增加了“兴、厩、户”3篇,虽其户律不存,但汉承秦制,由秦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窥见1斑。云梦秦简中有题为傅律者:“匿敖童及占*原字疒里加夅(癃)不审,曲、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2甲;典、老弗告,赀各1甲;伍人,户1盾,皆*原字遷字去辶(迁)之。”有游士律,规定出外游历必须持符;还有法律答问“何谓匿户”条云:“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殹(也)。”史记·商君列传亦云:“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从后世的唐律疏议·户婚律中也可反馈出汉户律的大概:“汉相萧何承秦6篇律,后加厩、兴、户3篇,为9章之律。迄至后周,皆名户律。北齐以婚事附之,名为户婚律。隋唐循而不改。”唐律明文规定:农民不得随意脱籍,有脱籍者,家长代过,唐律疏议·户婚律:“率土黔庶,皆有籍书,若1户之内,尽脱不附籍者,所由家长,合徒3年。”汉代的规定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了制止农民脱籍,汉代专门设有“流民法”和“舍匿法”。“流民法”设于武帝时,汉书·石奋传:“惟吏多私,征求无已。去者便,居者扰,故为流民法,以禁重赋。”汉书补注引刘敝言:“此言以流民多少,课吏殿最。”汉政府设立流民法,想以此禁止地方官吏对农民的压榨、勒索,以解决人口流失问题。因此,汉代地方官的主要政绩之1便是户口增多,流民减少。 “舍匿法”又称“首匿相坐法”,其中1项重要内容就是不许容留脱籍流亡人口,“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梁统曾称:“武帝值隆盛,财力有余,征伐远方,军役数兴,豪杰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从之律,以破朋党,以征隐匿。”这里的“豪杰犯禁”,主要就是指他们容留脱籍人口,所以武帝要以首匿之科,严惩隐匿。“知从”,据李贤注“谓见知故纵”,实际上也包括对脱籍人口的不举报。汉书·王子侯表第3上有这样1条记载:“元鼎5年,侯圣嗣,坐知人脱亡名数,以为保,杀人,免。”师古注曰:“脱亡名数,谓不占户籍也,以此人为庸保,而又别杀人也。”可见,使用无户籍者为庸保,本身就构成了知从之罪。 当然,汉王朝也并不是不许人口流动,只要经过批准,手续齐备,还是可以迁徙与外出周游的。但按规定,手续10分严格。如居延汉简甲乙编中有这样的简文: 永始5年闫月己巳朔丙子,北乡啬夫忠敢言之,义成里崔自当言为家私 市居延。谨案:自当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谒移肩水关、居延县索关,敢 言之。105·109 建平5年8月戊,囗囗囗囗广明啬夫宏、假佐玄敢言之:善居里男子丘 张自言与家买客田居延都亭部,取检。谨案:张等更赋皆给,当得取检,谒 移居延,如律今,敢言之。(简背面)放行55·37 从以上两份简文可以看出,里中居民如要迁徙他处或外出办事,必须先到乡政府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要交清更赋、无官狱徭役在身,然后再由乡啬夫拟定文书,批转加案转移所去县府或关卡。迁移者更需由移所批准更籍“放行”后,方可迁行。当然,政府特别批准的移民不在此限。 1些临时离开原籍、外出游历或从事其他活动者,也要经过批准,并办理户籍证明手续,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曾记仓公淳于意答文王文:“文王病时,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问善为方数者事之久矣。”其中的“移民数”,王毓铨先生认为就是谒告乡吏取得出游的符传1类的证件,即户籍证明,这种解释比较合理恰当。 、什伍连坐与连带责任。 什伍相连,由来其久,其成熟则是在商鞅时代,史记·商君列传记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索隐云:“牧司谓相纠发也。1家有罪,而9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10家连坐。恐变令不行,故设重禁。”商鞅的什伍连坐在秦代已贯彻于法律,如云梦秦简中即有多处有关什伍连坐的法律条文及实施原则、规定。如傅律中规定:如果申报年龄不属实,除对申报本人予以“赀2甲”的惩罚外,还要“伍入,户1盾,皆迁之。” 汉朝建立后,继承了这套什伍连坐制度,而且更加严密地把它与户籍管理扣在了1起,因此,徐斡在感叹乱君之政时,则把“户口漏于国版”,与“夫家脱于联伍”并提,并 且认为若出现这种情况,则会“避役者有之,弃捐者有之,浮食者有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汉王朝不仅继承了商鞅所制定的1家有罪、什伍并罚的刑罚原则,而且还追加了1系列经济连带责任的处罚,后者对农民的影响尤其巨大。 汉代的什伍组织,盐铁论·周秦云:“自关内以下,比地相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同。”续汉书·百官志说得更清楚:“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1里百家,什立10家,伍立5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相监官。”这里,恶事的概念10分宽泛,举凡不合乎封建政府法令、规范、道德等等,都为恶事。对恶事,有刑事处罚性质的连坐,这1点与商鞅相类。如淮南子·泰族训言:“使民居处相司,有罪相觉,于以举奸,非不掇也。”盐铁论·申韩亦云:“文诛假法,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1人有罪,州里惊骇,10家奔亡。” 此外,汉代的经济连带责任更是骇人听闻,其主要内容就是什伍之内,若有随意脱亡者,不管告发与不告发,其所应负担的经济义务却要由其他人户负担。这样就出现了“去者便,居者忧”的情况,形成上述“1人有罪,州里惊骇,10家奔亡”的局面,这样,势必造成愈演愈烈的流民潮,增加“无名数”(脱籍)的数量。当脱亡人户较少时,这种经济连带责任或许能起到1点控制作用,但当流亡日多之时,这1作法只能是扬汤止沸。“流民愈多,计文不改”所造成的后果,盐铁论·未通中文学们说得10分清楚:“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笃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录民数创于恶吏,故相仿效,去尤甚而就少愈者多。” 两汉防不胜防的流亡人口,固然与灾害、横征暴敛有关,但这种什伍相连的经济连带责任不能不说是1个主要肇事者。 3、结语 综上所述,人口对于两汉王朝的关系已昭然若揭。就中国古代的情况而言,政府对于农村人口的关系可以分为3大阶段: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初唐、中唐至明清。第1阶段可以说是注重人口本身控制的时期;第2阶段可以说是人口与土地控制并重,以人口为主;第3阶段可以说也是土地与人口并重,但以土地为主。其分界线是均田制下的租庸调与两税法。与之相应,农民与政府的关系似乎是1种日渐宽松的进程。两汉农民还强烈地依附于政府,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下;中唐以后,农民有了较多的“自由”,特别是清朝的“摊丁入亩”之后,更是如此。但这只是问题的1个方面,我们还必须看到,与这1轨迹相对应的,还有1个相悖的座标体系,这就是农民的社会地位。在农民被政府严密控制之时,正是其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之时。当然,这里的较高,只是相对于后世而言,后世农民虽然逐渐被解除了1些政府直接控制的枷锁,但较之两汉农民而言,他们也失去了1些昔日的光彩与地位,这恐怕就是历史之所以为历史吧,我们无法象孔夫子那样1言1蔽之,只能在这纵横交错的叉港中认真求索,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 注释: 以上均参见拙文汉代赋役制度计量,载文史哲年增刊。 商君书·境内。 商君书·去强。 史记·萧相国世家。 后汉书·安帝纪引。 汉书·石奋传。 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后汉书·梁统传。 参见王毓铨莱芜集第页,中华书局年版

    注意事项

    本文(农村研究论文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doc)为本站会员(laozhun)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