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和林黛玉评价.doc
不是花迷客自迷 薛宝钗和林黛玉评价作者:欧漫 导师:戚世隽【论文摘要】钗黛孰优孰劣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然而,有关钗黛评价的文章,大多着眼于某一时期的评论,或者钗黛形象在某一点上的对立对比等等。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二百年来钗黛的评价,从纵向作了历史的概述,又从横向作了文本的剖析.史的概述使我们看到了这一问题的时代性受时代、审美思潮的限制;文的剖析又让我们体会到这一问题的多样性受读者接受水平、审美趣味等各方面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接受史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尝试勾勒出历代读者在这问题上审美趣味的演变轨迹,从而揭示出钗黛纷争的实质。【主题词】钗黛评价 接受史 审美趣味 嬗变【Abstract】 “Who is better, Baochai or Daiyu?” is an old but always new topic. However, most of articles about this discussion focus on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m at one point or the comment in a certain period. They cant break the frame of the research history. In this article, I will systematize those related comments over two hundred years in the light of the receptive aesthetics theory and its analytical method, trying to sketch the track of readers aesthetic interest in this problem. Therefore we can reveal the essence of the dispute about Baochai and Daiyu.【Key words】Comments on Baochai and Daiyu receptive aesthetics Aesthetic interest transmutation自红楼梦问世以来,关于钗黛优劣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可以说,这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人们对这两个人物的评价,从简单的个人的爱憎好恶到绝对的群体的道德评价,从对人物形象客观地阐释到审美意义上的心灵感悟,从在文本里、背景中探求现实意义到在传统文化里深入挖掘其艺术根源。然而,以往对钗黛论争的研究,大多都是在红楼梦研究史的整体框架下进行的,常常散见于各种红学史论的著作之中,缺乏系统的整理。而且,这类研究往往把着眼点放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对接受美学、审美心理等领域较少涉及。即使部分论文把钗黛论争作为一种文学现象进行研究,也多是着重探讨某一特定时期的评论,或者通过文本的分析而追寻作者对人物的倾向性等等。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运用接受美学理论对钗黛论争进行纵向的概述以及横向的剖析,集中考察历代读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审美反应,尝试窥探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对红楼梦这样一部经典作品进行接受史的研究,不仅能深化对作品文本的艺术特性和审美魅力的认识,而且也不失为21世纪红学研究的一种新路径。纵向:史的概述“当我们回眸二十世纪的红学成果时,恐怕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还没有发现哪一门专学象红学那样,与二十世纪这一百年的民族兴亡史、知识分子命运史、中华人文学术史联系得如此紧密,以致于既有王国维、蔡元培、胡适、鲁迅那样的学界泰斗参与,又有象毛泽东那样的政坛领袖介入,更有广大民众的关注和喜好,可以说民间、庙堂、学院均入楼中。” 刘梦溪:红学,第316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红学成为二十世纪最典型的学术个案,而钗黛优劣的争论又成为其中的第一大公案。“取妻当如薛宝钗”的梦呓,两百年来时断时续,飘忽在中国文人苍白的情感之夜;孤标傲世的林妹妹,历来知己倒不少,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没有几个愿与之“共携连理”。这其中蕴藏的阅读接受心理,有着代代而殊的文化历史因素。以下,我们通过疏理清代至今日的文献资料,探讨不同时代人们对钗黛的不同评价。清代中期至民初:金姻铸就遗恨长清代的红学评点家,是把红楼梦当作消遣性、趣味性的小说来阅读的。其评论多为中国传统的感悟式或论赞式评点,生发有关人生感悟的“一得”。当时就有拥林派和拥薛派之分。争论之激烈,有许伯谦与好友的“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誓不共谈红楼”(见清邹弢三借庐笔谈卷十一 许伯谦),这早已成为红学美谈。王希廉为拥薛派的代表,红楼梦第32回王希廉评,引自 白盾:红楼梦研究史论,第87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认为薛宝钗“有德有才”而林黛玉“一味痴情,心地褊狭,德固不美”;“写黛玉戋戋小器,必带叙宝钗落落大方;写宝钗事事宽厚,必带叙黛玉处处猜忌。”而拥林派以读花人涂瀛的这段评论为代表:“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情;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 韩进廉:红学史稿,第129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从此,钗黛优劣的评论常用反义,对比的句式出现。即便到了后来的俞平伯、刘梦溪、王昆仑等,无一例外,已成为一种评论的模式。清代至民初,拥林派占主导地位。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多以宝黛钗爱情角逐上的是非作为评价人物的标尺,而当时流行的版本是百廿回的程本。程本对钗黛冲突的处理方式,使宝钗成为宝黛爱情的实际破坏者。因而拥林派振振有词而盛极一时。(二)评点中注入过多的主观情绪,甚至是臆想,呈现出一种简单的线性思维。某些拥林派评论家视宝钗为“拨乱其间的小人”,对宝钗的评价不免有“诛心之论”。(三)拥林派舆论声势大。拥林派的评家无论从人数上还是他们评点本的发行量来看,在当时都远远超过拥薛派。因此左钗右黛影响很大,为不少读者与评家所接受,几成定论。在程本中,宝钗得到一段充满“遗恨”的婚姻。想不到,后世也因为这段婚姻对宝钗充满“遗恨”。二三十年代:两峰对峙 双水分流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脂本、脂评相继被发现。俞平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二美合一”论,动摇了长期以来左钗右黛的主导地位。在此,我们要明确一点,即“二美合一”的构思出于脂评,俞氏对其进行整理、归纳并予以解释,这是他的发现而不是他的发明。俞平伯的“二美合一”论的主要表述是:“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 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第1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俞氏所列出的证据无论是从文本上(第5回钗黛合为一图一诗,宝玉的梦境以及脂评)还是从艺术构思上(“极情场之盛,尽文章之妙”)都有其创见性和合理性。在此,我们无意评价俞氏“二美合一”论的功过得失。我们关注的是为什么当时的读者难以接受此论。从人物传记蜕变而来的中国古典小说,有着人物性格单一化,脸谱化的硬伤,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这非善即恶的小说人物模式的“陶冶”下,读者的思维模式单一化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在宝黛钗这三者的爱情角逐中,钗黛又怎能合一而双美呢?宝钗也是好人,那谁来做坏人呢?在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的同时,“二美合一”论也突破了自程本红楼梦流行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势。“黛死钗嫁于同日同时以及宝玉出家爱情婚姻故事激动人心,形成了以钗黛斗争为中心的程本观念 白盾:红学论争的世纪回眸,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四辑,第34页。这些都不是俞氏一人一时所能改变的。无论是单一思维还是思维定势,在接受美学理论中都属于读者的期待视野范畴。接受美学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视野融合”,只有读者的期待视野与文学文本相融合,才能谈得上接受和理解。程本和脂本,当时的大多数读者(还有现在的一部分)选择了程本。因为他们选择自己所能理解的。四十年代: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冲突在五六十年代“批俞”之前,我们无法忽略的是王昆仑先生的红楼梦人物论。他在薛宝钗论中,对其性格进行了鞭辟入里地分析,至今仍被视为警策之论而一再被引用。他用优美的词句把钗黛对立的性质、宝钗性格中的功利特征以及黛玉爱情至上的生活信仰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王昆仑在书中主张钗黛对立,并把两者归结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在恋爱生活上的差别与冲突。这样的解释有其独创性,但局限在于仍只是着重人物形象客观意义和作者倾向性的分析。王昆仑先生指出:“人类中间永远存在着把握现实功利与追求艺术境界的两派;一个人自己也常可能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 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第192页,北京三联书店,1983年版。他当时没发觉,正是这“一个人的矛盾”蕴涵着钗黛之争的更深一层含义,或者可称为“合一”论新的契机人性的两面。五十至七十年代:叛逆者与卫道士的斗争半个世纪过去了,翻看五六十年代的评红文章,仍可以隐约感受到当时那种激情。那被政治浓雾笼罩下的红学研究,面目多少有些模糊。“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研究是红学的幸运,但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简化为阶级分析法则又是红学的不幸。” 孙伟科:20世纪红学研究的启示,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一辑,第78页。这条评论一语中的地概括了那一时期的红学研究。阶级分析法的引入,使人们多从小说产生的政治背景当时一般的阶级关系出发得出结论。林黛玉和薛宝钗成了两个绝对对立且极具阶级性的典型形象,一个是反封建的战士,另一个是封建的卫道者,是“官僚地主家庭的好女儿好媳妇。” 刘大杰: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 薛宝钗的思想本质,引自 白盾/主编:红楼梦研究史论,第438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这一论断在文革时期发展到了极致:林黛玉反封建性无比坚决;而薛宝钗则是“伪装善人的刽子手,阴险毒辣的美女蛇”,“(封建)统治集团中的镇山太岁卫道者的阵营里一员得力的黑干将”。 柏青:这是哪家的“正面人物”?,原载1974年10月31日北京日报。现在看来,“这些对于薛宝钗的所谓野心、权术、手腕、阴谋等等的分析,染上了现代社会矛盾和政治斗争的色彩。钗黛冲突被描绘成争夺一把宝二奶奶交椅的权利角逐。” 吕启祥:形象的丰满和批评的贫困,引自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辑,第3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版。可见,当时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形象分析具有政治化、阶级化、绝对化的特点。“评红”运动震撼朝野上下,席卷大江南北。红楼梦成为了政治斗争的载体,黛优钗劣顿成不刊之论。七十至八十年代:各有各的合理性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平反之风盛行。这一时期的钗黛评价呈现出十分有趣的现象:对黛玉的评价呈下降的趋势,表现在对她的反封建性的质疑和客观评价她的性格缺陷;而对宝钗的评价则呈上升趋势,评论家纷纷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为薛宝钗平反。“在红楼梦的原作里,宝钗这个人物不是被作者写得很阴险的,作者没有把她当作坏人处理宝钗岂止不是坏人,而且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她美;有文才、博学多识;不苟言笑;不爱擦胭脂抹粉、穿红着绿;豁达大度,别人说她什么她不计较。我们说(她)是封建制度的化身,大概是不怎么错。但从另一方面来想,她自己也是个好女孩,不过是被封建道德毒害了。因之,同时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是个不幸的人。(在某一意义上,她和袭人也一样,甚至比黛玉、晴雯还要不幸。)” 聂绀弩:中国古典小说论集,第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聂绀弩先生这两段对薛宝钗的评论包含了当时大多数“平反”文章的主要理据。讨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人物形象自身的复杂性,如美与丑、善与恶、表与里、冷与热、情与理等各种矛盾。(二)作者对宝钗的矛盾态度,如在第一回中的明确声明厌恶“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模式,似褒实贬的人物评价,以及种种模糊的情节、细节等等。“平反”文章中有论及整个人物形象的,如吕启祥的形象的丰满和批评的贫困(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辑)、白盾的论“薛宝钗精神”(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三辑);也有侧重某一点的,如任是无情也动人试探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钗情感世界发展(红楼梦学刊1983年第四辑)等等。当然,这一时期的黛玉优劣评价虽有总体趋向,但评论都比较理性和客观。如指出黛玉性格缺陷的同时,也从她的家庭环境、贾府中的处境和爱情受阻等各方面指出其合理性。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不是花迷客自迷钗黛评价中的一升一降,可看作对六、七十年代研究失衡的反拨,同时客观上也为“钗黛合一”论的重提准备了条件。“钗黛合一”和钗黛双美的重证,成为了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这一方面研究的主题之一。“钗黛合一”的构思出现在脂评中而由俞平伯先生提出,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悲金悼玉”,作者为钗黛相同的悲剧命运而惋惜悲悼,并无左右褒贬之意,更无“封建”与“反封建”、“卫道”与“逆道”之分。二是艺术构思上显示出“两峰对峙,双水分流”的对称交错美,“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文革后,重提“钗黛合一”论的研究者大多从这两方面生发开去。在第一层面上,一种观点认为:将秦可卿为钗黛“合影”说列入“合一”论,使之成为证明“钗黛合一”的又一条佐证,既失之牵强,又颇为皮相。同时贾宝玉(或作者)对钗黛也不是“等质等量,毫无差别”的“兼爱”,而是有主次深浅之分的“合一”或“兼爱”。这种“兼爱”的愿望,“不是企图同时占有钗黛二美,而是希望自己的意中人黛玉形容体态上能一身兼二美,即风流袅娜的黛玉兼有宝钗的肌肤丰泽或鲜艳妖媚”。 李庆信:一个主观化的“复合人”幻影,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一辑,第43页。换句话说,这种“合一”是希望以黛玉为底子而换上宝钗的零部件。当然,这是不现实的。这一论点还指出,这种不能实现的合一或兼美只是宝玉主观化的幻影而已。另一种观点则把“合一”论一分为二。一方面认为:“从钗黛与贾宝玉三人之间的关系来看,钗黛必然是对立的。爱情的独占性和排他性使得钗黛之对立成为必然。在情感归属上,薛宝钗与林黛玉永远不能合一。”另一方面,“从钗黛具有相同的悲剧命运看,钗黛是合一的,不管是美如芙蓉,还是艳如牡丹,最终都同遭毁灭。”进一步来说,“钗黛合一不存在红楼梦中,而是扎根在贾宝玉的意识里,诞生在贾宝玉价值信仰出现在危机之际。对于贾宝玉来说,钗黛合一并不是把钗黛同时占为己有,或者同时使钗黛成为宝二奶奶,而是意味着钗黛之间不具有排他性。”论者还引用美国哲学家弗罗姆关于爱的理论,进一步指出所谓合一便是“消解钗、黛、花、麝的区别使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对他人主体性的消解甚为明显。” 陈维昭:“钗黛合一”与“意淫”:主体性的消解,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二辑,第123页。在第二个层面即艺术构思或审美意义上的对称交错美,现代的红学研究者比俞氏走得就更远了。八十年代中开始,对钗黛的评论出现两个流行的模式:一是相关的西方文艺理论;二是文化研究(特别是精神态文化阐释 一般认为,文化研究分物质态、制度态、精神态三方面。物质态文化研究指小说中服饰装饰、珍玩摆设、丸散药剂等的研究。制度态文化研究指政、法、婚姻、教育等制度的研究。文学价值、哲学意义等方面的研究则归为精神态文化研究。详见21世纪红学新路径之一:<红楼梦>接受史研究,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一辑。)。前者是选择一种西方理论模式,按其基本原理或价值标准对钗黛形象进行分析和再阐释。后者则是对钗黛形象进行解析,从中发掘其精神态的文化价值与哲学意义。这两种方法常常相互交错,相辅相成,使这一时期有关钗黛的评论新意叠出,异彩纷呈。被引用得最多的西方理论是神话原型批评,这方面的文章较多。例如:在黛玉宝钗形象的原型意义(见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三辑)中,从林黛玉的姓追溯到夸父追日的传说,从潇湘馆引申出潇湘斑竹的孤独意蕴。眼泪与冷香丸钗黛原型命意探微(见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二辑)中认为,钗黛二人是“一种美与另一种美的冲突宝钗代表着世俗化,追求社会功利性的审美范式和处世哲学;黛玉则代表着诗意化,追求审美超越性的审美范式和人生哲学。前者更多的体现了儒家文化的基本内涵,后者则传达了道家文化的价值观念宝钗雍容娴雅,是仁者之美;黛玉清灵俊秀,堪称智者之美。” 赖振寅:眼泪与冷香丸钗黛原型命意探微,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二辑,第8586页。文化研究(特别是精神态文化阐释)的引入是八、九十年代“文化热”在钗黛评论中的一种折射。如两种生命的存在方式林黛玉、薛宝钗形象及其文化意义(见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一辑)中指出,薛宝钗的价值在于“她对于伦理人格的自觉追求和认同,并以感性、多维的方式实践了伦理人格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传统的生存方式,一种群体意识的产物。”而林黛玉则体现“古代文人追求独立人格理想的传统,是一种个体意识的张扬。” 朱伟明:两种生命的存在方式林黛玉、薛宝钗形象及其文化意义,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一辑,第160页。此外,还有现实的爱与灵性的爱试论红楼梦中两种爱情模式(见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一辑),红楼梦与中国现代女性文化形象的塑立(见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一辑),从商人文化看薛宝钗(见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四辑)等等,不一而足。无论是文化研究的盛行还是西方文艺理论的引入,我们都不妨看作是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承绪:前者继承了他开创的阐释模式;后者则从他的研究模式变形而来。在这百家争鸣的学术研究中,王蒙评论人物的方法显得新颖别致。其评论采各家所长,并不固定于某一具体的理论。同时,他还自觉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去体验作品,在评论中注入自身的写作经验,以挖掘曹雪芹在塑造人物上的深意。因此,王蒙对钗黛形象的分析,成为这方面的经典之作。他在钗黛合一新论中提出,“不完全把文学人物看成是客观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识到它们是作家心灵的产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载体从这个角度来看,林黛玉、薛宝钗各代表作家对于人性、特别是女性、应该说是作家所爱恋、所欣赏及至崇拜敬佩的女性性格的两个方面,也可称之为两极。宝钗与黛玉之间的疏离、对立、友爱既是两个人、两种性格之间的纠葛,又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两种心理机制(感情与理智,率性与高度的自我控制,热烈与冷静,献身与自保,才华灼众与守拙尚同)、两种自我导向的相重叠,相分裂,相冲突的写照,从而也就是作家对于人性女性的理想与理想之间,理想与现实之间,现实与现实之间的种种观感,种种思索,种种追忆与幻梦的奔突、融解与泛滥的写照了。” 王蒙:双飞翼,第32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总括而言,钗黛体现的是两种人性或是人性的两面。这两者所蕴涵的复杂性使读者超越了以往简单的优劣评价模式。纵观当代对钗黛的评价,人们已经不再囿于两者孰优孰劣的争论之中,而是把两者看成是对称交错的两个典型和一个事物中互立互补的两面。研究的目光纷纷集中在钗黛互立互补的层面上,以及在这个层面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学(文化韵味,生存方式,爱情模式等)和美学上的意义。二百年来钗黛形象的争论史,我们在此作了一番历史的梳理和简单的分析。在这漫长的接受历程中,不同时代的接受主体,在他们自己的审美视野里对这两个小说人物不断做出反应和解释。钗黛之争的历史过程,也反映出文学批评的嬗变过程。钗黛的面貌和价值,也随着读者诠释方法的转换而演变:从清末感悟式的点评到马克思文学理论的社会历史观点,到后来的神话原型批评、文化分析,都赋予了钗黛形象不同的意义。我们试着放宽视野,这种文学现象,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并不少见。横向:文本的剖析历代读者对钗黛的评价虽然各异,但他们却有一个相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红楼梦这个文本。纵然时代更替,对文本的讨论大多集中在少数几个有争议性的情节上。本文分别抽出这些情节,把读者对此不同的审美感受集中起来列成表格。当然,评价人物的性格倾向不能囿于某一个情节而应该从整体着眼。列出表格只是想说明对于同一个情节,不同立场的读者有不同甚至对立的审美体验。但是这些情节又常常成为了读者为自己支持的人物“平反”或为反对的人物“定罪”的证据。从而诉讼不断,可谓“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故事具体情节批评的一方支持的一方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1怡红院吃闭门羹2被人取笑为戏子3周瑞家的送宫花多愁善感,敏感多疑,猜忌胸襟狭窄因失去家势而承受压力,孤苦伶仃,寄人篱下的必然反应;维护人格尊严。4训斥李嬷嬷用老爷压制宝玉5公开袭人与宝玉的特殊关系尖刻,极不善处世憎恶封建道德,揭露袭人的庸俗、卑下和伪善6取笑湘云嚼舌,惜春画技平庸孤高自许,专批人不是,见一个打趣一个,处处口舌伤人评论别人时,不顾别人体面,心直口快。多是闺阁的戏謔,率情任性7叫刘姥姥为“母蝗虫”,评刘姥姥游大观园为“携蝗大嚼图”等封建阶级偏见,贵族小姐习气;不了解下层人民的苦衷,刻薄,没有原始的同情心鄙视那种意在求食而善于凑趣的清客作风8多次讽刺宝钗9对戴金麒麟的湘云疑心,讽刺褊狭、善妒,小性,尖刻对爱情的防范,对“金玉良缘”的无力反抗10经常性地与宝玉闹别扭善妒,小性,喜怒无常,“醋凝为泪”强烈的感情得不到的宣泄,痴到极处的表现,反复地求证爱情,对宝玉多情的不满。 从表格上可以看出,许多论者坚定地认为林黛玉身上有许多致命的性格缺陷:多愁善妒,孤高自许,褊狭尖刻等等。但论点一出,立刻又有另一些评者对此进行了充分的反驳,把黛玉的性格缺陷归于她的天真善良、率情任性、文人骨气。对大部分读者来说,他们都因着黛玉对理想的执着,对宝玉的痴情,甚至是孤苦的身世,泪尽而亡的命运,而主动地包容了她这些瑕疵。林黛玉这一形象历年来在读者的心目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就笔者目力所及,对她的评价正面多于负面。人们对于林黛玉的研究多集中在挖掘她的历史意义,审美意义以及人物形象与传统文化的承传关系。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故事具体情节支持的一方批评的一方1金钏投井事件,安慰王夫人,赠衣为金钏入殓体现封建的孝道无违、悦亲,体贴长辈,为其分忧冷酷无情,为杀人凶手开脱罪责,曲意奉承王夫人,侮蔑死者2对三姐饮剑、湘莲冷遁的不在意,认为酬谢伙计要紧在宝钗看来,三姐自择夫婿,属“淫奔女”,湘莲又系优伶,两人皆不合封建礼教冷酷无情,“人性完全泯灭”,只顾打点切身俗务,毫无恻隐之心,追求现实功利3滴翠亭风波(详见27回)“善于避嫌,是宝钗一生得力处”(王希廉语)并非有意嫁祸黛玉,因为前文写要去邀黛玉,所以脱口说出黛玉的名字。主要目的在于摆脱干系,而非设计害人,体现明哲保身的处世态度而已。甲:有意嫁祸,奸诈阴险。“既自取巧,又为黛玉暗中结怨。奸恶极矣!盖钗一刻不放松黛,而又浑藏不露。”(红楼梦27回陈其泰评)乙:无意嫁祸,更显可怕。“首先,无意避免将宝钗浮浅化,小人化。其次,有意不过象凤姐那样有意“干几样刻毒的事”。而宝钗此时未必意识到自己在干坏事,习惯成自然,还以为是天经地义的自卫!” 吴颖:红楼梦人物新析,第170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可见,读者对宝钗的评价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正反两方真是“爱憎分明”。表格中的三个情节是宝钗被“定罪”时,使用率最高的。前两个被用来说明宝钗的“冷”,后一个则证明宝钗的“奸”。而在“贬钗派”的眼中,书中涉及宝钗“伪善”的情节更是数不胜数,致使宝钗满头恶谥。人们对这一形象不分时代地,类似地审美体验,是一个很有趣的文化现象。这背后涉及到文化、政治、社会心理等各种审美因素。因此,历来对宝钗的评价都集中在价值判断,特别是道德价值判断上。如果说,人们都是在讨论“黛玉有多美”的话,那么,对宝钗,他们多在争论“宝钗到底美不美”的问题。一个是在“量”上的积累,另一个则在“(性)质”上的徘徊。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人物形象的优劣评价,常常因审美主体的文化程度、生活体验、审美感受力、审美趣味的不同而产生巨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情节,抱同一倾向的不同读者,审美体验也有主次深浅之分。例如,对于那些表现宝钗维护封建道德,遵循封建礼教的情节,有人认为表现了宝钗的虚伪,有人则认为“如果我们在她身上看到了虚伪,那也主要是由于封建主义本身的虚伪。” 何其芳:何其芳文集第五卷,第22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在钗黛孰优孰劣这一问题上,历代读者见仁见智,呈现出多样化的阐释角度。总括之,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扬黛抑钗(二)扬钗抑黛(三)钗黛二元论,大体是,“读小说自喜黛玉,实际生活中宁许宝钗;谈恋爱自盼黛玉,讨老婆还须宝钗”。 王蒙:双飞翼,第30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四)钗黛合一(五)钗黛无优劣。在这个问题之所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文本的模糊性和作者的倾向性。清张其信红楼偶评曾评:“其组织黛玉处,虽是写意,尚属实写明写,人皆看出,故有后续等书。若宝钗一面,则虚写暗写,比黛玉一面,更觉无迹可寻。” 清张其信:红楼偶评,引自朱玄一:红楼梦资料汇编,第840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而且,曹雪芹自称用“按迹循踪”的写实手法,但又常常欲言又止,为长者、亲者讳,暗守着“春秋笔法”。因此,在人物描写上保持着含蓄的艺术风格,以致给人留下善恶难辨的印象。二是,人物形象性格及其发展过程的多重性,矛盾性。再加上脂本、程本的差异,使问题更具复杂性。例如,人们常常以程本中的二玉未成眷属而贬抑宝钗。但是,年代较早而被发现较晚,更接近作者原意的脂本却暗示了另外一个结局:钗黛以“让路”的方式黛先逝而钗后嫁来解决两者在爱情婚姻上的矛盾。这令那些认为“宝钗欺骗了宝玉,害死了黛玉,爬上了宝二奶奶这金碧辉煌的宝座”的人多么失望啊!三是读者审美趣味、接受水平的变化。关于这一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值得补充的是,有研究者认为历年来读者对宝钗的贬抑有着更深一层的社会文化心理因素。(详见扬黛抑钗倾向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文化心理,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一辑)薛宝钗身上体现着更多的文化规范和传统意识,即正统的儒家文化,特别是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同时,历代统治阶级又常常利用这种文化规范来巩固其统治。这两点导致了人们广泛、强烈而持久地对正统文化的不满和对其道德规范的厌恶。于是,薛宝钗这个形象自然就大失民心了。三方面原因各具复杂性,但事实上这三者又常常交错纠结在一起,致使宝钗黛玉这两个“纸上婵娟”牵动人心千万,跨越时空百年。结语关于钗黛的争论,我们从纵向作了历史的概述,又从横向作了文本的剖析。史的概述使我们看到了这一问题的时代性受时代、审美思潮的限制;文的剖析又让我们体会到这一问题的多样性受读者接受水平、审美趣味等各方面的影响。然而,争论还要持续多久呢?钗黛优劣问题会不会有统一的意见呢?在接受美学看来,文学文本(包括小说人物)并不是只有一种绝对的独一无二的意义。它是一个“多层次的开放式的图式结构”,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于人们可以对它做出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既可以因人而异,也可以因时代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接受美学认为,“文学作品的本质在于作品的效应史的永远完成中的展示。” 联邦德国H.R.姚斯 美R.C.霍拉勃著,周宁 金元浦译,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第8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可见,薛宝钗和林黛玉这两个形象在不同时代,不同审美主体中所激荡起的审美体验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这也正是人物形象的艺术生命力所在。笔者认为,只要接受主体的差异性存在,那么这一争论就不会停止。当然,在一定时期内对这个问题取得大概一致的意见,也是可能的。因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们会形成一定的思想、文化体系或社会思潮。当它被社会大多数人们普遍接受后,就成为了主流意识形态,从而具有权威性。从主流意识形态出发来研究文学作品或人物形象,许多问题就容易形成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例如,清末民初,扬黛贬钗是主流倾向。而到了六、七十年代,“钗黛对立”更成为一种“全民意识”。但是,这两个时期的扬黛贬钗有着许多本质上的不同。接受理论让我们看清了钗黛纷争的实质。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本身必然存在着未定性。历代的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用自己的审美体验、时代精神去填充这些文本上的空白,去评论小说中的人物。可见,人物形象虽然取材于现实生活,但同时也是作家心灵的产物。进一步说,也是读者心灵的产物。关于钗黛的论争仍在继续,也还会继续下去。与其说,不同时代的人们通过对钗黛形象的阐释加深了对这两个人物的理解;不如说,人们通过这样的阐释,看清了所身处的时代,也进一步认识了自己。分歧和统一,随时代的更替而更替。在这钗黛评价的小问题上所体现出来的复杂性,使我们看到了人文科学领域中的学术旨趣的嬗变。这种嬗变并非是生物学上新陈代谢式的进化,而是有其更为深刻的时代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根源。因此,钗黛纷争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文化意义和权力关系,仍然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