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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充县民宗局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doc

    • 资源ID:3996436       资源大小:220KB        全文页数: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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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充县民宗局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doc

    西充县民宗局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共 13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3 项;行政处罚 8 项其他行政权力 2 项。序号编码行政权力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主体1765098118-A-001000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765098118-A-002000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合并、分离、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审批(初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3765098118-A-003000迁建、改建、扩建、新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4765098118-B-001000违反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一条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5765098118-B-002000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或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6765098118-B-003000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7765098118-B-004000违反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8765098118-B-005000擅自设立宗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消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9765098118-B-006000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0765098118-B-007000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1765098118-B-008000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 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2765098118-Z-001000全县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3765098118-Z-002000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审核、登记其他行政权力南充市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3项第1项序 号1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A-001000行政权力名称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2、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收费依据不收费受理条件符合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布局要求,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征得宗教活动场所同意后,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请并审查(1天)退回申请,补齐资料再申请 资 料 资料不齐 齐 全宗教局勘查现场并签署意见(5天) 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合 不合格 格 县宗教局发文登记(3天)窗口发文(1天)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3项第2项序 号2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A-002000行政权力名称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合并、分离、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审批(初审)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2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条 。收费依据不收费受理条件符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合并、分离、终止或者变更登记要求,由宗教团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同意后报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初审)办理流程(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请并审查(1天)退回申请团体补齐资料再申请 资 料 资料不齐 齐 全宗教局勘查现场并签署意见(4天) 说明理由退回给申请团体 合 不合格 格 上报市宗教局审批办理及发文(9天)窗口发文(1天)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3项第3项序 号3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A-003000行政权力名称迁建、改建、扩建、新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2、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收费依据不收费受理条件符合迁建、改建、扩建、新建宗教活动场所要求,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宗教场所向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迁建、改建、扩建、新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有关单位、个人或宗教场所提出申请县民宗局受理申请并审查(1天)退回申请,补齐资料再申请 资 料 资料不齐 齐 全宗教局勘查现场并签署意见(5天) 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合 不合格 格 县宗教局发文登记(3天)发文(1天)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1项序 号4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1000行政权力名称违反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一条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一条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2项序 号5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2000行政权力名称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或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二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1、 责令停止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自由裁量标准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3项序 号6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3000行政权力名称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4项序 号7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4000行政权力名称违反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二)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三)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六)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撤销登记。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5项序 号8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5000行政权力名称擅自设立宗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消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处罚种类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6项序 号9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6000行政权力名称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1、责令停止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自由裁量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7项序 号10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7000行政权力名称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种类1、 责令停工、限期拆除;2、没收违法所得。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8项序 号11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B-008000行政权力名称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种类1、 停止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案件来源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巡查发现出示执法证,现场检查告知法定事项和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现场制作笔录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执 行备 案归 档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案件来源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巡查发现初查审核不予立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出示执法证,调查取证(至少2名执法人员)检查(勘察)到有关部门取证询问其他汇总情况写出调查报告核查告知告知陈述、申辩权听证受审申请告知听证权不予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告知相对人送达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报送备案结案八、其他行政权力类 共 2 项第1项序 号12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Z-001000行政权力名称全县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170项: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全县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流程图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县民宗局受理申请并审查退回申请,补齐资料再申请 资 料 资料不齐 齐 全民宗局现场检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签署意见(5天) 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符 不符合 合 县宗教局发文登记发文八、其他行政权力类 共 2 项第2项序 号13行政权力编码765098118-Z-002000行政权力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审核、登记实施主体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办理部门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地点西充县委办公大楼519室联系电话4235546监督电话4235546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在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投诉。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审核、登记流程图宗教场所提出申请县民宗局受理申请并审查退回申请,补齐资料再申请 资 料 资料不齐 齐 全民宗局现场检查并签署意见 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符 不符合 合 县宗教局发文登记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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