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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浅析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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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浅析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doc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浅析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学生姓名:年级专业:2008级电子商务指导老师: 湖北·武汉提交日期:2011年 2月目 录摘要4第1章 引 言5第2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52.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概念52.2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特点62.2.1隐私权的内容不断拓展62.2.2隐私权的内容更具有经济价值62.2.3隐私权产生的环境为网络6第3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权方式及特征63.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侵权方式63.1.1个人侵权行为63.1.2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73.1.3商业组织的侵权行为73.2侵犯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主要特征83.2.1技术性83.2.2隐蔽性83.2.3严重的破坏性83.2.4无形性83.2.5国际性83.2.6便捷性8第4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保护策略94.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必然性94.1.1隐私权自身的要求94.1.2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94.2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技术保护94.2.1密码技术94.2.2防火墙技术94.2.3入侵检测技术94.2.4 PKI技术104.2.5其他保护技104.3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04.3.1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114.3.2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情况11第5章 完善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建议115.1对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建议115.1.1立法上应该明文规定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115.1.2立法的形式可以多样115.1.3立足国情,面向世界125.2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其他方面的保护125.2.1积极发挥行业间自律的作用125.2.2加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125.2.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12第6章 案例与分析13案例13分析13第7章 结束语14参考文献15浅析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学 生: 指导老师: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u 摘要: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而出现的新问题。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网络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是密不可分的。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是消费者隐私权在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拓展与延伸。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主要形式是个人数据。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相比,其权利的内容和范围都有所拓展,无论是隐私权自身的特点还是其侵权方式、侵权主体都有了新的变化。我们提倡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既是隐私权自身的要求,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网络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离开了网络,电子商务将无从谈起。因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与网络中的隐私权是密不可分的,或者说电子商务隐私权是包含于网络隐私权的。故此,我们要探索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就不能抛开网络抛和网络隐私权。本文立足于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及有关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法律、管制等极度贫乏的现状,对电子商务隐私权的概述进行了介绍,包括了电子商务隐私权的定义和特点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比较了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和传统隐私权的不同点,引出保护网络隐私的必要性和特殊性。从行为主体角度,分析了当前侵犯电子商务隐私权的行为方式,总结了电子商务隐私权侵权在侵害主体、客体范围、手段以及危害后果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列举并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的现有法律保护资源,重点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存在的多方面不足。基于上述,从多个角度对构建我国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完整机制的多元化建议。电子商务隐私权的保护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这样才能使我国子商务隐私权的保护收到实效。u 第1章 引 言1890年,美国著名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在哈佛大学法律评论第四期上发表论隐私权一文,初次提出了隐私权(privacy)的概念和理论,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人们获取、传递、复制、收集信息提供了方便,在加上网络的开放性,凡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在线交易消费(购物或接受信息服务)均将个人资料等相关信息留给商家,而这些资料和信息的再利用成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普遍现象。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如何规范商家行为、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就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网络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离开了网络,电子商务将无从谈起。因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与网络中的隐私权是密不可分的,或者说电子商务隐私权是包含于网络隐私权的。故此,我们要探索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就不能抛开网络抛和网络隐私权。然而,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广大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还不能通过法律和司法诉讼等程序给以很好的保护,但如果听任这种现状持续下去,并任其发展,在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的同时,也会对我国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为此,本文特就对电子商务隐私权的内涵、侵权状况以及国外立法进行分析,试图提出我国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一点对策与建议,对我国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进一点绵薄之力。u 第2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l 2.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概念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是公民(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的隐私权在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拓展和延伸,是指消费者在网络与电子商务中享有私人生活安定权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侵犯、知悉、收集、复制、公开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只禁止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在电子商务中,隐私的载体是计算机网络,因此,电子商务中隐私的主要形式为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主要形式也是只消费者对个人数据所拥有的权利。所谓个人数据是指有关一个可识别的自然人的任何信息,它不局限于可处理形式的信息,只要这种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不论是或者得或死去的,只要这个人或这些人是可识别的。l 2.2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特点l 2.2.1隐私权的内容不断拓展 随着互联网的盛行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许多新兴的个人数据成为隐私权的主要内容,例如电子邮件、个人账户、个人主页、网域名称、使用者姓名及通行证、IP地址等。它们与传统的隐私权的内容一起构成了电子商务的隐私权。l 2.2.2隐私权的内容更具有经济价值在电子商务中,个人数据不仅是电子商务网站赖以维系的根基,而且对各种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商家和组织而言,掌握大量的个人数据无疑使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或在商业竞争中取胜更具有有利的条件。l 2.2.3隐私权产生的环境为网络电子商务突出的一个特征是通过互联网使主要的活动通过计算机及信息构成的网络世界来完成的,这种网络构成了一个区别于传统商业环境的新环境,被称为虚拟世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和商家就是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进行交易的,消费者的个人数据也是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流动的。u 第3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权方式及特征l 3.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侵权方式现代社会,人们对网络工具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加上Internet作为全球媒介不分国界,具有开放的属性,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网络的行列中来,并且随着相应的新软件不断地开发,收集和储存相关信息更为方便,网络个人隐私不可避免地被暴露于公众,对人们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目前,从行为主体上来看,侵犯网络隐私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 3.1.1个人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主体是自然人,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个人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获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这些侵权者,有的是出于好奇心的唆使,有的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使,还有的可能是毫无目的,但是这些行为都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加上网络世界人物的身份的不透明性,更加剧了这种非法侵害行为。l 3.1.2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网络服务商主要分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一)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翻译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它是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它在两个方面可能会侵害到用户的隐私权:(1)ISP具有主观故意,直接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 (2)ISP对他人在网站上的侵权行为放纵、无视。从我国司法实践看,这类ISP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停止侵害、回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一般不适用损害赔偿。这导致了处罚较轻,达不到切实保护网络隐私权利的目的。(二)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即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是通过建立网站向广大用户提供信息。很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使用cookies把自己的文件发送给访问者,从而变相地搜索了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Cookies是一种记录文件,网络服务者通过使用服务器 (Web server)把其发送到网络用户浏览器中的一部分文件中。当用户访问某网站的时候,一些cookies将被设定在该用户的浏览器内,使得浏览器一记下一些特定的信息,以便网站服务器在以后能够更加方便地被使用。当用户关闭浏览器时,有的cookies会被储存在电脑的cookies文档中,还可能跟踪用户的网络活动,搜集个人信息。ICP可以通过cookies搜集的信息,制定用户的档案,记录其电子邮件的地址以及某些上网的习惯,这就为提供商侵害网民隐私权益埋下了伏笔。同时,还有很多提供商,提供内容服务时,不告知网民所采集、处理、储存信息的内容、方式、目的和使用期限;不向网民说明个人权利保护的措施;不告知用户匿名访问因特网及参加一些活动的权利;对一些网站明显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l 3.1.3商业组织的侵权行为网络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对信息的狂热追求,其中蕴含了巨大的商机。一大批的从事网上调查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获取你想得知的他人信息。还有一些网络公司,未经用户的同意,就在他人的硬盘上加入了cookies(一种跟踪文件)。Cookies将自动记录用户访问的站点和内容,并将详细资料发送到网络公司中,网络公司根据这些资料掌握个人的情况,建立庞大的资料库。这就可能导致某些用户重要信息的失窃,例如,股票信息、信用卡资料等,这都将给网络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l 3.2侵犯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主要特征l 3.2.1技术性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害是以互联网这一现代化高科技信息传输工具为手段实施的违法行为,它在实施方式上带有鲜明的数字技术和烙印,其损害表现为一定的消费者的个人数据的损坏和非法使用。l 3.2.2隐蔽性在网络中非常容易隐藏身份,同时网络侵权行为发生迅速,有时产生的后果都不易被发现,再加上侵权手段的高明,这使得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权事实难以确认。l 3.2.3严重的破坏性在网络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侵权产生的后果一般都是消费者个人数据发生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常常难以估计。同时,在网络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数据传播速度快,侵权的涉及面非常广,这也使得其产生的损害后果叫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严重。l 3.2.4无形性用传统隐私权的侵权行为的标准去比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地与结果发生地常常难以确定,对侵权行为的取证尤其困难,行为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也更为不易。l 3.2.5国际性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商务活动,而不仅仅是某个国家的国内业务,由于它 的运作环境的全球性从而使得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侵权也具有了全球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全球参与电子商务中的任何一个消费者的隐私权,都有可能受到全球参与电子商务的任何商家、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黑客的侵害。l 3.2.6便捷性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由于计算机强大的信息记录、处理及储存功能,以及网络这一传输媒体的兴起,使得侵权主体对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收集与利用之间往往更为容易与便捷。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开放性和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隐私权被侵害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增。u 第4章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保护策略l 4.1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必然性l 4.1.1隐私权自身的要求隐私权是自然人享受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格权之一,它是伴随着人类对自身的尊严、价值、权利的认识而产生的。人们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在人际关系中尊重、保护隐私权,何况,在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有交织的信息,而且比传统的隐私权更具有经济价值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视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并对其进行保护。l 4.1.2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伴随着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如何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保护已变得十分重要,甚至已经到了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步。消费者普遍对当前的隐私权保护现状不满,对网上购物泄露隐私的担心,在一定程度上使潜在的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活动产生抵触,而且,在国际合作中,也越来越重视个人数据的保护。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向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友善的电子商务环境,以推动电子商务和因特网的发展和繁荣。l 4.2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技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技术保护主要是指利用安全技术为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在存储、处理、传输过程中提供安全机密的保证,防止未经授权的“入侵者”非法修改、提取、窃听或利用。这种安全技术有:l 4.2.1密码技术它是目前保证电子商务安全的最主要的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体系:信息加密技术,数字技术,安全认证技术,可以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是防止数据传输泄露和被破坏的主要防护手段。l 4.2.2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建立在通信技术和安全技术的基础之上,用于在网络之间建立一个安全屏障,根据制定的策略对网络数据进行过滤、分析和审计,并对各种攻击提供有效的防范。防火墙技术作为目前用来实现网络安全的一种手段,主要用来拒绝未经授权的用户,阻止未经授权的用户存取敏感数据。l 4.2.3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是防火墙的河路补充,帮助系统的对付网络攻击。扩展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它是今年来出现的新型网络安全技术,为网络安全提高适时的入侵检测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例如记录证据,用于跟踪、恢复、断开网络链接等。l 4.2.4 PKI技术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公钥基础设施)是一种遵循标准的利用公钥加密技术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一套安全基础平台的技术和规范,它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发放机构和关于公开密钥的安全策略等基本成分共同组成。它是实现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它已成为保障交易身份识别与确认的基本技术。l 4.2.5其他保护技术 除上述的四种主要的安全技术外,身份认证技术、审计跟踪技术、存取权限技术、数据库安全技术,还有安全套接层协议(SSL)、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他们都能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l 4.3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制定本国的隐私权法,因为要保护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除了技术手段外,更需要的是加强立法约束。l 4.3.1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 年1 月13 日发布的第2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 年底, 我国网民数达到2.98 亿,2008年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较2007 年翻了一番还多,达到1.17 亿。随着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加,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快捷、方便的同时, 也发现个人资料在网上的获取越来越容易,垃圾邮件、人肉搜索越来越多,个人隐私的曝光度越来越高。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 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所作的司法解释之中。我国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方面也没有直接的、明确的立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 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 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以上所列,虽都涉及到了网络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内容,但都没有明确的提出隐私权的概念,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内容也过于简单,保护范围仍然很窄。l 4.3.2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情况 世界各国越来越对个人隐私权进行研究和立法司法上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呈专门化的趋势,对隐私权的保护呈国际化的趋势。为了解决网上隐私权的问题,已有不少国家、地区和组织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美国是世界上保护隐私权最早的国家之一,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更是非常重视,早在1986年国会就通过了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它规定了通过截获、访问和泄漏保护的通信信息侵害个人隐私的情况,例外及责任,是处理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的重要法案。1995年10月欧盟的个人数据保护指令,这项指令几乎涵盖了所有处理个人数据的问题,包括个人数据处理的形式,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存储、更改、使用和销毁,以及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搜寻、散布等。它规定了各成员国必须根据指令调整制定本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以及保障个人数据在各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通。次后,英国、德国等也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这更好的满足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保护隐私权的需要。u 第5章 完善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建议l 5.1对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建议l 5.1.1立法上应该明文规定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对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保护,而对隐私权的保护却没有明确的列入其中,既然隐私权不少不容侵犯的人格权,保护隐私权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那么,我国的立法机关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通过立法,确认公民的隐私权,规定对公民隐私权进行保护。l 5.1.2立法的形式可以多样 既可以就网络或电子商务的总体立法,网络或电子商务的隐私权包含其中,也可以就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单独立法。当务之急,是对已经发生在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特别是隐私权的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必要的规定。为了便于操作,也可以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增加网络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保护内容。l 5.1.3立足国情,面向世界 我国是发展中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水平低下,同时还存在着信用卡使用不普遍,网络建设层次不齐,上网成本高等诸多问题。因此,要求我国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必须要有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要适合我国国情。同时,网络的开放性和电子商务的全球性,都决定了相应的法律保护应拓宽视野,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商。l 5.2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其他方面的保护l 5.2.1积极发挥行业间自律的作用从行业自律上加强网络隐私权保护。提高网络行业的自律性是许多国家保护隐私权的一个重要原则,即通过采取行业自律措施来规范自己在个人资料收集、利用、交易方面的行为,达到保护隐私权的目的。ISP应当制定一份隐私权保护明并公布于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该声明应向消费者声明收集其个人资料的范围及使用方法,并告知消费者对于其个人数据信息所拥有的权利。同时还应培育相应的中介机构对各网站隐私权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认证。在当前网络个人隐私缺乏有效的立法规制的情况下,行业自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制模式,而即使制定了有关的法律,行业自律仍然不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会同相关的立法相结合,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l 5.2.2加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加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是新时期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道德保证,也是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的必要条件。为保护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我们主张: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应该加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恪守信用、严守秘密等职业道德修养。l 5.2.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是电子商务重要的参与者,也是电子商务隐私权的侵害对象,他们有效的自我保护,将对隐私权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真正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隐私权的观念,使他们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懂得如何防止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害。为了提高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应该清楚的知道自己对电子商务中的个人数据所拥有的权利:知情权、控制权、修改权、自决权、安全保障权等。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或其他管理部门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技术措施以保障个人数据的安全,防止不当泄漏。消费者在明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就隐私权保护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正确安全地使用个人数据,对个人数据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协助商家和有关部门做好个人数据的管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收集、记录、修改、删除甚至买卖他人个人数据等。u 第6章 案例与分析l 案例:吴先生的吉普车买了一年多了。每年保险快到期的时候,他就会接到很多推销保险的电话。“大概是保险快到期一个月内,他打的电话,他就是想让你买保险,一般会接到3个左右。”    新房刚拿到钥匙,装修公司、房屋中介的电话就会纷沓而至;刚买了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保险,可能很多市民都很诧异,自己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被泄漏出去的呢?    市民:“我也不知道,只是我有时候在银行,或者去办其它手续我留过电话,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手机电话的。”    市民:“你到商场去买东西的时候他会让你填一个会员资料,填资料的时候不排除他会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泄漏出去了,有这种情况出现。”如今,需要人们提供个人信息的地方很多,比如办理银行卡、买房、买车等,尤其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现在,网上购物早已成为一种时新、便捷的购物方式,现在无论是在任何一个购物网站,都会要求消费者填写会员信息,在这些信息中,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由于不同行业和部门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人信息就可能泄漏出去。l 分析: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就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意味着,一个单位如果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政法系博士危兆宾:“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由原来的行政措施,包括民事救济、上升到刑法惩罚这个层面,实际上是非常有意义的,给那些泄漏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具有相当大的震慑力,把它上升到刑法层面,如果你故意泄漏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或者窃取个人信息的话,都要受到刑法惩罚,这对保护个人信息是非常有利的。”    法学专家认为,尽管个人信息保护上升到了刑法惩罚的层面。但是由于没有制定具体的细则,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和认定这些行为依旧比较困难。因此专家建议,市民要在日常生活中,仍要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政法系博士危兆宾:“第一个自己要加强保护意识,在平时的应聘制作简历、网上购物等各个方面,都要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要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相信随着对泄漏个人信息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公民的个人信息将得到有效的保护。但我也非常同意专家的意见,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注意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u 第7章 结束语目前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这一被称为21世纪经济增长原动力的商业模式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国目前的隐私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着严重的个人数据被非法搜集、滥用、交易现象,网民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广大网络用户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参与网络的积极性就会遭受打击。消费者往往因担心个人信息的安全而放弃进行网上交易、仍旧选择传统交易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隐私权的问题不但关乎个人利益,对国家利益也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对电子商务隐私权的立法刻不容缓,我国应该建立对网络隐私权的系统的保护模式,在网络的发展和实践中不断加以改善,同时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网络隐私权,只有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做到足够的遏制,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证的情况下,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才能开拓出更大的发展空间,网络经济的发展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公民的权利得以张扬、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最终会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社会和谐发展。u 参考文献1、 齐爱民、徐亮: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2、 张卓英、史明坤:网上支付与网上金融服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3、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标准教程电子商务师,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 http:/202.121.80.25/iclass2004/CourseList/CourseContent/Content/kecheng/FL0204/6title6200332616265/anli.htm,电子商务与隐私权保护,王明明5、 ,讨论对网上隐私权的保护,李彦6、 ,电子政务中的隐私权保护,张锋7、 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8、 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9、 高峻、宋永泉:网络交易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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