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课件.ppt
1,合同的变更和转让,2,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3,(一)合同变更的含义,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的变动 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不变,仅变更合同内容,4,(二)合同变更的程序,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变更(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注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5,(三)合同变更的效力,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赔偿请求权,6,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7,(一)合同转让概述,即转让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标的的情形下,合同关系的主体变更,8,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9,债权人(让与人),债务人,第三人(受让人),交货10吨,10,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1所转让的合同债权有可让与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须为有效债权且享有处分权。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合同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11,债权转让,程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效力第三人成为债权人从权利的转让抗辩权和抵销权的移转,12,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是指在合同内容和标的不变的情形下,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13,思考,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1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15,债权人,债务人(原债务人),第三人(新债务人),交货10吨,16,债务承担的有效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4.须经债权人同意。,17,债务承担,程序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效力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抗辩权的移转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8,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分为合意的概括转让 法定的概括转移,19,法定概括转让,1.因继承而发生2.企业的分立、合并而发生,20,连环案,21,连环案,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债权,对丙公司、丁公司各有40万元货款未付。现甲公司决定将其5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公司,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公司。另出于营业需要,从甲公司分出新公司庚。甲公司与庚公司达成债务分配协议,约定丁公司的债务由庚公司承担。,22,连环案,1.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必须通知乙才生效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23,连环案,1.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必须通知乙才生效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24,连环案,2.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25,连环案,2.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26,连环案,3.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向甲请求向庚请求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27,连环案,3.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向甲请求向庚请求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28,连环案,4.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丁是否有约束力?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有,因为此协议有效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29,连环案,4.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丁是否有约束力?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有,因为此协议有效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30,连环案,5.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31,连环案,5.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32,合同的终止,33,合同终止的概念,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合同终止的原因(1)基于合同目的达到而终止,如清偿(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如解除、抵销、免除(3)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终止,如提存、混同,34,清 偿,35,清 偿,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36,合同解除,37,合同解除,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38,甲公司采用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按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全。后甲公司不履行合同,乙公司应如何选择救济方式?,39,乙公司有两种选择。A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追究甲公司的缔约责任,但须就自己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B 乙公司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主张30万元的违约金,无须就损害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40,合同解除的种类,(1)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单方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的条件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41,思考,甲乙之间订立钢铁买卖合同,约定6月1日前交货,到6月5日甲还未交货。此时乙的正确做法是?A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B 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损失C 直接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损失D 通知甲在7月1日前交货,否则到期可解除合同,42,思考,甲乙之间订立钢铁买卖合同,约定6月1日前交货,到6月5日甲还未交货。此时乙的正确做法是?A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B 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损失C 直接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损失D 通知甲在7月1日前交货,否则到期可解除合同,43,法定事由解除,(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4,合同解除权的程序,1法定解除、约定解除须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双方均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2协议解除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第二个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即发生解除原合同(第一个合同)的效果。,45,思考,农民甲通过乙中介,与丙车队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由丙将甲的5000公斤鸭梨从河南运至广州。甲交付鸭梨后,因丙与乙产生矛盾,丙拒绝运输。甲找丙要求将梨取回,丙提出,如果不能找到乙,要再交500元才能将梨取回。甲被迫与丙签订了解除运输合同的协议,约定2000元不退,再交500元,才将梨取回。,46,后甲起诉至法院,此案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运输协议B解除运输协议C撤销解除协议D变更解除协议,47,后甲起诉至法院,此案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运输协议B解除运输协议C撤销解除协议D变更解除协议,48,合同解除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一方违约,导致溯及既往的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不履行违约金。,49,合同解除的溯及力(能否恢复原状问题),原则上无溯及力持续性合同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合同需保护交易第三人的合同原则上有溯及力非持续性合同恢复原状对守约方有利的合同,50,抵 销,51,思考,建设工程发包人甲方向承包人乙方提出:“如能借给我200万元,我就将工程发包给你们。”乙方借给甲方200万元,甲方将工程包给乙方。乙方迟延交付工程3个月,按约定要支付60万元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请问:甲方能否在还欠款时扣除60万元的违约金?,52,抵 销,抵销是指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的种类法定抵销合意抵销,53,法定抵销,概念在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条件1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4双方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54,法定抵销,方法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效力双方债权按抵销数额消灭债权消灭时间溯及可抵销之时,55,56,合意抵销,当事人基于协议而实行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57,提 存,58,提存的概念,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59,提存机关,60,提存的原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61,提存规则,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风险费用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物领取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满5年,提存物归国家所有。,62,空调提存案,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63,空调提存案,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64,债务免除,65,债务免除,概念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终止的意思表示。性质单方行为无因行为无偿行为,66,债务免除,方法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意思表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效力合同终止主债务消灭,从债务也消灭,67,免除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免除”法律效力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A.免除是双方法律行为,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为债务人同意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B.免除行为是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应当有处分该债权的能力C.免除可以全部免除,也可以部分免除D.免除是无偿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债务人支付对价,68,免除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免除”法律效力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A.免除是双方法律行为,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为债务人同意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B.免除行为是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应当有处分该债权的能力C.免除可以全部免除,也可以部分免除D.免除是无偿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债务人支付对价,69,混同,70,混同,混同的概念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发生的原因概括承受;特定承受混同的效力合同终止主债消灭,从债也消灭,71,思考,价值50万元,C,A,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讨论!,